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筹划的概念和意
(一)纳税筹划的概念
(二)纳税筹划的意义
我国企业纳税筹划的现状
我国企业纳税筹划发展缓慢原因分析
(一)观念陈旧
(二)税制有待完善(三)税法建设和宣传滞后(四)税收征管水平不高(五)纳税筹划专业人才缺乏。
关于企业纳税筹划切入点的探讨
(一)选择节税空间大的税种切入
(二)从税收优惠切入
(三)从纳税人构成切入
(四)从影响纳税额的相关因素切入
内 容 摘 要
纳税筹划概念从西方引进我国,大约是在20世纪90年代中叶,这是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 是企业纳税观念的转变和提高。由于纳税筹划在我国起步较晚,税务机关的依法治税水平和全社会的纳税意识距离发达国家尚有差距,导致征纳双方对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了解不够,加上我国税制不够完善,征管水平不高,执法刚性不强,纳税筹划专业人才缺乏等因素,制约了纳税筹划的普及和发展。本文对企业纳税筹划在我国发展的现状进行了分析并对企业纳税筹划切入点进行了探讨。
关于企业纳税筹划的探讨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完善和我国加入WTO,现代企业作为市场主体的地位进一步得到巩固。 而税收作为现代企业财务管理的重要经济环境要素和现代企业决策的变量,对完善企业管理制度、实现企业财务管理目标至关重要。因此,从税收对企业发展的影响出发,研究现代企业管理体制中实现纳税筹划有着广泛而深刻的意义。
纳税筹划的概念和意义
(一)纳税筹划的概念
纳税筹划是指在符合立法精神的前提下,纳税义务人、扣缴义务人利用税法的特定条款和规定,借助一定的方法和实现技术,通过对经营活动、投资活动、理财活动的周密安排以充分利用税法所提供的优惠政策和可选择性条款,实现降低纳税成本和纳税风险,从而获得最大节税利益的一种理财行为。
(二)纳税筹划的意义
企业进行纳税筹划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1、有利于减少企业自身的“偷、逃、欠、骗、抗”税等税收违法行为的发生,强化纳税意识,实现诚信纳税。纳税人都希望减轻税负,如果有不违法的方法可以选择,自然就不会做违法之事。纳税筹划的存在和发展为纳税人节约税收开支提供了合法的渠道,这在客观上减少了企业税收违法的可能性,使其远离远税收违法行为。
2、有助于优化企业产业结构和投资方向。
企业根据税收的各项优惠政策进行投资决策、企业制度制度改造、产品结构调整等,尽管在主观上是为了减轻税收负担,但在客观上是在国家税收经济杠杆的作用下,逐步走上优化产业结构和生产力合理布局的道路。
3、有助于提高企业自身的经营管理水平,尤其是财务和会计的管理水平。如果一个国家的现行税收法规存在漏洞而纳税人却无视其存在,这可能意味着:一方面纳税人经营水平层次较低,对现有税法没有太深层次的掌握,就更谈不上依法纳税和诚信纳税;另一方面意味着一个国家税收立法质量差,如果税收法规漏洞永远存在,这又怎能谈得上依法治税呢?
