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财政监督的内涵及要素
二、财政监督的意义
三、“十一五”开局之年,财政监督取得的可喜成绩
四、深入贯彻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充分发挥财政监督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作用
内 容 摘 要
财政是一个国家赖以生存并履行职能的物质基础,财政监督是我国社会主义财政的一项基本职能,是整个国家经济监督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改革开放以来,财政监督工作在保障财政分配计划与宏观调控政策的实施、振兴国家财政、维护经济秩序、加强财政法制建设、严肃财经纪律、以及建立监督约束机制、防范与遏制腐败现象等方面取得了可喜的成绩。早在1953年邓小平所提出的财政工作六条方针中很重要的一条就是加强财政监察,严肃指出:“财政上的浪费是很大的,因此,要加强财政监察”。当前,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进入了“十一五”时期,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全面规划了未来五年国民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发展的宏伟蓝图与总体要求,为财政改革与发展指明了方向,明确了任务。这些都为今后一个时期财政监督工作提供了机遇,提出了排战。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全体财政监督工作人员应当认清形势,坚定信念,科学规划,着眼发展,着力推进长效稳定的财政监督机制建设,进一步深化“十一五”时期财政监督工作,使财政监督更好的为经济建设服务。
关健词:财政监督的涵义 财政监督的意义 财政监督可喜成绩 财政监督的和诣作用
试论新形势下的财政监督
财政是一个国家赖以生存并履行职能的物质基础,财政监督是我国社会主义财政的一项基本职能,是整个国家经济监督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改革开放以来,财政监督工作在保障财政分配计划与宏观调控政策的实施,振兴国家财政,维护经济秩序,加强财政法制建设,严肃财经纪律,以及建立监督约束机制,防范与遏制腐败现象等方面,取得了可喜的成绩。早在1953年邓小平所提出的财政工作六条方针中很重要的一条就是加强财政监察,严肃指出:“财政上的浪费是很大的,因此,要加强财政监察”。当前,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进入了“十一五”时期,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全面规划了未来五年国民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发展的宏伟大蓝图与总体要求,为财政改革与发展指明了方向,明确了任务。这些都为今后一个时期财政监督工作提供了机遇,提出了排战。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全体财政监督工作人员应当认清形势,坚定信念,科学规划,着眼发展,着力推进长效稳定的财政监督机制建设,进一步深化“十一五”时期财政监督工作,使财政监督更好的为经济建设服务。
一、财政监督的内涵及要素
财政监督作为财政的主要管理职能之一,是财政部门依据财经法规和效益原则,代表国家对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其它组织执行财税法律法规和政策情况,以及涉及财政财务收支、会计资料和国有资本金管理等事项进行的行政监察和检查,是国家经济监督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份。根据我国现行的财政管理体制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财政监督主要对本级各部门及下一组政府预算、决算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进行审查稽核,并根据本级政府授权对下级政府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本级各部门及其所属各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及预算外资金收取、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对本级预算收入征收部门征收、退付预算收入情况,本级国库办理预算收入的收纳、划分、留解、退付和预算支出的拔付情况进行监督;本级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情况进行监督;对国有资本金基础管理及国家基本建设项目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国有资本金基础管理及国家基本建设项目情况进行监督;对会计信息质量和社会中介机构贯彻执行财税政策,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在执业活动中的公正性,合法性进行监督;对本级部门,各单位执行财税政策、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财政监督有三个基本要素,即财政监督的标准、主体和各客体。
