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关于搞好农村税费改革后减负工作的几点思考
村税费改革的概念与意义
(一)、农村税费改革的基本概念
(二)、农村税费改革的基本内容
(三)、农村税费改革的意义
减负工作的基本内容与意义
(一)、减负的基本含义
(二)、减负的基本内容
(三)、减负的意义。
搞好农村税费改革后减负工作的几点思考。
(一)、确保两项到位:即机构、人员和目标责任制的到位。
(二)、落实两项制度:即一票否决制和会审签制。
(三)、推行两卡制:即农民负担卡和行政警示卡。
(四)、抓好两项公开:即村务和涉农收费项目公开。
(五)、加速两项改革:即是加快推进乡镇机构和要加快农村财务管理体制的改革。
(六)、促进两项进程:即是农经部门的电脑化和要引导农民走合作化之路。
(七)、强化两项措施:即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和要加大对农业的投入。
(八)、提高两项意识:即民主意识和服务意识。
内容摘要
我国的“三农”问题是关系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局的重大问题,三农问题的解决,有利于农村生产力的发展,有利于农村的稳定,有利于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中央、省、市、县和乡各级都十分重视国家、集体和农民的关系,解决了许多矛盾和困难,保持和发展了农村好的形势。但是,现有的农村税费制度和征收办法不尽合理,农民负担重、收取税费不规范的问题仍然存在,对于这些问题的解决,党中央、国务院实行了农村税费改革。农民得到了实惠,负担大幅度减少,要巩固减负成果,必须把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确保农村税费改革圆满成功。
关于搞好农村税费改革后减负工作
的几点思考
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是关系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局的重大问题。我们党历来十分重视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农民的关系,注意保障农民利益,在农村实行休养生息的政策。特别是改革开放后,通过实行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保持和发展了农村好的形势。但是,现行的农村税费制度和征收办法不尽合理,农民负担重、收取税费不规范的问题仍然存在,对于这些问题,只有通过改革,从根本上加以解决。保护农村生产力,实现农村经济持续发展和社会稳定,对农民多给予、少索取,国民收入分配长时间内向农民倾斜,抓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让农民得到实惠。使农民有能力和积极性进一步增加投入,发展生产,提高购买力,扩大农村需求,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农村税费改革的概念与意义
(一)、农村税费改革的基本概念
农村税费改革是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关于转变政府职能和建立公共财政的要求,对现行农业和农村领域的税费制度进行改革和完善,进一步规范农村分配制度,从根本上减轻农民负担,理顺国家、集体和农民之间的分配关系,带动和促进其他农村改革和农村工作。
(二)、农村税费改革的基本内容
农村税费改革的主要内容是“四取消,两调整,一改革,一建立”。
1、四取消:一是取消现行按农民人均纯收入一定比例向农民征收的乡统筹费。原由乡统筹费开支的乡村两级9年制义务教育、计划生育、优抚和民兵训练支出和乡级道路修建费,通过财政预算和向上级部门争取转移支付解决。村级道路建设资金由村民大会民主协商解决,农村卫生医疗事业按一体化管理,政府作一定的补助;二是取消专门面向农民征收的农村教育集资等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集资。原由此项收入中支出的中小学危房改造资金由财政预算并请上级安排专项资金;三是取消屠宰税;四是逐步取消农村劳动积累工和义务工制度。
2、两调整:一是调整农业税政策。农业税按农作物的常年产量和规定的税率依法征收;二是调整农业特产税政策。停征除烤烟以外所有品目的特产税。
