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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岁幼儿生活自理能力的培养
[摘 要]《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中明确指出要培养幼儿具有基本的生活自理能力。2-3岁是幼儿生长发育的关键期。我国著名的教育学家陈鹤琴先生提出“凡是儿童自己能做的,应该让他自己做”的教育原则。孩子长到两三岁,便有了强烈要求“我自己”的独立愿望,我们要因势利导,开始培养孩子日常生活的初步自理能力的要求和基本的生活自理能力的习惯。然后现在家庭的独生子女越来越多,忽视了孩子自理能力的培养,对孩子过分宠爱,事事包办代替,成了孩子独立性发展的最大障碍。进入幼儿园后,许多幼儿不会进餐,不会洗手、不会解小便穿衣物,因此我们帮助幼儿尽快适应幼儿园的生活,提高幼儿的自理能力是摆在我们老师面前的重要任务。[关键词] 2-3岁幼儿 生活自理能力 培养
一、2——3岁幼儿生活自理能力较弱原因分析 第一,家长过于爱护,许多应该是孩子自己去做的事,家长习惯包办代替,亲历亲为。孩子是家庭中的“小太阳”“小皇帝”“心肝宝贝”,在家许多大人围着他转,哄他开心,认为只要孩子吃好、健康就好。因此许多小朋友吃饭要喂,有些爷爷奶奶为了哄好孩子一餐饭,要跟着走好多路,或者边喂饭边让孩子看电视:帮他们解小便,穿脱衣服,大人认为这是义不容辞的事。却不知道处处包办代替,孩子的独立愿望会渐渐消失,养成依赖的心理,从而导致孩子的独立愿望会渐渐消失,养成依赖的心理,从而导致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