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的银行体系中,工、农、中、建四大国有独资商业银行是我国金融体系的主体,这四家国有银行的安全与稳定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我国金融体系的安全与稳定。然而,通过多年的风险积累,我国四家国有商业银行的脆弱性逐步增大,风险点日益显现,我们可把四家国有商业银行的风险概括为以下几点:
(一)公司治理结构不健全、经营机制欠完善
1、产权单一。我国四大商业银行惟一的产权主体是国家。这种单一的产权存在许多问题,导致国有商业银行没有真正的自主权,业务活力弱,效率低下,资本金少,不良贷款多。国家享有产权的全部效益,不利于责权利有机结合,产生最大效益。
2、责权不明。四大商业银行的公有产权形式,决定了他们必须是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和义务、承担国家宏观经济调节和促进社会稳定的政策性任务,难以摆脱政府部门干预,不能做到自主经营和自负盈亏,经营风险银行也难以承担。
3、政企不分。目前我国国有商业银行仍然兼有企业和一定程度的国家机关二重性质。《商业银行法》规定,国有商业银行是企业是无可争议的;另一方面,我国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组织机构仍然按照政府行政层次设置,实行行政级别和行政官职称谓,因而又具有政府机关的性质。作为企业,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经营目标是,在不损害国家整体利益的前提下,追求利益的最大化。在单一产权体制下,由于约束软化,国有商业银行不可避免地以“公权”谋“私利”,损害公有产权的效率;作为政府机关,银行内部职员的价值取向就会发生偏差,银行机构利益最大化的驱动力就会受到影响。国有商业银行这种“一身二任”的性质,侵蚀了国有商业银行的效率,不能最大限度地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和增值。
4、缺少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许多银行对内部控制的认识不确切、不完整,对所属分支机构控制不力,不注意内部控制和对风险的管理,使金融资产安全性差。
(二) 资本充足率严重不足,应付资金风险能力较差
资本充足率是衡量银行抵御风险能力的一个综合性指标。银行的自有资产(一级资本)在总资产当中的比例称为资本充足率。按照《巴塞尔协议》,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应当在8%以上,如果达不到这个标准就会影响银行的稳定性。国际上的证据表明,较稳健的银行拥有较高的资本充足率,因为较高的资本充足率不仅有助于缓解银行的“道德风险”问题(即冒过度风险投资的行为),而且也可改善整个银行体系中银行间风险共担机制。这对发展中国家的银行更是如此。我国国有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不足问题由来已久,近几年更有逐渐加剧之势。国有商业银行每年资产平均增长10%以上,而资本额的增加只有寥寥无几的一点帐面利润,有的银行甚至几乎没有增长,即使按国内标准,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也不是都能到8%的法定最低要求;而如果按国际通行的会计标准,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则更低。由于资本严重匮乏,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实际上处于高风险的运作环境中,既缺乏国家强大的财政支持保障和补救能力,也没有稳定持续的自补和扩张能力,对国家的经济安全和社会、政治的稳定都将是一个严重的威胁。世界十大银行在1999年的资本充足率为11.5%。花旗银行和美洲银行两大巨头的资本充足率都在12%以上,瑞士信贷银行为19.1%。中国国有银行的平均资本充足率只有5.7%。国内外对我国国有银行资本充足率比例一致的看法是:国有银行基本上达不到《巴塞尔协议》规定的8%的要求。统计显示,到2000年9月,中国工商银行资本充足率为4.57%,农业银行为1.44%,建设银行为3.79%,只有中国银行为8.5%,达到了《巴塞尔协议》规定的8%的要求 。国际金融界曾有评论说,因此称中国国有银行在技术上已经破产有些言过其实,但仍不得不承认国有银行抵御风险的能力比较低。
