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托幼教育一体化 随着对终身教育思想理解的不断深入,人们对受教育者有了新的认识,世界各国教育理论与实际工作者都在努力将教育扩展到人生发展的各个阶段。为使教育能适应个体发展的连续性要求,在学前教育阶段人们曾做做过“幼小衔接”、“托幼衔接”问题的探讨。现在,一些教育工作者已不再满足于在“衔接”上下功夫,而开始思考将3岁前的教育与幼儿园教育作为一个整体进行考虑,实施“托幼一体化”。 托幼一体化实际上包含托幼管理一体化和托幼教育一体化两个方面,尽管有关托幼一体化的提法已逐步为学前教育领域的人士接受,但简单地把托儿所、幼儿园两种教养机构联结起来,认为他们实行统一管理就是托幼一体化,这是一种片面的理解。从现实状况和发展趋势的推测中可以发现,两种机构的叠加并不能解决一体化的问题。一体化的真正实现必须建立在教育一体化的基础上,托幼管理一体化是托幼教育一体化的条件,教育一体化是管理体制改革的必然趋势,以托幼一体化核心。要实现教育一体化应该解决两方面的问题:教育的整体性和特殊性。所谓教育的整体性是指在观念上把2-6岁的儿童作为一个整体来考虑,即把托班教育列入整个幼儿园的课程计划,而不是将其作为一个特殊阶段单独考虑。所谓教育的特殊性是指考虑各年龄段,尤其是托儿阶段的特殊性,有针对性地开展适宜的教育。 通过对现实以及理论的考察,认为实施托幼一体化是非常必要的,也是完全可行的。其必要性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人的发展连续性的需要。 人的发展具有其连续性,前一阶段蕴藏了后阶段发展的潜力,如果教育能较好地挖掘这种潜力,将有助于人下一阶段以至一生的良好发展。 2.素质教育延伸的需要。 1999年6月国务院颁布的《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已明确将幼儿教育、高等教育列入素质教育的范围,素质教育向两端延伸。在终身教育观的指引下,全面的素质教育必将扩展到人的一生。 3.家长的迫切需要。 近几年来,家长对早期教育的重要性有了进一步认识,为了让子女接受良好、连续的教育,家长们已不再满足于将孩子送入以养为主的学前教育机构。 实现托幼教育一体化对婴幼儿的发展具有积极意义。妥善处理托幼阶段之间的关系关键在于实现托幼教育一体化。因此,在分析托儿所与幼儿园的“分”与“合”时,最重要的判断依据是其是否实现托幼教育的一体,而考虑幼儿园与托儿所实体上的“合”或“分”不是最重要的问题。托幼园所建设为一体,以“合”的实体存在,具有一定的优越性。一方面,托幼一体建设,方便二者之间的人员沟通与信息沟通,有利于制定和实施一体化教育。另一方面,一体化建设有利于托儿所与幼儿园之间的资源共享,为幼儿提供更好的教育环境。托幼园所分离建设,教育由不同的教育机构承担,以“分”的实体存在,也并非不可取。若两类教育机构都能建立正确的教育价值取向,使教育契合婴幼儿的身心发展特点,“托”、“幼”教育也可以有机地联系,有效地衔接,也能实现托幼教育一体化,积极促进婴幼儿健康成长。允许“分”的形式存在是有一定积极意义的,特别是托儿所比较多的地市,若盲目地新建、改建、合并托幼园所以达到一体的目的,势必造成资源的浪费 论托幼教育一体化由毕业论文网(www.huoyuandh.com)会员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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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托幼 教育 一体化 | 2013-02-10 12:27:02【返回顶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