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纳税的必然性与意义
(一)、诚信纳税的必然性
(二)、诚信纳税的重要意义
二、我国诚信纳税存在的问题及其影响因素分析
(一)我国诚信纳税存在的主要问题
(二)、影响诚信纳税的因素分析
三、诚信纳税的措施
(一)、建立和完善社会的诚信机制
(二)、进一步完善税制,改进征管模式以利于诚信纳税
(三)、建立和完善纳税人信用评价体系与约束机制
(四)、增强纳税人的诚信纳税意识
内 容 摘 要
贯彻依法治国方略,在税收领域就是要依法治税。而实现依法治,就必须建立起依法诚信纳税的体系。依法征税和依法诚信纳税是依法治税的两个内涵,是相辅相成,缺一不可的有机统一体。本文从建立诚信纳税的客观必然性入手,对目前诚信纳税的现状和产生原因进行了分析,提出了一些建立诚信纳税的措施。
对诚信纳税问题的若干思考
依法治税的目的是通过税收法治建设,使征税主体依法征税,纳税主体依法纳税,从而达到税收法治化。这里纳税主体依法纳税的具体体现就在于诚信纳税,本人通过所学的财税理论知识与实际工作相结合就诚信纳税的建立谈一点粗浅的看法。
诚信纳税的必然性与意义
(一)、诚信纳税的必然性
1、诚信纳税是依法治税的内在要求
诚信纳税是公民履行法定义务,遵守公民道德规范的具体体现。诚实信用原则是我国民法的基本原则,该原则要求人们在进行民事活动时具有良好的主观心理状态,这种主观心理状态应符合“善意”、“诚实”、“信用”三要求。“善意”按民法有关过失责任的规定,要求人们在进行民事活动时主观上不能有损人利己的心理,并且要应以有的注意程度注意防止损害他人利益。“诚实”要求人们在进行民事活动时实事求是,对他人以诚相待,不得有欺诈行为,例如在进行广告宣传时,对商品的质地和性能不得有虚伪的宣传;在订立合同时如实向对方通报有关情况,不弄虚作假。“信用”要求人们在进行民事活动时要讲究信誉, 恪守诺言,严格履行自己承担的义务。在税收领域,将公民的诚实性、自觉性同健全的税收法制结合起来,实现真正的治税环境改善,提高治税水平,这是依法治税的客观内在要求。在征税主体不断完善,税收法律制度不断健全,全国上下大力推进依法治税的同时,离不开纳税主体依法自觉地诚信纳税。实现依法治税的同时,倡导以德治税的思想,特别是通过税收信用关系的形成加以管理,指导和教育纳税人自觉纳税,不断提高公民的纳税意识具有重要的意义。而且再好的法律制度也要建立在诚信的基础上,法律并不能代替诚信,大力推进依法治税的今天,应追求诚信原则,使依法治税具有更深的内涵,从而真正达到税收法制的目的。
2、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诚信纳税
市场经济从狭义上说就是一种商品经济,而商品经济是一种以利润为诱导的为他人而生产的经济。利润最大化是每一个商品生产者追求的目标。在利润的刺激下,商品经济给人类社会的进步带来了积极方面和消极方面两个不同方面的影响。一方面它使商品生产经营者盯准市场,尽可能多、尽可能好地生产出满足人各种需要物质产品和精神产品,从而推动了生产力的发展,为人类社会创造出极大的物质文明。另一方面,它又使商业上的欺诈之风蔓延开来,使一些人为了利润和金钱不惜冒杀头的危险,干出种种不道德的行为,从而使人类社会的道德水准下降,给人类社会的精神文明建设蒙上阴影。马克思主义创始人马克思和恩格斯在研究资本主义商品经济时对商品经济所造成的这两种不同的影响,都加以了肯定。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生产社会化程度的提高,商业上的投机、欺诈所造成的后果也越来越严重。在小商品生产的条件下,一个卖主的欺诈行为所坑害的只是一个买主,而在社会化大生产的条件下,一个卖方企业的欺诈行为所坑害的则是成千上万,甚至遍及世界各个角落的买主。同时,欺诈造成消费者对商品生活经营者的不信任,损害着商品生产经营者之间的公平竞争,也严重地阻碍着商品经济自身的发展。为维护公平竞争、保护消费者利益,也就必须把诚实信用由道德规范上升为民法的基本原则赋予其普遍的法律效力。因此,法律和诚信是维持市场有序运行的最基本条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更是信用经济。在发展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制的同时,大力提倡信用经济是必不可少。税收作为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份需要法制,也需要信誉。