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经济转轨和企业改制过程中,一些承租企业租赁观念淡薄,把融资租赁看成了一种筹资方式,不关心是否取得租赁设备和其还债能力,欠租、骗租现象严重。首先,我国国民整体法律意识较为淡薄,信用环境较差,承租方拖欠租赁现象严重。据不完全统计,截至 2012年,我国租赁企业平均被拖欠金额占其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37%,严重的甚至高达 60% ~70% 。由于租金不能及时收回,导致部分租赁公司资不抵债而破产;其次,个别融资租赁公司机构投资人投资目的不纯,恶意关联交易,违法、违规经营。他们把金融租赁公司当作融资平台,以各种手段在拖垮融资租赁公司的同时,也败坏了整个租赁行业声誉。
1.承租企业结构设置不合理
对于承租企业来说,我国融资租赁业的服务主要针对国有大中型企业,这与日本、韩国的情况恰恰相反,他们重点服务的对象是中小企业,我国的这种状况对我国的中小企业很不公平,不仅影响其发展,间接还会导致我国融资租赁业发展畸形政府和公共部门作为承租人的比例很低缺乏厂商背景的融资租赁机构承租企业地区分布不平衡,大部分只集中在东部沿海发达的地区。
2.承租企业拖欠租赁资金
我国国民整体法律意识较为淡薄,信用环境较差,承租方拖欠租赁现象严重。承租企业经营状况普遍不佳,租金拖欠严重拖欠。租金是我国承租企业典型的特点,据统计,承租企业平均欠租比例占经营总额的15%-30%,严重者高达 60%-70% ,出现这种情况,主要是融资租赁公司对承租人的信用等级评估与控制不到位,往往只要求承租企业提供信用担保就可以,但在实际操作中,地方政府往往对信用担保进行干预,往往承诺可以提供国家性质担保,这样很可能造成担保体制混乱,一旦承租人不能按时还租时,而政府又不履行还租义务,加上地方保护主义,融资租赁企业对于承租人往往无可奈何,常常蒙受损失,租赁业务难以正常的开展,严重者导致融资租赁业投资环境恶化,为了解决这一问题,许多租赁公司往往无可奈何的偏离主业,选择其它业务项目,严重影响其发展。其次,个别融资租赁公司机构投资人投资目的不纯,恶意关联交易,违法、违规经营。他们把金融租赁公司当作融资平台,以各种手段在拖垮融资租赁公司的同时,也败坏了整个租赁行业声誉。
三、我国融资租赁问题的成因分析
针对上述我国融资租赁存在的问题,现将具体原因分析如下:
(一)监管体制不健全
融资租赁监管分为市场调控、适度监管和严格监管三种,我国融资租赁业的监管工作监管主体不统一,实行多头监管,带来了一系列的问题,监管不公平,存在不平等竞争问题,做不到统一协调,不同的融资租赁企业在税收待遇方面获得的权利不一样,融资租赁业处于不平等竞争状态,“对外开放、对内限制”便是其最典型的特点 。我国融资租赁行业严格监管模式,抑制着融资租赁业的发展。比如,在市场准人方面,审批程序繁琐困难,使得融资租赁公司,很难发展壮大,融资租赁监管不到位,缺乏统一的权威管理机构,整个行业的发展速度等缺乏统一的指导。另外,中国融资租赁业行业协会,缺乏规则、缺乏密切交流、缺乏行业风险防范、缺乏行业运作规范,使得融资租赁业处于混乱局面,国家对融资租赁公司的监管不力,严重阻碍了融资租赁业的发展。
(二)融资租赁法制体系不完善
在我国现有法律层面文件中,仅在经济合同法中对融资租赁有短短一个章节的表述。关于融资租赁的相关法律,我国于2004年3月由全国人大财经委会同商务部、银监会和国家税务总局等单位成立起草组,开始对《融资租赁法》进行了起草和研究,已于2007年完成了起草工作,但由于业内对是否应该专门出台融资租赁法以及监管思路存在较大分歧,该法的审议被一再搁置,由于对其中的相关规定依然存在不少分歧和争议,使得该法至今没有实施执行。虽然有关融资租赁的相关法律规定在《民法通则》、《合同法》、《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外商投资租赁公司管理办法》等中也有涉及,但是结合我国现有融资租赁市场中的多头管理现象,即金融租赁公司由银监会负责,外商投资租赁公司和非金融内资租赁公司由商务部负责,没有一部完整系统的统一的法律来规范是其根本原因,这也引起了在监管方面出现的不公平、人为主观操纵的现象。因此,应尽早出台与融资租赁相关的法律法规刻不容缓。
