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是会计从业人员基本的职业道德和行为准则。会计行业作为市场经济中的一项重要职业,主要提供会计信息或鉴证服务,其服务质量任何直接影响着投资者、债权人和社会公众的利益,影响社会经济秩序。会计行业和人员能否树立诚信的执业理念,是决定其服务质量优劣的关键,是其核心价值所在。这也就是说,会计行业自己本身的性质决定了所有会计人员必须以诚信为本,操守为重,遵循准则,不做假账,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可靠。当今,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管理工作也越来越重要,尤其是会计信息越来越被广大决策者、投资者、债权人、企业管理者等会计信息使用者所重视,它成为了政府部门进行宏观决策的重要依据,但同时,会计造假、会计信息失真的现象也越来越严重,几乎成为一种较为普遍的现象。
应在全社会范围内大力弘扬诚实守信的道德观念,让全社会都认识到:“诚信”对于一个国家、一个社会是立国之本,是取信于民、团结人民的人文精神和道德理念;“诚信”对于一个社会单位、一项社会事业是立业之本,是建立行业之间、单位之间以及人与人之间互信、互利的良性互动关系的道德杠杆;“诚信”对于每个社会成员是力身之本,是培养人的高尚道德情操、引导人们正确处理各种关系的重要道德准则,个人以“诚”立身,做到公正无私、不偏不倚、讲究信用,才能妥善处理好人与人、个人与社会的关系。自觉把诚实守信作为共同遵守维护的社会公德。
诚信—会计人员最基本的职业道
会计职业道德,就是会计人员在会计事务中正确处理人与人之间经济关系的行为规范总和,即会计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应遵循的道德标准。“诚信”是会计从业人员基本的职业道德和行为准则。会计行业作为市场经济中的一项重要职业,主要提供会计信息或鉴证服务,其服务质量任何直接影响着投资者、债权人和社会公众的利益,影响社会经济秩序。会计行业和人员能否树立诚信的执业理念,是决定其服务质量优劣的关键,是其核心价值所在。这也就是说,会计行业自己本身的性质决定了所有会计人员必须以诚信为本,操守为重,遵循准则,不做假账,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可靠。当今,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管理工作也越来越重要,尤其是会计信息越来越被广大决策者、投资者、债权人、企业管理者等会计信息使用者所重视,它成为了政府部门进行宏观决策的重要依据,但同时,会计造假、会计信息失真的现象也越来越严重,几乎成为一种较为普遍的现象。其主要表现在:1、会计法制观念淡薄,违法干预会计工作;2、授意、指使、强令篡改会计数据,假造凭证、帐表进行假审计、假评估:3、帐外设帐;4、转移国有资产、偷逃税收、粉饰业绩;5、会计人员执法环境差,会计监督严重弱化,单位会计基础工作和内部控制制度薄弱;6、违法违纪手段隐藏,做假技术不断发展:7、会计工作中有法不依,违法不究的现象比较严重。会计领域的突出问题,严重干扰了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损害了国家和社会公众利益。那么,是什么原因导致会计失信,报表失真呢?究其原因是多方面的:
一、社会信誉普遍缺失的影响。
目前我国处于社会主义阶段,市场经济发展不够完善,公平竞争、诚实守信的道德规范尚未全面建立。信誉缺失成为当今社会一个较为普遍的现象。失信现象时有发生,如体育界的兴奋剂、假球黑哨,文艺界的假唱,商业界的假合同假货,学术界的抄袭剽窃,社会公益彩票的造假、政府部门的拖欠等等。信用低下已成为影响社会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其影响力已渗透到社会的许多方面和环节。会计作为社会经济管理的一部分也必然会受其影响。
从领导的压力,被动做假。
这主要是受单位负责人的不良道德影响。在目前的经济社会中,会计人员与单位负责人在地位上属从属关系,也就是说单位负责人对他们的工作完全拥有领导权和管理权。有了这种天然的从属关系,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在单位会计工作中,能否发挥作用,和发挥作用的大小,也就不可避免地具有了从属性。而这种从属性又与所在单位的文化层次,及其单位负责人的道德水准密切相关。单位负责人为达到某种利益往往会向会计人员施压,致使会计人员违背现有会计法规,在会计工作中弄虚作假。因为这种从属性往往不以会计人员的主观愿扭为转移,所以,要恪守职业道德,不少会计人员是很难做到的。当前普遍发生的做假问题,大部分会计人员是没有主观故意的,如果他们没有接到授意、指使、强令,自己是不会主动造假的。虽然也有些会计人员因缺欠职业道德而造假.但究其根源还是手握大权的幕后指使人所造成的。如国内闻名的“银广厦”案、“蓝田股份”案等等,都是企业负责人直接指使和策划下造假的。这些案例从表面上看是会计人员不良职业道德的表现,其实是单位负责人意志的体现,是单位负责人不良道德的直接结果。
三、政府管理部门观念和管理上存在错位和缺位。
一些地方政府为了出政绩,搞花架子,盲目地下达经济增长指标,或国有企业扭亏任务,或其他任务,逼着企业为了完成上级下达的任务而不得不编造虚假的会计报表。