信誉是企业赖以生存和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而税收是衡量企业信誉程度的诚金石。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一个完善的税收机制,既要有外在的税收法律体系的约束,也要有内在的税收征税行为中讲求信用这一道德基础,有助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正常秩序,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是市场价值与道德价值的有机统一,所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诚信纳税。
3、诚信纳税与国家和每个公民的利益息息相关
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是国家机器高速运转的润滑剂。没有规范有序的税收,国家各项建设和职能实现将无从谈起,社会稳定也难以保证。从法律的角度上讲,纳税是每个公民和市场主体的应尽义务。而从市场经济关系的角度看,纳税表现为现代社会的一种信用关系,其利益是息息相关的。社会成员的日常消费品包括私人商品和公共产品两部分,私人商品通过从市场上可直接购买,公共产品则由政府提供,而政府用于提供公共产品的资金来源于社会成员的纳税。人们要消费政府所提供的公共产品,就必须付费,也就必纳税,这符合市场等价交换的原则,如享受教育、交通、医疗等。诚信纳税与国家和每个公民利益是息息相关的,这个道理应该不难理解。
(二)、诚信纳税的重要意义
国家税务总局局长谢旭人在今年3月31日召开的依法诚信纳税座谈会上讲:“依法诚信纳税是现代文明的重要标志,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对于推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与和谐社会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是共和国的血脉
据统计,国家财政收入的90%以上都来源于税收,而税收又来源于全社会每个公民一分一厘无偿的缴纳。因此,诚信纳税在税收领域显得尤为的重要。国家依法征税,集中财力,又通过财政支出把钱用于发展经济、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以及国防等事业,用于支持中西部贫困地区和广大农村建设,用于扶助下岗失业人员等社会弱势群体,用于提高人民的整体生活水平。所以,依法纳税是我国宪法和法律规定的纳税人应尽的义务,同时纳税人依法享有国家提供各项保障和服务的权利。
诚信纳税与企业和个人实现长远发展息息相关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也是信用经济。信用经济的重要特征就是诚信。“民无信不立,商无信不兴,国无信不强。”信用是企业和个人在社会中的立身之本,失去了信用就难以在竞争中立足。依法诚信纳税是最好的信用证明,只有坚持守法经营、诚信纳税,才能树立良好的商业信誉和个人道德形象,实现长远发展。
二、我国诚信纳税存在的问题及其影响因素分析
(一)我国诚信纳税存在的主要问题
1、诚信在税收领域的表现
一方面,在市场经济中纳税人有追求利益最大化的行为倾向,由于利己而不讲诚信,想方设法偷逃税款,不讲诚信纳税的现象较为普遍。如不健账、做假账、少报、漏报销售收入,甚至暴力抗税;又如在征税机关实行定期定额征税的“双定户”中,普遍申报核定的应税收入还不到其实际收入的40%,形成大量的税款流失。另一方面,客观上法制不严,机制不健全,征管力度不强,社会上各种假企业、伪劣商品大量存在,使各种偷逃税、恶意欠税、骗税、甚至抗税以及利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等行为层出不穷,诚信纳税程度太低。特别是企业欠税的问题。据统计,我国历年陈欠占欠税总额的71%,近年新发生的欠税额占29%。从欠税企业的经济类型来看,股份制企业的欠税占34%,国有企业的欠税占33%,涉外企业的欠税占9%,集体企业的欠税占8%,其他类型企业欠税占16%。
2、社会诚信缺失在税收上的表现
