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自然风险。相比其他产业,农业产业化较大的自然依赖性,造成了农业贷款比其他商业贷款具有更大的风险性和不确定性。自然灾害严重是我国农业生产不可逃避的问题,自然风险已成为制约农业发展的重要因素。
2.市场风险。土地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实行以来,经历了一段时间的快速发展后,农业分散经营的缺点日益显露,即阻碍了规模化、机械化,现代耕作技术无法投入使用,再加上资本有机构成高,农民从种植到收获不得不面临不断变化的市场价格,加入WTO后,弱小、分散的农民家庭,面临国际农产品市场的冲击,经营风险更是大大增加。这造成以“三农”为对象的贷款机构系统性风险增加,削弱针对农业方面的贷款的积极性。
3.信用风险,由于正规渠道贷款困难,民间借贷已普遍存在,如果其隐性风险爆发,那不仅会波及合法金融机构的健康发展,更会损害农民的利益。农村中小企业容易产生违约风险,主要在于抗风险能力低于大型企业,而且市场地位低,议价能力弱,相比以下更容易产生违约风险。此外,与一般贷款相比,农村金融贷款的信息更加不对称,贷款人财物信息不容易做到公开、透明,缺乏规范的评级机构和相应的资产评估机构,道德风险问题常常出现。
(二)信贷风险的来源分析
1.政策性贷款、信贷资金财政化及行政干预。农村金融机构的不良资产很大一部分就来源于这三方面。比如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和农村信用合作社,他们在发放贷款时,很大一部分属于财政性救助贷款,所以一旦农村金融机构出现管理不力或财政补贴不能及时到位的情况,这些贷款中很大部分会成为呆账、死账。此外,各级政府财力有限,本来应该是财政负担的资金支出,最后只能靠农村金融机构信贷补充,更加使得农村信贷资金财政性损漏问题严重。最后,县、乡政府部门往往更易在政绩的驱使和财政资源的约束下,依靠农村金融机构提供大量资金,从而保证上项目,搞政绩,最后农村资金和县域资金严重外流,造成信贷资产的大量沉淀。
2.农村金融机构本身存在违规经营风险。首先,由于缺乏法制观念和风险意识,部分基层农村金融机构以眼前利益为先,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规经营;其次,为了逃避中央银行,系统内上级和财政,审计机关等部门的监督,部分农村金融机构便出现了设置两套账,不建账,不记账的现象。再次,如果金融机构违规经营涉及了比较大金额,这必然造成资金调度失灵,特别是那种只有少数人操作。基于少数人利益至上的账外账,比账内资金具有更大的风险隐蔽性,欺骗性和危害性;最后,在利益的驱动下,很多农村信用社存在严重的金融犯罪问题,造成大部分农村金融机构较大比重的不良贷款,主要表现为主题经营水平低,机构和人员膨胀,缺乏有效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费用开支无节制。
五、对加强农村信贷风险控制的几点建议
1、“合作金融”思路。即发展合作金融体制,农村个体经营,实力有限,抗风险能力弱。
而股份制理念在我国东部地区很多发达城市已日益成熟,高效和对经济的推动作用举世瞩目。可以成熟,高效和对经济的推动作用举世瞩目。可以试想如果在农村组建“合作金融”团队,通过这个纽带,可以增强抵御各种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的能力。就我国农村来讲,金融改革的难点在偏远的落后地区。“合作金融”具体来说就是一个合作性企业,根据农民实际情况制定管理办法、运行机制、激励分配、监督机制、利率、周期、额度等,而且要在运行过程中不断修订和完善。从建国初的经验来看,合作方式在我国农村发展前景非常广阔,未来将合作渗透到农村经济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把合作金融的纽带作用充分发挥,使农民紧密的联系在一起,更好地抵御各种自然和市场风险的能力,最终提高市场地位。
2、改善宏观政策环境。主要指的是逐步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和完善农村金融市场的推出机制,以及更好地发展农业保险,加大政府补贴力度。作为发展农业保险的重要保证,政府补贴的保险标的更应该偏向国际民申的如稻谷、小麦、猪、奶牛等产业。对地方政府来讲,需要抓好农村社会的系统建设,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种违背政府政策的行为,切实维护好金融方面的稳定。对村镇银行来说,由于它们是新生的小银行,影响面较小,基本没有历史包袱,而且不受传统因素的制约,那么作为全新的银行,村镇银行可以纳入存款保险制度的首批试点范围。
3、金融品质和模式创新。结合农村经济的自然特点,金融产品的创新可以是传统存款产品的功能分离、整合,也可以是保险、信托、租赁、信用担保、咨询、有价证券发行与代理买卖、资本运营、外汇等其他服务品种的推陈出新。
4、推进农村金融机构风险预警与评价体系的完善。在农村,金融机构往往缺少必要的风险预警机制。首先,要积极完善内部风险评级制度。通过制定识别、计量、监测和管理风险的内部风险评级制度,使风险评价得到全面化、系统化、动态化监测;其次。加快完善信息综合反馈系统建设。为确保纵向与横向的内控信息交流畅通无阻,可以考虑建立一个覆盖整体内控活动的内控管理信息交流渠道。最后,按照综合评级结果分类处置、重点监控。建立风险动态跟踪体系,针对业务存在的潜在风险,帮助其提高风险识别、量化和管理能力。
5、农业保险,即分散和降低农业生产的自然风险。一方面建议巨灾风险分散机制和再保险机制,保险标的应与上述第二点一致,应首先选择关系国际民生的种植业和养殖业。另一方面要实行保费补贴,即各级财政共同承担,中央财政应根据农业产业政策调整补贴标准来提供向粮食主产倾斜的补贴政策。最后,要制定税收优惠政策,加快农业保险立法,尽快出台农业保险条例。
6、鼓励担保机构和担保方式创新,扩大有效抵押品的范围,增加存货、应收账款等动产抵押和权力质押,加强农村社会信用建设、优化法律环境,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7、农产品期货,为分散和转移农业生产的市场风险,可以提供农业生产套期保值工具,同时由政府实施宏观调控提供比较有效的价格信号。与此同时必须保障期货公司金融企业的权利,促进期货经纪公司向期货公司的转变。要遏制市场操纵行为,且完善农产品期货和品种上市制度,重视商品期货期权的研究和试点。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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