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经营的过程始终与货币相关,它的基本经营活动是吸收存款和发放贷款。即使是商业银行从事的大量的表外业务,也是和银行的信用相关的,而银行的信用也即意味着资金。基本的经营流程还是“吸收或借入资金→贷出资金→收回资金→归还资金”或“创造信用→出借信用→收回信用→销毁信用”。其中的任何一点过错都会造成资金损失。
商业银行从事交易的数量极其多,总和的金额相当大。银行作为一个担负全社会资金保管和结算的公共服务行业,几乎所有的人和机构都要与它打交道。而且经济越发达,资金的流动量越大,商业银行作为通道,其涉及的交易记录繁多,总交易资金额巨大。商业银行要同时具备高超的会计技能和内部控制制度才能保证及时准确地记录和反映经营情况。
商业银行面临着复杂的经营环境。在现阶段,我国还处于改革时期,各种社会矛盾复杂化。尤其金钱对人的诱惑以及收入差距造成了一部分人心理失衡,不顾一切铤而走险的人越来越多。而商业银行保管着大量的钱财和其他易变现的票据,极易成为内部和外部的侵吞和欺诈目标。截止 2002年底,我国商业银行的资产已达到 20万亿,要保证这些钱财和票据的安全,就急需有一套非常严密的内部控制措施,来做监督和后盾。
(二)商业银行要进行内部控制建设是银行经营发展的现实需要
20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金融自由化的推进、金融监管的放松和金融同业竞争的加剧,银行的风险急据增加。但与此同时银行并没有相应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在宏观经济金融环境变化的外因和商业银行内部控制失效的内因共同作用下,使得80年代以来银行危机频繁发生,国际上比较典型的有巴林银行倒闭案和大和银行案件。(1)巴林银行倒闭案:1995年2月,巴林银行由于新加坡分行的经理兼交易负责人尼克•里森(Nick Leeson)越权进行日经指数期货合约交易失败,在短短数周内损失了14亿美圆,令这个老牌银行顷刻间被迫宣布破产。英国银行监督理事会在经过了5个月的调查后,认为巴林银行倒闭主要原因是“银行的管理失控及其他最基本的内部控制机制失灵。”(2)大和银行事件:1995年下半年,日本著名的大和银行也由于在美国的债券投资失败而被勒令停止营业,最终丧失了在美国境内的经营权。究其原因,是因为大和银行纽约分行国债交易室主管兼交易稽查主任的井口俊英既担任了帐目审核员,又担任交易员,两个岗位之间缺乏必需的牵制,以致其在亏损了约20亿美圆时,仍利用自己的特殊身份,非法更改交易书,盗用客户帐户,伪造有价证券余额,妄图挽回损失,但最终陷入一个无法自拔的深渊中。这又一次说明了不相容业务一定要分离这一内部控制原则的重要性。
回观国内,2003年4月份以来,工商银行先后揭露出5起百万元以上大案,合计涉案金额达1.8亿,其中就有1起发生在浙江省的上虞支行。上虞支行“4.14”案件,成为浙江省继2000年温州城南支行发生“1.15”案件、2001年瓯海支行发生“10.15”案件、2002年富阳支行发生“2.14”案件后,连续第四年发生的百万元以上重大案件。再加上近期被提起公诉的建行义乌支行信贷员内外勾结骗贷3000万元大案,这些都充分表明当前金融领域安全经营形势的严峻性。
在这些案件的处理中,手段不可谓不严厉,但已造成的经济损失却无法挽回。惨痛的教训又再一次使人重新认识到了内部控制的战略地位。如何构筑一个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成为所有工作的重中之重。因此建立和完善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是防范银行风险和银行危机的根本和基础,是银行稳健经营的前提。辨证唯物注意观点认为,内因是事物变化的依据,外因是事物变化的条件,外因通过内因而起作用。因此,内部控制应当优先成为商业银行经营的一个基本原则。
二、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内控建设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20世纪80年代以来,鉴于不断发生的金融危机和银行倒闭等恶性事件,在人民银行的指导下,我国商业银行开始实施内部控制建设。1994年人民银行下发了《关于对商业银行实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通知》;1994年到1996年间人行又颁发了《信贷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贷款通则》、《授权授信管理暂行办法》,对各商业银行防范贷款风险和建立法人授权制度起到了积极作用;199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的通过,从法律上对商业银行提出了建立业务管理、现金管理、安全防范、检查审计制度的要求。1997年5月中国人民银行正式出台了《加强金融机构内部控制的指导原则》,它对金融机构内部控制的目标、原则、要素、内容、基本要求、管理与监督等各方面作了全面规定,是我国金融机构有关内部控制建设的第一部系统指导意见。为了适应国际上内部控制的发展与变化情况,特别是我国加入了世界贸易组织,面临着更加复杂的经营环境,中国人民银行于2002年9月颁布了《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从总体上看,通过近几年抓内部控制机制建设,国有商业银行从业人员遵纪守法和一心一意办银行的观念增强了,赢得了社会的广泛好评,取得了较好的自身效益和社会效益,但不可否认的是,商业银行内部控制的理论准备和实践经验都还不足。同时,不断出现的金融犯罪案件和重大事故,更暴露出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和缺陷,与目前金融业务的快速发展和严格管理的要求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
