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出差补助随职员差旅费直接发给职员;
(2)公司对有项目中突出贡献的职员,可适当提高其项目比例数;
(3)公司对有重大贡献的职员,可根据各自的工作特点与需要和个人意愿,安排其休假、旅游等;
(4)公司设立合理化建议奖,对于在开发技术、经营管理、市场营销等方面提出改进意见的职员给予一定的奖励。
3、浮动工资制
实行浮动工资制,可以把企业经营成果、个人经济责任与劳动成果同职员个人经济利益挂起钩来,有利于克服平均主义倾向;有利于根据企业生产经营的需要,较为灵活地确定工资浮动的主要因素,以引导职员为突破企业生产经营的薄弱点而努力工作,对促进企业改善经营管理、推动企业生产经营的发展,起到积极作用。
(三)该软件公司工资管理制度
1、总则
(1)为规范职员工资的确定及调整办法等有关事项,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职员。本制度所指工资,是指每月定期发放的工资,不含奖金和津贴事项(技术系列的项目津贴除外)。
2、工资结构
(1)职员工资由固定工资、浮动工资两部分组成。
(2)固定工资包括:基本工资、技能工资、住房补贴、医疗补贴。固定工资是根据职员的职务、资历、学历、技能等因素确定的、相对固定的工作报酬。
(3)浮动工资包括:考勤工资、绩效工资、效益工资,项目开发人员还有项目津贴。浮动工资是根据职员考勤表现、工作绩效及公司经营业绩确定的、不固定的工资报酬,每月调整一次。
(4)项目津贴自研发项目经总经理批准立项后,于相关研发人员当月工资中发放。项目经理每月对相关研发人员进行考核,确定发放比例,最高为工资标准的20%。
(5)项目完成情况由公司相关部门负责总经理进行评估。项目如提前或按期完成,项目津贴自完成当月停发。在预定的截止时间,如项目完成率低60%,项目津贴自当月停发;如项目完成率高于60%,项目津贴继续发放,直至项目完成当月为止。相关部门负责总经理会根据项目评估价值、完成的质量、进度情况,确定项目奖的发放。
(6)职员工资扣除项目包括:个人所得税、教育金、缺勤、扣款(含押金、借款、罚款等)、代扣社保费、代扣补充保险费、代扣住房公积金。
(7)职员工资发放如有错漏,或需退还捐款时,将在下月工资“补杂”项补发。
3、工资类别
(1)公司根据不同职务性质,分别制定行政、技术、营销三类工资类别。
(2)行政工资类别适用于从事行政、财务、生产等日常管理或事务工作的职员。
(3)技术工资类别适用于从事产品技术开发、生产技术等专业技术工作的职员。
(4)营销工资类别适用于从事营销及相关工作的职员,包括市场本部及驻外机构所有职员。
(5)职员工资系列适用范围详见下表3-1:
4、工资计算方法
(1)工资计算公式:
实发工资=应发工资+补杂项目-扣除项目
应发工资=固定工资+浮动工资
固定工资=基本工资+技能工资+住房补贴+医疗补贴
=工资标准×固定工资系数之和
浮动工资=考勤工资+绩效工资+效益工资
=工资标准×浮动工资系数之和
(2)工资标准的确定:
根据职员所属的工资类别职务,确定职员薪级。再根据职员薪级,确定对应的工资标准。参见
《职员职务-薪级对照表》、《职员薪级表》。
(3)固定工资与浮动工资的标准系数设定:
设工资标准为1;
固定工资标准系数为F,其中基本工资、技能工资、住房补贴、医疗补贴标准系数为别为F1、
F2、F3、F4,F=F1+F2+F3+F4。
浮动工资标准系数为V,其中考勤工资、绩效工资、效益工资、项目津贴标准系数分别为V1、
V2、V3、V4,V= V1+V2+V3+V4。
以上系数的标准设定说明如下表4-1所示:
(4)固定工资计算方法:
固定工资=基本工资+技能工资+住房补贴+医疗补贴
=工资标准*(F1+F2+F3+F4)
(5)浮动工资计算方法:
浮动工资=考勤工资+绩效工资+效益工资+项目津贴
=工资标准*(V1*C1+V2*C2+V3*C3+V4*C4)
其中,C1为考勤考核系数,C2为绩效考核系数,C3为效益考核系数,C4为项目考核系数。确定方法分别见下表4-2、4-3、4-4、4-5:
项目考核由项目经理负责。
5、试用期职员薪资确定
(1)工资由总部发放的试用期职员
①通过招聘方式进入公司的试用期职员,其薪级应由本部门负责人在大幅度考核后提出建议,填写《职员薪级调整表》,经行政人事部、主管领导审核,总经理批准确定。
②试用期职员如在职时即担任总部部门经理以上行政职务,或分公司财务经理、副经理、经理等行政职务者,薪级一般应确定为其职务相应的下限薪级标准。
③试用期职员如在职时未担任以上行政职务者,根据表5-1执行表中“试用期职员学历”均指国家承认的学历标准。用人部门在给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试用期职员确定试用期薪级时,应根据试用人员的能力、经验及试用职位的工作复杂程度,在上限范围内酌情考虑。基本原则: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技术系列试用人员,每满1年薪级可上调3-5级,最多不能超过同等到学历的上限;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非技术系列试用人员,每满1年薪级可上调1-3级,最多不能超过同等到学历的上限。
④对于公司急需的特殊人才,试用期工资可突破以上②、③条规定和标准,需由用人部门在《职员薪级调整表》上写明申请的工资标准及理由,经行政人事部、主管领导审核,总经理批准确定。
(2)工资由驻外机构发放的试用期职员
①分公司及下属经营部、办事处试用期职员的薪级由所属分公司招聘考核负责人提出建议,填写《职员薪资调整表》,由分公司经理确定。分公司及下属经营部、办事处的试用期职员工资情况应报所属分公司经理备案,分公司经理、总部行政人事部、财务部、有权对管辖的驻外职员工资情况进行查询、监督。
②驻外机构试用期职员薪级确定办法参见5-2。表中“试用期职员学历”均指国家承认的学历标准。驻外机构可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社会平均工资水平,以及试用人员的能力、经验,试用职位的工作复杂程度,在上、下限范围内确定试用期职员的薪级标准。
③对于驻外机构急需的特殊人才,试用期工资可实在以上2条规定的标准,但需要由驻外机构填写《职员薪级调整表》,提出书面理由,报行政人事部、市场管理部审核,主管领导批准确定。
6、薪级调整 某企业(事业)工资管理制度(三)由毕业论文网(www.huoyuandh.com)会员上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