(三) 信贷过于集中、不良贷款率高
作为银行家或者投资者,最忌讳的就是资产的单一和集中。因为资产的集中就意味着风险的积聚。银行的风险是先天性的,是与生俱来的。因为银行一般只用8%的资本金就支撑了100%的负债,基本上是靠别人的存款来进行自己的资产运营,所以蕴藏着很大的风险。如果银行把所有的贷款都集中投向一家或几家企业,那么银行的命运就可能被这一家或几家企业的命运所左右。据初步调查,信贷集中主要表现为四个方面:1、贷“大”,即贷款向大企业、大城市、大项目这“三大”集中;2、贷“长”,就是投放贷款的期限不断延长。在流动资金贷款中,短期流动资金贷款(12个月以内)是下降的,而中期流动资金贷款(1~3年)是增加的。贷款期限变长了,这样就隐藏了贷款的短期风险,将风险暴露的时间延长;3、贷“上”,指贷给上市公司或准上市公司。很多信贷资金贷给上市公司后并没有得到很好的利用,反而促使一部分资金无可奈何地流入股市。资金离开生产领域,没有带来新的价值。其中准上市公司尤其具有风险性;4、贷“垄断”,指贷给垄断行业,主要包括“两路”(公路、铁路)、“两电”(电力、电信)和烟草。从上述四种表现来看,多家银行的信贷资金追逐很少的企业,必然造成银行风险的积聚。
据官方的统计,中国四家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比例为25.37%, 总额大约为22898亿元。1999年中国成立信达、华融、长城和东方四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专门从事收购、管理和处置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剥离出来的不良资产有1.3万亿元,还存在近1万亿元不良资产没有剥离出来 。但长期以来由于弄虚作假、贷款展期、贷新还旧等诸多因素的影响,使原来不良贷款比例不能真实、全面地反映贷款质量。而产生不良资产的制度因素与经营环境还没有得到根本的改善,原有贷款存量可能进一步恶化,新增贷款的质量仍然没有保障。西方国家对于中国银行体系的不良贷款比例估计得更高一些,一般认为该比例在30%以上(Jeffrey D.Sachs and Wing Thye Woo,2000)。亚洲其他国家银行的不良贷款率也比我国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低许多(具体数据见下表)。不良贷款比例偏高成为威胁我国银行体系安全,防范金融风险的核心内容。
中国和其他亚洲国家不良贷款比较 (%)
国 别 不良贷款率 不良贷款率(含转移到资产管理公司的资产)
中 国 26.6 37.0
印 尼 18.0 55.2
韩 国 4.1 19.2
马来西亚 10.3 16.6
菲 律 宾 17.0 /
泰 国 12.6 25.1
(四)利率风险管理意识淡薄。利率风险是金融风险的一种,是指由于市场利率变动的不确定性导致资产收益与价值相对于负债成本与价值发生不等量变化而造成银行损失。巴塞尔委员会在1997年发布的《利率风险管理原则》中,将利率风险定义为银行的财务状况暴露在利率变化之中。在我国的金融体制中,利率基本上都是法定利率,其变化很小。商业银行所面临的利率风险不大,致使我国商业银行长期以来基本上忽视了对利率风险的管理。随着外币存贷款利率的放开,我国利率市场化的步伐已逐渐加快,利率风险必将越来越突出。但因金融体制改革滞后,我国商业银行特别是其分支机构并没有办成真正的商业银行,利率风险管理意识薄弱,管理人才奇缺,从而难以建立起与之相适应的利率风险管理体制。只是被动地去适应利率的变化,而不是主动介入到利率风险管理之中,从而在主观上加大了利率变动的风险。我国国有银行盈利水平非常低下,资产利润率逐年下降,利率风险的存在又直接影响到国有商业银行的净利息收入,进而影响效益,严重时危及金融业稳定。美国从1982年开始到1986年五年时间完成了利率市场化,在这一过程及其之后,遇到的最严重的问题是银行倒闭数量的增加。在1987年至1991年期间,每年平均倒闭银行200家,最多的一年竟有250家银行倒闭 ,可见利率风险危害之大。
