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率市场化引发的金融风险以及防范措施 利率市场化是指中央银行把利率的决定权交给市场,由市场供需状况决定市场利率,中央银行完全或部分放弃对利率的直接管制。其核心内容包括利率决定、利率传导、利率结构和利率管理的市场化。各间银行可以在市场利率的基础上,根据各自的特点或不同的金融交易自由制定不同的利率。 一、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的进程 1990年3月,我国开始实行同业拆借利率上限管理的原则,这是开放同业拆借利率的初步尝试,也是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的突破口。 2003年8月,人民银行在推进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时,允许试点地区农村信用社的贷款利率上浮不超过贷款基准利率的2倍。 2004年1月1日,人民银行决定将商业银行、城市信用社的贷款利率浮动区间上限扩大到贷款基准利率的1.7倍,农村信用社贷款利率的浮动区间上限扩大到贷款基准利率的2倍,金融机构贷款利率的浮动区间下限保持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9倍不变。同时明确了贷款利率浮动区间不再根据企业所有制性质、规模大小分别制定。 2004年10月29日,人民银行报经国务院批准,决定不再设定金融机构(不含城乡信用社)人民币贷款利率上限。考虑到城乡信用社竞争机制尚不完善,经营管理能力有待提高,容易出现贷款利率“一浮到顶”的情况,因此仍对城乡信用社人民币贷款利率实行上限管理,但其贷款利率浮动上限扩大为基准利率的2.3倍。所有金融机构的人民币贷款利率下浮幅度保持不变,下限仍为基准利率的0.9倍。至此,我国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利率已经基本过渡到上限放开,实行下限管理的阶段。 多年来,根据“先放开货币市场利率和债券市场利率,再逐步推进存、贷款利率的市场化。存贷款利率市场化按照‘先外币,后本币;先贷款,后存款;先长期、大额,后短期、小额的’顺序推进”原则,我国稳步推行利率市场化改革,并取得了阶段性的进展。 到目前为止,应该说大部分利率已经实现市场化,主要剩下三方面的利率尚未完全实现市场化。一是保持了存贷款利率的上下限管理,即仍由人民银行规定各个期限的存款利率上限,贷款利率下限,管住了利差。二是企业债的发行利率仍需要审批。虽然由人民银行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推出的短期融资券已经实现了发行利率的市场化,但一般企业债券发行利率却仍受管制。三是银行间债券市场与交易所债券市场的分割状态仍没有最终消除。此外,虽然2005年中央银行已获准可对再贷款利率进行浮动,但目前尚未运用过这个工具,再贴现利率等也还没有实现完全市场化,有时还出现倒挂现象。 二、利率市场化所引发的金融风险 1、道德风险 目前,我国金融体系和金融监管体系并未十分完善,仍未形成良性竞争机制。在银行平时的经营活动过程中,银行的管理体制也未够完善,银行与其管理者和股东以及存款保险机构之间,都存在着复杂的委托代理关系和利益冲突,由于监管机制及管理机制的不完善,这就使银行隐藏着道德风险问题,当利率市场化后,这种风险会更加明显。并且,利率市场化会引发更加激烈的银行之间的竞争。为了获取更多的利润,有些银行不惜挺而走险,进行高息揽储和风险性贷款。如果银行自有资本较低,经理人员甚至会不惜以社会利益为代价,设法破产求利,或者暗中将银行“瓜分”,让银行破产。 2、流动性风险 利率市场化引发的金融风险以及防范措施由毕业论文网(www.huoyuandh.com)会员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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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利率 市场化 引发 金融 风险 以及 防范 措施 | 2013-02-16 11:04:56【返回顶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