四、会计人员缺乏职业道德。
在建立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社会不良风气给会计人员职业道德造成了重要的影响。人们在追求物质利益时,个人主义、利己主义、享乐主义等不良思想逐步抬头,私欲不断膨胀,削弱了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部分会计人员不顾会计行业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道德规范。在个人利益的驱使下,不顾一切地故意伪造、变造、隐匿、毁损会计资料,他们利用职务之便监守自盗,大肆贪污、挪用公款,最终以身试法,甚至走向断头台。
4、业务不精,法律意识不强。
有的会计人员默守陈规,不求上进,缺乏钻研业务、精益求精的精神,缺乏职业理想和敬业精神。他们业务知识贫乏或知识老化,专业技术水平低,无法按照新规定开展工作,同时,他们不学法,不懂法,对会计准则、会计制度也知之甚少。他们既谈不上遵纪守法,更不能依法办事了。他们也许没有主观造假,但由于业务素质的原因,他们提供的会计信息与客观事实的差距,使会计反映失去其应有的真实性和公信力。
5、法律监督机制不完备,会计管理体系不完善。
正日常工作中,经常出现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造成企业法律意识淡薄,削弱了企业自我约束能力。当企业的财务行为与会计法规制度发生抵触时,往往片面强调搞活经营,而放松对违纪违规行为的监督。况且目前会计临督、财政监督、审计监督、税务监督等监督标准又不统一,各部门在管理上各自为政,功能上相互交叉,造成各种监督不能有机结合,不能从整体上有效地发挥监督管理作用。虽然有关部门每年都要进行税收财务物价检查,会计师事务所每年都要对会计报表审计验证,但其经常性、规范性、以及广度、深度都不能给企业内部会计监督提供有力的支持,难以形成有效的再监督机制。内部审计作为国家监督体系的组成部分之一,代表着国家利益,通过企业经济活动的监督和控制,保证国家财经法规的贯彻执行。部分单位领导迫于各种压力,不得不设立内部审计部门。这种内部审计机构,往往不能被企业真正所接纳,基本上起不到监督的作用。
同时,满足国家宏观调控和市场运行需要的会计管理体系还没有形成,会计规范体系也不完善,而企业又是社会各方利益的联接点:即投资者从中获取投资报酬,管理人员从中获取薪金,政府从中获取税金。在许多情况下,各方利益经常发生冲突。投资者、管理者从个人角度出发更多考虑的是企业的微观利益,政府则从全社会角度;考虑的是实现本国资源最优配置的宏观利益。微观利益与宏观利益的差异,在很大程度上诱发了会计造假失信现象的产生。而我国对违反会计职业道德的处罚力度不大,违反会计法规的成本低廉且能给违法者带来巨大的利益,一定程度上助涨了金钱购买原则的风气。
失信是由多方面原因造成的,而建立信誉也应当采用多种措施才能达到。
倡导诚信,构建会计职业道德体系
1.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环境。当前信用缺失是一个较为普遍的社会现象,在这样的环境下达到“世人皆醉,我独醒”的境界,做为一个个体是可能的,但做为一个群体或一个行业是十分困难的。因此,会计(行业及从业人员)做为社会经济的一分子,期望其成为信誉良好的一方“净土”是不现实的。因此,应在全社会范围内大力弘扬诚实守信的道德观念,让全社会都认识到:“诚信”对于一个国家、一个社会是立国之本,是取信于民、团结人民的人文精神和道德理念;“诚信”对于一个社会单位、一项社会事业是立业之本,是建立行业之间、单位之间以及人与人之间互信、互利的良性互动关系的道德杠杆;“诚信”对于每个社会成员是力身之本,是培养人的高尚道德情操、引导人们正确处理各种关系的重要道德准则,个人以“诚”立身,做到公正无私、不偏不倚、讲究信用,才能妥善处理好人与人、个人与社会的关系。自觉把诚实守信作为共同遵守维护的社会公德。只有在“诚信”成为社会普遍认同的道德观、价值观,社会信用体系建立完善的社会环境中,会计(人员、行业)接受诚实守信理念的洗礼和熏陶,才能形成以遵守职业道德为荣、耻于违反职业道德的社会风气,会计职业道德才能得到普遍提高。
2.建立良好的职业道德。会计的首要要职能就是对各项经济活动进行客观公正的记录和与反映。其本质体现的是“客观公正”,离开了实际发生的客观经济事项去进行会计处理只能是造假帐。因此,“诚信”是会计职业道德最基本的核心内容,是会计从业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会计的诚实守信包含良好的职业道德、崇高的职业荣誉、精湛的业务技能、完善的服务。建立良好的职业道德体系包括以下几方面:
(1)提高会计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思想道德品质。会计职业的特性就要求会计人员必须具备很高的道德素质。当前,很大一部分会计造假等违法行为是会计人员在单位负责人的强令、胁迫、指使和授意下实施的。当会计人员受到强令、胁迫、指时,将面临来自法律和单位负责人的双重压力,如不服从,可能遭致报复,如果服从,就是实施违法行为。如果会计人员不具备较高的道德素质,那么就会按单位负责人的意愿去做。另一方面,会计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等都是与企业的经济效益相挂钩,会计人员为了追求个人的经济利益,对造假行为,往往不加抵制,甚至还会帮助出谋划策。所以,如果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平、业务素质得不到提高,那么会计从业人员在主观上,客观上由于其业务能力的限制,所反映的会计信息,导致会计失信行为的发生。