社会经济生活中,假冒伪劣、违约失信现象较为严重,信用危机充斥,反映在税收领域就是纳税人认为诚信纳税吃亏、不划算,纳税观念淡薄,加上在我国因各职能部门的职权划分不清,费挤税、冲击税,甚至以费干扰税收的现象较为普遍和严重,纳税人的利益被严重侵害,也严重影响了纳税人的诚信纳税。
3、税收法制不健全
目前我国尚未建立起完整的税收法制,税收立法比较落后,是依法诚信纳税存在问题的一个重要原因。我国目前有20多个税种,但由国家立法机关制定的税种法只有两个,即《个人所得税法》和《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在程序法方面就有一个《税收征收管理法》。在税法体系中行政法规占主导,如流转税中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关税等都是条例,并且没有一部统率各层次和各门类法律法规的税收基本法。大量的行政法规,其效力、档次级别都低,在老百姓看来,行政法规就是政策,政策就意味着刚性差,容易变。
4、社会制度和社会环境对诚信纳税的影响
我国正处于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过渡的体制转轨时期,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仍然存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初步建立,尚不规范,依法诚信纳税思想有待进一步深入人心。社会道德观念有待加强,社会经济秩序比较混乱,各种惟利是图的坑蒙拐骗屡禁不止。由于国家对社会的监控管理体系不健全,打击税收违法犯罪活动力度不够,少数犯罪分子比较猖獗。
(二)、影响诚信纳税的因素分析
1、长期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
长期以来,我国实行的是计划经济体制,一切分配、交换均按照国家的意志,计划指令进行,人们的纳税意识缺乏,纳税习惯没有形成,在客观上没有建立起诚信纳税的基础。转轨进入市场经济体制后,个人价值或者利益的最大化成为人们盲目追逐的最高目标。不少人往往挣脱内心脆弱的诚信观念的束缚,为小利而忘大义,置个人、企业信誉于不顾,做出一些虚假欺诈的事情。在直接涉及自身利益的纳税问题上,更是能偷则偷,能假则假,能拖则拖。加上法制建设滞后,打击不力,更有地方政府为其局部利益的纵容,其诚信纳税更不用讲。
2、治税观念的影响
作为征税机关,一方面税制不健全,税种太多,建国初,全国统一开征的税种,加上农业税共有16种。后来逐渐简并,到1973年只剩下11种。改革开放以后,随着税制改革的逐步进行,税种又渐渐增多,到1994年税改前,已增至38种。加上纳税程序繁杂,纳税人在注意经营时难于顾及税制的全面了解,更不为广大层次较低的个体经营者所明白,何谈守法,又如何诚信?另一方面,往往片面强调征管手段的强化,注重管理与打击,而忽视了信誉也是治税的内在要求,没有意识到纳税信誉是一种可以转化为现实推动力的无形资源,是法律之外的又一种撬动税收征管的“杠杆”。体现现代法治精神的平等价值,始终未得到应有的重视。
3、信誉管理机制滞后的影响
在我国,目前的纳税管理机制极不完善,与之相关的法律、制度不健全。税务机关对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的诚信情况收集、运用上严重滞后,不仅掌握的信誉信息十分缺乏,仅有的信誉信息资源也没有发挥其应有的预警、激励、惩处作用,导致失信的纳税人得不到应有的惩处,降低了其不讲诚信的成本,也没有能有效地保护守信纳税人的合法权益,未能使守信纳税人从中得到实惠,挫伤了守信纳税人的积极性。而且税务机关无法采取措施,及早对失信的纳税人进行重点监控,尽量减少或者避免税收损失,这不可避免地形成了纳税人诚信纳税观念的淡薄。
三、诚信纳税的措施
(一)建立和完善社会的诚信机制
诚,是一种源自内心的善意;信,则是外在社会关系的属性。诚发于内而信形于外。诚信大至国家的宪法,小至朋友交往,无不以诚信为基础,信用是最基本的社会关系,是整个社会赖以生存的发展基础。不讲信用,正常的社会关系就难以维系,市场经济也就难以发展和完善。建立和完善社会的诚信机制,才能保证经济活动中税收关系的诚信机制。因为反映在税收缴纳上的失信行为,其产生的重要原因就在于目前整个社会规范不够成熟,制度安排不尽合理,没有一个引导诚信的激励机制。要在整个社会都建立起激励诚信机制,税收领域里的诚信纳税才能建立起来。
(二)进一步完善税制,改进适于征管模式以利于诚信纳税
1、完善税制以推进诚信纳税