如何做好财政监督工作,关键的问题就是执法依据,也就是监督的标准。标准就是财经法规和效益原则。前者包括立法机关制定的有关法律,如《预算法》、《会计法》、《注册会计师法》、《国家金库条例》、《公司法》等等。后者,即效益原则。这一原则尽管不有法规的强制性,但却有不可争议的经济强制性。在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一个现实而突出的矛盾是资金短期。各方面的事业都需要发展,但限于财力,有些重要的事不得不停办。勤俭建国的方针必须长其贯彻执行。财政部门如果仅仅按照预算拔款了事,资金使用部门依据预算将钱花掉就算完成任务,这必然会造成财政资金的极大浪费,这就需要跟踪问效。因此,效益原则应该也必须成为财政监督的一个权办重要的标准。
财政监督的主体是财政部门。从理论角度看,监督职能是寓于财政分配和调控之中的。也就是说,财政可以发布财政法规和日常的收支活动来实施监督。如对有关单位预算的审批、各项税款的收入和有关经费的拔付等。在这些日常收支活动中,财政部门内的各个职能部门按照各自的工作程序,可对有关单位起着重要的监督的作用。但由于职能部门分工的局限和财政收支活动的频繁进行,他们在人力、物力、时间和手段上都无法保障实施有效的监督。同时,这些职能部门本身也是收支活动的当事人,对他们的职业行为不仅应该而且有必要进行监督。基于上述原因,在财政部门内部设立专门的监督机构,就成为财政工作正常运行的必然要求,这样才能真做到主体有力,监督有效。财政监督是一项执法性质的监督。它的专责就是适用国家权力机关有关财政税收,财务会计方面的立法与委任立法,直接对政府财政管理相对人依法行使权利与履行义务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或作出影响其权利义务的处理决定,目的在于保护现行财政法律、秩序不受非法的侵害,保证政府完成财政计划,贯彻财税政策,维护财税体制等财政管理职能的实施,财政部门及其财政监督机构的监督行为,在具备产生法律效力的必要条件时,它的执法行为就具有下列效力;确定力、非依法不得变更或撤销;拘束力、被监督一方按监督检查决定的要求履行义务,监督一方必须把设定的义务变为现实;执行力,当被监督一方不履行义务时,实施财政监督者有依法对它强制执行的权力。
财政监督各体,是相对于财政监督主体而言的。简单地说财政监督的客体就是财政监督的对象。有些人认为财政监督的客体是国家机关、团体、企业和事业单位的财务收支活动;这种认识将财政监督限定在财力收支活动的范围之内,借以界定财政监督与其他经济监督管辖范围,只是其中的一个方面。这是因为,第一、他们忽略了财务收支活动还应该包括财政部门的主体活动---国家的财政收支活动这一重要内容。事实上主管国家财政收支活动财政部门这个主体本身,同样也应而且必须包含在财政监督的视野之内;第二、财政工作的根本目的在于保证政府职能的实现,进而促进国家的社会目标和经济目标的实现。如果脱离这一根本目的,就财政论财政、就收支论收支,而缺乏有效的监督,必然会陷入单纯的财政。这不公在理论上讲不通,在实践上也是十分有害的。所以财政监督的对象有能仅限于财政或财务的收支活动上,还必须将这些收支活动所引起的后果联系起来一并考虑。财务监督不仅要管是否合法、还须管是否合理、是否有效益。就财政监督所指向的事项、内容而言,这种监督具有经就是监督的性质。财政监督作为国家财政的职能之一,这是直接为保障财政分配与调节职能服务的。我国是以公有制为主体的社会主义国家,国家财政在社会产品与国民收入的分配中处于主导地位,在宏观调节收入分配结构与地区分配结构方面起着关键的作用。这样,就不仅使财政部门在代表政府进行上述分配调节活动中同时进行监督成为必要,而且有现实的可能,财政监督直接涉及的内容,就是影响财政分配调节税的各个经济变量,直接关系,财政收入完成与财政支出合理的各项社会经济活动。在监督范围上即面向政府各部门、社会各单位、也面向本部门、本系统而以前者为着重点。财政监督既然是一种经济监督,那么,它的工作成效如何,必然对政府收支计划的实现,国家财力的消长状况,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乃至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的发展,产生重要的影响。这说明财政监督不只是仅要使财务收支活动是否合法,还要促使合理、有效。当然一切得从实际出发;每一特定时期,工作内容也应有所侧重。就目前情况看,效益问题必然要提到重要位置上来。
综上所述,不难看出,财政监督的主体、客体和标准各有其相对的独产性。只有将三者有机地结合在一起,才能构成一个完整的财政监督体系。而将三要素结合起来的力量实施监督,是人民赋予政府行政权力。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讲,我们才把财政监督视为国家和政府的行政性监督。
二、财政监督的意义
财政监督是实施财政政策、正确执行预算、加强单位财务管理、强化国有资本管理、规范财经秩序的重要保证。