4、有助于企业实现经济利益最大化。企业通过税收筹划一方面可以减少现金的流出量,从而达到在现金量不变的前提下增加净流量的目的;另一方面,可以延迟现金流出时间,利用货币的时间价值获得一笔没有成本的资金,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帮助企业实现最大的经济效益。
我国企业纳税筹划的现状
纳税筹划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是社会选择的结果。纳税筹划的产生和发展顺中国经济改革和社会进步的需要,同时,经济改革的社会进步也为纳税筹划的产生和发展创造了有利的条件。
我国自20世纪90年代初引进税务代理和纳税筹划,到2005年初共有税务师事务所2700多家,从业人员7万余人,但是在7万人中只有2万多是注册税务师,占三分之一,而从业的注册税务师中能提供得供高层次纳税筹划服务的更是缺乏。 同时,也有众多的会计师、律师事务所纷纷开辟和发展纳税筹划的咨询和代理业务,但其专业性和实际效果更难令人满意。尽管我国学者已经撰写了一些纳税筹划的文章,业内人士已经开展纳税筹划的实务工作,但我国的纳税筹划的相关研究和运作发展缓慢。企业经营者由于受传统纳税观念影响,对纳税筹划不够重视, 使纳税筹划在我国发展一直比较缓慢,与发达国家相比差距很大。
三、我国企业纳税筹划发展缓慢原因分析
(一)观念陈旧
由于纳税筹划在我国起步较晚,税务机关的依法治税水平和全社会的纳税意识距离发达国家尚有差距,导致征纳双方对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了解不够,纳税筹划往往被视为偷税的近义词。并且,一些经营者对纳税筹划不够重视,难以理解纳税筹划的意义和从业人员的收费标准。 (二)税制有待完善 如前所述,纳税筹划一般是针对直接税的税负的减少。而我国现行税制过分倚重增值税等间接税,所得税和财产税体系简单且不完整,尚未开征国际上通行的社会保障税、遗产与赠与税、证券交易利得税等直接税种。这使得我国的所得税等直接税收收入占整个税收收入的比重偏低,大量的个人纳税人的纳税义务很小,纳税筹划的成长空间有限。 (三)税法建设和宣传滞后 我国的税法的立法层次不高,以全国人大授权国务院制定的暂行条例为主,每一年由税收征管部门下发大量文件对税法进行补充和调整。一方面,容易造成征纳双方就某一具体概念或问题形成争议(例如,营业税中的“劳务发生地”的概念)。另一方面,造成我国税法的透明度偏低。除了部分专业的税务杂志会定期刊出有关税法的文件外,纳税人难以从大众传媒中获知税法的全貌和调整情况,无法进行相应的纳税筹划。 (四)税收征管水平不高 由于征管意识、技术和人员素质等多方面原因,我国的税收征管水平距离发达国家有一定差距。今天中国的税收环境,尽管较之计划经济年代或改革开放初期有了很大改善;但总体上仍不理想;同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相比,还存在着相当大的距离。为数不少的政府部门、领导税收意识淡薄,许多做法有违税收的运行规律。这其中既有曾经充斥全国各地的随意减免税、越权减免税之风,也有大量的以言代(税)法、以权定(税)法、以情碍(税)法的事件,税收法规的执行缺乏刚性,尤其是个人所得税等税种,征管水平低造成的税源或税基流失问题严重。如果偷税的获益远远大于税收筹划的收益和偷税的风险时,纳税人显然不会再去劳神费力地从事纳税筹划。 (五)纳税筹划专业人才缺乏。
纳税筹划是一项高智力的活动,需要周密的规划、广博的知识。 纳税筹划的专业性有两层含义,一是指企业的纳税筹划需要由财务、会计、尤其是精通税法的专业人员进行;二是现代社会随着经济日趋复杂,各国税制也越趋复杂,仅靠纳税人自身进行纳税筹划已显得力不从心,税务代理、咨询及筹划业务应运而生,纳税筹划呈日益明显的专业化特点。从国际纳税筹划情况来看,自20世纪50年代以来,纳税筹划专业化趋势十分明显。许多企业、公司都聘用税务顾问、税务律师、审计师、会计师、国际金融顾问等高级专门人才从事纳税筹划活动,以节约税金支出。 而我国纳税筹划因起步晚和发展缓慢等原因,目前从业人员大多只能承担一般业务,能从事纳税筹划等高层次业务人员较少,这也一定程度的影响了纳税筹划的发展。
四、关于企业纳税筹划切入点的探讨
纳税筹划必须在合法范围内实施,因此纳税筹划有其特定的客观空间,并不是在所有情况下都能够合理筹划,并不是所有税种都具有相同的筹划空间,进行纳税务筹划必须首先找到纳税筹划的关键切入点。
(一)选择节税空间大的税种切入
从原则上说纳税筹划可以针对一切税种,但由于不同税种的性质不同,纳税筹划的途径、方法及其收益也不同。
在节税空间在大小的考虑上有两个因素不能忽略:
1、经济活动与税收相互影响的因素,也就是某个特定税种在经济活动中的地位和作用,当然,对决策有重大影响的税种通常就是纳税筹划的重点,因此纳税人在进行纳税筹划之前首先要分析哪些税种有纳税筹划价值。
