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企业的债权人。债权人把资金借给企业后,一般都会采取一定的保护措施,以便按时收取利息,到期收回本金。因此,债权人必然要求企业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资金,要求企业保持良好的资金结构和适当的偿债能力。当然,债权人权利的大小在各个国家有所不同。在日本,债权人尤其是银行债权人对企业财务决策会产生重大影响。
3、企业职工。企业职工包括一般的员工和企业经理人员,他们为企业提供了智力和体力的劳动,必然要求取得合理的报酬。职工是企业财富的直接创造者,他们分享企业的收益,为企业创造更多的财富。可见职工的利益与企业的利益紧密相连。因此,在确立企业财务管理目标时,必须考虑职工的利益。在社会主义国家,职工利益更就优先考虑。
另外,政府为企业提供各种公共服务,要分享企业收益,要求企业依法纳税,对企业财务决策也会产生影响。在计划经济条件下,政府对企业财务管理的影响很大;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因为实行政企分离,政府对企业财务管理的影响力要弱些。政府经常通过政策诱导的方式影响企业财务管理的目标。
此外,影响企业财务管理目标的因素还有其他利益集团,如企业的供应单位、消费者等。根据以上因素分析,按系统论的观点,企业财务管理目标应该划分基本目标和具体目标两个层次,并且重点研究企业财务管理的具体目标。将企业财务管理目标区分为基本目标和具体目标是必要的,因为它把企业管理的一般性和财务管理的特殊性有机地结合起来了,既反映了企业管理的总要求,又反映了财务管理的特点,体现了系统的等级性原则。
三、关于财务管理目标的几种观点
企业管理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为了解决这一复杂系统的相关问题,首先要建立系统的总体目标。有关资料显示,国内外成功的企业都是以优质服务、质量第一的社会效益和追求本企业的经济效益作为企业的整体目标的。综观我国关于财务管理的目标问题众说纷纭。其中影响较大观点是:
1、产值最大化。在传统的计划经济集权管理模式下,公有企业的财产所有权与经营权高度集中,企业的主要任务就是执行国家下达的总产值目标,企业领导人职位的升迁、职工个人福利的增加,均由产值计划指标的完成程度决定,这就决定了企业必然要把总产值作为企业经营的主要目标。在社会主义建设初期,人们不自觉地把总产值最大化当作财务管理的基本目标。但随着时间的推移,人们逐渐认识到,这一目标存在缺陷。一是只讲产值,不讲效益。在产值目标的支配下,有些投入的新增产值小于新增成本,造成亏损,减少利润,但因为能增加产值,企业仍愿意增加投入。二是只讲数量,不求质量。追求总产值最大化决定了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只重视数量而轻视产品质量和种类,因为提高产品质量、试制新产品都会妨碍产值的增加。三是只抓生产,不抓销售。在总产值目标的驱动下,企业只重视增加产值,而不管产品是否能销售出去,往往出现“工业报喜,商业报忧”的情况。四是只重投入,不讲挖潜。总产值最大化目标还决定了企业只重视投入,进行外延扩大再生产,而不重视挖掘潜力、更新改造旧设备,进行内涵扩大再生产。更新改造容易对当时的产值产生不利影响,改造完成后也不能大量增产;相反,采用外延式大量投入则会使产值增加。由于总产值最大化目标存在上述缺陷,把总产值最大化当作财务管理的目标,是不符合财务运行规律的,它是一种与市场经济规律相悖的财务目标。
2、利润最大化。利润最大化目标是指通过对企业财务活动的管理,不断增加企业利润,使利润达到最大。利润最大化观点在西方经济理论中根深蒂固,西方许多经济学家都是以利润最大化这一概念来分析和评价企业行为和业绩的。例如,亚当。斯密、大卫。李嘉图等经济学家都认为企业的目标是利润最大化。20世纪50年代以前,西方财务管理理论也认为,利润最大化是财务管理的最优目标。目前,我国也有一部分财务管理学家认为,以利润最大化作为企业财务管理目标有合理的一面,这是因为企业要想取得利润最大化,就必须讲求经济核算、加强管理、改进技术、提高劳动生产率、降低产品成本,这些都有利于经济效益的提高。但以利润最大化作为财务管理的目标存在不少缺点。一是利润最大化没有考虑利润发生的时间,没能考虑资金的时间价值。