二、防范和化解国有商业银行的金融风险,是解决我国金融脆弱性的重要途径
中国金融体系最脆弱、最危险的地方是银行体系。有效地防范和化解四家国有商业银行的金融风险,是解决我国金融脆弱性的重要途径,是金融体系稳健运行的重要保证。防范和化解四家国有商业银行的风险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建立健全国有商业银行的产权制度和经营机制
1、加快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革,健全公司治理结构。国有商业银行必须按照国际惯例和现代企业制度进行改革,成为真正的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造后健全法人治理结构,明确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总经理的职责、权力、义务,形成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法人治理结构。一是分散股权,改善股权结构;二是强化董事的义务和责任意识,追究违法董事的责任;三是增设外部董事、独立董事,提高董事会的独立性;四是加强立法,提高监事会的权威性;五是建立董事长、总经理岗位分离制度;六是健全与规范高级管理人员的激励与约束机制。
2、建立现代金融企业经营机制。国有商业银行通过进行产权改造,建立起现代企业的经营、管理新机制,组建完善、科学、合理的公司治理结构,打破以人治为导向的管理决策体系,为挖掘、开发银行的竞争力奠定基础。一是完善风险管理机制,切实提高信贷资产质量。进一步完善贷款审批责任制度、审贷分离制度、贷款风险管理和贷款抵押担保制度,提高信贷资产质量。二是改革人事制度,形成有效的内部激励约束机制。一个成熟的现代金融企业,很重要的一点是获得员工忠实的保驾护航,而要获得这一宝贵的资源,客观上就需要有一个有效的人事激励约束机制。三是建立以经济效益为中心的经营机制,促进整体效益的全面提高。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追求最佳效益是现代金融企业的内在要求,也是商业银行经营的核心目标。四是建立灵活高效的资金调度机制。市场经济条件下,资金从盈利低的地区向盈利高的地区流动是资金活动的基本规律,建立灵活高效的资金调度机制,是商业银行要提高经济效益的重要途径。
(二)补充资本金
1、发行次级债券提高银行的附属资本(二级资本)。根据对2000年末四大国有商业银行资本金构成的分析,核心资本(一级资本)占总资本的比重高达90%,而附属资本只有10%。根据巴塞尔协议,附属资本占总资本比率、次级债券占附属资本的比率最高可以达到50% ,因此通过发行次级债券提高我国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还有较大的空间。
由于次级债券还是加强市场纪律对银行道德风险制约的重要制度安排,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都出现了要求银行发行次级债券、通过次级债券持有人约束银行道德风险的趋势,我国应借鉴这方面的成功经验,尽快通过发行次级债券来提高银行的资本充足率。
2、发行股票上市融资。通过国有商业银行的股份制改造,向社会筹集资本,不仅可以突破对财政和银行内部积累的依赖,还可以建立真正意义上的现代商业银行。股份化改革之后的国有商业银行上市融资是市场经济对商业银行的必然要求。同时这也符合国际惯例,不仅可以在国内股票市场上市,而且可以在海外股票市场上市,以拓宽银行的资本金来源,从增加资本金来源和遏制风险资产产生两方面来改进银行的资本充足率状况,增强银行抵御风险的能力。
3、调整资产结构,提高盈利水平。我国四大国有商业银行资产构成中贷款占总资产的比重高达55%,而国外著名大银行贷款资产占总资产比重已经下降到40%左右。美国银行业费用收入已经可以和利息收入平分秋色,而在我国银行收入中利息收入仍占总收入的80%以上。因此,通过资产证券化降低贷款资产占总资产的比重,积极发展表外业务,可以相应降低我国银行自有资本要求,也可以稳定和增加银行的收益。 论金融脆弱性与金融风险防范(三)由毕业论文网(www.huoyuandh.com)会员上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