(一)对内部控制制度的认识存在偏差
尽管内部控制制度在审计等领域的运用广为人知,但从银行经营管理的角度看,不少人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内容尚知之甚少,对内部控制制度在商业银行中的作用则存在着不少误区。有些商业银行把内部控制机械地理解成各种规章的制定、装订和汇总,认为做了整章建制方面的工作,就等于建立了内部控制机制;有的商业银行虽然在理论上比较重视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但在实践操作中则发生了背离。具体体现在:在把握内部控制与业务管理、内部控制与经营风险、内部控制与自身发展的关系上,认识上存在着偏差,管理上不够规范,有的甚至把内部控制与发展、内部控制与经济效益对立起来。
(二)风险评估系统不健全
风险控制是我国银行业内部控制中的一个难点问题,也是我国银行业内部控制制度的一个比较明显的薄弱环节。商业银行对风险评估缺乏应有的重视,对所面临的各种风险,包括可测风险和不可测风险缺乏全面、客观的评估;对风险显得既没充分的考虑,也没有防范措施。如许多商业银行仅仅满足于决策环节的“审贷分离”,而对贷款发生时以及发生以后的具体风险程度心中无数,缺乏以具体风险评估及控制为核心的信贷风险管理监控。交易风险管理监控的手段,管理制度和评估方法也极不完善,资金交易、贷款发放、债券买卖等往往没有实行风险度管理,决策部门、交易部门不能据此做出正确决策和进行预警管理,使得银行的业务管理从一开始就孕育着难以预测的风险。
(三)内部控制活动不健全
我国现行商业银行内部控制制度有一个显而易见的问题,就是内部控制制度本身的不完善以及体系间的相互脱节,具体体现在:一是现行的内控规章制度不健全、不科学。有些制度过时、跟不上形势发展的需要,没有及时修订;有些新型业务已开展,但制度尚未建立;有些制度过于概括、简单和条文化,操作性不强。二是内部控制制度缺乏牵制力。一些银行内部控制制度在部门与部门之间不仅是相互割裂的,有的甚至是相互抵触的。如会计部门不能制约资金组织部门的资金成本,结果存款经营“唯量是图”,存款结构越来越不合理,与银行的利润目标严重背离。三是内部组织结构不合理,机构之间、岗位之间分工不明确。各岗位之间职责不清,致使遇事互相推委,无人负责,造成工作上效率低下,甚至形成内部侵吞、挪用和外部盗窃、诈骗,导致了大案要案的发生。四是对管理者疏于管理。我国银行的内部控制制度一般是“控下不控上”,对主要负责人和决策管理层的约束主要靠他们自身的人格品质与思想觉悟程度。事实上并不是也不可能每一个管理者都有很高的自我约束能力。另一方面,银行的管理人员凭借其地位,还会处于垄断信息的优势地位。这样一无自我约束二无外在控制,往往就会出现因为个别银行管理人员滥用手中权力而给国家和人民造成重大损失的情况。
(四)信息系统建设滞后、信息传递效率低下
管理信息系统具有收集、加工、处理内外部信息并转换成对管理者有用的信息的功能。在当今“信息爆炸”时代,我国商业银行在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方面却相对滞后。目前计算机的应用还主要停留在操作层面的会计信息系统,而缺乏全行整体的管理信息系统。由于信息技术的落后,我国商业银行的信息传递完全是靠金字塔式的组织来完成的。以工商银行为例,它通过总行、一级分行、二级分行、县支行、办事处、分理处、储蓄所等多达七个层次来完成信息传递的。信息层层传递,层层衰减,最高管理层的指令难以准确地传递到基层行,基层行的经营活动也难以真实地反馈到最高管理层。
(五)稽核监督作用弱化
近年来,我国商业银行的内部稽核工作得到了明显的加强,各商业银行稽核部门从无到有,人员从少到多,稽核范围从小到大,内部稽核在我国商业银行暴露和防范风险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仍存在着以下问题:一是内部稽核的组织设计不合理。我国商业银行普遍将内部稽核部门置于总行和各级分支行的行长管理之下,总行的稽核部门属于总行行长管理,分支行的内部稽核部门由分支行行长管理,内部稽核部门对行长负责,而不是对董事会负责,内部稽核人员的工资报酬由管辖行行长决定。这种管理体制不符合内部稽核的独立性原则,也不利于发挥内部稽核的控制和监督职能。二是内部稽核人员的素质有待提高。由于管理层认识上的差距,一些行对内部稽核工作未引起高度重视,认为内部稽核会增加成本。在这种思想指导下,内部监督的力量显得较为薄弱,影响了其作用的发挥。三是内部稽核的方法有待改善。我国商业银行内部稽核的方法主要以事后监督为主,没有发挥内部稽核事前、事中监督的作用,是一种补救型的或堵漏型的事后稽核方法,难以达到对风险的预警目的。四是缺乏内部控制的综合评价体系。从我国商业银行的实际情况看,目前国内大多数商业银行在内部控制建设上更多着眼于完善和加强制度建设,对内部控制制度设计的合理性以及执行的效果往往缺乏有效的衡量、评价手段。
三、构建科学、完整、有效的内控机制,强化商业银行内控制度建设的思考
内部控制是管理现代化的必然产物,在西方国家已经有比较长的历史,但对我国银行而言,还属于近几年才引起重视的新概念。随着金融环境的日益国际化、复杂化,由于银行内部管理不善而引发的违法犯罪事件屡见不鲜,有关风险也未得到很好的控制,因此借鉴国外现代商业银行内控理念,建立严密而有效的内部控制已是商业银行迫在眉睫、急待解决的大事。 关于强化商业银行内控制度建设的思考(二)由毕业论文网(www.huoyuandh.com)会员上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