(三)国家对融资租赁的扶持力度不够
我国对融资租赁业的政策扶持远远不及国际上融资租赁业较为发的国家,这使得我国融资租赁公司在融资及发展过程中更为艰难。
1.缺少信贷政策支持及优惠的税收政策
融资租赁产业对于资金的需求十分大,信贷政策对融资租赁行业意义重大。我国没有促进融资租赁行业的信贷政策。融资租赁公司的主要资金来源仍是银行贷款、股东投人,使得融资租赁
公司被迫放弃一些优质项目,而阻碍了融资租赁业的快速发展。在税收政策中,投资抵免制度不够完善,和一些发达国家相比,存在很大的差距。缺乏优惠的税收政策,比如说目前营业税税基不统一,融资性租赁公司的类别不同税基就不同,对中外合资企业不公平。我国规定融资租赁公司免征增值税,但却没有明确规定此优惠政策是否适合于其它租赁机构。
2.缺少保险政策支持
首先来看看融资租赁业发达国家的保险政策是如何支持融资租赁业发展的。以美国和日本为例,美国对控制租赁中的风险极为重视,有“海外私人投资公司”和“进出口银行”两个官方机构为租赁公司提供出口担保、商业保险和政治风险保险。日本在年建立政策性保险制度,强制规定租赁合同签订后融资租赁公司必须与政策性保险公司签订保险合约,对项下租赁物及租金进行保险。一旦承租企业倒闭而无力支付剩余租金,政策性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约赔偿租金损失的给出租人。此外还规定中小企业租赁可以不需担保,如果租赁公司为政府批准的特定行业提供融资租赁服务,保险赔付率可达。此项政策有日本产业经济省负责监管,以保证在中、小企业破产时,融资租赁公司能降低损失,提高资金使用安全性。
(四)融资租赁业自身经营管理不够完善
除了上述客观因素之外,融资企业自身的经营不善也有着很大的关系。
1. 融资租赁观念落伍
社会对融资租赁的认识存在误区,“重买轻租”传统观念很是普遍,宣传融资租赁的活动落后,行业缺乏统一管理,对融资租赁认识上存在偏差,片面的看待融资租赁,忽视了它对于经济所起的重要作用,导致融资租赁被人们认识不到位。许多承租企业租赁观念淡薄,把融资租赁看成了一种筹资方式,不关心是否取得租赁设备和其还债能力,欠租、骗租现象严重。融资租赁企业应积极转变观念,正确对待这种认识偏差,加强经营管理,诚信经营,改变人们对融资租赁业的错误认知。
2.缺乏专业人才
融资租赁企业缺乏既精通业务技能又善于管理的专业人才,综合性很强是融资租赁的一大特点,它的知识和技能领域涉及到了金融学、贸易、法律等诸多学科,因而只有专业素非常高的人员才可胜任此工作。而我国目前从事租赁业务的人员素质有待提高,难以达到预期水平。总之,人才的匾乏必定会阻碍我国融资租赁业的发展,提高我国融资租赁业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是目前当务之急的大事。
3.承租企业缺乏可靠的风险评估系统,企业营管理机制不够完善
在我国信用程度相对较低的情况下,出于保护自己企业机密的原因,企业一般不愿提供完整的信息,造成的后果是企业信用评估真实性差,承租企业风险评估系统可用性低。同时,企业缺乏经营管理机制,尤其不注重风险防范。比如在租赁项目的选择上就存在盲目现象,只看重项目的规模,追求项目的量和项目的速度,往往忽略项目的管理,导致不少项目出现问题和漏洞,造成重大损失,还有在岗位配置、人才配备上,缺乏严谨、优化、协调的设计原则,任务分工不清楚,各部门分工不均难以协调开展工作。
四、促进我国融资租赁的发展对策
融资租赁自诞生以来对世界经济发展贡献起到了特殊的作用,美国、日本等融资租赁业较为发达的国家无不因其促进了经济的腾飞。而融资租赁作为一种金融创新服务,具有其特殊优势,在我国的经济发展和经济建设中有着巨大的发展空间,对中国经济发展也意义重大,大力发展我国融资租赁业已是迫在眉睫。提出以下对策建议。
(一)理顺监管秩序,加大监管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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