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经济责任审计风险涵义、特征及后果。二、经济责任审计风险的形成原因。
(一)审计工作条件限制带来的风险。
(二)虚假会计信息形成的审计风险。
(三)审计评价失真带来的风险。
(四)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增大了审计风险。
(五)审计责任的扩大与期望差距的存在加大审计风
险。
(六)审计人员综合素质不够高形成的风险。
三、强化经济责任审计风险控制。
(一)认真、全面搞好审前调查,合理确定审计重点。
(二)注重内控制度的评审。
(三)改进审计方式方法。
(四)推行双向承诺制。
(五)制定科学、合理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
准则。 (六)坚持依法审计原则。
(七)是树立正确宣传导向。
(八)加强审计队伍建设,提高审计人员的自身素质。
内 容 摘 要
经济责任审计的特殊性决定其审计的风险尤为突出,本文从审计工作条件限制、虚假会计信息等六个方面分析经济责任审计风险的形成原因,针对性地提出强化经济责任审计风险控制的八条措施。
论经济责任审计风险及防范
经济责任审计是党中央、国务院赋予审计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责,开展经济责任审计,是加强干部监督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促进领导干部廉洁勤政的一项重要举措;是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国的有效手段;是促进领导干部自觉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一项有效保证。
经济责任审计有其特殊性,它的对象不是单位,而是人,用李金华审计长的话来说:“经济责任审计就是财政、财务审计的人格化。”经济责任审计不同其它单位(项目)的审计,除了要对被审计领导干部所在单位进行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外,还有自身的一些特殊内容,如被审计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经济责任目标完成情况,个人遵守国家财经法纪情况和廉洁自律情况,重大经济决策情况等,而且审计评价的事项多,查阅的会计资料多,审计工作量大。经济责任审计的特殊性决定其审计的风险尤为突出,只有对此进行全面、深刻地认识,才能有效地提高经济责任审计的质量。
一、经济责任审计风险涵义、特征及后果 (一)涵义 关于审计风险的涵义,国际审计准则第六号《风险评估和内部控制》中指出:“审计风险是指审计师对含有错误的财务报表表示不恰当的审计意见。”《美国审计准则说明》第47号则认为:“审计风险是审计师无意地对含有重要错报的财务报表没有适当修正意见的风险。”而我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独立审计准则对审计风险的定义是:“审计风险是指会计存在重大错报或漏报,而注册会计师审计后发表不恰当审计意见的可能性。”可见,无论国际国内,对审计风险的定义均强调了审计主体在评价受托经济责任时发表不恰当审计意见的可能性,而不论其是有意或无意。据此,经济责任审计风险是指审计主体对含有重大错误的经济责任主体的履责情况表达不恰当审计意见的可能性,包括固有风险、控制风险和检查风险。 (二)特征 经济责任审计是一项集传统的财务审计、合规审计与绩效审计为一体的综合性审计活动。众所周知,经济责任审计具有以下特征:一是“审事议人”,既要审查被审计单位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又要评价责任人的经济责任;二是审计对象层次高,一般都是具有较高“智商”的领导者,且拥有一定的政治和经济权力;三是审计覆盖期较长,时间跨度大;四是审计涉及面广,不仅要审计本级会计单位,还需要延伸其下属单位及重要关联单位,工作量大;五是关注审计结果的方面多,包括组织人事部门、责任人本人以及社会各届等。这些特点决定了经济责任审计除具有常规审计所具有的风险外,还有其独特的风险。
(三)后果
由于审计结论的不实和对被审责任人责任作评价的不恰当,可能带来以下几方面的损失: 一是会导致党和政府用人不当。按规定,经济责任审计报告是领导干部任免处理的参考依据之一。如果审计结论失真,对被审责任人的责任评价不当,根据审计结果进行干部任免和使用,会造成党和政府用人失误,不仅会给党和人民的事业带来损失,而且会直接影响党在人民心目中的形象。
