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了加强对企业资产减值会计核算行为的规范,实现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准则的接轨,2006年国家财政部颁布了新的企业会计准则,其中《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主旨在于反映企业资产价值的真实信息,通过财务报告向企业投资者、债权人提供高质量的对其决策有用的会计信息。资产减值准则对资产减值的确认,计量和披露都作了更加系统、明确和严格的规定。但是,资产减值会计在我国的发展尚处于初级阶段,在理论和实际操作中都还存在不完善,阻碍了资产减值会计在我国的深入实施。
本文以规范研究为主,采用对比分析的方法,从资产减值理论问题入手,结合国际准则与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进行比较,找出异同,同时列举一些案例对准则规范进行说明。最后在此基础上总结出对我国资产减值会计的启示和改进建议,以及对我国会计准则前景的展望。
【关键词】:资产减值、计量、确认标准
【正文】:
随着经济全球化发展的趋势,企业利益相关者对会计信息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无论从宏观资本市场的发展需要出发,还是从微观企业资产的价值核算考虑,资产减值问题都始终倍受关注。因为会计核算只有从客观性和有用性原则出发,通过客观反映企业资产价值的减少,全面而公允地反映企业现实资产价值的状况,才能揭示企业存在的潜在风险,为企业经营者以及会计信息的使用者提供有用的信息。正确处理资产减值问题可以达到客观核算资产价值的目的,充分保证会计信息的有用性。
一、我国资产减值会计的发展历程
1992年两则两制发布后,第一次出现了“坏账准备”这样一种资产减值准备,而且规定企业对坏账损失既可采用备抵法,又可采用直接转销法核算。在《外商投资企业会计制度》中规定,外商投资企业在规定情况下必须计提“坏账准备”和“存货跌价准备”两种资产减值准备。随后在《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中规定,企业提取的资产减值准备有“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短期投资跌价准备”和“长期投资减值准备”四种。在2000年12月29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制度》中进一步增大了计提减值资产的范围,规定企业提取的资产减值准备有“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短期投资跌价准备”、“长期投资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和“委托贷款减值准备”等八种,计提的各项减值准备要确认为当期损失,也可以转回以前期间的资产减值并记入当期盈余。 2006年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并于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实施。该准则充分借鉴了国际会计准则第36号的做法,标示了中国资产减值准则的发展趋势,体现了与国际惯例趋同的原则,
二、新准则下资产减值的主要内容
(一)资产减值的含义
资产减值是指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这里的资产,除了特别规定外,包括单项资产和资产组。资产组,是指企业可以认定的最小资产组合,其产生的现金流入应当基本上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产生的现金流入。
(二)八项资产减值准备内容
1.存货跌价准备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分别选择采用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若资产负债表日,企业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原已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应当记入损益。
2.坏账准备
按期估计坏账损失,其方法有四种,即余额百分比法、帐龄分析法、赊销百分比法和个别认定法。余额百分比法是根据会计期末应收账款的余额乘以估计坏账率即为当期的坏账损失,据此提取坏账准备。
3.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
持有至到期投资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企业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资产。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对其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帐面价值进行检查,有客观记录表明该资产发生减值的,应当将该金融资产的帐面价值与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4.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企业对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在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时,其可收回的金额低于帐面价值的,应当将该项长期股权投资的帐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溢,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5.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在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时,其可收回金额低于帐面价值的,企业应当将该项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的帐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的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6.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浅析资产减值会计准则(一)由毕业论文网(www.huoyuandh.com)会员上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