(2)在建立一套系统的职业道德规范的同时,特别要加大对违反职业道德规范的处理力度,以此来约束和管制会计人员的职业行为。如新《会计法》对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提出了严格的要求,对于那些因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账簿、会计报告,等违法行为而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除上述人员外,对因违法违纪行为而被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 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通过法律的约束,促使会计人员具备强烈的责任感,在履行职责中,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不论遇到何种情况,不丧失原则,不图谋私利。否则,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3)完善会计人员从业资格制度,严格确定具备哪些条件才有资格从事财会工作。
(4)健全专业资格确认及准入制度,在坚持目前专业资格“考评”结合制度的基础上,应该相应提高资格考试的入门条件,重视学历因素在“考评”中的作用,严格确定具备哪些条件才有资格从事财会工作,具备哪些条件才能担任会计主管、负责人。
(5)加强会计人员的后续教育制度,提倡会计人员终身教育的观念,切实帮助他们提高素质,积累经验,更新知识。严格履行法定责任,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坚决不做假帐。
(6)建立会计诚信档案。诚信档案记录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即基本信息、守信用记录。档案记录反映会计人员和机构的基本情况,在诚信方面的良好表现及行为或违反行业诚信要求以及严重违反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准则的行为等。使诚信执业者受到公众的信任和尊重,失信者受到规章的惩罚,道德和舆论的谴责。
二、健全和完善会计管理制度,明确会计核算管理体系
会计管理制度是指各单位根据国家会计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结合本单位经营管理的特点和要求,制定的旨在规范会计管理活动的的制度、措施和办法。其内容主要包括:
1.会计管理体系,即明确单位领导人对会计工作的领导职责;明确会计主管对会计工作的领导职责;明确会计机构以及人员的职责;明确会计机构与其他职能机构的分工与关系;确定单位内部的会计核算组织形式。
2.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度。即会计人员工作岗位的设置,各个会计工作岗位的职责和工作标准工作岗位的人员和具体分工;对会计工作岗位的考核办法等。
3.帐务处理程序制度。即对会计凭证、会计账簿、报表等会计核算流程和基本方法的规定。
4.内部牵制制度。即内部牵制制度的原则、职务分离、钱账分离、物账分离等:对出纳等岗位的职责和限制性规定;有关部门或领导对限制性岗位的定期检查办法。
5.稽核制度。即在会计机构内部指定专人对有关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进行审核、复查等规定。
6.原始记录管理制度。即对原始凭证的开具、接收、传递、使用、保管等进行规范管理的制度。
7.定额管理制度。指确定定额制订依据、制订程序、考核方法、奖惩措施等。
8.财产清查制度,指定期对财产物资进行清点、盘查,以保证账实相符。
9.财务收支审批制度,指确认财务收支审批范围、审批人员、审批权限、审批程序及其责任的制度。
10.成本核算制度,即制定企业单位的成本计算、归集、分配的规则。
11.财务会计分析制度,指定期检查财务会计指标的完成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原因,提出相应改进措施,促使领导加强管理,提高效益的制度。
会计管理制度建设是完善会计管理制度体系的重要举措,它能够有效地维护会计管理制度体的完整性和协调性,确保会计管理制度的有效性。是改善单位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的重要策略。
三、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机制,规范会计行为。
