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作为上市公司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经济发展意义重大。然而在我国,由于内部控制制度缺乏或低效,企业绩效评价体系尚不完善,社会监督不力或流于形式,对违规披露者处罚不力等诸多原因,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存在许多不足亟待完善。对此本文认为应当采取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标准和质量保证体系,建立对发现和举报虚假信息披露行为的激励机制,推行财务报表保险,使注册会计师审计最大限度保持中立,完善民事责任和诉讼制度等手段。
【关键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法律责任
【Abstract】:
As an important part of corporate governance, listed company information disclosure is important to economic development. However, due to lack of internal control or low efficiency, imperfect performance valuation system, lack of social supervision and sanction and so on, it has many defects, and those need to improve soon in our country.
Therefore, we emphasize the listed company should adopt proper corporate governance structure, establish information disclosure standard and quality assurance system ,also establish incentive system to stimulate identification and reporting of false information, introduce financial statement insurance to ensur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audit neutral, perfect civil liability and litigation system and so on .
【Key Words】:Listed Company 、Information Disclosure 、Legal responsibility
【正文】:
信息披露是上市公司必须履行的一项法定义务,上市公司遵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及时、准确、真实地披露公司的重要信息以及保证信息披露的质量,不仅直接影响到投资者、债权人等企业利益相关者的经济利益,还影响到社会资源的配置与利用效率。信息披露又是促进上市公司规范化运行,体现证券市场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保护投资者利益,实现证券监管部门和社会公众投资者监督的必不可少的重要过程。虽然我国在信息披露法制建设、信息披露规则以及证券市场监管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然而,层出不穷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失真事件,致使投资者对上市公司信任度下降,反应出当前我国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失真问题仍然没有得到有效地控制,信息披露不真实、不完整与不及时的问题仍然很严重。因此有必要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的完善进行深入讨论。
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概述
(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的界定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一般简称为信息披露制度,又称叫信息公开制度,是指依法公开发行证券且上市交易的公司,在证券发行、上市、交易等一系列环节中依照法律、法规、证券主管机关以及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以一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证券主管部门或自律机构提交与证券有关的信息而形成的整套行为规范的总称。在广义上,证券信息披露还包括证券市场其他参与者依法公开信息,如上市公司收购者披露信息。对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实行信息披露制度,是现代证券市场的核心内容,也是证券法制定的重心,它贯穿于证券发行、流通的全过程。(注1)
根据信息披露时间和目的不同,可将信息披露制度分为发行信息披露和持续信息披露。信息披露制度按是否强制,分为强制性披露和自愿性披露。强制性信息披露主要是通过招股说明书、配股说明书、上市公告书、中期报告、季度报告和年度报告以及重大事件公告等方式来进行的。自愿性信息披露主要是针对公认会计原则和其他法律、法规未作要求,企业自愿披露的,从现有财务数据和宏观、微观经济形势中派生出来的信息,它包括:基于公司经营状况、经营计划、经营环境和战略规划等有助于投资者做出更好的投资判断和决策的信息,包括一定的系统性、可及时调整的盈利预测信息和相关的风险因素等信息。
(二)信息披露制度的意义
证券是证券市场中供投资者买卖的特殊金融商品,由于证券作为所有者的权利凭证,具有价值发现和价值增值的可能性,能够产生价格。证券是商品,但又不同于普通的商品,因为其存在品质上的识别困难。普通商品可以通过对比、检测商品外观、性能等来发现其品质,而证券的品质从外部难以观测,证券的价值通常以综合性的财务指标和法律指标来反映。因此,证券发行人应当披露有关影响证券价格的信息,使投资者对所投资证券的品质有深入了解。依靠强制性信息披露,以培育、完善市场本身机制的运转,增强市场投资者、中介机构和上市公司管理层对市场的理解和信心,是世界各国日益广泛的做法。信息披露的意义是显而易见的:保证投资者在没有虚假信息的干扰下作出投资决定;有利于证券市场发行与交易价格的合理形成;同时可以使投资者有效地监督这些证券发行人,促使其经营活动透明化和规范化。 试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的完善(一)由毕业论文网(www.huoyuandh.com)会员上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