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虚假会计信息的类型及产生的原因
(一)虚假会计信息的类型
(二)虚假会计信息产生的原因
1、企业领导对会计工作的漠视。
2、法制不健全,惩治和打击力度不够。
3、受利益驱使。
3、职能部门监督乏力。
4、财会人员存在素质问题。
二、虚假会计信息的表现形式
1、会计凭证的不真实性。
2、资产负债的不真实性。
三、防止会计信息失真,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的措施
1、加强会计法规制度建设。
2、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和监督制度。
3、提高财务人员的素质,加强会计人员职业道德教育。
4、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大会计工作的监督。
内 容 摘 要
会计作为一种经济管理活动,一直是伴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而发展的。人们很早就会对会计信息进行利用。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会计信息已越来越多地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不论是国家经济的宏观调控,还是企业生产经营决策,或是个人投资,会计信息都起着越重要的作用。虚假会计信息的存在,不仅极大地干扰了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影响了宏观调控政策的有效运行,而且严重损害了投资者和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可以说,虚假的会计信息已经成为当今社会的一大公害,严防虚假会计信息,提高会信息质量,已经到了刻不容缓的程度。打击虚假会计信息,必须要了解产生虚假会计信息的诱因,从多方面入手进行防治,以保证会计信息的质量。
严防虚假会计信息 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会计信息是指按会计特有的处理方法对经济活动过程中产生的各类数据经过按一定的方法处理后产生的,为会计管理及经济管理所需要的一部分经济信息。由于会计信息在经济管理中有极其重要的作用,因此准确、及时是对会计信息的基本要求。在很早的时期,人们即会通过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各种数据进行记录、计算、分析和比较,从而在生产过程中取得更大的经济效益,这就是人们对早期的会计信息的利用
如今,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会计信息已越来越多地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各方面越来越注重和运用会计信息,这既是社会对会计信息作用的重视和肯定,也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日益完善和成熟的客观要求和重要特征。现在,无论是国家经济的宏观调控,还是企业生产经营决策,或是个人投资,会计信息都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它是决策者、投资者和社会公众了解经济情况,改善经营管理、评价财务状况、预测发展前景的重要依据。会计信息的真实可靠程度,既关系到每个企业的生存发展,又关系到国家宏观调控决策乃至整个国民经济的健康运行。虚假会计信息的危害性是有目共睹的。2001年,举世闻名的美国大公司系列假帐丑闻,令举世一片哗然,安然公司、世界通讯公司、帕玛拉特公司等多家财富名列全球500强的公司,一瞬间成了世人关注的对象,丑闻惊曝以后,极大地打击了投资者的信心,几乎引发了社会信用危机,短短几个月之后,数百亿美元的资金从美国撤走,这对9·11之后的美国经济来说犹如雪上加霜,给刚刚有了复苏迹象的美国经济当关一棒。在我国,会计信息的质量也令人担忧,普遍存在的会计信息失真现象,不仅极大地干扰了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影响了宏观调控政策的有效运行,而且严重损害了投资者和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同时,还为腐败的滋生提供了温床。可以说,虚假的会计信息已经成为当今社会的一大公害,严防虚假会计信息,提高会信息质量,已经到了刻不容缓的程度。
一、虚假会计信息的类型及产生的原因
(一)虚假会计信息的类型
虚假会计信息是指会计信息由于种种原因不能真实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状况,主要表现在数据不实、事项不真、编造假证假账假表、虚盈实亏、虚亏实盈、出具虚假审计报告等方面。
从大量案例可以看出,虚假会计信息的成因大致可以分为四类:一是违规造假型,即故意隐瞒或是虚构交易事项;二是滥用判断型,即利用会计特有的职业判断权利,对交易事项做出非公允的表达,致使会计信息扭曲。利用资产减值准备、预计负债等会计估计,利用资本性支出、经营性支出及收入确认期间的划分,以及根据交易实质划分关联交易和非关联交易等会计判断进行盈余管理,是这种手段的一些主要表现形式。三是误差型,这是由于会计人员专业知识欠缺,或者粗心大意,在会计核算过程中出现差错,造成会计信息不准确。四是规则漏洞型,即由于会计制度、会计准则等有关财务核算规则存在缺陷,导致会计信息未能公允地反映企业的经营状况。
