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三个问题的研究分析
二、对增值税改革的几点研究思考
内 容 摘 要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税收事业迅速发展。然而,同西方发达国家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总体而言,西方消费型增值税制度的理论和实践已达到相当高的水平。实行增值税制转型是税制改革的迫切要求。WTO加入后,实行先进的消费型增值税是我国税制改革的必然趋势,也是我国对外经济贸易企业应对国际竞争的有利条件,对我国依法治税和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增值税有关问题研究
2009年1月1日起,全国所有地区、所有行业全面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在我国目前的税收中,增值税是一个最大的税种,地位举足轻重,撇开从“生产型”到“消费型”的改革不说,单是其具体分解的三项细则,本身的政策含金量就不可小估。
政策1:取消进口设备免税
作用:取消进口设备免税政策有利于自主创新、设备国产化和我国装备制造业的振兴。
研究结论:有利装备制造业的振兴
财政部和税务总局负责人表示,此次改革要取消的进口设备免征增值税政策,主要是指《国务院关于调整进口设备税收政策的通知》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外经贸等部门关于当前进一步鼓励外商投资意见的通知》规定的增值税免税政策。这些政策是在我国实行生产型增值税的背景下出台的,主要是为了鼓励相关产业扩大利用外资、引进国外先进技术。但在执行中也反映出一些问题:一是进口免税设备范围较宽,不利于自主创新、设备国产化和我国装备制造业的振兴;二是内资企业进口设备的免税范围小于外资企业,税负不公。
增值税转型改革后,企业购买设备,不管是进口的还是国产的,其进项税额均可以抵扣,原有政策已经可以用新的方式替代,原来对进口设备免税的必要性已不复存在,这一政策应予停止执行。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负责人指出,外商投资企业采购国产设备增值税退税政策也是在生产型增值税和对进口设备免征增值税的背景下出台的。由于转型改革后,这部分设备一样能得到抵扣,因此,外商投资企业采购国产设备增值税退税政策也相应停止执行。
政策2:矿产增值税率恢复至17%
作用:金属矿和非金属矿采选产品的增值税率从13%恢复到17%,有利于公平税负,规范税制,促进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
研究结论:促进节约资源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负责人指出,1994年税制改革时,部分矿产品仍实行计划价格和计划调拨、历史遗留问题较多,经国务院批准,1994年5月起将金属矿、非金属矿采选产品的税率由17%调整为13%。这一政策对采掘业的稳定和发展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也出现一些问题。
一是对不可再生的矿产资源适用低税率,不符合资源节约、环境保护的要求;二是减少了资源开采地的税收收入,削弱资源开采地提供公共产品的能力;三是矿产资源基本都作为原料使用,矿山企业少交的增值税因下个环节减少进项税额而补征回来,政策效果并不明显;四是导致征纳双方要对这类适用低税率的货物与其他货物划分,增大征收和纳税成本。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负责人表示,增值税转型改革后,矿山企业外购设备将纳入进项税额的抵扣范围,整体税负将有所下降,为公平税负,规范税制,促进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需要将金属矿、非金属矿采选产品的增值税税率恢复到17%。
提高矿产品增值税税率以后,因下个环节可抵扣的进项税额相应增加,最终产品所含的增值税在总量上并不会增加或减少,只是税负在上下环节之间会发生一定转移,在总量上财政并不因此增加或减少收入。
政策3:小规模纳税人税率降至3%
作用: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统一降低至3%,将为中小企业提供一个更加有利的发展环境。
研究结论:鼓励中小企业发展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负责人指出,适用转型改革的对象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改革后这些纳税人的增值税负担会普遍下降,而规模小、财务核算不健全的小规模纳税人(包括个体工商户),由于是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且不抵扣进项税额,其增值税负担不会因转型改革而降低。
现行政策规定,小规模纳税人按工业和商业两类分别适用6%和4%的征收率。因此为了平衡小规模纳税人与一般纳税人之间的税负水平,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和扩大就业,需要相应降低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考虑到现实经济活动中小规模纳税人混业经营十分普遍,实际征管中难以明确划分工业和商业小规模纳税人,对小规模纳税人不再区分工业和商业设置两档征收率,将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统一降低至3%。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负责人表示,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水平的大幅下调,将减轻中小企业税收负担,为中小企业提供一个更加有利的发展环境。此外,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还将通过调高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等政策在税收上进一步鼓励中小企业的发展。
