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的看来,我国在传统银行基础上发展起来的网络银行业务已经有了较快的发展,尤其是工商银行和招商银行更是在国内同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这两家银行的网络银行业务已经初步形成了较完备的体系,在其网络业务中,个人网上银行业务和企业网上银行业务都发展很快,且业务分类和市场定位日益清晰和完善。这些情况说明当前我国各商业银行都充分认识到发展网络银行业务已成为当务之急,并已开始投入相当的资金、技术和人力来大力发展网络银行业务。
(二)我国网络银行的发展前景
网络银行在我国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首先,我国政府十分重视金融电子化建设,经过十几年的全力推进,电子化建设和计算机网络系统建设有了突破性的进展,国家信息高速公路已投入巨资启动;其次,互联网上网人数猛增,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发布的《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截止到1997年10月31日,我国共有上网计算机约29.9万台,上网用户数约62万。而据最新的统计数据表明,截止到2003年6月30日,我国上网计算机达到了约2572万台,上网用户数达到了约6800万(注4)。短短六年时间,我国网民人数较1997年增长了近110倍,跃居世界第二位。另据中国在线银行调查显示,目前在中国上网最为频繁的人群中,有23%的人可望成为网上银行的用户,其人数不会低于250万。由于客户通过网上银行可以自由选用银行的专业服务而同时又能够维持另外一家银行的常用的账户,网上银行的便利性将可能刺激广泛的网上银行业务关系的发展。再次,我国金融业务目前已由手工处理全部进入电算化处理,人民银行卫星电子联行系统已遍布全国各地,日均处理业务十多万笔,金额高达数百亿元。第四,网上银行比实体银行具有交易成本低,能为用户提供更广阔的选择空间,提供快捷的服务这两个最大优势,业内人士认为:网上银行的发展会导致银行市场的竞争愈演愈烈,因为客户变得不像以前那样固定,网上银行竞争的升级会导致费用降低、功能增多以及网上银行服务质量的提高,而最终使网上银行用户受益。实体银行网点每一笔交易所需的费用为1.07元,电话银行为0.45元,ATM(自助银行)0.27元,而网上银行每笔交易的成本是0.01元。相对于主要使用“有形”的、传统的银行机构进行交易的客户来说,网上银行的客户拥有更多、更自由的选择。以上各方面将成为我国发展网络银行业务的坚实基础。
三、我国网络银行发展面临的问题
近年我国网络银行业务虽然发展很快,但大多数网上银行业务还处于初级阶段,基本上是将传统业务搬到网上处理,基于网络技术的创新业务还不太多,要想进一步在更高更深层次上全面发展网络银行业务还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既有制度和经营环境方面的问题,也有管理和技术方面的问题,这些问题是影响我国网络银行进一步发展的障碍,因此有必要对这些问题进行探索分析。
1、信用机制不健全,市场环境不完善
近几年,虽然我国市场经济得到了快速发展,但社会信用体系发育相对滞后,经济活动中的失信现象比较严重。有些企业不讲信用,相互拖欠债务问题仍随处可见,致使一些企业宁可放弃大量的订单和客户,也不愿采用信用结算的交易方式,而是向现金交易、以货易货等更远市的方式退化发展。个人信用体系建设更是落后,目前基本还属于空白。而在发达国家,企业间采用信用支付方式已达80%以上,个人信用联合征信制度在西方国家已有150年的历史。互联网具有充分开放、管理松散和不设防护等特点,网上交易、支付的双方互不见面,交易的真实性不易考察和验证,对社会信用的高要求迫使我们应尽快建立和完善社会信用体系,以支持网络经济的健康发展,其次,各商业银行网上支付系统各自为政,企业及个人客户资信零散不全,有关信息资源不能共享,其整体优势没有显现出来。第三,海关、税务、交通等与电子支付相关部门的网络化水平未能与银行网络化配套,制约了网上银行业务的发展。
