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一次购并浪潮:购并高峰期在19世纪末到20世纪初,1898-1902年,美国被购并企业总数达到2653家⑴,至今美国一些知名公司,如通用电器、福特汽车、杜邦化学等都是在这个时期确立其地位的。此次浪潮的突出特点是以横向购并为主,即资本在同一生产领域或部门集中,优势企业吞并劣势企业组成托拉斯,大量中小型企业合并成少数大型企业,成为各个部门占统治地位的垄断公司。
第一次购并浪潮的主要推动者是购并促办人,银行在其中扮演了重要角色。工业股票市场的发展和完善为购并提供了便利和有效的手段,据统计,大约60%的购并活动是在纽约股票交易所完成的。
2、第二次购并浪潮:此次浪潮贯穿整个20世纪20年代,主要是一些已经形成的垄断公司兼并大量企业,以达到进一步加强经济实力扩展市场垄断地位的目的。在第一次购并浪潮中,数家公司合并成一家大公司的购并方式占83.5%,而第二次购并浪潮初期这种方式的比重下降到34.5%,到了第二次购并浪潮的高峰期,大垄断公司为了扩大实力兼并大量中小企业的方式则上升到76%⑵。纵向购并在此次购并浪潮中占据了重要地位,纵向一体化的巨型商业恐龙开始出现,购并的动机已经不是简单的取得规模经济,更多地考虑到商业效应与商业运作。
此次浪潮中,投资银行家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而证券市场在购并活动中的中心地位则日益显现。
3、第三次购并浪潮:此次浪潮发生于二战之后,主要是20世纪50、60年代。美国在1935-1944的十年间,被购并企业数字是1400多家;而1960-1969十年间,这个数字上升为12500⑶,战后经济的迅速恢复繁荣是购并浪潮的主要推动力。经过前两次横向、纵向的购并浪潮之后,美国很多大型企业都确立了在各自行业内无法替代的地位,形成了寡头竞争的均势,此时任何一家企业都不会轻易在行业内自我扩张。这就使得此次购并浪潮的主要特点是混合购并,即那些生产和经营彼此之间毫无相关产品或服务的企业间的购并,目的主要在于减少长期经营一个行业的风险。
此次浪潮中,主要发起人不再是外部力量,而主要是购并公司的上层管理人员,即管理层导向收购。
4、第四次购并浪潮:时间从20世纪70年代中期一直持续到80年代末。购并手段和方式日益多样化,横向、纵向、混合购并都有所增长,企业组织形式则又从纵向一体化和多元化回复到横向一体化。涉及企业数量繁多,涉及金额也特别巨大。此次购并浪潮在1988-1989年达到全盛,美国当年购并交易额达到3500亿美元。⑷
这段时间的购并更加依赖于金融市场的杠杆效应,“以小搏大”的案例也不断出现,购并的国际性行为增长迅速。
5、第五次购并浪潮:进入20世纪90年代,世界购并活动进入新阶段。其数量之多、规模之大、金额之巨,均超过前几次各轮购并浪潮。据统计,1998年全球购并总价值达到2.4万亿美元,2000年更达到创记录的3.4万亿美元。⑸这次购并浪潮中较为重要的购并多为行业内整合,以行业内强强联营的 “战略购并”为主,目的主要在于避免过于激烈的竞争,扩大生存空间。跨国购并交易从数量和金额来看,呈现直线上升态势,全球化的影响力不断增强。
从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企业购并本身已经从单纯的企业经营行为、企业制度演化、行业变迁动力延伸到影响整个国民经济甚至全球经济格局的重要因素”⑹。发展到“战略购并”阶段,企业购并将基于全球经济的资源配置和竞争格局,运用更为复杂的融资方式和购并手段,在更为广阔的区域、行业进行巨大的整合和变革,有可能新的企业运营标准。虽然受网络经济泡沫破灭和全球经济低迷影响,进入21世纪第五次购并浪潮开始降温,这也是市场和企业回归理性和基础层面的结果,但是100多年购并历史形成的历史趋势和规律将继续延续下去。因此对这个问题的分析依然具有很强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三) 中国企业购并的发展过程
