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会计监督与现代企业制度的相关性
(一)会计监督是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
(二)会计监督是企业内部控制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会计监督的外部监督环境
二、会计监督与经济犯罪的联系性
三、对强化会计监督职能的几点建议
(一)加快法律体系建设,为会计监督的有效实施提供法律保障
(二)建立健全企业内部会计监督机制
(三)加强外部监督即社会审计监督和政府监督的作用
(四)明确会计责任主体,加强单位负责人在会计监督中的责任
(五)培养高素质的会计人才,加强会计职业道德观念的建设内 容 摘 要
会计监督是通过立法赋予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可以正当行使的职权,也是我国经济监督体系中最直接、最主要的监督手段。长期以来人们对它寄于厚望,特别是随着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与完善,会计作为一种管理活动,其监督职能显得更加重要。然而,在现实工作中,许多企事业单位只注重会计业务水平,而忽视会计监督职能,导致会计核算及信息失真。会计监督弱化已成为困扰我国会计工作的一大顽疾。本文拟就会计监督职能的意义以及如何强化会计监督职能作一些粗浅的探讨。
试论现代企业制度的会计监督职能
现代企业制度是以现代产权理论为依据,以公有制为基本形式的一种适应市场经济和社会化大生产要求,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企业法人制度。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对会计人员的需求量越来越大,要求质量也越来越高,然而,一些部门、单位往往只重视会计人员业务水平的提高,而忽视了企事业单位的会计监督职能,有些也只是口头上说说而无实际行动,这样将会导致会计核算不实,会计信息失真,影响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行。因此加强各部门、各单位的会计监督,发挥会计的监督职能是当务之急。
一、会计监督与现代企业制度的相关性
实行会计监督与现代企业制度密切相关,我们不但不能否定会计的监督职能,而且应该进一步强化。对会计监督职能的否定,既不利于我们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也与当前我国整顿会计工作秩序的努力背道而弛。
(一)会计监督是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
现代企业制度以产权明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为特征。在现代企业制度下,由于企业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使得与企业经营活动结果息息相关的企业所有者、债权人、管理者以及政府等方面的利益难免存在矛盾与冲突。为了使经济活动能够正常进行,这些不同的利益集团只能依靠一定法律和制度约束下的会计信息协调它们的关系,这样,会计监督就成为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需要。
众所周知,企业的各种利益相关者所能取得的经济利益,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企业的经营成果,而经营成果的多少,不仅与企业的经营状况有关,也与会计记录及处理企业各项经营活动的方法有关。因此,各国制定会计准则和各种与会计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要求会计信息公正地表述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偏袒某一方的利益而损害另一方的利益。由于会计通常不在企业经营活动的第一线,会计信息的记录一般发生在经济活动之后,因此,会计信息记录的同时就包含着监督,如《会计法》中列举的对原始凭证审查、对账实不符及违法收支的处理等。这种监督的对象不仅包括企业内从事供产销活动和管理的所有部门,也涉及包括企业领导在内的全体职工。也就是说,会计能否正确履行监督职能,关键在于反映的会计信息是否真实、公正、有用,而否定了会计的监督职能,就不能保证会计反映的正确性。如果会计不能从公正立场出发,提供公正真实的会计信息协调各方利益,而一味维护企业经营者的利益,就使企业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改革背离其初衷,从而使现代企业制度失去了生存的基础。
对于会计监督与现代企业制度之间这种十分明显的相关关系,否定会计监督的意见之所以常见,是因为在经济体制改革的过程中,会计监督遇到了很大的困难,会计监督的责、权、利关系发生了严重的冲突。经营者作为企业法人代表,握有企业人财物管理大权,为了小团体甚至个人的利益,可以任意要求会计人员改变会计处理方法和会计信息,亏损企业可以反映减亏甚至转盈,盈利企业也可以反映少盈甚至亏损,造成会计信息严重失实。有些正直的会计人员提出某种异议,甚至仅仅对领导的一些支出提出质询,就会被调离会计岗位。根据我国现行的会计法规,会计人员只能向上级部门反映,但通常都难以得到支持。由于在当前转制时期,政府行政管理部门不干预企业的人事管理,又没有新的法定力量来支持会计监督,企业会计在这样的环境中工作,为了自己的生存,只好按领导意图办事,记账、算账、报账变成了机械化的做帐。这些事实在许多企业,甚至行政单位都是客观存在的。显然,面对这样的事实,我们应积极探讨如何改善会计履行监督职能的环境,以利于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而不是消极地否认会计的监督职能。
(二)会计监督是企业内部控制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
