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面对经营管理水平不适应的冲击。
首先,国内经济受国际经济的影响越来越大,我国房地产业受国际经济状况变动的影响将越来越明显。由于房地产业具有较高的回报率和投机性,房地产业会成为投机的一个重要目标,如果我们不能够有效地对房地产经济进行监管和调控,就很容易导致经济结构和投资结构的失衡,造成房地产泡沫经济。这在国际上有很多先例,如前几年的东南亚经济危机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国际商人在房地产上的投机造成的。其次,将会加剧国内房地产企业的竞争压力。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房地产行业从无到有,经营管理水平有了长足的发展,但与国外同行业相比,真正进入市场,按市场方式运行的企业很少。“中国现有房地产开发企业28000多家,平均资产总额仅为4400万元,全国平均每个房地产企业年均竣工面积只有2万多平方米。房地产企业中拥有一级开发资质的仅349家,整体规模较小。”(注4)不但面临着发展生产力的问题,而且还面临着经济体制转轨的任务,如何解决这一双重问题,是摆在我国房地产企业面前的一个难题。
从房地产业的宏观管理方面来看,违背市场经济规律的事情时有发生,政企不分的现象尚未根除。计划经济沿袭下来的条块分割的局面尚未打破,多头领导、政出多门的现象时有发生,办事效率低下,地方保护严重,尚未形成全国统一的公平、公开的房地产市场,严重阻碍了房地产市场机制的形式。从企业管理的角度看,真正意义上的现代企业制度尚未建立起来,大而全、小而全,企业的注意力仍主要放在非市场化的竞争手段,特别缺乏项目融资和资本运营的能力与意识。同境外房地产开发商的资金、经验、管理相比,我国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策划水平不高、产品定位不准等方面的问题就会显现出来。企业对消费者重管理、轻服务,在物业管理等方面尤为突出。
(二) 房地产供给结构及经营企业面临的冲击。
结构调整是指入世后我国的房地产业在产业结构上不但要适应国内市场的发展,也要适应国际市场经济的发展,同时还要不断地进行新的动态调整,无论是住宅项目、商业用房或工业用房从选址、立项、设计、建设及销售各个环节都要考虑是否符合入世后的需要。否则,就要产生结构性的矛盾,出现空置现象,企业也会遭到市场的无情淘汰。
其次,入世后房地产业会面临更激烈的商业竞争。随着市场的逐步开放,房地产行业也会步入国际化的轨道,逐步实行法制化、证券化、市场化。但毕竟我国的房地产业在这一进程中还刚刚开始,基本上还属于粗放经营的模式,劳动率低下,产品品种单一。从业人员年均竣工面积仅是发达国家的20%,劳动生产率仅为发达国家的30%-50%,而单位能耗却是发达国家的3倍。“从市场份额来看,大陆市场化程度较高的上海、深圳排名前10位的开发商的市场占有率分别为23%、20%,而香港前9位的房地产商的市场占有率达80%。全国的市场占有率情况更糟,2002年万科在全国的市场占有率仅为0.94%(其中深圳、上海、北京、天津、成都的市场份额分别为2.37%、0.97%、0.89%、1.68%、1.96%),而美国前三名的房地产企业的市场占有率达45%。”(注5)入世后,可以肯定我国的开发企业在最初的竞争中面对国内和国际经济的动态的影响,将处于不利的竞争地位。
(三) 房地产金融机构面临的冲击。
随着城镇住房制度与城市土地使用制度的改革,以及伴随房地产的复苏和发展而逐步发展,中国的房地产金融业已初步成长起来并逐渐走向成熟。但总的看来,发展水平仍然十分低下,发展速度相当缓慢,不仅远落后于经济发达国家,而且也落后于许多发展中国家。目前我国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在为房地产企业提供建设贷款时,审批手续不够严格,呆帐、坏帐现象屡有发生。而且应值得注意的是住房贷款期限是10~30年,风险是长期的。根据国际经验,一旦经济不景气,呆坏账比例就会升高。
对房地产消费贷款而言,金融机构普遍缺乏经验,相关的市场风险分散机制尚未形成,使得贷款方承担的风险过度集中,限制了贷款业务的发展。缺乏风险转移机制,我国个人住房贷款的形式主要是抵押贷款,形式单一,束缚了购房者对消费贷款的选择。住房抵押贷款二级市场还未形成。二级市场的缺乏造成证券化程度低,融资工具缺乏,银行不能通过转让贷款债权的方式来转移资金风险。住房消费贷款主要是分期偿还,每期偿付额是影响借款人履约的重要因素。在借款人还款期间,如果利率上调,借款人还款额增加,违约风险将加大。
虽然涉及房地产抵押的法律已出台了一些,如《民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等,但总的来说住房消费贷款运作的法律环境尚不够完善,特别是作为住房消费贷款的重要形式——住房按揭贷款,更是缺乏法律方面的保证。
相比较而言,国外的金融市场非常发达,在房地产建设和消费贷款的发放上,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四) 房地产中介机构面临的冲击。
在国外比较发达的房地产市场中,中介机构用掌握的专业知识为市场服务,在各个环节上都积累了丰厚的经验,是房地产市场上最为活跃的部门之一。而且,经过长期的发展,许多机构都具备了相当的规模和知名度,得到了业界同行的认可,对比看来,我国的房地产中介机构规模较小,从业人员的专业水平低,能够提供的服务范围有限,无法很好地满足客户的要求。近年来,尽管房地产领域的中介服务取得了长足进步,而有关的法规还不太完善,市场一度显得混乱。诸如:房地产评估、房地产经纪人、工程监理、物业代理、律师事务所等,但人员少、素质低、服务差的问题尚未解决。例如北京的房地产中介约有数千家,但只有一部分是注册过的,绝大部分是规模小、管理乱、技术落后,甚至无固定的办公地点,根本无法适应入世后参与国际竞争的局面。
(五) 工程承包企业面临的冲击。
目前工程承包市场很不规范,企业发展不平衡,技术水平参差不齐。在规划、设计、施工等方面,技术水平与发达国家尚有较大差距,在国内外市场技术含量较高项目的竞争中,短时期内难以形成优势。全球性的与工程建筑业相关的资金和技术方面的发展趋势,带资承包成为惯例,市场准入的技术壁垒逐步提高,这使我国工程承包企业面临的竞争力增大。加入WTO后,国外建筑公司丰富的实践、管理经验、先进的工程技术无疑将会给国内企业带来极大的竞争压力。
对企业来说,应该认真研究如何使企业的经营和运作融入国际大市场,这涉及企业的生存大计,不尽早接受国际工程市场的考验将面临萎缩和被击垮的可能,要充分意识到这种不进则退的必然性和严重性。对工程承包市场的格局与新特点进行深入分析,强化市场意识、竞争意识、市场营销意识、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制定相应的企业发展策略规划。
(六) 房地产建材业面临的冲击。
投资者把更多的目光和精力投入到以更低的成本取得贷款、以更低的价格取得土地、以更便宜的代价实现拆迁、以更新奇的概念促进销售等环节上,而直接形成商品房成本的建筑材料却往往被忽略,说明我国房地产市场还是一个尚不成熟的市场。随着土地交易、房地产金融、搬迁、物业管理、商品房买卖等政策和法规的颁布,商品房价格开始向实际成本和正常利润回归,占房地产成本30%以上的建筑材料的成本与房地产价格的相关性明显加强,建筑材料价格的变化已成为影响房地产价格走势的重要因素。 入世对我国房地产市场的影响(三)由毕业论文网(www.huoyuandh.com)会员上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