(二)虚假会计信息产生的原因
会计信息虚假产生的原因很多,既有大气候的问题,也有小环境的问题,既有制度、法规不完善的问题,也有人员素质不适应的问题;既有制度不健全的问题,也有监督不到位的问题;既有利益驱动有意造假的问题,又有无心过失的问题。总之,虚假会计信息形成的原因极为复杂,但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企业领导对会计工作的漠视。许多企业,特别是私营企业,对会计工作的重要性缺乏正确的认识,对会计工作不够重视,会计机构设置不够健全,财会人员不是专业人员,有的由其它岗位上的人员兼职担任。会计岗位任务不清,职责不明,导致企业缺乏有效的内部管理机制和监督机制,从而形成企业会计基础工作薄弱,帐目混乱,数据不实(不全),普遍存在会计凭证、帐簿、报表造假现象。举一个典型的例子,2004年8月,云南省马龙县地税部门在对一个颇具规模的私营饼干厂进行检查时发现,该企业根本就没有设立会计岗位,不进行成本利润核算,也没有相关的凭证和帐簿,仅有本月的工资花名册,连上一个月的工资名册都弄得不知去向,更不用说什么制度了。其业主坦言,“我们私营企业不需要会计”,向其询问成本和利润时,其回答的全是估算数。这样的会计信息自然没有可信度可言,在统计生产总值等经济指标时,出错也就难免了。
2、法制不健全,惩治和打击力度不够。从我国法制的体系和内容来看,尽管我国已制定颁布了大量的经济法律和法规,但是因市场经济行为的超前性等客观因素,使我国的法律法规无论是在体系上还是在内容上,都有着不够严谨、过于笼统、难以界定、操作性不强的情况存在。虽然我国一些相关法规中规定了对于编造虚假会计信息、恶意欺骗会计信息使用者的行为和现象作出了相应的处罚规定。但是总体而言,一是处罚规定过于原则化,缺乏对虚假会计信息的具体认定和虚假会计信息产生的不同环节应承担法律责任的具体规定。例如《会计法》中规定:未依法设置会计帐簿或私设帐簿、未按照规定填制、取得原始凭证、以未经审核的会计凭证为依据登记会计帐簿、随意变更会计处理方法、向不同的会计资料使用者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编制依据不一致、未按照规定使用会计记录文字或者记帐本位币等十种违法行为由县以上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给予单位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处罚,情节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但是财政部门执行起来却有很大难度。一是财政部门执行处罚的能力有限;二是《会计法》对违法情节未作出明确规定,到何种程度才算情节严重,财政部门在何种情况下可将违法案件移交司法机关,《会计法》都未作出明确规定,致使难以操作。
二是突出行政和刑事法律责任规定,缺乏民事法律责任调节具体规定,尤其是对于编造虚假会计信息的相关责任个人处罚力度太轻,法律威慑作用不够,形成编造虚假会计“得”大于“失”的不正常现象。我们来看一个事例,“银广夏”是一家深市上市公司,从1999年开始,该公司创造了奇迹般地利润增长,一项产品出口中,毛利率竟达87%,2000年“银广夏”股价一飞冲天,以44%的涨幅列深沪涨幅排名第二,而2001年9月,中国证监会查明:“银广夏”通过伪造出口单据等造假手段,虚构巨额利润7.45亿元,深圳天勤会计师事务所及其签字注册会计师违反有关法律、法规,为“银广夏”出具了严重失实的审计报告。任何造假的背后都涉及到利益的驱动,由此可看出,面对高额利益,法律往往显得苍白无力,造假者在以“极少的付出”得到“最大的回报”的驱使下,恶意编造虚假会计信息,使得信息造假活动愈打愈烈,会计信息虚假现象日益严重。
3、受利益驱使。受利益驱使而制造虚假会计信息的现象一般情况有两种:第一种是地方政府为了显示政绩,迫使企业夸大业绩,以获得升迁的机会。有的地方政府甚至不准许审计、税务、工商等部门对企业进行检查,各监督管理部门对企业进行日常检查,要事先得到政府的允许,否则,轻则挨一顿训斥,重则被扣上破坏经济发展的帽子。在企业出了问题的时候,不惜出面干涉,千方百计以助企业渡过“难关”。在政府的庇护下,企业也就毫不客气,放心大肆造假。第二种是企业经理人受经营业绩和利润驱动。一是夸大业绩,企业经理人的经营业绩一般是以会计信息中的相关财务指标来反映的,这些指标是考核经理人的经营能力、评价其经营业绩的重要依据,并且与其报酬是有密切联系的。例如中国税务报的一则报道称,陕西省某国有大型企业长期亏损,政府为使企业扭亏为盈,不惜开出大额奖金,一年后,该企业扭亏为盈,政府支付给该企业领导个人奖金达三百多万元,但事后审计部门在对该企业进行审计时认为,该企业并没有盈利,其利润是在政府减免了企业的8000万元电费得出的。从以上事例可以看出,经理人对企业的经营业绩和自身报酬的关注程度往往高于对会计信息真实性的关注程度,当两者出现冲突时,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就难以得到保证。另外,粉饰业绩还可以争取到更多的贷款和投资,有利于企业增强竞争和得到发展机会,应该说,世通公司、安然公司作假就出于这种目的。二是虚减利润,虚增成本,这主要是针对工商、税务部门的作法,可以起到少缴税收、各种社会保险费以及其它各种费用的作用。笔者所在地一粮食企业的主管会计曾经这样说:“当需要提高经营利润的时候,就降低收购价格,当需要降低利润的时候,就提高收购价格。”