二是伤害好干部的积极性,姑息偷懒渎职,纵容违法犯罪。如果审计报告失实,对责任人评价不当,使得勤奋廉洁、切实履行责任的干部没有得到应有的肯定和奖励,而偷懒、渎职之人却可以蒙混过关,甚至可以得到奖赏,结果只能挫伤了好干部的积极性,而助长了偷懒、渎职的风气。如果审计中忽略了大案线索,致使责任人任期内的严重违法违纪问题没有被发现,违法犯罪分子得以逃脱甚至得到重用,客观上造成了纵容违法犯罪的结果。
三是影响审计机关的信誉和形象。客观、公正是审计执法最基本的准则。在社会的广泛关注下,如果审计机关出具了不实的审计报告,必将直接影响审计机关的信誉和形象,使审计机关不但会失去党和政府的信赖与支持,从长远看会直接审计事业的发展。因此,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必须努力防范和降低风险,才能更好地发挥经济责任审计的作用。
二、经济责任审计风险的形成原因
在实际工作中,形成经济责任审计风险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本文仅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讨论:
(一)审计工作条件限制带来的风险。
审计技术方面存在不足。实际上,部分领导干部设立小金库、收入不入账、私分公款等等,一般不会留下记录和痕迹;或者利用权力和地位,超越会计控制,使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失效。就经济责任审计而言,通过单位的审计情况来评价领导人廉政状况明显力不从心。
其次是审计力量与审计任务不相适应,目前审计力量普遍偏少,而审计任务较重,特别是在领导班子换届是经济责任审计任务非常集中的时期,审计人员普遍感到压力很大,不堪重负,难于保证质量和规避审计风险。
(二)虚假会计信息形成的审计风险。
当前普遍存在会计信息虚假,会计信息失真问题,随着高新技术的发展,财务会计舞弊手段也在花样翻新。在这种固有风险较高的情况下,审计人员稍有疏忽,就会出现应审项目主要事实说不清,重大问题发现不了,无法揭示被审计单位财政财务收支不实,资产、负债、损益虚假的情况,反映不出事物本来面目,甚至不经意中为“假、丑、恶”张起“保护伞”,出具不真实的审计结论。
(三)审计评价失真带来的风险。
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是对被审计单位经济责任人任职期间的财政、财务及相关经济责任进行审计后,在审计结果报告中对基应负的经济责任进行评述。由于目前从国家审计署到地方审计机关都没有一套相对规范、操作性较强的评价办法和评价指标体系,长期以来经济责任审计评价难的问题成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一只“拦路虎”,都感到“审计好做,评价难”,审计评价容易失真。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对非评价审计事项进行评价;二是对审计证据不足的审计事项不应评价而评价,虽然获取了审计证据,但证据可靠性不强,证明力不足,不应做评价;三是用词欠妥的审计评价。如果不切实际加以评价,就会带来审计评价风险。
(四)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增大了审计风险。
尽管我国制定了依法治国的目标,法制建设步伐的进一步加快,但毋庸讳言的是,我国的法制建设与市场经济的变化、发展速度相比,法制建设相对滞后,至使审计过程中遇到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难以用现行的法律,法规来评价判定。更为突出的是,一些地方性或行业性的规定及政策,存在与国家法律法规不相一致的地方,如果按国家法律法规处理,被审计单位及被审计领导干部难以接受,虽然理论上讲是“大法”管“小法”、“大政策”管理“小政策”,但实际工作中地方政府管辖下的审计部门不可能无视政府制定的地方性规定及政策,往往是“小法”、“小政策”替代了“大法”“大政策”。此外,经济责任审计时间跨度过长,如果在这一阶段,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废止等变化较快,也为审计机关选择适当的法律法规增加了难度。
(五)审计责任的扩大与期望差距的存在加大审计风险。
近年来,随着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快速发展,从全国来看,无论是在覆盖面上(如省级审计机关从原来的开展对州市长的审计,扩大到了对厅级领导干部的审计;州市审计机关不仅开展了县市长的经济责任审计,而且还要开展对县委书记的审计试点)、质量上(如查处违纪违规金额、应上缴财政金额、移送司法机关的腐败案件等)、数量上(如要求在政府一届任期内将县市长、乡镇长轮审一遍)都有所扩大和增加,而且取得了显著的成效。随着这些成效的取得,各级党委、政府以及社会各届对经济责任审计的期望值也不断增高,甚至认为审计可以“包打天下”。期望值的增高,带来的一是交办项目逐年增加,审计力量有限与任务重之间的矛盾更加突出,从而使得审计质量难于保证,形成审计风险;二是纪检、组织、人事等部门以及被审单位主管部门对审计结果不充分的运用,也增大了经济责任审计的风险。