公正、平等是经济运行遵守的规则,诚信是经济运行的立足基础。参与市场经济运行的各主体只有在公正、平等、诚信的基础上才能实现良好的经济运行,实现各自的目标,达到利益的最佳要求。所以,税制的完善要充分体现纳税人之间公正、平等、诚信的要求,做到具有激励引导纳税人诚信纳税的新的税收机制。
2、改进税收征管模式以推进诚信纳税
首先要简化税制,如税种的设置从1994年税改前的38种简并到现在的24种。其次要简化纳税程序,如过去的纳税程序太过复杂,办税手续过多,现在逐步取消了部份程序,纳税程序都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行政许可法》规范操作,使税收制度简单透明,程序操作简便明析,纳税人易掌握、易操作;也便于税务管理机关监督。一项制度繁杂,对约束其制度范围内的人和事,往往会被受制度约束的人和事,因难于理解掌握,执行中难以掌握,而破坏制度本身。如现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纳税申报,就太繁杂化,仅申报表就需填5份以上,还要报送若干备查资料,不仅纳税人感到复杂,就连税务征收审核人员也感到难以胜任。而国外就简单多了,纳税人只需明了收入多少、支出多少、所得多少,按所得报税即可。加之严厉的惩罚机制,又失信行为加倍处罚,让失信者承受巨额失信成本,使法律与诚信有机的统一,达到了依法诚信纳税的目的。
(三)建立和完善纳税人信用评价体系与约束机制
1、实行诚信纳税等级制度
税务机关按照一定的标准将诚信纳税人从纳税人群中剥离出来,按其纳税信誉制度分成若干等级,实行不同的管理措施,给予不同的税收待遇,避免守信的纳税人与不守信的纳税人一样对待的不公平现象。2003年7月17日国家税务总局颁布实施了《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试行办法》,该办法坚持依法、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按照统一的内容、标准、方法和程序进行,将评定内容分指标计分,设置A、B、C、D四级,对评定为A级的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依法给予相关税收政策的鼓励,如两年内可免除税务检查,放宽发票领购限量,简化出口退(免)税申报手续等;对评定为B、C级的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应加强管理,并可依法采取必要的措施,如列入年度重点检查,限量供应发票,增值税实行专用发票和税款先比对、后抵扣等;对D级纳税人可依法实施收缴其发票或者停止向其发售发票,停止其出口退(免)税权等进行惩罚。我省国税系统部分单位早在九十年代中期就开始探索试行纳税信用等级评定。2004年,全省国税系统21个市州严格按照总局和省局的规范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积极开展纳税人纳税信用等级评定。截止12月底,共评出A级纳税人974户,得到了各级政府和广大纳税人的认可,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
随着税收信用体系的逐步建立,促进了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推进了我省税收信用体系建设。其效果主要体现在:一是建立了纳税信用激励机制。将纳税信用等级评定与随后的监督、激励机制结合起来,给A级纳税人更为宽松的纳税环境,促进A级纳税人优惠待遇真正落到实处,充分发挥纳税信用等级管理的激励促进作用,使纳税人切实感受到依法诚信纳税所获得的良好回报。二是增强了纳税人依法纳税的意识。纳税信用等级作为纳税人纳税信用的认可,表明了纳税人诚信度的高低,纳税信用等级高低直接影响纳税人的经营管理和财务融资。通过纳税信用等级的评定,促进了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营造了依法自觉纳税氛围。泸州某A级纳税信用等级企业老总认为:A级纳税信用企业称号是一种无形资产,给我们经营管理、财务融资带来了很大收益,在激烈的竞争中增加了知名度和信誉度,给我们带来了无限商机。三是提高了税收征管质量。通过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税务机关准确地掌握了纳税人大量基础资料,加强纳税评估,强化了税源监控,针对发现的征管问题,及时进行疏理归纳,提出了具体的管理措施和办法;同时,由于A级纳税人的优惠政策的落实,纳税人依法诚信申报纳税,提高了纳税遵从度,促进了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的提高。