1、财政监督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内在本质要求。通过对市场经济的共性,以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内涵、基本框架和特征的简要分析,就可以清楚地认识到,财政监督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内在本质要求。一是资源配置优化要求强化财政监督。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资源配置以市场调节为基础。但是,市场机制也有许多自身难以克服的缺陷。二是公平竞争原则要求加强公正的财政监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作为现代市场模式之一,它同资本主义条件下的市场经济在运行规则上是相通和相似的。
2、财政监督是实现宏观调控的必要手段。按照建立建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新型的财政经济宏观调控体系的要求,财政部门必须积极推进财税体制改革,进一步理顺中央和地方、国家和企业等方面的经济关系,改善企业外部经营环境,强化财政对经济运行的调控能力。财税政策与财税法规是财政监督的基础和依据。强化财政监督充分发挥财政监督的职能作用,对维护财政法规和财税政策的统一性、严肃性、促进财税政策与法规的完善与发展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一方面,强化财政监督必须以国家现行财税政策与法规为准绳,依法制止和纠正各种违法乱纪行为、督促、指导各有关部门或单位自觉执行财税政策与法规,做遵纪守法的模范,促进社会经济秩序的好转;另一方面要通过实施财政监督、发现现行财税政策的滞后和不足,为健全现章制度和堵塞“跑、昌、滴、漏”提供依据,使财税政策,财税法规日趋完善。同时,要抓住经济生活中具有典型性、倾向性、普遍性问题进行专题调查和分析、及时为政策修订或调整提供决策依据,使之更加适合于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更加有得于财政宏观调控能力的增强。综观世界市场经济发达的国家,无一不把法制建设放在十分重要的位置,并都有明确详尽的法律条文作为保证。要建立符合中国特色的财政监督法律体系,就必须把财政监督法律体系建设纳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制化建设的总轨道,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加以解决,使财政监督工作走上法制化的轨道,做到有法可依,与此同时,要做到执法必严。在日常财政监督工作中必须做到从严监督检查,从严处理违纪违规问题,从严整治。只有这样,才能杀一儆百,防微杜渐,保证国家宏观经济目标的实现。
3、强化财政监督是健全财政职能的需要
财政的分配、调节、监督三大职能是相辅相成,缺一不可的。财政监督是财政分配、调节职能实现的保障,它寓于财政分配、调节活动之中。从目前我国财政管理工作看,由于受长期计划经济模式的影响,财政工作中无论是分配和调节,还是财政监督都不同程度的存在弱化问题,体现在财政监督上主要就是管理偏松,监督检查不力,制约机制不完善,以致当前在社会经济生活中出现的财政违纪违规行为十分普遍。客观的形式与任务要求我们健全财政规章制度,强化财税监管,加快财税立法,做到有法可依;严格执法、严惩各类犯罪活动;严肃处理违法违纪的负责人,并追究主要领导人的责任;开展全面检查,查处大案要案。一句话,要强化财政监督职能、加强财政监督工作。财政监督工作,是实现财政监督职能的重要手段。它担负着对各地区、各部门及企事单位、社会团体执行财税政策、法令、制度的情况和存在问题进行监督的任务,是综合管理财政的一项不可缺少的工作。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经常性财政监督与每年开展工作的集中性检查,是强化财政监督的两种有效形式。从事这两方面监督的机构,克服了各种困难,为国家换回了大量的财政收入,堵塞了一些流失国家财政资金、国有资产的漏洞,严肃了财政经济法纪,强化了财政监督职能,提高了财政的宏观调控能力。
4、强化财政监督是提高财税干部和财会人员队伍素质的需要
财税干部队伍建设和财会人员队伍建设,是财政经济管理最基础的工作,其队伍素质如何,直接影响整个财税秩序和会计工作秩序。财政是政府机关赖以存在与履行职能的物质基础。社会主义财政是分配的总枢纽。财政收支活动,既政府管理国家公务的基本工具,又是经济运行的重要杠杆。财政部门是各级政府的一个重要综合职能部门,处于经济建设与改革的前沿。对财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来说,实践马克思的“廉价政府”思想。贯彻勤俭建国,艰苦奋斗的方针、加强廉政、勤政建设。就显得十分真要。我国的财政监督机构,是专门行使财政监督权力、实施财政监督制度的行政组织。它不仅要对财政资金的分配活动进行监督检查,也要参与对管理财政和资金分配活动的有关工作人员进行考查与监督;不仅要对各种违反财经法纪的行为进行认真查处,同时也要对检查发现的财政管理与资金分配的薄弱环节,提出整改防范建议。国家财政管理的水平与状况如何,主要取决于财政班干部的队伍素质的高低,而财政公务与财政人员的状况如何,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是否有公正严明的管理监督制度。
