1、为中小企业服务的主导银行实力弱。中小企业获得的贷款少,与其在经济中的地位与作用不相称银行商业化改革都要以安全性流动性、盈利性为原则进行经营活动。国家“抓大放小”指导方针的实施以及主办银行制度的试行,使得国有商业银行以大型企业为主要客户对象,以取得规模效益,近年来国家与地方政府抓的一些重点大企业,都陆续与银行签订了银企协议,在贷款来源上能够较充分得到保证,而中小企业则面临着生产经营资金来源不稳定的问题。
目前,我国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主导银行是城市商业银行、城市信用社和民生银行。据推算这三家金融机构的资产占全部金融机构的比重约为15%,贷款占全部金融机构贷款的比重为 16%左右。为中小企业服务的主导银行实力弱同中小企业在国民经济中所处的地位极不相称。 尽管国有商业银行也对中小企业提供部分贷款,但其与城市商业银行和城市信用社对中小企业的贷款加一起,也仅占全部金融机构贷款的44%,这个比重低于中小企业的数量资产、产值和税收在全部独立核算工业企业中所占的比重。
2、银行强化信贷资金管理,对贷款更加慎重。据调查测算,银行对中小企业贷款的管理成本平均为大中型企业5倍左右。近年来,商业银行为了提高经济效益和信贷资产质量.普遍实行了授权授信制度,强化了各单位一级法人的地位.上收或部分上收各基层行的信贷权,在部分县市行已经没有多大的贷款权力,如中国银行股份公司江西省分行对下设的支行一级机构授权审批额度为100万元,超过100万元的信贷要由上级行再审批。从而客观上增加了中小企业依靠银行解决资金问题的难度:贷款条件更加严格,责任更加明确,环节也更加复杂 。
3.银行在贷款管理的不合理,变相增加了中小企业贷款的负担和难度。近年来,银行为了加 强内部监管,防范金融危险大幅度地减少信用贷款数量,绝大部分贷款都需要抵押或担保。中小企业自有资金少,用以抵押的资金更少,自担风险能力不强,更没有人为其担保,缺少抵押担保机构,割断了银行与企业的姻缘。
4.银行对商业化改革的适应能力差,服务于中小企业主动参与意识不强,对中小企业的资金需求不重视。一些银行及其从业人员认为中小企业的业务量大、金额小、成本高、费力费时,因而只重视发展与大企业的业务关系,忽视发展与中小企业的业务关系。在实际工作中,对中小企业的发展规律以及企业情况的把握不够,对立项的贷款往往不能做到心中有数,出于控制风险的考虑只能加强风险的系数,这导致一些本应得到资金满足的企业得不到很好的满足,至于为中小企业服务的金融咨询、财务顾问等业务更没有得到大力开展。
(三)、政府的政策支持力度不够是造成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的另一个重要原因。
1.信贷支持的辅助体系和信贷品种单一对中小企业间接融资产生不利影响。近年来,政府采取“抓大放小”的政策,为搞活国有大中型企业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但在搞活中小企业。加强资金融通方面,却没有采取优惠的扶持政策,以及建立相应地为中小企业的贷款进行担保、保险的机构,这在客观上限制了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和融资能力。我国缺乏适应中小企业信贷需求特点的贷款担保或保险体制,长期以来. 中小企业同大企业一样单一寻求贷款抵押担保物的“单兵作战”的做法,已成为抑制中小企业间接融资增加的最大障碍。政府“抓大放小”其意在搞活中小企业,但由于我国市场经济尚不完善,各项配套改革措施契合度不够,政府执行相应的支持和协调职能是十分必要的。
2.中小企业融资渠道开启不足,企业贷款的优惠政策不多。证券市场上的上市公司大部分是国有大中型企业,很难有中小企业的容身之地。《证券法》规定,在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中,发行人认购的部分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而对企业发行债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额不低于人民币6OOO万元。对于处于起步阶段的太多数中小企业来说.这无疑是天文数字。再加上我国基金组织以及其他融资公司还处于初建阶段,其他融资渠道也并没为中小企业融资创造有效机会。
3.地方政府存在政企分开,干涉金融企业正常运营的不良行为。企业创建之处,政府指令银行投入。而在企业发展过程中,又借改组转制之际严重逃废银行债务。据中国商业银行对乡镇企业贷款调查,截至1997年10月末,转制过程未按有关规定落实商业银行贷款债务的乡镇企业合计的1.36万户,悬空贷款本息100.03亿元,分别占转制企业户数和贷款余额的31%和26%,严重损害了银行的经营元气和投资积极性。 首页 上一页 1 2 3 4 5 6 下一页 尾页 3/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