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融资租赁业处于多头监管的局面,但多头监管不利于租赁业的健康发展,结合我国国情和融资租赁业发展现状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设计一套有效且合适的监管模式是非常有必要的。
1.借鉴国际经验
世界各国依据本国国情对融资租赁业实施监督管理,具体做法各不相同。以美英等国为代表的市场调控模式,其主要特点就是监管当局并不对融资租赁企业多加监管,而主要是通过市场的自我调节机制来规范融资租赁企业的经营和运作。而德国和日本强调对融资租赁企业进行适度的监管,这种模式的监管主要是对融资租赁企业进行间接监管,它所监管的对象主要是融资租赁企业的出资方(通常为金融机构)。而像西班牙、法国等国由于一直将融资租赁当作金融衍生产品的一种,所以奉行严格监管理念,对融资租赁业也一直采取的是直接监管。
2.制定适合国情的监管体系
事实上,我国的对融资租赁业监管比较特殊,存在着由金融监管部门和商务部门分别监管的现实,而二者在市场准入门槛、监管程度等方面又各不相同,虽然这主要是由于具有银行背景的融资租赁其金融性更为突出、其他的融资租赁其服务贸易性更为突出所致。但是,融资租赁作为一个业态来讲,拥有超过一个的行业主管部门,令出多门,对其健康发展难言有利。
虽然金融性是融资租赁业的主要特性之一,但随着行业的迅速发展而带来的多种新兴业务模式不断涌现,服务贸易特性越来越成为融资租赁业的标志特性。从实际操作中可以发现,融资租赁工作中与有关主管部门协调获取政策支持和为承租人提供从资金支持到产品采购、售后服务甚至业务规划的一揽子服务已逐渐成为工作重点。从这方面上来说,商务部由于具有拟订国内外贸易发展战略、方针、政策,起草国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和外商投资的法律法规,制定实施细则、规章,拟订国内贸易发展规划等职责,更适宜作为我国融资租赁行业的监管部门。
(二)健全融资租赁相关法律体系
从我国融资租赁业发展现状以及当前相关法律制度的规定看,应尽快出台《融资租赁法》,以明晰融资租赁交易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统一市场准入条件,促进融资租赁行业健康发展。俗话说“无规矩不成方圆”,在我国市场经济处于不断变化和日益复杂的发展阶段,规范市场主体行为的法律法规是必不可少的,它不仅明确了交易各方了义务、保护了交易双方各自的权益,也是我国市场经济平稳发展的重要保障。2012年,我国积极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融资租赁法(草案)(三次征求意见)》进行修改。中国银监会令2014年第3号,银监会发布《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金融支持实体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精神,引导各种所有制资本进入金融租赁行业,进一步推动商业银行设立金融租赁公司试点进程,促进行业健康发展,银监会深入总结金融租赁公司近几年发展实践经验,对《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简称《办法》)进行了修订完善 。《办法》修订过程中,充分征求并吸取了金融租赁公司以及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根据征求意见的结果,对适用于融资租赁交易的租赁物的范围、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资产证券化业务的规则等部分内容进行了适当调整。修订后的《办法》内容更加丰富全面,立足当前我国金融租赁行业改革发展的需要,放宽准入门槛,有利于引导各种所有制资本进入金融租赁行业,深入推进金融业改革开放。适当扩大业务范围,强化股东风险责任意识,实施分类管理,完善监管规则,有利于促进金融租赁公司科学健康发展,充分发挥融资租赁特色优势,进一步做实、做专、做强,提高服务实体经济的水平。
由此可知,我国也正在积极探索适合中国国情的相关法律法规,确保融资租赁业务中各方当事人的权利,规范其义务,协调、统一现行法律法规中对融资租赁的界定,建立健全租赁法律体系,使得各项操作更加规范,让企业融资租赁业务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这也是我国融资租赁业健康发展的保证。
(三)加强对融资租赁业的政策扶持
我国政府应加大对融资租赁业的扶持力度,从税收、信用保险及信贷方面给予宏观调控,促进融资业的健康发展。
1.明确各项税收优惠政策
把我国关于影响融资租赁业务的主要税赋与国外进行比较,我国融资租赁业的税赋显然较重,影响了融资租赁业务的开展。为改变租赁税制不明确、不完善的状况,结合我国当前的会计准则和税法条例,明确投资抵免政策、调整我国的设备折旧政策、允许租金支出税前扣除以及建立租赁业务坏账准备金制度,并对坏账损失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对企业采用融资租赁方式购置国产设备或融资租赁企业为外国企业购置我国国产设备而开展的租赁业务,承租人或出租人应可退增值税,鼓励企业购置国产设备,有利于国产设备的出口。对出售回租的业务“出售”环节不应视为实质性的销售,免征收各种流转税。