三、“十一五”规划的第一年,财政监督工作展现出无限的生机和活力
2006年作为“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当财政监督机制建设、大监督理念、会计监督、绩效监督、信息化建设等成为财政监督人耳熟能祥的名词时,新的财政监督理念,正悄然地改变了财政监督方式方法,以财政监督机制建设为主线,围绕着为财政改革和财政管理服务的中心工作,财政监督以全部的方式展现在人们面前,这是时代的进步,更是广大时政监督工作者辛勤劳动的结晶。其最大特点就是机制建设的稳步推进与监督工作稳步发展相互促进,相得益彰。一方面,财政监督机制建设促进了财政监督业务工作的深化,为财政监督的长远发展搭建了平台,增强了监督工作的稳定性,促进监督工作日常化;另一方面,监督工作的深化又为机制建设创造了良好的发展环境,推进了财政监督建设向纵深发展。同时,为确保财政资金使用的安全、规范、有效,仅仅依靠事后监督发现问题,揭露问题、处理问题、威慑违规违法行为是不够的,更需要通过事前、事中监督,将违规违法行为杜绝在萌芽状态,在管理中发挥监督的作用。为此,树立“大监督”理念,改变监督与管理相脱节的现象,推进监督与管理相生相伴,相融相促。在实践中,财政监督机构根据财政资金的流向,充分发挥财政部门各个业务机构与专职监督机构以及其他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积极构建“大监督”格局。不可否认、当前各地财政监督事业的发展并不平衡,如何将财政监督工作推向纵深,促使全国财政工作形成“上下一盘棋”,是摆在广大财政监督人面前一个重要而现实的命题。财政部监督检查局对一些地方的典型经验和好的做法及时进行总结和宣传推广,使之在全国具有积极的借鉴意义和“普适性”。对各地一些普遍性的业务需求,财政部监督检查局通过举办培训、组织交流、专题研讨等方式给予了解决。对工作相对薄弱的地区,采限推动措施,搭建交流平台、推进全国财政监督工作的均衡发展。在法制建设方面,财政监督法制建设突出表现在三个方面:1、财政监督立法不断推进。一是为了进一步贯彻落《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我国先后出台了《财政检查工作办法》、《财政部监条关于财政部门与监察部门在查处财政违法案件中加强协作配合的通知》和《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财政部门查询被调查检查单位存款有关事项的通知》等三《条例》配套办法,对财政检查工作作出了明确规范和保障,同时,我国还出台了《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检查工作规程》等财政监督规章制度。二是地方财政监督立法不断推进。2、财政监督执法不断规范,各级财政监督机构认真执行相关的财政法律,行政法规和政府规章,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实施监督检查,不断规范监督执法行为,依法处理违纪行为和责人员,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提高。在队伍建设方面,各地不断加大财政监督队伍建设,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一是建立健全机构。各地以健全机构为抓手,加强队伍建设,使队伍建设呈现出蓬勃的发展态势。二是严格考核奖励,增强队伍活力,推进财政监督领导队伍的知识化、年轻化。三是加强廉政建设,“律已廉为首”,作为行政执法者,财政监督工作者首先要树立廉洁从政意识,增强拒腐防变能力,四是多层次全方位强化培训,不断加大对财政监督干部的培训,如宏观财政政策、依法行政、财政监督的发展以及检查实务与技巧、会计监督等知识。在绩效监督方面、绩效监督是以提高财政资金分配与使用效益为目的,在有效开展财政支出合规性监督的基础上,运用科学、规范的绩效监督方法,按照绩效的内在原则,对照部门预算要求,对财政支出行为过程及其结果进行客观、公正地别约和反馈。它对于完善财政监督体系,提高财政资金的安全性、规范性、有效性起到了重要作用,使政府的钱花得更有效。各地监督部门纷纷将绩效监督作为检查工作的重要内容,积极探索分析财政资金绩效监督的有效途径。在会计监督方面,财政监督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温家宝总理关于“加大会计监督检查力度,综合治理会计信息失真问题”的重要批示精神,以“服务财政管理”为主线,围绕国家宏观调控以及会计监督的热点,难点问题不断强化会计监督,会计监督权威得到强化。与此同时,各地结合本地实际,积极探索开展会计监督工作。在内控建设方面。中国内控时代的到来,为财政监督的发展赢得了巨大的发展空间。借助现代企业的内控理念,各地积极构建财政内部控制机制,强化财政内部监督。内控建设已经成为财政监督部门规范财政管理的重要“武器”。在中外交流方面。财政监督是一个世界性课题,同进也是一个长期性课题。无论是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或是经济转型期的发展中国家,财政监督过去存在、现在存在、将来还会存在。因此,积极开展对外交流,学习和借鉴国外财政监督先进经验是提升中国财政监督工作水平的重要途径之一。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对外交流的扩大,积极开展多渠道的国际合作与交流,借鉴国外财政管理与时政监督的工作经验和有益做法,将会不断丰富财政监督理论,推动我国财政监督事业健康发展。根据年度外事工作计划,除法中公共财政监督研讨会之外,部他财政监督系统干部还参加了其他财政监督国外考察培训工作,使财政监督国际交流逐步走向深入。