企业作为微观经济组织,在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时,一方面应当考虑本身的经济利益,另一方面也应当自觉地使自身的生产经营行为与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要求尽可能保持一致。例如,当国家的宏观经济政策带有明显的产业倾向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家通过税收这种经济手段直接用于市场,鼓励扶持发展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在市场上具有竞争力的产业、产品,因此,企业在进行生产经营决策时,就应当符合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要求,自觉排除国家限制发展的那些产业领域,以此来减少市场风险,增加获利能力。
2、税种自身的因素,这主要看税种的税负弹性,税负弹性大,纳税筹划的潜力也越大。一般来说,税源大的税种,税负伸缩的弹性也大。纳税筹划当然要瞄准主要税种。另外税负弹性还取决于税种的要素构成。这主要包括税基、扣除、税率和税收优惠。税基越宽,税率越高,税负就越重;或者说税收扣除越大,税收优惠越多,税负就越轻。例如企业所得税、外企所得税的税收筹划空间大于流转税类。
(二)从税收优惠切入
税收优惠是税制设计的基本要素,国家为了实现税收调节功能,一般在税种设计时,都设有税收优惠条款,企业如果充分利用税收优惠条款,就可享受节税效益,因此,用好、用足税收优惠政策本身就是纳税筹划的过程。但选择税收优惠作为纳税筹划突破口时,应注意两个问题:一是纳税人不得曲解税收优惠条款,滥用税收优惠,以欺骗手段骗取税收优惠;二是纳税人应充分了解税收优惠政策,并按规定程序进行申请,避免因程序不当而失去应有权益。
目前,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市场体系不健全,市场发育不够完善,税收法律不够规范,也不完善,法律效力较差,稳定性不强,企业(尤其是国有企业)有很多财务、税收事项需同国家有关部门进行协调和理顺。因此,对于企业来说,协调与政府部门的财务关系主要是了解国家对企业的财政、税收政策的动态,尤其是在一些特定领域(或行业)对企业在财务、税收政策上有何特殊优惠政策、要求,企业能否争取到这些政策照顾等等,这对企业的发展来说非常重要,有利于节约企业税金支出,增加企业盈利。
(三)从纳税人构成切入 按照我国税法规定,凡不属于某税种的纳税人,则无须缴纳该项税收。因此,从企业理财进行税务筹划之前,首先要考虑能否避开成为某税种纳税人。每一税种尽管都明确规定出各自的纳税人,但现实生活的多样性及特殊性是税法不能完全包容的。当然,在实践中,要做全面综合的考虑,进行利弊分析,尽量从根本上解决减轻税负问题。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五条规定:“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货物又涉及非应税劳务,为混合销售行为。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经营者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应当征收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非应税劳务,不征收增值税。”企业有市场竞争中,由于经营手段和销售方式不断复杂化,同时新技术、新产品的出现使产品的内涵不断扩展,以至于常常出现同一销售行为涉及两个税种的混合销售业务,依据混合销售按“经营主业”划分只征一种税原则,企业有充分的空间进行纳税筹划以获得适合自己企业和产品特点的纳税方式,具体筹划,系统比较,从而获得节税收益。
(四)从影响纳税额的相关因素切入
影响应纳税额因素有两个,即计税依据和税率,计税依据越小,税率越低,应纳税额也越小。因此,进行纳税筹划,无非是从这两个因素入手,找到合理、合法的办法来降低应纳税额。
1、税基筹划。一般是通过选择恰当的费用分摊方式来尽量减少税基,不同的费用分摊方式会扩大或缩小企业成本,从而影响企业利润水平,因此企业可以选择有利的方法来进行费用的分摊,。现行的税收法规和财务会计法规也对不起成本费用的分摊期限、分摊方法做了明确的确定,具体分为以下几种类型:第一,分摊方法和期限都不能自主选择的成本费用。这种成本费用只能按法规所规定的分摊方法和期限进行分摊,如租入固定资产的租金、财产保险的保险费等。第二,分摊期限可适当选择的成本费用。这种成本费用一般应严格按照法规所规定的方法进行分摊,但分摊期限可在不违反法规的前提下加以选择。如对无形资产和递延资产的摊销,税法通常只规定最短的摊销期限。第三,分摊方法可自主选择的成本费用。这种成本费用在法规中一般规定有几种分摊方法,可供企业自主选择。如低值易耗品可采用一次摊销法、分期摊销法、五五摊销法等。
