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记·周本纪》也有这件事的记载“齐桓公使管仲平戎于周,使隰朋平戎于晋。晋以上卿礼管仲。管仲辞曰:‘’臣,贱有司也。有天子之二守国高在,若节春秋,来承王命,何以礼焉?陪臣敢辞。’王曰;‘舅氏,余嘉乃勋,毋逆朕命。’管仲卒受下卿之礼而还。”又如《左传·僖公三年》有“齐侯与蔡姬乘舟于囿,荡公。公惧,变色,禁之,不可,公怒,归之,末绝之也。蔡人嫁之。”《史记·齐太公世家》说到此事时说:“桓公与夫人蔡姬戏船中,蔡姬习水,荡公,公惧,止之。不止,出船,怒,归蔡姬,弗绝,蔡亦怒,嫁其女。”据统计《史记》中所记史实与《左传》中相同的有131处,内容遍布于本纪、世家,列传。另外因理解错误,也使《史记》中的史事明显地表露出了抄录《左传》的的痕迹。如《史记·田敬仲完世家》中在讲田陈子灭齐相阚止,弑齐简公这件时说:“子我者,阚止之宗人也……”很显然这里的子我是两个不同的人。而《史记·齐太公世家》中叙及此事时却说“简公与父阳生俱在鲁也,阐止有宠焉。及即位,使为政。田成子惮之,骤顾于朝。御鞅言简公曰:‘田、阚不可并也,君其择焉。’弗听。子我夕,田逆杀人,逢之,遂捕以入。”显然这里子我与阚止又为同一个人。这两处记载孰对孰错,查查《左传·哀公十四年》晋人杜预的注解,就会发现“阚止,子我也。”可见司马迁在写《田敬仲完世家》时由于对原文理解错误,才将子我与阚止写成了两个人。综上所述可见《史记》在写春秋及其以前史事时,史料基本完整地采录于《左传》,并在采录《左传》史实时视其为信史。难怪班固说:“司马迁据《左传》、《国语》采《世本》《战国策》述《楚汉春秋》,接其后事,迄于天汉。” 二、体例的局部模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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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史记》 《左传》 吸收 继承 | 2020-05-09 13:04:41【返回顶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