综上所述,即为现今财政监督工作在“十一五”规划的第一年所取得的成绩,这是财政监督机构在各地财政厅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坚定不移地贯彻财政部党组批示精神的结果;是财政监督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定不移地致力于探索与实践的结果;是财政监督在相关部门的理解支持下,坚定不移地服务于财政改革和管理的结果;是中央与地方上下联动、共同努力,坚定不移地推进依法监督、科学监督的结果。
四、深入贯彻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充分发挥财政监督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作用。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全面部置,明确提出要进一步完善公共财政制度,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财政是政府全面履行职能和加强宏观调控的物质基础,体制保障和政策手段,在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社会公平正义,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进程中责任重大、大有可为,必须切实有效地履行职责,积极发挥作用。财政部门和财政监督工作如何认真贯彻落实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促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今后一个较长时期都要面对的重大课题。
一、要充分认识财政监督在构成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发挥作用的重要性。1、财政监督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发挥作用,是适应政府转型、加快建设服务型政府的时代要求。2、财政监督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发挥作用,是提高政府执行能力,促进健全公共财政制度的客观要求。3、财政监督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发挥作用,是加强财政管理,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必然选择。
二、服务改革,着眼发展,找准财政监督在促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发挥作用的着力点。1、要在做大经济财政“蛋糕”,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物质基础方面发挥作用。雄厚的物质基础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前提。2、要在关注社会公平正义,促进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方面发挥作用。社会公平正义是社会和谐基本条件,公共财政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保证。3、要加强预算管理,提高财政资金运行效率方面发挥作用。预算管理水平和财政资金运行效率的高低,直接决定政府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结构,规模和能力,是财政促进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因素。4、要在履行政府监督职责,促进社会和谐有序方面发挥作用。加强社会管理,维护社会稳定,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认真履行政府监督职责,进一步整顿和规范财经秩序,促进社会和谐有序,是财政监督提供公共服务的一个重要方面。
参 考 文 献
中国基层财政监督与管理实务全书
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财政监督概论
财政监督2007年第一期、第二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