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住房公积金的基本属性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点:
社会保障性。
互助性。
政策性。
义务性。
定向性。
长期性。
工资性。
私有性。
普遍性。
效益性。
内 容 摘 要
住房公积金制度是住房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是房改的中心环节,关系到房改工作的成败。所以能否把握住房公积金的本质属性,能否正确设计并实施与住房公积金属性相吻合的政策方针和具体措施,是关系到住房公积金制度能否高效实施,住房制度改革目标能否顺利实现的关键之一。经过综合、深入的研究,我认为,我国住房公积金的基本属性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点:
社会保障性。
互助性。
政策性。
义务性。
定向性。
长期性。
工资性。
私有性。
普遍性。
效益性。
浅析住房公积金的基本属性
住房公积金制度是住房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是房改的中心环节,关系到房改工作的成败。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有利于转变住房分配体制,有利于住房资金的积累、周转和政策性抵押贷款制度的建立,有利于提高职工购、建住房能力,促进住房建设。所有行政和企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均应按照“个人存储,单位资助,统一管理,专项使用”的原则交纳住房公积金,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但是许多人并不熟悉它更谈不上灵活地运用它。
如果对住房公积金实施过程中的种种失误进行深层次的分析,不难发现这些失误中的大部分都是由于片面理解了住房公积金的真实内涵,扭曲了住房公积金的本质属性,导致了行动与目标的偏差。所以,能否把握住房公积金的本质属性,能否正确设计并实施与住房公积金属性相吻合的政策方针和具体措施,是关系到住房公积金制度能否高效实施,住房制度改革能否顺利实现的关键之一。经过综合、深入的研究,我认为,我国住房公积金的基本属性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点:
社会保障性。
这也是住房公积金最重要的属性。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
的根本目的是满足广大居民不断变化的住房需求。促进实现住房商品化的有效途径。促进扩大住房建设规模,加快解决职工困难。促进建立国家、单位、个人三结合筹资建设住房的机制,有利于搞好建设住房资金的融通。从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和使用等各方面上都可以看出它的社会保障性质。
我国的住房公积金制度是为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而制定实施的。市场经济高效运行的一个基本条件便是平等竞争,住房公积金制度的目的之一便是为了帮助单位甩开住房福利这个沉重包袱,使单位能够专心搞生产经营管理,把住房交给社会,交给政府去统一组织与解决。在这一点上,住房公积金与医疗、养老和人身保险等其他社会保障形式是没有多大区别的。
因此,在构建住房公积金制度时必须注意到住房公积金这个基本属性,无论是归集管理还是使用上,都应将社会效益放在第一位,努力以多种方式满足广大职工的住房需求。也可以考虑将社会医疗、养老和人身保险等其他社会方式同住房公积金制度进行统一构划,配套实施,以使企业尽快摆脱办“小社会”沉重负担,达到公平竞争的目的。对住房公积金进行资金运作时,也要充分考虑它的社会保障性,按照社会资金的内在规律进行运作,以保证公积金制度的效率。当然,住房公积金也有不同于一般社会保障的地方,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离退休时一次性结算本息等,这又要求我们要对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进行严格的界定,保证目标和手段的统一。
互助性。
住房公积金是由政府专门机构进行统一的归集和管理,又统一在全社会范围内进行调剂使用。因此,利用住房公积金低息贷款进行购建房的人便在不同程度上享受了其他人交纳住房公积金而给他带来的利益,体现了住房公积金的互助性。
政策性。
住房公积金在其归集、管理和使用上均有明显的政策
性。住房公积金制度是我国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和中心环节,必然代表着明显的政策取向。
从住房公积金的管理机构来看,住房公积金管理的领导决策机构设各层次的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或住房改革委员会,他们一般是由政府主要领导人和有关部门、单位的代表组成。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管理单位是各城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则是依法管理住房公积金的独立事业单位。从住房公积金的使用上看,住房公积金主要用于职工或单位购建住房抵押贷款和城市经济适用房建设贷款等,这是一种优惠低息贷款,带有明显的政策性。
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和使用都不是以盈利为目的,而是直
接服务于住房政策目标的实现,这一切都表明了住房公积金
明显的政策性属性。我们在推行住房公积金制度时,要切实注意体现住房公积金的政策性,确保住房公积金专款专用。
义务性。
义务性或者说是强制性,主要从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上讲
的。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城市,无论是国营、民营企业中的职工,还是三资企业中的员工或政府机关中的职员,都应无条件地按期如数交纳住房公积金。对于职工和职工所在的单位交纳住房公积金的缴交率和基数、存贷款利率,归还本息期限等政府都有硬性限定。对于不按期如数交纳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和个人,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除对其进行催缴外,还应对其采取一系列的惩罚性措施。从住房公积金使用上也应给予区别对待,并联合银行等其他有关机构督促其缴存住房公积金。目前,有的城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率低,不但与其住房公积金制度宣传不够有关,也与其政策手段不硬有很大关系。对于那些不交或漏交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应采取强有力的手段,制定严格的规章制度,并争取财政、金融等其他部门更好的配合,以保证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质量。