一般认为,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企业购并以“保定兼并”为起始。“保定兼并”中保定市政府以国有资产代表者的身份促成多家优势企业对劣势企业的兼并,进行资产重组,取得的实效相当显著。在此之后,以解决国有企业经营问题为出发点,在政府力量的介入和指导之下,出现了更多的“强并弱”的购并尝试。这个时期的购并主要发生在国有企业内部,主要特点是政府指导下的优势企业购并弱势企业,市场运作的因素较为淡化。据统计,1989年全国共有2315家优势企业购并2559家劣势企业,共转移资产20.15亿元。
进入90年代,邓小平南巡讲话之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目标的确立以及中国金融市场尤其是股市的迅速发展,使得购并的广度和深度都有所拓展,1993年“宝延事件”和“中策现象”标志着中国企业购并新阶段的来临。1997年十五大之后,“抓大放小”的国有经济结构性调整政策的出台进一步推动了这一轮企业购并浪潮。这段时间著名的案例有珠海恒通收购上海棱光、深圳君安协议接管万科、福特汽车参股赣江菱、华润创业购并北京华远等。购并的范围不再只限于优势企业购并弱势企业,购并的领域受地区、行业、部门的限制也越来越小,如首钢在钢铁主业之外,通过各种方式先后兼并了24家机械、电子、船舶企业,遍及18个省份,成为了跨地区、跨行业的企业集团。在购并方式上,也呈现出多样化,但股权购并成为主流,更多地是通过股市运作完成产权转换。这段时间内,政府干预色彩逐渐淡化,各项法规、政策也日渐完善。
90年代后期,随着中国经济市场化、国际化水平的不断提升,中国企业购并也日趋理性化和国际化,“强强购并”的战略型购并不断涌现。如联想购并赢时通、百威啤酒参股青岛啤酒、达能参股娃哈哈等。这一轮的购并不仅是企业由于竞争压力和市场需求而引发的内部变革,也是全球性第五次购并浪潮在中国的延续,其运作手段、战略考虑日益与国际接轨。
可以看出,由于历史和现实的原因,中国真正意义上企业购并的历史相对较短,但随着市场经济的进程以及法律政策环境的不断改善,尤其是加入WTO之后,中国的企业购并将成为全球企业购并浪潮的重要组成部分。正如著名经济学家盛洪所指出的:“我们不仅要向市场经济发达国家的金融界和企业界请教,还要在我国的特殊环境中探索出一套中国式的购并模式。也许到那时,我们可以自豪地说,我们产权交易方式,在华尔街是学不到的。”
二、 企业购并方式及购并战略分析
(一)企业购并方式
企业购并的支付方式与企业购并的模式密切相关。具体而言,可将其分为以下四类:
1、 现金支付方式
也称为直接购买方式,这是企业购并中最常使用的一种方式。这种方式是指企业利用现有资金直接收购某一企业资产或股权,达到控制目的的购并方式。这种购买方式简单、直接,但价格风险大,企业往往要付出高于市价成本的代价才能达到控制目的。如果双方协调一致,达成共同利益目标,收购能很快完成;如果双方意见分歧,买方将付出更高的代价,甚至有失败的危险。因此,直接购买方式一般是势力强、财力充足的企业才使用。
2、 股权支付方式
我这里采用的是广义的股权支付概念。主要包括:增发新股、换股协议和债转股。总的来说,股权支付主要是通过对目标企业股票的操作,以达到控股的目的,从而完成对目标企业的购并控制。
增发新股比较容易理解。而换股协议,即指购并方与被购并企业进行股票互换,由于前者的股票价值和经营状况一般都好于后者,通过这种互换前者可以完成对后者的股权控制。
债转股则是指被购并企业由于长期大量拖欠购并方债务,在资不抵债的情况下,经过双方协商,购并方将债权按一定的折股比例转为被购并企业的股权,达到控股的购并方式。企业由于经营不善,造成严重亏损,资不抵债,因而产权必然发生贬值,所以将债权折合成股权控制被购并企业可以达到降低投资成本、提高购并效果的目的。
相比较而言,这种方式有以下一些特点:
(1)不需要支付大量现金,而企业运作中必须维持一定数量的稳定的现金流,如果为了购并短期内支付大量现金,对企业的正常运营是不利的;
(2)这种方式使被购并企业迅速成为整个企业集团的组成部分,在不减少企业资产的情况下扩大企业权益;
(3)购并完成之后,被购并企业的原有股东可以自动转变为购并企业股东,所有权转换高效明确;另外,对于上市公司而言,股权支付方式还可以使被购并企业借壳上市。