3、一改革:即改革村提留征收和使用办法。村干部报酬、五保户供养费、村级办公经费,除原由集体经营收入开支的仍继续保留外,由农民上缴村提留开支的部分,改革后采取征收农业税附加和农业特产税附加的方式解决,农业税附加和农业特产税附加由农业税征收机构负责与正税一并征收后,划转镇财政专户管理,实行乡管村用,专户储存,专款专用。原由乡村集体负担的村提留和乡统筹,改革后可以以适当方式继续实行以工补农。
4、一建立:即建立村内筹资筹劳“一事一议”制度。“两工”取消和村提留改革后,村内进行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修路架桥、植树造林等集体生产和公益事业所需劳务和资金,实行一事一议,遵循“群众受益、民主决定、量力而行、上限控制、上级监督”的原则。
(三)、农村税费改革的意义
农村税费改革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农村工作的具体体现,是党中央、国务院为加强农业基础、保护农民利益、维护农村稳定作出的重大决策。不仅有利于规范农村税费制度,理顺国家、集体、农民三者之间的分配关系,从根本上减轻农民负担,保护农村生产力,而且有利于促进乡镇精简机构,转变职能,改进作风,促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改善干群关系。它代表着我国广大农民的根本利益,具有重要的经济、政治意义。一是农村税费改革是建国50年来我国农村继实行土地改革、家庭承包经营制度之后的又一重大改革;二是农村税费改革从分配上理顺和规范国家、集体、农民三者利益关系,是切实减轻农民负担的治本之策;三是农村税费改革是增加农民收入,保护农村生产力,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有效途径;四是农村税费改革是改善干群关系,维护农村稳定的重大举措。
减负工作的基本内容与意义
(一)、减负的基本含义
减负是指合理确定农民的税赋水平,从根本上治理对农民的各种乱收费,切实减轻农民负担。它是农村税费改革的首要目标,是农民接受不接受,拥护不拥护改革的关键所在。
(二)、减负的基本内容
减负的基本内容是五个取消:取消各种不合理的收费、集资、罚款、摊派;取消虚报农民收入,超标准收取村提留和乡统筹费,强迫农民以资代劳;取消违反国家规定,按亩均或人头平摊征收农业特产税和屠宰税;取消有些部门要求基层进行的各种名目的达标升级活动分摊到农民头上的资金;取消地方基层干部采取非法手段强行向农民收取的钱物等。
(三)、减负的意义。
在农村税费改革中,做好减负工作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一是有利于促进农业发展。目前,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只有减轻农民负担,才有利于调动农民的积极性,使农民有能力进一步增加投入,发展生产,才能真正促进农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二是有利于促进农民增收。目前农产品供给出现了阶段性、结构性、区域性过剩,销售不畅,价格下跌,对农民收入影响很大。同时国民经济正处于结构调整时期,乡镇企业发展很慢,效益下降,农村劳动力外出打工难度很大,农民从事二、三产业得到的收入非常低。为了促进农民增收,必须抓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三是有利于促进农村稳定。我国是农业大国,农民占全国人口的绝大多数,它是我国的基本国情。农业兴,百业兴,农民富,国家富,农村稳,天下稳。要稳定,就必须处理好国家、集体、农民之间的利益关系,在农村税费改革中,必须把减轻农民负担作为首要目标。只有这样,增强农民群众的信任和拥护,促进农村社会的稳定。
搞好农村税费改革后减负工作的几点思考。
农村税费改革的成功与否,减轻农民负担是一把很好的尺子,所以减负是一项复杂、长期而艰巨的工作,并非一蹴而就,要适应税费改革后的新形势,贯彻落实好“减轻、规范、稳定”的六字方针,严防农民负担的“反弹”。只有农民负担不再“反弹”,农民的减负工作才真正落到实处。我镇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前农民人均负担54元,亩均62元,改革试点后人均负担18元,亩均负担21元,人均减负66%,亩均减负61%。农民得到实惠,负担大幅度减少。要巩固我们的减负成果,几点思考如下:
(一)、确保两项到位:即机构、人员和目标责任制的到位。