(六)审计人员综合素质不够高形成的风险。
经济责任审计范围广,内容多,难度大,要求审计人员除了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较强的审计专业知识水平外,还应熟悉政策法规、宏观经济管理知识,有较好的口头、书面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等。如果审计人员综合素质低,特别是知识面与业务技能不适应要求,就会从审计的各个环节产生风险,如:取证不充分不恰当造成的取证不当风险,对重要审计事项揭露不力造成的查证不实风险,引用法律规定不当或定性措辞不规范造成的定性不准确风险,对被审计者履行经济责任情况未进行有理有据、客观公正的评价造成的评价失实风险,处理处罚偏轻偏重、甚至越权操作造成的处理处罚风险。
三、强化经济责任审计风险控制
强化经济责任审计风险控制,有利于树立良好的审计机关的信誉和形象,提高审计质量,防范审计风险,更好地发挥审计监督在促进领导干部勤政廉政、依法全面履行职责等方面的作用;有利于鼓励干部廉洁自律、惩办腐败分子,树立“廉洁、高效”的政府形象,为党和政府用人提供客观、公正、准确的评价素材;树立审计执法的严肃性、客观性、公正性形象,促进治理审计环境。
审计风险的控制方法有积极和保守两种类型。凡是属于可控制风险,审计机关要采取强有力的质量保证措施加以控制和防范。为此,国家审计署于2004年2月下发了《审计机关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办法》,该办法把审计质量的控制贯穿于项目实施的全过程,它的颁布和实施,对预防和控制审计风险以及落实风险责任有着极大的作用和意义。而对于不可控风险,审计机关要通过预测、评估、转移、回避、自我保障等多种途径来缓解或抑制。从目前的实际出发,除按常规的要求搞好审计风险的防范与控制外,还应注意采取以下措施:
(一)认真、全面搞好审前调查,合理确定审计重点。
经济责任审计项目的审前调查,除按照审计署“审计质量控制办法”中的要求认真实施外,还应到纪委、组织、人事等部门调查了解被审计对象的举报情况。通过审前调查得到的情况,合理确定审计重点。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审计重点的确定,要突出几个重点:一是责任人是否遵纪守法,个人廉洁自律的情况怎么样;二是责任人任期的主要经济指标的完成情况;三是单位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有效;四是被审计单位的财政财务管理是否合法合规,其真实性与效益性如何。同时,要根据被审计单位的行业和管理特点有所侧重。
(二)注重内控制度的评审。
在实际工作中要把内部控制不健全或执行乏力的审计对象作为重点实施全面审计。特别要注意的是,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对象一般都拥有某一方面的较大权力,个别人往往滥用其受托权力。这就要求我们在分析判断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时,必须仔细加以辨别。同时,还应把风险基础审计模式引入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与账目基础审计方式、制度基础审计模式有机结合起来,从而达到提高审计工作效率与降低审计风险的双重目的。
(三)改进审计方式方法。
改进审计手段,采用科学有效的审计方法,一是拓展审计线索来源。一方面要与组织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沟通,及时了解他们掌握的信息和线索,另一方面通过审前公告、发放调查问卷、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广泛听取群众意见,了解被审计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履职和个人廉政情况。二是充分利用常规审计的成果。责任人的廉洁与否,通常都能从财政财务收支上反映出来。调阅以前年度审计档案,了解以前年度存在问题,分析发现新问题存在的可能性,对准审计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对降低审计风险具有重要的意义。三是做好几个结合。要针对不廉洁行为隐蔽性强,特别是个别责任人利用职权,搞转移支付或回扣的特点,坚持查一级会计单位与查二级、三级会计单位相结合,查本级会计单位与查关联会计单位相结合,查账与查实结合,内查与外调结合,重点与一般结合。四是要积极运用计算机技术辅助审计工作,使计算机审计逐步成为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技术手段。如:利用计算机办公自动化的常用软件,编制审计文书、查询有关法规条例,分析计算经济责任指标完成情况;利用通用和专用审计软件采集被审计单位的数据,进行查询、汇总、分析、评价,验证其所提供数据的真实性;运用计算机数据库和编程软件等,建立经济责任审计档案库,实现经济责任审计管理的自动化,并通过局域网实现资源共享,提高工作效率。