但是影响这种方式的因素较多,如购并方的股权结构、当前股价水平、每股收益率、财务杠杆比率、股息支付政策等。在行动速度上可能不及现金支付方式,此外购并完成后可能面临更为复杂的利益关系,整合难度会有所增加。
股权支付方式在西方企业购并中相当普遍。据统计,1998年美国企业购并中股权支付方式的份额上升到29%,而在十年前,这个数字是8%。从1995年到2000年的5年间,在超过10亿美元的大型购并中,90%都是通过双方换股交易完成。⑺
3、 综合证券支付方式
随着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更为有效的综合证券支付方式不断涌现,这种方式带有权益特征和债务特征的双重特征。购并企业往往通过更为灵活的手段获得购并资金,其中两种常见的融资手段是:可转换证券和认股权证。
可转换证券发行之初可以为投资者提供固定报酬,这相当于投资单纯的企业债券或优先股;而当企业的股票价格上升时,投资者又可以将其转换成普通股。因此这是一种负债与权益结合的混合融资方式。⑻对于购并企业而言,优势在于:发行可转换证券,可以以比普通证券更低的利率和较为宽松的契约条件出售,从另一方面讲又提供了一种更高价格出售股票的方式。
其不利的方面也是很明显的,当股票价格大幅上涨而大大高于普通股转换价格时,购并企业可能蒙受损失;而如果普通股价格无法如预期上涨,则可转换证券难以转换,公司长期资金来源就会受到影响。总的来说,在公司普通股的市场价格偏低的情况下,可转换证券不失为一种有效的购并手段。
认股权证相当于一种长期选择权(类似期权),它赋予购买者按照某一特定价格购进既定数量的股票。⑼因此,认股权证在性质上与可转换证券较为相似。
4、 杠杆收购
所谓杠杆收购,是指通过增加购并方企业的财务杠杆去完成购并交易的一种购并方式。这种购并方式的实质是购并企业主要以借债方式购买被收购企业的产权,并以被收购企业的资产或购并后可预期的稳定的现金流来偿还债务。一般而言,杠杆购并中的实际资本使用可以降低到收购价格的5%以下。目前国内讨论热烈的管理层收购(MBO),绝大部分都必须通过杠杆收购实现。
杠杆收购的融资结构安排如下表所示:⑽
层次 债权人/投资者 融资形式
优先债务 商业银行
获取资产抵押权的债权人
保险公司
目标公司
周转信贷
抵押贷款
优先票据
从属债务 保险公司
共同基金组织
投资银行
目标公司 过渡贷款
优先从属债券
次级从属债券
延迟支付凭证
股权资本 保险公司
共同基金组织
目标公司
公司经理人员
私人投资者
优先股
普通股
一般而言,在杠杆收购的融资结构中,以银行贷款为主的优先债务占到收购资金的50%-60%,统称为垃圾债券的从属债务约占收购资金的20%-30%,而收购者自己投入的股权资本只占到收购资金的10%-20%。
杠杆收购的优势是显而易见的,利用较少的资金,依靠未来可预见的稳定收益,可以实现以小搏大,推动企业的飞速发展。另外,杠杆收购中的债务资本往往占到全部资本的90%-95%,这部分债务的利息支付可以抵免,使企业可以享受一定的税收优惠。
杠杆收购的风险也是巨大的,如果购并之后无法产生预期的收益,企业将承受沉重的债务负担,很可能得不偿失,被债务压垮。1988加拿大坎波公司利用杠杆收购动用66亿美元购并美国三家百货公司,由于举债过多,购并后仅仅两年就宣告破产倒闭。⑾
(二)企业购并战略
企业购并的决策和运作过程是相当复杂,需要有效的战略指导。在这里,可以运用波特教授的竞争战略理论,因为任何企业的一切商业行为从本质上讲都是为了维持或创造更多的竞争优势,从而保证利润最大化。
1、成本领先战略
根据竞争战略理论,两种基本的竞争优势是:低成本或歧异性⑿。一个企业所具有的优势或劣势的显著性最终取决于企业能够在多大程度上运用这两种竞争优势。
在企业购并决策过程中,运用更多的是成本领先战略,即在有效的生产规模下,全力以赴地降低成本、严格控制各项费用,在保持效率的前提下努力实现成本最小化。
这种成本领先战略从经济学角度分析可以归结为规模经济。所谓规模经济,是指每个时期内,产品或从事生产产品的业务、职能的绝对量增加时,其单位成本会有所下降。如下图所示:
单位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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