2、网络银行业务品种匮乏,难以满足客户日益增长的需要,网上支付功能有待突破和完善
目前,国内网络银行的业务品种匮乏,没有发挥对银行业务的重组和再造功能。所提供的产品,无论是账务查询、转账服务、代理交费、银证转账,还是为企业销售网络办理结算、为集团客户进行内部资金调拨,除业务品种少的问题比较突出外,另一个比较突出的问题是这些产品只是传统银行业务在互联网的实现,网络银行主要起增加传统银行业务服务渠道的作用,在产品上没有完全摆脱传统业务功能的局限,没有推出利用网络银行直接面对客户的特性重组商业银行业务流程的新产品和新应用,在操作界面上没有体现个性化服务的特点,只是传统业务处理系统界面的简单模仿,没有体现网络的根本属性---靠变化和新颖吸引客户。
针对B2C的小额网上交易,如小额购物、代理缴费等,各家商业银行一般都利用信用卡、储蓄卡作为支付工具,为本行的签约客户提供网上支付服务,基本满足了签约客户的网上支付需求。但是针对占电子商务交易额90%左右的B2B大额支付,目前还维持着“网上订购,网下支付”的局面。因此,电子商务的发展迫切要求商业银行完善网上支付手段。而且,目前我国各银行的网络银行认证体系还不尽一致,增大了解决跨行网上支付问题的难度。
3、相关的法律、法规还有待建立健全,缺乏行之有效的金融监管体制
1995年以来,随着《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票据法》、《担保法》等法律法规的出台,我国金融立法有了较快的发展和完善,但就整体而言存在着体系不健全、涵盖面不广、系统性缺乏、修改和完善不及时等问题。目前国家对网络银行方面的立法和支付标准的规定几乎是“空白”。网络银行采用的规则都是双方的协议,与客户在言明权利义务关系的基础上签订合同,出现问题后通过仲裁解决。但是由于缺乏相关的法律,问题出现后涉及的责任认定、承担、仲裁结果的执行等复杂的法律关系难以解决,所以银行不愿冒风险投入网络银行业务,这也是造成网上业务供给不足的原因之一。另外,新《合同法》虽然承认了电子合同的法律效应,却没有解决数字签名的问题,这些无形中都增加了银行和客户在网上进行金融交易的麻烦和风险。此外,虽然有关银行在网上公布了有关章程和操作说明,但现有法规并未对数字签名的有效性、电子记账凭证的法律充分性进行规定,这使得各行虽然在章程中声明此类证据有效,但无法可依的局面也可能会使银行在某些情况下陷于困境。主要涉及到跨境网上金融服务交易的管辖权、法律适用性问题,服务和交易合约的合法性问题,品牌与知识产权的认定、取证和处理问题,以及境外信息的有效性与法律认定问题。
随着网络银行的蓬勃发展,金融监管当局对网络银行的金融监管开始提上议事日程。由于网络银行业务活动方式具有鲜明的网络特色,与传统的银行业务活动方式有着明显的差异,如何有效对网络银行进行监督管理成为当前金融监管的首要问题。
银行网上业务的开展,使银行业务对象难以确定,习惯于集中管理的金融监管当局和监管制度开始变得难以适应。在互联网上,整个交易完全在网上完成,金融交易的“虚拟化”,使银行业务失去了时间和地域的限制,交易对象变得难以明确,交易过程也更加不透明。在互联网上,由于交易双方地域的不确定,银行对客户的了解往往是不够的,对贷款的监测也变得更加困难。
银行网上业务的开展,使银行资本流动速度变得更快,同时网上金融业务的开展,使金融危机的爆发更具有突然性,也更容易跨地区传染,网上银行资金的大规模快速流动往往使监管银行不能准确了解其资产的实际情况,造成信息不对称,风险集中速度更快,风险形式变换更加频繁。
现行金融监管体系中的现场监管,在网络银行面前变得苍白无力。网络银行金融服务的延伸,使金融业务的营业空间得以扩大,使金融监管范围变得更大,从而削弱了监管力度。同时,网上银行业务的无纸化,对金融监管者的非现场监管工作提出了挑战。网络银行主要通过大量无纸化操作进行交易,不仅无凭证可查,而且一般设有密码,使监管当局无法收集到相关资料进行进一步的稽核审查。同时,许多金融交易在网上进行,其电子记录可以不留任何痕迹地加以修改,使确认该笔交易的过程复杂化,监管当局对银行业务难以核查,造成监管数据不能准确反映银行实际经营情况。