(四)推行双向承诺制。
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实行审计组与被审计单位双向承诺制度,即:审计组应就廉政责任和审计纪律向被审计单位作出承诺,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被审计单位和被审计领导干部,应对所提交的会计、统计资料以及单位财政、财务收支情况、经济指标完成情况、重大经济决策及投资事项、个人廉洁自律和收入等相关情况的真实性、完整性作出书面承诺并承担责任。而且要进一步从法律上明确被审单位和被审领导干部应提供完整、真实资料,协助审计人员审查的义务;明确阻碍审计、违规造假的法律责任。
(五)制定科学、合理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准则。 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评价准则,对客观公正地评价领导干部的工作业绩和防范经济责任审计风险,实现审计目标和进一步深化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都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我们现在对领导干部的评价,一方面取决于领导在任期内的工作业绩,遵守财经法纪和廉政情况;另一方面取决于审计人员的理解与判断能力。可根据需要,由审计机关、组织、人事和纪检部门共同制定评价准则。应明确:一是评价什么,即在那几个方面一定要做出结论;二是怎么评价,即怎么下结论;三是建立量化指标体系,确定通用的评价指标;四是指定评价专门用语及专用表式。
(六)坚持依法审计原则。
2006年2月修订的《审计法》明确了审计机关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法律地位,审计机关要依照审计法规定的职责、权限和程序进行审计监督。一是依法明确经济责任审计的范围。干部任职期间应承担的责任可能是多方面的,经济责任审计的范围仅限于经济活动,评价内容也仅限于其经济活动中应负的主管责任和直接责任。审计要做到既不越位,也不缺位,该到位的必须审到位。二是依法取证、定性与评价。审查的方法是多样的,审计人员应充分利用法律赋予的权力进行审查取证。对问题的定性和对责任人的评价,要以事实为依据,要以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作标准,切忌主观性和随意性。三是依法使用审计结果。审计结果的运用也不能有随意性,要摆正审计工作在干部考核管理中的位置,做到“参谋而不决策,尽职而不越位”。总之,真正做到依法审计是防范经济责任审计风险的必要手段。
(七)是树立正确宣传导向。
在对外宣传时,一方面要大力宣传经济责任审计在干部廉政建设和考核管理中的积极作用;一方面应当说明其局限性,让社会各界正确地了解审计的职能,消除“审计万能”的错误认识,为防范经济责任审计风险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
(八)加强审计队伍建设,提高审计人员的自身素质。
审计风险随时存在,要求审计人员在思想上高度重视,这样才能在实际中采取措施去发现风险,预防风险,降低风险。因此,审计人员应加强自身的学习,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审计机关要适时的加强审计人员的后续教育,通过派出学习、举办培训班、组织论坛等方法进行系统的培训、学习,不断使审计人员更新知识、更新观念,从根本上提高理论水平和专业知识,造就复合型审计人才,努力建设一支廉洁、高效、严谨的审计队伍,以适应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需要。
参 考 文 献
1、《经济责任审计的常见问题及对策措施的探讨》(《中国审计》2003年第09期),作者谢榕榕。
2、《经济责任审计的主客观风险分析》(《中国审计》2006年第06期),作者吴廷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