2、建立失信约束惩罚机制
要使失信成为失信者的墓志铭,就必须建立严厉的约束惩罚机制,让失信者无容身之地,直至消之。建立失信公告制度,税务机关为失信纳税人建立失信档案,详细记录其失信、违约行为,并定期通过新闻媒介,如电视、广播、查询网等向社会公告,使失信纳税人的失信记录在一定范围内曝光,使其因失信而丢掉交易机会,让其承受巨额的失信成本,促使其改正失信行为,否则就有可能被挤出市场。
3、完善征管法规,赋予诚信生命
税务机关对失信者实施严格的监控措施和严厉的管理制度,如不予认定或取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不予办理或注销税务登记,适用最严厉的分类管理制度,限制其使用发票,实行按月稽核等。从法律和日常征管上让失信者承受巨额的纳税成本,为自己的失信付出高额代价。
4、建立全国统一的纳税信誉查询网,为社会提供资信服务
税务机关作为社会公共产品的“生产者”,必须将促进与帮助纳税人树立良好的纳税信誉和企业形象作为为社会、为纳税人服务的一项重要内容人。凭借现有金税工程四级网络的优势建立一个全国统一纳税信誉查询网,给每一位纳税人一个终身的信用号码,为每一位纳税人建立一个信用档案,将纳税人的纳税行为记录在该档案中,并通过税务行业网向社会发布。市场参与者就可以借助这个“网”调查任何一个纳税人的诚信情况,可以更清楚地了解双方的真实情况,降低交易成本,减少交易风险。
(四)增强纳税人的诚信纳税意识
1、尽快消除影响纳税人树立法制信任感的不良因素
从上级立法机关和各级行政机关做起,保持税法的威严,保证税法的统一。在调节各种经济成份的纳税人的利益时,要尽量做到合理、合法、平等。要严格控制减、免、缓税照顾,给纳税人创造一个平等竞争的环境;各行政执法机关,更应模范带头,守法执法,对违法行为要严肃处理,严格遵守税法面前人人平等原则,强化税务机关的行政管理权和行政执法监督权,从而树立起税法的权威性。
2、协调好征纳双方的关系
在市场经济中征纳双方是平等的资格主体,税收的主要职能是组织收入,调节分配,监控经济运行。因为征纳双方是一个矛盾的统一体,二者相辅相成,无以为缴就无从为征。所以税务部门除了依法征税外,还应该正确处理好为地方经济服务,为纳税人服务的关系。
3、增强纳税人的主人翁责任感,广泛开展税法普及教育
加强纳税辅导,开展纳税咨询,充分利用媒体大力宣传税法,使纳税人知法、懂法,并强化民主意识,提高纳税人民主监督权利,建立护税协税网络,使征纳双方共同正确贯彻执行税法,管理监督税收。为使更多的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税务机关从2003年开始到2005年,结合每年四月份的税收宣传月,连续三年以“依法诚信纳税,共建小康社会”为主题的税收宣传。政府的公共支出应该实行公告制,纳税人有权监督税收的支配,从而增强纳税人主人翁责任感,使纳税人真正懂得国家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社会主义税收本质,懂得诚信纳税是公民应尽的义务。
综上所述,要实现依法治税,达到税收法治的目的,就必须建立起依法诚信纳税的理念和机制。法律是手段,诚信是基础,没有诚信,再好的法律也难以充分发挥其作用。所以在贯彻依法治国方略下实施依法治税,必然要有依法诚信纳税作基础,相互配合,一切法治才能得到实现。诚信纳税是税收工作所追求的理想目标,实现这一目标将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纳税人、税务机关乃至整个社会的共同努力。
参 考 文 献
1、《民法学》,江平主编,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9月。
2、《税收学》,朱明熙等编著,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
3、《税收政策法规汇编》,四川省国家税务局。
4、《中国税务》2005年第1期。
5、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征管处编写《工作快讯》。
6、《中国税务报》,2005年4月6日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