二是利润最大化没能有效地考虑风险问题,这可能会使财务人员不顾风险的大小去追求最多的利润。三是利润最大化往往会使企业财务决策带有短期的倾向,即只顾实现目前的最大利润而不顾企业的长远发展。应该看到,利润最大化的提法,只是对经济效益浅层次的认识,存在一定的片面性。因此,利润最大化不宜作为财务管理的最优目标。资本利润率最大化或每股利润最大化。资本利润率是利润额与资本额(资本金或净资产)的比率,每股利润也称每股盈余,是利润与普通股股数的对比值(这里所说的利润额一般是税后净利润)。所有者或股东是企业的出资者或投资者,他们投资的目标是为了取得资本收益,表现为税后净利润(可以用来分配的利润)与出资或股份数(普通股)的对比关系。这个目标表达的优点是,首先,这里的收益额具有时间概念,它是指一定时间内(通常是一年)所获取的收益额。其次,把企业实现的利润额同投入的资本或股本数进行对比,能够说明企业的盈利率,可以在不同资本规模的企业或期间之间进行比较,揭示其盈利水平的差异。它的局限性在于没有充分体现未来获取收益的风险性。实践证明,财务管理必须充分考虑收益大小与风险程度,否则是极其危险的。一般来说,收益越大,风险越大;要想获得较大的收益,必须要相应承担较大的风险。再次,每股利润额与股本额成反比关系,如果企业单纯为了追求每股利润额最大而降低股本,增加负债,则会导致企业资本结构失衡,财务状况恶化甚至出现财务危机。
【案例】原野股份公司是全国第一家被停牌的企业,导致原野被停牌的直接原因就是原野当时为了追求利润最大化,用短期借款来投资当时的房地产,结果致使短期借款到期无力偿还,银行进驻,查出原野的其他幕后问题,最终被迫停牌。
【案例】北满特钢在98年的报表中,应收账款为5亿多人民币,但为了实现当期利润的最大化,提取的坏账准备却非常少。
3、每股市价最大化。这种观点既考虑了企业本身的风险程度,又考虑了现有的和潜在的投资者对企业每股收益的数量和时间的预期。这是因为股票(指普通股)的市场价格代表着所有的资本市场参与者对该股票发行企业价值的客观判断和评价,即以股票的市场价格代表企业的价值。这种客观判断和评价全面、充分地考虑了该企业现时和未来的获利能力、时间因素、风险程度以及与股票市价有关的其他因素。这种观点虽比前三种观点更具客观性,但它仍存在不足之处。股票市价毕竟只是企业外部资本市场参与者的客观评价,是他们对企业管理者代表股东理财业绩的好坏以及对企业经营业绩大小的看法,不宜以此简单地作为企业财务目标。
4、公司价值最大化。美国学者Arthur J. Keown 在1996年版(现代财务治理基础)中提出“财务治理与经济价值或财富的保值增值有关,是有关创造财富的决策。” 可口可乐公司,1995年年度报告中指出:“我们只为一个原因而生存,那就是不断地将股东价值最大化。”Equifax 公司,1995年年度报告中指出:“为股东创造价值是我们全部的经营和财务策略的目标。” Georgia-Pacific 公司,1995年年度报告中指出:“我们的任务永远是创造新的价值和增加股东财富。”因此,股东财富最大化是指通过财务上的合理经营,为股东带来最多的财富。在股份经济条件下,股东财富是由其所拥有的股票数量和股票市场价格两方面因素决定,在股票数量一定时,当股票价格达到最高时,则股东财富达到最大。所以,股东财富最大化,又演变为股票价格最大化。西方一些财务学者认为,在运行良好的资本市场里,股东财富最大化目标可以理解为最大限度地提高现在的股票价格。与利润最大化目标相比,股东财富最大化目标有其积极的方面。股东财富最大化目标科学地考虑了风险因素,因为风险的高低会对股票价格产生重要影响;股东财富最大化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克服企业在追求利润上的短期行为,因为不仅是当前的利润会影响股票价格,预期未来的利润对企业股票价格也会产生重要影响;股东财富最大化目标比较容易量化,便于考核和奖惩。但应该看到,股东财富最大化只强调股东的利益,对企业其他关系人的利益重视不够。另外股票价格受多种因素影响,并非都是公司所能控制的,把不可控因素引入理财目标是不合理的。
因此,以上几种观点在以公有制经济居主导地位的我国,国有企业作为全民所有制经济的一部分,其目标是使全社会财富增长。不仅要有经济利益,而且要有社会效益;在发展企业本身的同时,考虑对社会的稳定和发展的影响;有时甚至为了国家利益需要牺牲部分企业利益。并且,我国证券市场处于起步阶段,很难找到一个合适的标准来确定“股东权益”。把“股东权益最大化”作为财务管理目标,既不合理,也缺乏现实可能性。而把企业价值最大化作为财务管理目标则显得更为科学。
