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防垃圾邮件市场的基本特点
(1) 全球性:防垃圾邮件市场是一个突破地域限制的市场,它需要各国相互协作方能实现对垃圾邮件的堵截,因此,它具有全球性的市场特点。有事实证明,当人们正为日益肆虐的国外垃圾邮件大伤脑筋之时,却不知道,国际垃圾邮件制造者正在将制造地转向中国,最近,国际防垃圾邮件组织Spamhaus的有关专家就证实,加拿大、美国的垃圾邮件发送,选中了辽宁作为其在中国的代理地。因此,防范垃圾邮件需要具备全球观。
(2) 突发性:防垃圾邮件市场是一个突然爆发的市场。根据IDG的统计数据,防垃圾邮件市场从1999年开始呈快速发展趋势,2003年是进入了爆炸性增长的阶段,从出现到快速成长仅用了4年时间。网络垃圾、网络病毒往往会在人们不经意间,突然地爆发,并蔓延到世界各个角落。防垃圾邮件市场也像垃圾邮件全球性泛滥一样快速发展。
(3) 指向性:根据2004年6月30日以色列防垃圾邮件公司Commtouch的研究报告,目前全球垃圾邮件中,56%起源于美国,8.95%起源于韩国,中国以6.9%排名第三,但是却有71%垃圾邮件指向了中国的服务器,防垃圾邮件市场的带有很强的指向性特点。
2、 防垃圾邮件市场的分类
(1) 按照产品的表现形态,防垃圾邮件市场可分为:
① 硬件类防垃圾邮件市场:事实上防垃圾邮件领域的产品普遍采用“硬件网关”的方式,将防垃圾邮件产品做成一个部署在邮件服务器前的一个过滤网关,对发送给邮件服务器的邮件进行了第一层的处理之后,再提交给邮件服务器,因此,采用“硬件网关”方式的防垃圾邮件产品都有固定的硬件服务器。从国内市场上活跃的国外品牌“防垃圾邮件”产品有美国博威特网络技术公司的产品Barracuda Spam Firewall(中文译名:梭子鱼垃圾邮件防火墙)、安全公司Tumbleweed Communications的产品Tumbleweed Email Firewall、美国Ironport公司的产品IronPort C-Series等均采用的是“硬件网关”防垃圾邮件产品。
② 软件类防垃圾邮件市场:软件类防垃圾邮件市场最大的特点就是直接以软件形式销售,厂商不提供专有的硬件设备作为软件产品的支撑平台,而直接部署在现有的邮件服务器上或者客户端上。2004年9月,在北京召开的的互联网大会上,国际知名、国内领先的专业防垃圾邮件厂商上海极软软件技术有限公司(注 )就推出了国内首款专业的防垃圾邮件软件——垃圾杀手3.0,相继国内以杀毒软件起家的瑞星公司也推出了纯软件版本的防垃圾邮件产品。
(2) 按照产品应用方向,防垃圾邮件市场可分为:
① 独立产品市场:即为用户提供的防垃圾邮件产品形态是一个单独使用、安装和服务的市场,它是作为一个信息安全体系框架内的一个独立的信息安全产品市场。目前市场形态基本上属于独立防垃圾邮件产品销售的市场。
② 附属产品市场:即为用户提供的防垃圾邮件产品形态不是一个单独使用、安装和服务的产品,而是一个依附于各类网关产品之上的,比如依附于交换机、防火墙、防毒墙网关产品之上,或者依附于客户端软件中的一项附带功能或者防垃圾邮件模块,比如outlook、foxmail附带的客户端防垃圾邮件的功能等形式,它是作为这些网关产品或者软件中的一个功能模块出现的产品形态而形成的市场。
(3) 按照产品的使用对象,防垃圾邮件市场可分为:
① 行业用户市场:所谓行业用户市场,是由各种组织机构形成的,对产品和劳务需求的总和。行业用户市场包括了产业市场、转卖者市场和政府市场等各种类型的市场构成。行业用户可以细分为:农业、林业、金融、矿业、电信业、建筑业、制造业、卫生业等不同的行业市场。
② 终端用户(个人)市场:是为了个人消费而购买的个人和家庭所构成的市场(注 )。家庭是一个基本的消费单位和购买决策单位,也是最重要的一种首要参照群体(注 )。比如,上海极软软件技术有限公司推出的垃圾杀手3.0就是针对个人终端市场,并且产品在各类软件专卖店上架销售,有具体的零售价格。
二、 当前防垃圾邮件产品的现状与问题
(一) 行业标准不统一
和其他信息安全类产品一样,防垃圾邮件市场也没有一个针对防垃圾邮件产品的国家标准,甚至连行业标准也没有。这就造成了,各个防垃圾邮件产品的提供商“各自为政”,使整个防垃圾邮件产品市场较为混乱,由于标准的不统一,使消费者无所适从。每个厂商都在用着自己的技术标准向市场说话,消费者也只能用自己的判断来取舍。
前不久,微软和Pobox.com公司共同宣布将Caller ID和SPF(Sender Policy Framework)两种防垃圾邮件技术成功整合,并提交给IETF(Internet Engineering Task Force)进行审核,以作为行业标准向全球发布(注 )。根据他们向IETF提交的技术规范,各个机构必须在域名系统中以XML格式公布电子邮件发送服务器的IP地址等相关信息。这样,电子邮件接受系统既可以在邮件传输级别(或称作信封级别)验证电子邮件是否存在欺骗行为,同时也可以在邮件级别进行认证(注 )。 首页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下一页 尾页 3/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