正是基于以上原因,企业经理人经常会指使甚至胁迫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制造不真实的会计信息,操纵收入、费用的确认和计量,假帐真算、真帐假算,或有意不充分披露会计信息,导致企业向处界披露的会计信息被扭曲的情况。
3、职能部门监督乏力。我国企业应接受审计、税务、工商、财政等部门监督,本意为通过各种职能部门的监督,防止和减少虚假会计信息。但是,在现实中,一方面,许多企业由于内部监督机制不健全,在生产经营活动及财会工作中,随意性大,唯领导意志是从。内部控制制度和审计制度流于形式,形同虚设。另一方面,审计、财政、税务、工商等部门又由于各自的出发点及职能不同,对企业出现的会计信息方面的问题所作出的处理意见也不竞相同,在打击虚假会计信息方面往往无法形成合力。例如:税务部门在对企业进行检查的时候,只有权力对企业违反《税收征管法》和其它税收条例的行为给予处罚,对企业违反财经纪律和《会计法》的相关规定的行为却无处罚权力。并且,对于企业违反《会计法》和其它财经纪律规定的行为,税务部门与其它部门并没有建立起有效的相互通报制度。没有达到信息共享,互通有无,从而给造假企业以可乘之机。
4、财会人员存在素质问题。会计人员的素质,一是业务素质,在一些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中的会计人员存着业务素质不相适应的问题,他们往往是非专业人员或由半路出家者担任,对会计业务工作一知半解,或者干脆就是“摸着石头过河”。同时他们对财务规定、财经纪律方面的了解更是让人担忧,有句话说:“胆大缘于无知”,在主观上他们不想违返法律法规的规定,但是客观上的无知让他们在违法的时候不管不顾,胆子大得惊人。这样的企业所发布的会计信息质量当然也就没有准确性可言。另外一种是道德素质。一是会计人员职业道德意志薄弱,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会计人员处于利益主体的中心,受利益的驱动,会计人员的职业行为也难免受到利益的驱动。少数素质较低的会计人员不能抵御利益的诱惑,不能坚持原则,谋取私利,贪赃枉法。二是由于企业会计机构和人员都受制于企业权力部门,其人事、工资、待遇、福利往往也受制于此,其经济利益也同时与企业效益的好坏挂钩,财会人员与企业有着密切的依附关系。因此,财会人员法制观念淡薄,职业道德水平低下,唯领导之命是从,不但不能坚持原则,有效遏制违法违纪行为,反而主动迎合讨好领导出歪点子,合谋造假,不择手段捞取好处,从而使会计信息的质量难以保证。
二、虚假会计信息的表现形式
1、会计凭证的不真实性。一是原始凭证的虚假:假发票、假入库单、假进帐单、白条子现象十分普遍。这种原始凭证的造假,有的是少购多开,有的把小额支出变为大额支出,有的以私人用品开为办公用品。由于原始凭证是会计信息来源的基础,它的不真实性直接影响到会计信息的质量。二是财务处理的失真,主要表现为真帐假做、假帐真做、虚盈实亏、虚亏实盈、设置帐外帐、内外帐、税务帐等。三是会计报表的不真实性,一方面由于原始凭证和帐务处理的不真实,导致会计报表传递出的信息失真;另一方面,企业为了达到某种目的,还在报表上做文章,与审计部门做权钱交易,要求审计部门做出不符合实际情况的审计报告,或是根据不同的对象和不同的目的报送不同的报表。
2、资产负债的不真实性。一是由于企业对资产管理工作的混乱,对各类财产缺乏严格规范的登记、管理和盘点制度,计量和计价不当,损益不及时处理,任意调节库存数,导致帐物不相符,帐帐不相符。有的甚至于借改制之机高估资产、低估负债,而虚增资产,或低估隐匿资产而造成国有资产流失。二是债权债务不清,有的企业因害怕处理呆帐影响当期损益而不愿意处理。三是乱摊成本费用。该摊的不摊,该多摊的少摊,该少摊的多摊,把企业成本费用支出作为调控企业收益的如意手段。
三、防止会计信息失真,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的措施
1、加强会计法规制度建设。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依法规范会计核算是根本出路。会计核算是会计工作的基本职能,是会计工作的核心,会计核算是否规范,将直接影响到会计信息的质量,因此,加强会计法律、法规建设意义重大。2000年颁布实施的《会计法》中就明确规定了会计人员在帐务处理时,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新《会计法》在会计核算的方法和程序方面,对会计凭证的填制,会计帐簿的设置和登记,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和报送等作了相应的规定。但是还应出台更为完善的实施细则,对会计法作补充规定,以便于操作。