定向性。
这主要是对住房公积金的使用而言的,这个属性与住房
公积金的政策性是密切相关的。从某种意义上讲,住房公积金的定向性是从其政策性引申而来的。
根据我国住房公积金制度有关规定,住房公积金定向用于:
职工购买、建造自住住房抵押贷款;
职工自住住房大修理贷款;
城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贷款;
单位购买、建设住房抵押贷款;
在满足支付需要和安排以上贷款后,其余额可
用于购买国债。
住房公积金的这个属性对住房公积金的管理提出严
格的要求。
住房公积金是一项专为进行住房建设和提高居民住房质量而建立的住房基金,必须专款专用,决不允许地方政府将其作为预算外财政收入,随意挪用。前几年由于工作经验不足等原因,导致许多地方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被用作建工厂、盖酒店等,严重阻碍了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进程。这便要求我们在实际工作中建立严格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批制度,对贷款人或单位、贷款项目、贷款金额等进行严格的审查。此外,还要组织专门人员对住房公积金贷款项目建设进行监督,以确保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的充分发挥。
6、长期性。
这是从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的时限上讲的。职工及职工所在单位不论何种情况,都必须按时足量缴存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虽然是一种职工个人住房基金,归个人所有,但却不由职工本人来自由支配,只有在发生与住房有关的支出时,职工才有权使用住房公积金。否则,住房公积金只是在职工离退休时本息余额一次结清,还给职工本人。在此之前,可以说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一直是被借用,对于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只是一项低息长期存款。
住房公积金的长期性有利于集中资金用于住房建设或帮助部分职工实现住房消费。住房建设投资大,占用资金时间长,投资回收也慢,而住房公积金便可帮助住房建设克服这些障碍。住房消费同样也是一种长期行为,且占用了一般居民相当比例的消费能力,很少有人能一次性购买住房,而住房公积金则一方面可以帮助居民积蓄力量,另一方面可以利用住房抵押贷款等方式以社会力量帮助居民实现住房消费。住房公积金的长期性要求住房公积金的归集和管理做到系统化、制度化,以保证住房公积金长期有条不紊地进行。要尽快实现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规范化、电算化、科学化,以保证住房公积金工作的质量,做到前后一致,以免出现由于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方式经常变动造成的居民权利和义务的不平等。
7、工资性。
这是从住房公积金的来源上讲的,无论是职工本人缴存还是职工所在单位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从根本上说都应是属于职工的工资,由于职工所在单位缴存的那一部分住房公积金,原来都是作为住房福利以实物形式分配给职工的,现在只是将这部分福利以货币工资的方式分给职工,实质上便是改变了住房分配的模式,这也正是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优越性所在。
住房公积金的工资性要求我们不但在制定住房公积金制度时,而且在制定税收、财政等相关配套制度时都要切实注意住房公积金的这一特殊性质,如合理确定企业纳税基数等。一些住房条件较好的企业认识不到住房公积金这一属性而拒交住房公积金,从长远来看,无论是对职工利益还是对社会利益都是有害的。由于住房公积金的工资性,住房公积金一旦交纳,成了职工的个人的工资,是属职工本人所有的,这点也是要特别注意的。如职工由某企业调至另一企业,在住房公积金上常引起这样的误解,住房公积金中有原企业为职工交纳的部分,职工调动时,这部分住房公积金能随职工一起“调走”吗?答案是肯定的,但许多人仍不理解,原因是不了解住房公积金的工资属性。
8、私有性。
私有性或称个人所有性,是指住房公积金是一种属
于职工个人所有的个人住房基金,其所有权归个人。住房公积金的这个属性与其工资性的属性具有一致性,既然工资是个人所有的,住房公积金当然也是归职工个人
所有了。
住房公积金的私有性要求我们要谨慎地使用住房公积金,否则必然会侵犯职工个人的合法权益,例如将住房公积金作为财政预算资金或纳入财政预算外资金管理,任意挪用、侵占住房公积金等。我国住房公积金制度规定,任何地方、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或挪用住房公积金,对于截留或挪用住房公积金的单位或个人,必须限期归还,并按截留或挪用公款的有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构成犯罪的还要依法惩处。
9、普遍性。
这是指住房公积金制度在全国普遍推行。一个城市
内,不分是国营企业、民营企业还是三资企业或国家行政事业单位,其职工都应交纳住房公积金,不能因职工所在单位性质不同而区别对待。
目前,我国住房公积金归集率低,并非所有企业和职工都能按时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的普遍性要求我们必须加大住房公积金归集力度,确保住房公积金的高归集率,这样才能做到公平,才能有效地发挥住房公积金的作用。
10、效益性。
住房公积金管理虽不以盈利为目的,但任何资金在
流通中都有增殖的要求,住房公积金也不例外。这不
仅是住房公积金作为一种资金本身内在的要求,即使是单为住房公积金的政策目标,即满足不断变化的住房需求,也要重视住房公积金运作的效益性。
住房公积金如果总是闲置或不负责任的滥用,便失去了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意义。我国推行住房公积金制度是为了更好地改善居民的住房条件,利用有限的资金尽可能快、多、省地建造住房。如不注意住房公积金效益性的要求,便有可能与住房公积金目标南辕北辙。
掌握了住房公积金的几个基本属性,才有可能透彻地领悟住房公积金的真正内涵。才能把握推行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正确方向,才能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的巨大作用,有效地推动我国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进程。
参 考 文 献
云南省建设厅编,《云南城镇房改文件汇编(1994—2004)》之《住房公积金卷》,2005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