对增值税改革的思考
1、稳步渐进地实施增值税的转型。当前,政府政策取向是稳定汇率以振兴经济。增值税改革对财政和经济的震动会很大,且将面临上述诸多困难,一是按照国家产业政策,选择若干对资本品重复征税比较严重的行业或企业、国家需要鼓励发展的行业、关系到国家前途的高新技术等,以及进项税额少、设备消耗大的采掘业等实行消费型增值税。二是从有利于西部大开发战略推进,在西部地区重点选择试行。对于增值税转型所形成的财政收入缺口,笔者不赞成采用提高税率由传统生产企业和商业企业负担的办法。一方面,增值税税率过高、收入比重太大,其风险剧增,不利于平稳运行;另一方面,传统产业和商业企业的税负加重,会导致这部分税源的逐渐枯竭。尤其是中西部地区的中小城市的经济支柱主要是这部分企业,这将会对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造成不利影响。对财政收入缺口的弥补,综合运用各种方法消化,尤其寻找“替代”,由其他税种弥补为好。
2、对固定资产存量采用收入型增值税,对所增固定资产采用消费型增值税,时机成熟,再全面推行消费型增值税。固定资产存量问题的处理,实质是财政收入问题。我认为,对存量的资产部分实行收入型增值税,即可减轻财政收入的压力,又可在一定程度上消除不予抵扣的弊端,是增值税转型过程中可采取的一种权宜之计。
3、实行消费型增值税,无形资产的抵扣问题。消费型增值税应将转让无形资产纳入增值税的课征范围,以保持增值税抵扣链条的完整性和促进高新技术的迅速发展。对转让无形资产的课征,可按课征收率计算其应纳税额,而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可按基本税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无形资产的开发所耗用的外购材料很少,如果按基本税率征收,税负太重,不利于无形资产的开发;如果按实际征收额抵扣,可能会削弱企业购买无形资产的积极性,不利于无形资产转化为生产力。无形资产不是普通的商品,它的形成需要一定的条件,如专利,要求国家专利局办理的专利证书。因此,纳税人想利用无形资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实现偷逃税的可能性很小。这样虽然形成征扣倒挂,减少了财政收入,但对于鼓励和扶植技术创新,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化发展是值得的。对于自我研制、自己使用的无形资产则不予征税,这既能鼓励企业创新,又可以简化税收征管。
4、深化改革,完善税制,适当降低财政对增值税的依赖度。目前,我国增值税收入占税收收入总额的比重高达45%左右,局部地区甚至高达60%以上,各级财政特别是落后地区财政对增值税的依赖程度很大。从税制角度上讲,增值税“一税独大”,严重制约其他税种作用的施展,税收杠杆整体功能弱化。从财政角度上讲,财政过度依赖增值税,不仅可能把增值税逼到山穷水尽的境地,而且自身风险凸现。从经济的总体运行上讲,由于增值税始终要成为商品价格的组成部分,增值税收入太大,不可避免地会给物价稳定造成威胁。正因为如此,世界上普遍推行增值税的国家几乎都把增值税收入占全部税收收入的比重控制在25%之内,很少有超过25%的。增值税太大,对其改革成为牵一发而动全身,特别是关系到财政收入的保障问题,往往不得不瞻前顾后而不能改革彻底。在本次增值税改革中,尽可能从降低增值税比重上考虑,以降低增值税、财政及经济运行风险,同时,为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消费税发挥作用腾出空间,为遗产税、社会保障税,证券交易税等的出台提供良好的条件。
5、完善纳税人认定标准,保护增值税制度。目前,增值税纳税人的划分标准有两个:一是销售额,二是财务核算水平。如果将属于再生产中间环节的企业划分为小规模纳税人,往往会造成增值税抵扣链条的中断。因此,在纳税人划分上,应在现有标准之上,考虑增加一条行业标准,即根据该行业在社会再生产中所处的环节,区别对待。对处于商品流转的中间环节,应尽量将其划分为一般纳税人,以保持增值税抵扣链条的完整。对这类纳税人,一方面努力促使提高核算水平,一方面对销售额要求可适当降低。
6、不断改善增值税的运行基础环境。在现实生活中,现金交易现象普遍存在,严重损害增值税的运行基础,造成一些纳税人采用“飞过海”(进销不计帐)的方式进行偷税。尤其是商业零售企业面对消费者,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企业往往采取进销不入帐的方式,增值税零申报、负申报的现象十分普遍,甚至出现几年无税可缴。另一方面,个体及私营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提高很大,但其所交纳的税收占税收总额中的比重并没有上升,有些地方甚至呈下降趋势。客观事实表明,我国税收运行环境是制约税制改革以及税收运行的重要因素。因此,在税制改革中不断改善税制运行的进程,特别是针对非公有制企业GDP上去了,收入掉下来了这一奇特现象,深入调研,尽快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使公平的税收制度实现真正的公平,从而有利于税收本身顺利运行。
总之,实行彻底的与国际统一的先进的“消费型增值税”是我国税制发展的方向和必然趋势。进一步加大税收征管力度,就会杜绝象厦门远华那样的走私偷税大案,相信我国增值税改革会有一个法制化的明天。
参 考 文 献
高岩《2009年增值税转型改革政策解读与最新税收优惠政策及纳税筹划实务全书》。出版日期:2008年12月
财税[2008]170号文件
《2009年增值税转型改革解读与关税优惠政策及纳税筹划方略实务全书》书籍作者:高岩 国家税务总局,图书出版社: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