加强会计法规建设,落实责任人的法律责任是关键。应该说,会计信息的虚假,主要还是人为因素,因此,明确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就显得致关重要。首先应明确企业主要领导人的责任,避免“官出数字,数字出官”的怪现象。其次,明确财务人员的有效责任。要严格按照《会计法》的各项规定,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认真整顿和解决企业会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使会计工作真正走向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最后要加大处罚力度,对进行会计信息造假的行为,应加大处罚力度,特别是对责任人的处罚力度要进一步加大,使会计信息造假行为付出高额代价,得不偿失,才能有效遏制会计信息造假的漫延。
2、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和监督制度。会计工作是一种经济管理活动,其行为是否规范,所产生的信息是否真实可靠,直接影响到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有效运行和社会经济秩序。按照《会计法》和《内部会计控制规范》的要求,建立健全企业内部会计制度及会计事项相关人员的职责权限管理制度,加强对会计核算过程的监督,及时发现并有效纠正会计工作中出现的各种信息失真的问题,真实完整地反映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及其成果,这对于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和会计信息质量尤为重要。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是加强企业管理的需要,也是防范财经违纪和财务违规事项产生的有利措施。一方面,既要根据企业生产经营组织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的需要,建立起与企业经济活动的各个环节相适应的内部会计监督制度,强化内部会计对经济活动的事前监督与过程监督。另一方面要结合企业自身实际,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使会计资料内部审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以确保会计资料和信息的真实、可靠。
3、提高财务人员的素质,加强会计人员职业道德教育。会计人员素质的高低与会计信息质量的高低有很重要的关系,也在某些程度上决定着会计信息的质量。因此,必须大力提高会计人员自身素质(包括业务素质、文化素质、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等),使会计人员充分认识到会计信息和会计工作的重要性,增强会计人员的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在实际工作中能够自觉地按照会计职业道德规范严格要求自己,不屈从权势,不贪图私利,不营私舞弊,不弄虚作假,努力做好会计工作,依法办理经济业务事项,使会计在经济发展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4、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大会计工作的监督。一是财政部门是会计工作的主管部门,要依法履行职责,切实加强对会计工作的监督。各级财政部门应把会计工作的监督纳入工作日程,从根本上改变以往放松会计管理和监督的作法,认真履行《会计法》赋予的的职责。健全和完善会计工作监管机制,加大对《会计法》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依法查处各种会计违法行为,以促进会计工作秩序的根本好转。二是财政部门应与工商、税务、审计建立联系制度,加强与和各职能部门的交流,达到信息共享,及时掌握了解情况,营造一个良好的执法氛围。说到这一点,不由想起国外的会计环境,它值得我们借鉴,其中,《芬兰的领导最廉洁》写到,“芬兰高度廉洁的自觉性,得益于政府自成体系的监督,芬兰设立了司法监诉制度,其任务是通过公众和媒体监督中央和地方国家机构中的公职人员。司法监诉官有独立权,不受其它部门牵制,他们可以对所监督的机构进行调查而不必提出理由。严格的监督杜绝了一些人的侥幸心理,该国三十多年来,只发生过一起官员受贿案。有了政府官员的清廉,会计环境自然就清洁多了。
总之防治会计信息虚假和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是一项长期而复杂的工作,只有全社会都来关心这一个问题,各部门全力协作,共同打击利用虚假信息作假的行为,让虚假会计信息失去生存的大环境,使其成为过街老鼠,才能彻底清除这一社会顽症,只有这样,会计才能充分发挥其职能作,才能在社会经济的发展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参 考 文 献
李文群:《论企业会计信息失真的原因及防范措施》 (《云南财政与会计》2003年第10期)
刘天明:《会计信息失真原因分析及治理对策》 (《云南财政与会计》2004年第5)期
谢华光 赵国丽:《虚假会计信息违法犯罪成因及对策》(《云南财政与会计》2003年第3期)
刘 昱:《提高会计基础规范化工作质量的几点思考》(《云南财政与会计》2003年第8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