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工具合约面值问题 金融工具面值的定义 衍生金融工具的合同面值一般指合约的名义金额或名义数量。衍生金融工具的交易比较特殊,并不是按合约的名义金额或名义数量进行结算,而是按一段时间内标的物价指标变动的差额乘以名义金额或数量结算,合约金额并不需要实际交割,如互换等。 新准则中并未提及衍生金融工具的合同面值是否需要确认。从目前的研究来看,大部分在讨论衍生金融工具的初始确认时,都主张对合约面值也进行确认。在衍生金融工具合约生效时即确认一项金融资产,同时确认同等数额的金融负债,在合约履行时再予以冲回。其理由是:如果只对变动额加以反映,就不能充分反映衍生金融工具所面临的风险。比如,如果对于利率互换只披露本报告期内的利息收入或利息支出,而不报告其合约的名义本金,那么报表使用者就无法知道利率的变动究竟会给企业带来多大影响 。衍生金融工具的披露应让报表使用者对其所蕴含的风险有一个更加直观的了解以及更可靠的评估,所以,这些研究都主张衍生金融工具在初始计量时应该按其合同价值入账。 衍生金融工具转移时的终止确认标准 关于衍生金融工具转移时的终止确认,IASC在ED48中提出的标准是:其一,与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的所有风险和报酬实质上已经转移给了另一方,且其所包含的成本或公允价值能够可靠地予以计量;其二,合约的基本权利或义务已得到履行、清偿、取消或终止。 IAS39对终止确认标准做了修改。修改后的标准为:“当且仅当对构成金融资产或金融资产的一部分的合同权利失去控制时,企业应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或该项金融资产的一部分。如果企业行使了合同中规定的获利权利、这些权利逾期或企业放弃了这些权利,则表明企业对这些权利失去了控制。” 新准则对于套期保值会计处理的有关规定基本与国际会计准则相同,只在个别方面存在差异,其中一个差异就是对确定承诺套期保值被允许采用的套期会计方法上规定的不同。 确定承诺是指在未来某特定日期或期间,以约定价格交换特定数量资源、具有 法律 约束力的协议。国际会计准则规定,对确定承诺的套期保值的会计处理只能应用现金流量套期法;美国会计准则既允许使用公允价值套期法,也允许使用现金流量套期法。我国新会计准则在这一方面与美国会计准则保持了一致,即允许在两种套期会计方法中任意选择。金融创新工具;会计核算;金融衍生产品 三、传统会计理论面对金融创新活动的困境 1.运用金融创新工具从事金融业务确定的困难。金融工具是指任何形成一个企业的(已经确认或未经确认的)金融负债或权益性工具的契约。这个定义的核心内容是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它既涵盖了传统的金融工具又包括了远期合约、期权合约、期货合约这些衍生金融工具,在传统的会计理论中,财务分析的焦点或(难点)都是在两个维度——项目和时间上展开的,弄清楚这两个问题,我们不仅能明确会计期间也能准确地划出哪些经济活动必须在当期核算,而金融创新产品从事的金融交易活动却很难符合这些会计准则。首先,金融创新工具的交易都是跨期的;其次,金融创新工具从事金融交易活动收益具有或然性,即不确定性,不确定与会计核算的基本要求也是不相容的。 金融工具合约面值问题由毕业论文网(www.huoyuandh.com)会员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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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金融 工具 合约 面值 问题 | 2013-02-16 10:59:25【返回顶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