内部控制体系是指各级管理部门在内部产生相互制约、相互联系的基础上,采取的一系列具有控制功能的方法、措施和程序,并进行规范化、标准化和制度化,而形成的一整套严密的控制体系。使会计行为、核算质量得到有效控制。它的主要内容有:1、机构控制;2、职务分离控制;3.授权批准控制;4.人员素质控制;5.信息质量控制;6.财产安全控制;7.业务程序控制;8.目标控制;9.执行控制;l0 .凭证(手续)控制;1 1.纪律控制;1 2.内部审计控制。其功能有:1、及时发现、纠正可能出现的偏差,防范财务造假,避免把潜在的危机转变为现实的损失;2、能使凭证有效、记录完整、正确;适时稽核,能有效地堵塞漏洞、防止或减少损失,防止和查处贪污盗窃等违法乱纪行为。
内部控制系统是规范会计行为的重要工具,是全程、适时实施防错、查错和究错的长效机制,是实现控制、约束会计行为,控制会计核算质量,确保会计反映真实性,提高会计公信力的有力保证。
四、强化会计监督,确保会计核算有序、高效的运行。
会计监督分为单位内部监督和单位外部监督。会计监督是会计的基本职能之一,是我国社会主义经济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第一它是对会计核算所反映的单位内部的经济活动进行监督和控制,以保证其合法性、合规性和有效性;第二是对会计核算和管理工作本身进行监督和控制,以保证会计核算过程和结果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准确性。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企业拥有了更广泛、更全面的自主权。权力没有监督和制约就会产生腐败,权力越大,就更需要制约,理财权力越大,就更需要会计监督。因此,完善会计制度,强化会计监督,有效地发挥会计监督的职能,是对当前经济领域中,出现的造假现象的有力挑战,也是防止和发现会计造假的有力措施。同时,它对健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工作秩序,提高会计核算和管理工作水平等均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五、完善法规,用法律制度保证诚信原则的贯彻
无规矩不成方圆,用法律手段维护会计真实,以法治假,是一种行之有效的办法。因此完善有关法律法规,加大执法力度是贯彻诚信原则的有力保障。新《会计法》为防假、治假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武器。
1、在会计临督方面,新《会计法》明确规定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的内容:(1)记帐人员与业务会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物保管人员的职责权限应当明确,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2)单位事项的决策和执行做到相互监督、相互制约:(3)明确财产清查的范围、期限和组织程序:(4)明确内部审计的方法和程序。
2、追究造假单位负责人责任。新《会计法》第四条明确规定:“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明确了单位负责人为会计信息真实性、完整性的第一责任人,加大了单位负责人的责任。所以明确单位负责人为会计责任主体,也就抓住了问题的关键。只有单位负责人认识到对
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自己所承担的法律责任,才能促使单位负责人重视会计工作,加强会计管理,并采取有效措施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不再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做假帐。
3、承担法律责任方面,新《会计法》在以下方面做了明确规定
(一)明确规定了对单位违法行为的处罚。
(二)为了便于量刑处罚,新《会计法》明确规定了对会计核算管理中十项违法行为的处罚。其中对未按照规定建立并实施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或者拒绝依法实施的监督或者不如实提供有关会计资料及有关情况的行为单独作为一项,体现了新《会计法》对企业建立内部控制制度的重视。
(三)明确规定了具体处罚标准。新《会计法》不仅要求对违反《会计法》的单位领导人和会计人员进行行政处分、承担刑事责仁,增加了经济处罚的内容,而且相应规定了违法行为的具体处罚标准,有利于根据违法情节子以量刑,使法律责任落到实处。如郑百文公司原董事长因造假,被判刑。就是追究造假者法律责任的典型案例。
新《会计法》对违反会计原则的违法处罚,必将将有效地控制会计失信行为。因此,应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加大查处力度,利用法律的威慑力,规范会计行为,使会计人员具备强烈的责任感,在履行职责中,遵纪守法,严格自律,不论遇到何种情况,不丧失原则,不图谋私利;使法律能保障、维护、支持诚信守法以及敢于同违法行为斗争的单位或个人;使任何践踏法律,挑战会计原则的人或行为受到法律的制裁。用法律手段保证诚信原则的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