从现代企业制度的构成看,会计监督应该是企业内部控制机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就是说,会计监督是企业自我约束机制中的一环,其目的是为了帮助企业领导人实行最优化的经营管理,合理有效地组织各项经济活动和运用各项资金提高经济效益,从而保证企业各项经济活动和财务收支在国家法律、法规、制度允许的范围内进行,简言之,就是帮助企业管理者合法有效地完成委托责任。因此,会计监督不仅是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而且本身也可视作现代企业制度内容的一部分 。
在现代企业中,尽管会计信息的提供者与使用者之间存在利益上的矛盾,但他们之间存在着根本利益的一致性,这就是通过改善经营管理,扩大经营成果,从而增加利益分配。因此,如果企业能够真正依靠技术进步与科学管理,在优胜劣汰的公平竞争中求得生存和发展,如果企业管理者是称职而有远见的,为了企业的信誉和长远发展,他们会支持会计履行监督职能,提供真实公正的会计信息,让所有者和债权人放心满意。这样,管理者的个人利益也才可以在他经营的事业中得到实现。这种情况在世界上著名企业中不胜枚举,对我国说来,也决不应该是“天方夜谭”。从本质上看,各国制定会计准则,也就是为了让会计业务处理有章可循,从而能够为会计信息的使用者提供公正有用的会计信息。在发达国家的会计理论中虽然没有“会计监督”这一提法,但“内部控制”却是十分强调的。其职能与我国的“会计监督”是基本一致的。各种监督任务执行时都难免遇到干扰和阻力,但这种现象的存在并不能成为否定其监督责任的理由,相反,从某种意义上说,正是由于存在对监督的阻碍,监督才有价值。当然,监督责任应该是多层次的,这样才能做到在某一种监督职能受到阻碍时,能够由另一种监督作为补充,从而保证社会活动的有序。 当然,国外确有许多企业,尤其中小企业,会计监督职能发挥的成功与否,还依赖于现代企业的外部环境。
(三)会计监督的外部监督环境
建立良好的会计工作秩序,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公正,使企业经营活动与成果分配符合企业所有者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除需要来自企业内部的自我约束与控制之外,还需要企业外部的监督主体,例如财政税务部门。政府及民间审计部门,甚至司法监察部门对企业行为的监督与控制,从而构成了一条企业行为的监督控制链,这种监督与控制应该不仅是针对会计和会计工作的,也是针对企业的管理者而言的。良好的企业外部监督机制,不仅与企业内部的会计监督密切相关,也是现代企业制度顺利实行的基本保证。企业内部的会计监督与外部监督之间存在着相辅相成的关系。虽然企业内部的会计监督只是企业监督链中的一环,但它是基础的一环。没有它,外部的监督困难会大得多。当然 ,如果存在有效的外部监督,将为内部会计监督提供强有力的支持。如果没有强大的外部监督机制作为企业奉公守法、公平竞争的保证,就会出现哪个企业实行内部监督哪个企业吃亏的情况,同时当企业会计人员坚持原则而与经营者发生矛盾时也找不到靠山。实际上只有存在强大的外部监督的威慑力量,不法的企业经营者才可能放弃干预会计工作的企图,从而减少会计监督的阻力,并使得企业会计容易站在公正立场上依法按章处理会计业务。
无论是企业内部的会计监督还是外部的监督机制,都应该不仅是一种职业道德的要求,而且是一种法律的责任。作为身兼重要一职的会计,应该有较高的职业道德要求,按照公司法、税法及会计准则等原则处理会计业务,提供会计信息,此为会计的应尽义务。如果企业发生违反《公司法》、《税法》或其他涉及会计处理的行为,则应首先追究企业法人代表的责任,同时会计也有连带的责任,而不能合理合法地站在经营者一边,掩盖事实真相。
二、会计监督与经济犯罪的联系性
会计犹如一个国家的财政部门,也被视作各主体单位经济活动的综合管理者和信息提供者。无论被看作什么,终有一条:各单位的财务收支都得经会计人员之手,企事业单位、部门是否遵纪守法,也都难逃会计人员的耳目,从另一个角度说,现今社会的经济犯罪之多,查处之难,其会计人员难逃其咎。诸如:编制假凭证、记假帐、造假报表、乱传经济信息、隐瞒会计主体经济活动真相,往往都经过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之手;利用其职,擅挪资金,都离不开会计人员的经办;搞帐外帐、私设"小金库"等等,以及伪劣产品入库、出库、直到货款的收欠,最终亦都要经会计人员的账务处理。所以凡侵吞公产、行贿受贿,大多瞒不过会计人员的耳目。
由此可见,会计在经济领域可谓是身兼要职,不可忽视。因此,强化会计监督势在必行。尤其是在当前我国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时期,更要加强会计的职业道德,让其充分认识会计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行中的作用,热爱本职工作,做到公道正派,不谋私利,钻研业务,更要精益求精。再者会计工作不仅为企业内部管理部门、外部投资、财税等单位提供重要信息,而且还担负着促进企业降低成本,改善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的任务。因此,缺乏会计监督或会计监督不力,必然会使会计人员步入歧途。
然而,事情往往并非所想象的那样。《会计法》的颁布并不意味着可以杜绝经济犯罪。年年的财务大检查,都会查出一些经济案件,屡禁不止,且其手段越来越隐蔽。种种顽症,在很大程度上源于会计人员隶属于单位管理,会计人员的切身利益受制于单位领导。此种情况,极大地制约了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导致了会计工作的依附性,助长了一些单位肆无忌惮地违反财经法规等经济犯罪现象的发生。
三、对强化会计监督职能的几点建议
目前,我国出现很多会计信息失真的情况,我国会计监督存在着严重的问题,要加强和完善会计监督职能。必须从加强法律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监督机制、加强外部监督、加强单位负责人的会计监督责任、培养高素质的会计人员等几个方面着手。