2.加强信贷政策支持
加强信贷政策支持可以起到对融资租赁企业一加一减的目的,加是可以增加其的资金来源,降低其融资成本。对于我国融资租赁企业来说,资金来源不足一直是制约其快速发展的瓶颈之一,因此本文建议应加强对融资租赁业的信贷支持。对经营符合国家政策应大力发展的行业例如“新能源、3G、大飞机”等的融资租赁公司,国家可以直接向其提供专项贷款甚或低息贷款,或者也可以采取设立金融租赁专项基金的方式来满足融资租赁企业的资金需求,从而提升融资租赁企业的实力,以提高融资租赁业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3.建立租赁信用保险机制
在保险政策方面,应建立融资租赁信用保险机制:由于我国市场体系不健全,市场经济运行机制不规范,承租人的负债意识不强等原因,我国融资租赁业面临较大的信用风险。政府有必要建立起租赁信用保险机制,来保证承租的中小企业破产时,融资租赁公司可以从政府那里收回一定比例的租金,降低损失。只有尽快建立起融资租赁信用保险制度,尽可能提高融资租赁企业的抗风险能力,促进全行业的繁荣。
(四)完善融资租赁业的内部自律机制
中国经过改革开放以来30几年的发展,市场经济已初见规模,但是,纵观中国的商业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自律机制都很不完善,这一点从在美国上市的中国公司屡遭披露而被迫退市就可见一斑。而在中国经济大背景下的融资租赁也是如此,内部自律机制尚不完善,仍有待加强。作为市场主体,融资租赁企业的各个内在组成部分诸如资本结构、资产负债结构、产品结构、产业结构、资源配置结构、人才结构、企业结构、法人治理结构等都应遵循最有经济效益原则设计和建构。只有在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的前提下,才能有效的规范市场行为,使之科学合理,才能建立起有效的监管体制和监管机构,完善行业行为。从融资租赁公司的内部自律机制的建设来看,应包括两个方面:
1.规范融资租赁公司内部机制,提高工作人员素质
作为现代的企业,单靠外部法律的规范和监督是远远不够的,内部规范性文件的完善也是保证公司良好运行的重要因素。内部的规范建设包括许多方面,如企业的章程、各种议事规则、有关企业正常经营活动的规章制度、财务制度、审计制度等,都需要有明确的规范性文件作为依据。同时要加快信息化建设,推进融资租赁业务的规范化,提高融资租赁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加强同外国交流合作,学习先进的经验。加强员工的岗位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复合型人才要懂经济、金融、法律、财务、贸易等知识,在培训上,定期组织专业技能培训的活动,提高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要坚持竞争上岗,选拔优秀人才;采用激励机制进行考核,帮助员工提高知识和技能。
2.要完善融资租赁公司各部门间的协调和管理
企业内部机构的合理设置是保障企业市场活力的关键因素。融资租赁业本身具有很强的行业特殊性,其业务性质非常强。作为出租人不仅要有敏锐的业务嗅觉,同时也要有强大的内部管理团队以规避风险并获取利润。融资租赁公司需要根据业务的需要设置承担不同任务的部门,一般来讲,融资租赁公司都应设立营业部、财务部和管理部,并使之互相配合、相互制约,在租前、租中和租后对项目都进行科学合理的管理。可以预见,只有符合市场发展规律并根据融资租赁本身的性质所建立的企业,才有可能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才有可能防范融资租赁业务过程中的风险,谋求企业的更好发展。
五、结论
融资租赁作为联结金融、工业的纽带,是新兴的融资方式,对解决投资资金不足等问题具有重要的作用。在中国经济持续而稳定的发展过程中,人们对融资租赁这种融资形式的认识将不断加深,支撑融资租赁发展的四大支柱也将逐步完善,如果国家能够参照发达国家在宏观管理和税收政策等方面,给予融资租赁企业更多的支持,将有利于融资租赁业的进一步发展。本文在参阅大量文献资料的基础上,针对中国融资租赁业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结合中国的实际情况,提出加快中国融资租赁业发展的具体对策,具体建议的实施,还需要企业、政策及各方在的共同努力,促进中国融资租赁业进一步规范完善,中国融资租赁业也必将在中国经济发展中起到更为重要的作用。
【引文注释】:
[1]张维.增值税改革对融资租赁业的影响及应对路径选择[J].华东经济管理,2011,(07):75-77.
[2]王晓耕.中国融资租赁业经济影响的实证分析及发展对策研究[J].经济问题,2012,(06):36-40.
[3]李强.我国融资租赁业发展现状、问题与对策[J].财会月刊,2012,(18):33-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