4、网上交易仍然存在安全隐患
网上支付的核心问题是实现信息在开放网络上传输的安全性。信息的安全性包括三个方面要求:一是信息的正确性和完全性,即信息在网上传播时不会被篡改;二是信息的保密性,即只有信息的特定接收人和发出人才能读懂信息;三是信息的不可抵赖性,即信息的发出者不能抵赖其所发送的信息,同时信息的接收人也不能抵赖已收到的信息。网络银行业务尽管是银行业发展的趋势之一,也方便了客户,但安全问题却让人十分担忧。对于神通广大的“黑客”来说,破译各家银行的程序、密码并不是一件难事。在国外,类似的事件层出不穷,美国每年因信息与网络安全问题造成的损失高达75亿美元,企业电脑安全受到侵犯的比例占50%。1998年我国公安部破获“黑客”案件近百起,其中以经济为目的的网络犯罪占61%。如此脆弱的网络安全体系能不令人担忧?目前我国尚未建成强大的支付网关,银行系统内部安全存在隐患。银行业和高新技术产业结合不紧密,银行业的技术问题大多只能自己解决,显然力量不够。信息安全保障的技术难题还未得到根本解决,黑客、缺乏安全观念的管理人员和故障破坏的内部工作人员威胁着网上支付的安全性。而且,我国全国性的权威的CA认证中心还只是刚刚启动,身份认证系统不够完善统一,各银行的认证还存在交叉和混乱,影响网络银行的服务效率和准确性。
5、信息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不足,金融业的网络建设缺乏整体规划
电子商务以商情沟通、资金支付、和商品配送三个环节构成,就目前国内网上银行业务的基础环境来看,由于基础设施落后造成资金在线支付的滞后,部分客户在网上交易时仍不得不采用“网上支付,网下支付”的办法,虽然工、农、中、建四大商业银行都建立起自己的网站,但在网站的架构和服务内容上,仍离电子商务和网络经济的要求有很大距离。资金、技术和人员等方面的投入不足,造成网络金融市场规模小,技术水平低、覆盖面小,基本还停留传统业务的电脑化上。国内各商业银行的网络建设缺乏整体规划,导致目前一方面国内各商业银行之间的互联性差。另一方面,各商业银行本身的统一性也不如人意。除了几家新兴的商业银行外,国有商业银行在各地的分行都有自己的电脑系统,软硬件不统一。要在这样的多平台系统上针对各平台开发出网上支付系统,难度可想而知。
四、我国网络银行健康快速发展应采取的对策
我国发展网络银行的对策可以从宏观和微观两个方面考虑。宏观方面,我国应进一步增加信息产业的投入,完善网络建设,为网络银行的发展提供坚实的平台,在制度上加快金融立法、监管和金融创新;微观方面,各银行要尽快建立服务客户的经营观念,为客户提供安全、快捷、完善的金融服务。
1、国内银行应尽快转变传统经营观念,提高认识,迎接网络经济的挑战
我国银行界应充分认识网络经济对传统银行业的冲击,认识到网络经济对传统银行业的推动作用,认识到网络银行的发展将会给传统银行经营方式和经营环境带来深刻变革和深远影响,培养经营上的超前意识,及时把握网络银行所带来的机遇,把经营策略提高到全国以至全球的战略高度。目前,银行界应加大对网络银行在人财物各方面的投资,组织一批有丰富金融理论、实践经验的银行专家和有高超信息和网络应用开发技术的科技人员,组成网络银行业务开发队伍。由于网络银行业务的差异性小,行业进入壁垒很低。在此情况下,银行一定要重视市场营销,建立服务品牌,强调自己的服务特色,只有特色化的服务才可以赢得客户。每个银行都应加大网络银行业务品种的开发力度,使得网络银行业务品种不仅包含所有的传统银行业务,还包括适应中国国民需要的金融服务品种,甚至是能充分利用网络经济的客户资源的超国界性和无极限性的新型银行业务,以全新的姿态来迎接新经济和新世纪的挑战。 我国网络银行的发展现状及对策(三)由毕业论文网(www.huoyuandh.com)会员上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