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有关问题(四)
要用于补充失业保险基金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的不足。为鼓励下岗职工提前出中心,允许地方灵活使用基本生活保障资金,具体办法由省级人民政府制定。三是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或工龄已满30年、实现再就业有困难的下岗职工,可以实行企业内部退养,由企业发给基本生活费,并按规定继续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达到退休年龄时办理退休手续。 总体上看,目前并轨试点进展较快。可以分为两类:第一类是从今年起,全省范围内企业新的裁员不再进中心,有15个地区,分别是北京、辽宁、黑龙江、上海、浙江、福建、山东、湖南、广东、贵州、云南、陕西、青海、宁夏和新疆。第二类是从今年起,在省内部分城市进行试点,有7个地区,分别是内蒙古、河北、江苏、安徽、湖北、广西和四川。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等省市经济条件较好,并轨工作进度快,目前领取失业保险的人数已超过下岗职工人数,失业保险成为主要保障形式。 四、关于资金筹集问题 俗话说,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做好社会保障工作的关键是解决资金问题。近几年,养老保险收支缺口逐年扩大,由1998年的100多亿元增加到2000年的400多亿元,当期收不抵支的省份已达24个。在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方面,企业自筹和社会调剂部分难以到位,只占到30%,主要是依靠财政特别是中央财政的支持。3年来,为实现两个确保,中央财政投入的资金达819亿元。从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角度讲,建立稳定、规范的筹资渠道,增强保障能力,是至关重要的大问题。 导致目前社会保障资金缺口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历史的原因,也有现实的原因,既有政策的原因,也有工作和管理方面的因素。具体地讲: 一是历史上没有资金积累。近十余年,养老金滚存结余800亿元,且分布不均衡,70%集中在东南沿海几个省,按全国每月支付160~170亿元,只够发4.7个月。这就导致当前的“一代人养两代人的现象”,即在供养离退休人员的同时,必须为自己将来的养老准备部分资金。在筹资有限的情况下,只能挪用个人账户的资金去发养老金,形成个人账户的“空账”,目前已达1900多亿元。 二是现实基金收入困难。表现为:一部分效益比较好的企业和年轻的企业,缺乏社会保障意识,觉得自己是“贡献户”,不愿意参加社会保险;一部分困难企业负担重,效益差,缴不了费。如某市2000年参保职工190万人,缴费人数只有165万人,25万人没有缴费。2000年该市欠费单位达8539户,占参保企业总数的60%。此外,一部 分参保企业单纯追求利润最大化,存在有钱不缴的现象。目前,全国企业欠缴的社会保险费高达386亿元,欠缴千万元以上的大户有230家,欠费最多的高达3.5亿元。还存在着实际缴费工资低于实际工资的问题,“小斗进大斗出”,全国全年应发2000亿元,每年收不到1600亿,收不抵支越来越严重。 三是离退休职工人数急骤增加,“食之者众、生之者寡”,造成资金短缺。退休人员增加较快,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个方面人口老龄化。1978年我国在职职工与离退休人员之比为30:1,1989年为5.4:1,目前已急剧上升到3.1:1。近两年,我国每年离退休职工均以200万左右的速度递增,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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