减负工作具有复杂性、艰巨性和长期性的特点,无论任何时候都不能马虎大意,掉以轻心,必须常抓不懈。市、县、乡(镇)各级要从维护党和国家大局的政治高度来抓好此项工作,成立由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小组和办公室,保证人员到位、经费到位、办公场所到位、人事变动了的要及时调补。减负办要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搞好党中央国务院及上级减负政策的宣传、贯彻和落实工作;监督检查下级和涉农收费部门的涉农收费运作情况,并对其合法性进行界定;积极受理农民反映强烈的涉农案件,并及时调处;对那些加重农民负担,乱收费、乱摊派的单位和个人的行为给予严肃惩处,毫不手软。要推进市、县、乡(镇)三级目标责任状的做法,即市与县签订减轻农民负担责任状后,县同乡(镇)及本级涉农收费部门签订责任状,乡镇同村及“七站八所”签订责任状。使减负工作层层落实,一环紧扣一环,达到减负的目的,年终无论是单位、个人、或者是责任制都要作为年终考核评比的重要内容得到落实,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当农民遇到加重负担的问题有部门管,有人处理。
(二)、落实两项制度:即一票否决制和会审签制。
对严重违背上级减轻农民负担政策,引发涉及负但的恶性案件和群众性事件,阻碍减负执法,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和个人,在评选综合性荣誉称号、评先进、晋升职称和晋升级别、提拔重用的时候,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领导小组要行使一票否决权,情节恶劣的责任人,领导小组可以责成纪检监督和组织人事部门给予必要的党纪政纪处分。通过实行一票否决制,不断约束、规范各级各部门的行为,增强他们维护减负政策,配合减负工作的自觉性,积极性。会审会签制度是减负工作制度的重要内容之一,今后凡是出台或转发部门面向农民收费的文件,其收费的项目、范围、标准、方式都必须先交由减负办、物价局会同审查、会同签发,否则减负办可以宣布该文无效。各有关部门要配合减负办对涉农收费文件进行一次认真清理,凡不符合规定的文件要补齐手续,重新审核,通过审核过关的,重新签发,不过关的文件要修订或停止。只有会审会签制度坚持好了,才能从源头上杜绝面向农民的“三乱”行为。
(三)、推行两卡制:即农民负担卡和行政警示卡。
农民负担监督卡要本着“税负在明处,减负在实处”的原则,登记清楚农民种田亩数、平均产量、税率、应承担农业税、附加、“一事一议”金额等几项内容。为此,农民又称它是明白卡。负担卡一定要核发到户,该填写的项目一定规范完整填写到位,不该填写的项目,坚决不能任意添设。决不允许因基层组织运转困难搞暗箱操作,随意提高年产量,随意提高农业税率,随意增设收费项目。农民凭负担卡,可以拒绝任何面向农民征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集资等。行政警示卡标有中央和省提出的禁止、严禁的内容,要发至县、乡、村各级干部和涉农收费单位干部。凡向农民收取各种税负时,各级干部必须亮卡征收,其好处:一是可以时刻警示自己,把工作纪律牢记于心;二是便于群众监督,防止粗暴,恶劣行径的产生,不断提高依法征收,依法行政的能力。凡我行我素,与行政警示卡相违背的行为,坚决按照《关于对涉及农民负担案(事)件实行责任追究制的暂行办法》之规定,予以追究,严惩不怠。
(四)、抓好两项公开:即村务和涉农收费项目公开。
重点要在清理清顿农村财务的基础上,增加村级财务管理的透明度,每村要设一个固定牌,对财务收支和农民负担预决算情况进行张榜公布,每半年一次,接受本集体内广大农民群众的监督。对财务收支和农民负担上半年的预算、下半年的决算情况群众有权提出质疑,请求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进行农村财务内部审计,农民负担专项审计,让群众放心,让干部安心。涉农收费项目公开的内容包括收费部门、项目、标准、范围和方式,内容要统一,格式要一致,要在核定范围内公布,只能下浮,减少,决不准超标,增项目。要让农民明白哪些项目是可以收的,哪些是不能收的,哪些是超标的。对各部门自行出台的收费、集资项目一律取消,对搭车收费,继续征收屠宰税等现象要进行全面整改,该停收的停收,该退回的退回。公示外的收费,农民有权抵制拒交,也可以向农民负担监管部门举报。
(五)、加速两项改革:即是加快推进乡镇机构和要加快农村财务管理体制的改革。
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市县级人员编制精简的意见》精神,要在乡镇实行定编定员,人员逐步分流,精简乡镇党政机构,归并设置过多,过散的事业单位,清退编外的临时招聘人员,压缩财政供养人数。要合理调整农村中小学布局,精简优化中小学教师队伍,严格按照教职员工与学生的比例配置,辞退不合格教师,压缩非教学人员。通过机构改革减轻因农村税费,农民负担减轻而带来的保基层运转和教学正常开支的压力。要加快农村财务管理体制的改革,实行“村账乡管”。具体来讲就是村级财务的所有权、使用权归村集体,而管理监督权归乡镇,记账、登账、核算由乡镇经管站负责。