(一)加快法律体系建设,为会计监督的有效实施提供法律保障 会计监督的有效实施,离不开一系列的法律法规,要加强我国法律体系的建设。我国已颁布了新《会计法》,应尽快出台《会计法》实施细则,提高《会计法》的可操作性;建立和完善统一的会计制度,满足企业多元化经营的需要;明确会计监督、审计监督的执法职责和权限,以实施清晰明了的监督职能;加大法律法规的处罚、赔偿和执行力度,对违规违纪的企业及其连带负责人予以曝光;同时还要强化一些相关配套法律及相关法规的实施,如《经济法》、《证券法》等,加快会计法律体系的建设步伐,使会计监督真正做到有法可依。 (二)建立健全企业内部会计监督机制 我国企业会计监督不力,问题还在于我国企业还未意识到内部监督的重要性,对内部监督还存在着很多误解,因此监督能力弱化,会计信息不真时有发生。这就要求单位加强内部监督的程度,建立完整的内部监督机制。而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制度主要是体现在:参与经济业务事项的所有过程的工作人员要相互分离,相互制约;重要经济事项的决策和执行要明确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程序;明确财产清查范围、期限和组织程序;明确对会计资料定期进行内部审计的程序。这些内部控制制度有效实施的关键就是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这样就使一个人或一个部门的工作必须与另一个人或另一个部门的工作相一致或者相联系,进行连续不断的检查和监督,使内部监督制度真正落到实处。 (三)加强外部监督即社会审计监督和政府监督的作用 在会计监督中单纯强调内部监督是不够的,也必须强化对会计工作的外部监督,也就是加强社会审计监督和政府监督。社会审计监督是指注册会计师接受委托,根据有关规定,以独立第三者的身份对委托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客观、公正、全面的评价,对依法公开披露的单位会计报告的真实性负法律责任。目前很多注册会计师就没有确实履行其监督职能。因此加强注册会计师的审计工作的有效性,是提高会计监督力度的外部基础之一。政府监督主要是指财政部门对单位会计工作的监督。我国财政、审计、税务、人民银行、证券监督、保险监管等部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职责,对有关单位的会计资料实施会计监督检查,进行宏观调控。这样在建立健全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的基础上,规定单位外部监督层次,将专业监督和群众监督结合起来,使外部监督和内部监督配合协调一致,为会计人员创造了良好的会计工作环境,为确保会计监督的有效性奠定了科学的基础。 (四)明确会计责任主体,加强单位负责人在会计监督中的责任 在我国实际工作中,有些单位负责人认为自己是负责人,会计上的事情自己说了算,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按照他的意愿办事,出了问题将其一推了之或者找个替罪羔羊,减轻自己的责任,这些都严重阻碍了会计监督工作的正常进行。因此明确单位负责人的会计责任主体地位,是保证会计信息真实的关键。作为单位负责人,他应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应当保证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不得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违法办理会计事项,这样就加强了单位负责人为单位会计行为的责任主体的地位,为会计工作者明确行使会计监督职能提供了保障。再者,为了适应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的要求,单位负责人作为会计责任主体,还必须要懂管理、懂业务、懂财务、懂会计,熟悉有关经济法规,对自己负责,对单位负责,对法律负责。 (五)培养高素质的会计人才,加强会计职业道德观念的建设 加强对会计人员的监督管理,提高会计队伍的整体素质,是强化会计监督的根本要求。由于会计人员出具的会计信息反映企业经营活动的整个过程,他的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会计的输出结果。所以高素质的会计人员必须具备以下几个方面的素质。首先是要有较强的法制观念,这样才能在国家会计法律体系下真正履行会计人员的职责,其次是要具备良好的会计职业道德,有一定的行为规范来自我约束,遵守公共道德,保持良好的信誉。这样的素质的会计人员才是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也是会计职业本身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本保障。然后,会计人员要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较强的综合能力。会计人员专业知识、技能的高低决定着会计信息质量的高低,所以要注意会计工作人员业务素质的继续提高,提供机会给他们进行继续教育。最后,会计人员还要有较高的风险管理能力。因为会计人员在提供会计信息时,也承担着一定的风险。而且随着知识经济的飞速发展,会计人员面临的经济事项会越来越复杂,这就要求会计人员能够在保持职业的谨慎性和规范性的同时,能从整体的角度,用科学的分析方法,明确的理解力和准确的判断力,找出解决的办法和思路。因此,高素质的会计人才首先要主动的学习新的知识和技能,提高业务操作能力,同时国家、社会也要提供相关的人力、财力和物力对这些会计人员进行培养,保证会计信息质量的真实性,全面性,使得会计监督能够有效的得以执行。
参 考 文 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1993年12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根据1999年12月2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修正)。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1999年3月1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3] 《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1993年12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根据1999年12月2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