但是,用企业价值最大化作为企业财务管理的目标,如何计量便成了问题。为此,企业的价值不仅表现在对企业本身增值的作用上,而且表现在对社会的贡献上,表现在对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上的贡献,所以企业财务目标的制订,既要符合企业财务活动的客观规律,又要充分考虑企业财务管理的实际情况,使之具有实用性和可操作性。那么,企业价值最大化的衡量指标应该以相关者的利益为出发点。
广义上说来,企业的相关利益者包括存在于社会上的每一个人。但是,在确认财务管理目标为“相关者利益最大化”时,这样说无异于推卸责任,将这个目标放到一个只能在理论上讨论,而在现实中无法运用的地步。因此,在这里,我只将“相关者”局限于企业投资者、债权人、职工(包括经理人员)和政府。至于与企业有密切联系的供应商和企业客户(消费者),在假定他们是理性的人的前提下,其利益由其本身的选择与哪个企业交易得到保证。
那么,如何计算相关者利益呢?在这里,我借用王化成老师提出的“薪息税前盈余”的概念,它包括薪、息、税(所得税)和薪息税后盈余(即财务会计中通常所说的净利)。薪即职工工资,代表了职工利益;息即利息,代表债权人的利益;税在这里特指所得税,代表国家利益;企业的净利,代表企业所有者的利益。很明显的,这个概念充分体现了上面所述狭义的“相关者利益”。在理论上便于理解,在实际中,有确定的数字,也具有可操作性。
不过,单纯的“薪息税前盈余”不过是薪、息、税和净利的简单相加之和。这个指标有其缺陷,即它不考虑各种利益相关者与企业的相关程度的差异与各对象所冒风险的大小。事实上,谁与企业关系越密切、为企业提供越为关键的资源,谁对企业的影响力就越大;另外,谁为企业的经营所冒风险越大,其要求就应该越大程度的被满足。
因此,有必要对这个指标做出修订。一种可行的作法是为薪、息、税各按其重要性设定一个权数,权数依据各相关利益者的相关程度和其所冒风险的大小而定,并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和客观环境进行适当调整。当债权人的对企业的控制较大的时候,利息权数可以大一些;相反,可以适当提高税前盈余的权数而降低利息的权数;而在一些高科技企业,职工个人的劳动能力和成果对企业影响较大甚至于有时会对企业的命运起决定性作用,这时,就必须提高职工薪金的权数。在企业偿债能力较强的时候,债权人的风险较小,利息的权数可以设定得低一些;相反,可以加高反映所有者利益的净利的权数。修订后的指标不仅反映了企业的资源情况及各相关者对企业的贡献,并且体现了高风险、高报酬的思想。
综上所述,我认为,企业现阶段的财务管理目标的较好选择,应是使相关者利益最大化,在科学设定薪、息、税和净利的权数的前提下,谋求其加权和的最大。当然这一提法只是我个人的一个初步设想的,在实际中的实行也有很多欠考虑的地方。我们的任务就是探索出在目前条件下既切实可行又能发挥作用的财务管理目标。
谢 辞
三年的函授学习,得到了学校、老师的悉心栽培和教诲,各科老师的传道、授业、解惑,让我受益非浅,尤其在本次毕业设计中,指导老师何本芳教授的认真教导与指点迷津,更是让我获益良多。如果说我的知识结构和理论素养较之过去有了提升,这一定是学校和老师的功劳,他们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严谨的治学精神和深厚的理论水平,都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成为我今后工作和学习的标杆,老师的谆谆教诲和学友们的音容笑貌,必将成为我终生难望的记忆。我以在西南财大学习过为荣!更以即将能成为西南财大的函授毕业而感到无比高兴!!
参 考 文 献
[1]陈玉荣。论我国企业财务管理目标——所有者权益最大化[J].四川会计,2001(7)。
[2]王学龙,王宝麟。论企业财务目标及其创新[J].财会研究,2002(5)。
[3]王化成。再论财务管理目标.财务与会计,1999,3。
[4]白革萍.企业财务管理目标简论.上海会计,2000,1。
[5]容少华,曾健南.财务管理目标研究[J].财会月刊,200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