(六)、促进两项进程:即是农经部门的电脑化和要引导农民走合作化之路。
各级要实行农村财务的电算化,减负管理的电脑化,经营管理的网络化。要统一程序、规范管理、联网操作。资金来源采取向上面要一点,各级拨一点,农经部门筹一点的办法,搞好电脑化的软硬件设施建设。争取尽快在镇农经和监负管理工作上联网运行。通过现代化手段,规范和强化监负管理工作。要引导农民走合作化之路。单家独户的农业生产活动受其边际效益的影响,已经随着市场化进程的加快,越来越明显。解决这一矛盾,只有走农村城镇化、工作化和农业产业化这条农民增收之路。只有通过加强引导农民走合作化道路这一投入少、见效快的基础工作,把农民组织起来,把农民引入市场,提高农业规模效益,增强农民量在绝对数不变的情况下,相对数下降。
(七)、强化两项措施:即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和要加大对农业的投入。
农村税费改革后,乡村两级面临的压力很大,一是减债;二是保工资发放与机构的正常运转;三是还要兴办一些必要的公益福利事业;四是要搞集镇基本建设。收支的缺口部分只有靠乡村两级根据自身的区位优势和资源优势,以市场为导向,引进技术,引进人才,引进资金,发展集体经济来弥补,尤其那些以前有一定基础的地方,要通过转让、承包、租赁、拍卖等形式,盘活现有资产存量,壮大集体经济。要加大对农业的投入。一是中央和省财政的转移支付是为解决农村税费改革后,乡镇政府和村级组织出现的收支缺口而下拨的专项资金。各级一定要按照“统一规范、公正合理、公开透明,适当照顾民族地区”的原则,将转移支付分配到位,绝不允许挤占、截留和挪用,否则要给予纪律处分,中央财政也将相应减少该地区下一年度的转移支付资金;二是有条件的县市财政也应安排一定的资金对乡村给予补助;三是各级农林水等部门要积极筹措资金,争取上级专项资金,保护农业基础建设的需要,增加农村公益事业的投入。在农民负担不增加的前提下,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增强农村经济发展后劲。
(八)、提高两项意识:即民主意识和服务意识。
首先是民主意识,任何时候我们都要以人民愿意不愿意、人民答应不答应、人民满意不满意作为我们工作出发点,充分尊重农民群众的自主权,充分体现农民的主人翁地位。提高民主意识重点要完善两方面的工作。一是在农村财务管理方面,要实行民主理财,对农村财务和农民负担预决算的情况实行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由民主理财小组按月或季度对村级的每一笔收支进行审核,并加盖民主理财小组印章,不定期清点账面库存现金,强化日常监督;二是在村内集体生产公益事业所需资金和劳务方面,不再固定向农民收取村提留,坚决按“一事一议”规定办,年初预算,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乡镇政府审批,民主管理,财务公开,村民监督,上级审计,并将上限控制在中央文件规定之内。其次是服务意识。各级领导干部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来认识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重要性,通过农村税费改革,转变观念,转变职能,增强公仆意识,增强服务意识。要落实制度,转变作风,要切实解决政府职能“缺位”和“越位”的问题,要从过去直接抓生产经营,催种催收,转到落实国家政策,严格行政执法,提供公共服务上来,强化为农业、农村和农民服务的功能,领导干部要经常深入基层,体察农民,了解民情,多为农民办实事、办好事。
总之,只有把各项政策、措施等落实到位,规范农村税费制度,从根本上治理对农民的各种乱收费,切实减轻农民负担,进一步巩固农村基层政权,促进农村经济健康发展和农村社会长期稳定,只有这样,农村税费改革后减负工作才真正落到实处,农村税费改革才算圆满成功。
参 考 文 献
国务院农村税费改革配套文件选编
(2003年5月,国务院农村税费改革工作小组办公室编)
云南省农村税费改革工作手册
(2003年10月,云南省农村税费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编)
云南省农村税费改革方案
(2003年7月18日,云政发 [2003]93号)
腾冲县农村税费改革方案
(2003年12月30日,腾政发[2003]7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