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妻财产归属的解释
(一)夫妻财产的概念
夫妻财产,是关于夫妻之间共同财产的归属、分配、管理、使用和处置等。夫妻在生活期间用于日常开支费用的负担,抑或婚姻结束时对于双方财产的分割以及清算,是适用对象范围相当广泛的一项重要的财产制度。夫妻间的共同财产指的是双方在结婚期间共同所拥有的财产,婚姻关系从领取法定结婚证书至一方死亡或者离婚结束。
(二)夫妻财产的特点
1、经济结构的复杂导致婚姻财产的种类增加。
2、经济的发展使婚姻财产数额的变大。
3、因为情感原因,婚前财产公证等很多人都不会选择使用,对于取证难点较多。
4、个人财产和共同财产的相互混杂,很难分清来源。
二、夫妻财产的类型及财产所有权归属
(一)个人财产和共同财产
夫妻关系在婚姻的存在期间,夫妻双方的工资、生产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婚前财产、一方因为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用以及补偿费用、遗嘱、赠与确定只归一方的、一方专用的财产为夫妻个人财产。[ 刘婷. 试论我国婚姻法中的夫妻共同财产制[J]. 法制博览(15).]在我国的婚姻法中推行着夫妻法定财产制度和约定财产制两种制度并存的一种夫妻财产制.是用夫妻财产婚后所得共同制度为夫妻法定财产制度.这种合理的夫妻共同财产制度有效的促进了社会的安全保障、安定团结以及和睦的夫妻婚姻关系的意义。
(二)共同财产分割原则及方法
[ 何俊萍. 论公平原则在我国离婚财产分割中的适用[J]. 法商研究, 2005(1):104-108.]我国婚姻法规定了夫妻离婚时进行财产分割的四项原则,即照顾原则、补偿原则、赔偿原则和帮助原则。这四项原则虽然考虑了对子女和妇女利益的保护,但其对离婚中弱者利益的保护具有不周全性,因此,在进行离婚财产分割时适用公平原则很有必要。适用公平原则时应考虑确定财产性质、评估婚姻财产等因素,以切实保护离婚时处于弱势地位一方的合法权益。而日常的财产分割基本会使用以下三种。
1、根据共有人约定分割,若夫妻双方已经商议好在离婚时对共有财产如何分割,则按照双方当事人所达成的协议进行分割。
2、依法分割,如果婚姻双方无法达成协议的,则有法院出面进行分割财产、法院分割的原则基本为:坚持男女平等、子女权益以及合情合理的进行分割。在此举例如果夫妻两个人就算分居两地,在此期间双方所各自赚取的财产管理使用的财产应当认定为夫妻两个人的共同财产。如果分割这类财产、分别各自管理的财产就归为各自的财产。如果双方所拥有的财产差距悬殊,那么就以多得的财产用一种等差的方法进行抵偿交付给另外一方。(对于这类规定个人认为并不合情,双方若因为感情问题已经分居,但并未离婚,且双方的收入差距较大。如果大的那个收入是6少的那个是4,按照差距就是2的等额,这样赔付的话原本6的收入变成了4、原本4的收入变成了6,,这样并不能显示出公平公正的原则。但是一味的追求资金上的公正也是一种不合情理的情况,正所谓鱼和熊掌不可兼得,合情合法自古以来都是争议较多的论点。)
3、赔偿损害,赔偿损害原则也可称为照顾无过错方。意思就是在婚姻存续期间,若有一方有出轨、家暴等行为的产生,则在财产分割时,会照顾无过错方。
二、我国夫妻财产制存在的问题及分析
(一)大陆法系夫妻财产制
1、法国夫妻财产制
浅析夫妻财产所有权归属(二)由毕业论文网(www.huoyuandh.com)会员上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