对于分摊方法和期限都不能自主选择的成本费用,只能按法规的规定计入相应的成本费用;对于有多种分摊方法可供选择的成本费用,在采用不同的分摊方法下,其每期应分摊的成本费用不同,对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产生的影响也就不同。一般情况下,在盈利年度,应选择能使成本费用尽快得到分摊的方法,其目的是使成本费用的抵税作用尽早发挥,推迟利润的实现,从而推迟所得税的纳税义务时间;在亏损年度,分摊方法的选择应充分考虑亏损的税前弥补程度;在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年度,应选择能避免成本费用的抵税作用被优惠政策抵消的分摊方法。
此外,不同的存货计价方法和固定资产折旧方法也会直接影响税基的多少。
2、税率筹划。不同税种的税率不同,同一税种内部也有税率差别。一般可通过改变税基的分布,从而选择适用较低税率。 例如,我国企业所得税,计税依据就是应纳税所得额,税率有三档,即应纳税所得额3万元以下(含3万元),适用税率18%,应纳税所得额在3万元—10万元(含10万元),适用税率27%,应纳税所得额在10万元以上的,适用税率为33%。在进行该税种纳税筹划时,如果仅以税率因素考虑,那么就有纳税筹划的空间。
(例) 假定某企业当年12月30日测算的应纳税所得额为10.01万元,该企业不进行纳税筹划则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额=100100*33%=33033元。假设该企业进行了纳税筹划,12月31日支付税务咨询费100元,则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
100100-100=100000元,应纳所得税额=100000*27%=27000元。通过比较我们发现企业通过纳税筹划, 支付费用成本仅为100元,却获得节税收益为33033-27000=6033元,显然,纳税筹划空间是相当大的。
(3)税额筹划。这种方法最直接,即企业根据税收优惠中人免征或减征条款,通过恰当的调整使自己在形式上符合减免税条件,从而合法在减轻或解除或解除税负。如企业所得税计税依据为应纳税所得额,税法规定:企业所得税所得税收入总额-允许扣除项目金额,具体计算过程中又规定了复杂的纳税调增、纳税调减项目,因此,企业进行纳税筹划空间就更大了。
针对我国纳税环境和征管特点,企业在进行纳税筹划和实施筹划方案过程中,要特别注意对风险的把握,因为节税与风险并存,节税越多的方案往往也是风险越大的方案。在纳税筹划实践过程中,由于筹划者只能根据法律条文和法律实践设计筹划方案,并作出判别,而税务机关与筹划者对于税法条款的理解可能不同,看问题的角度也可能存在差异,因此,可能会对一项纳税筹划方案形成不同的认识,甚至持截然相反的观点,在税务筹划方案的认定和实施方面可能会导致涉税纠纷。 企业在纳税筹划方案实施过程中,筹划企业应该尽量与税务机关进行充分的交流与沟通,实现税务协调;如果真的导致纳税纠纷,筹划企业应该进一步评估筹划方案的合法性,合理合法的要据理力争,不合法的筹划方案要放弃。企业在实施纳税筹划后,要不断对筹划方案实施情况和结果进行跟踪,并对其绩效进行评价,考核其经济效益和最终效果。
总之,企业在进行纳税筹划时,必须从全局出发,结合企业自身特点,把企业所有的经营活动联系起来通盘考虑,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制订出切实可行的最佳纳税筹划方案,在筹划方案实施过程中,要注意对风险的把握,尽量避免纳税风险,这样才能达到通过纳税筹划使企业获取收益最大化的目的。
参考文献:
一、赵振勇 《税务会计处理规范与处理技术》之四 海南电子音像出版社
二、国家税务总局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 《税务代理实务 》中国税务出版社 2004版
三、《财务管理》 中级会计资格考试辅导书 2004版
四、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 《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会刊 2004年1-6期 2005年2月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