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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造成会计信息失真的主要原因
二、会计信息失真的治理办法内容摘要
所谓会计信息失真,就是会计核算的依据不真实或反映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虚假,不符合实际情况。当前从会计确认、计量到会计报表编制,都存在不规范、不合理甚至不合法的行为。会计信息失真, 对市场经济秩序和企业规范管理构成了严重威胁,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国家税收减少,影响国家宏观调控,扰乱社会经济秩序,削弱会计的经济管理作用,阻碍经济发展, 损害了社会和公众利益,危害非常严重。找出会计信息失真的成因,研究行之有效的治理办法,是当前会计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造成会计信息失真的主要原因有:一、法规不健全, 法制观念淡薄 。二、会计人员素质不高和失职。三、会计理论不完善。四、 监督体系不健全,监督机制不完善, 监督乏力。五、会计管理体制不合理。六、会计基础工作薄弱。七、会计法制不健全,执法不力 。针对造成会计信息失真的主要原因,我们主要治理办法是:一、加强会计法规建设。二、 建立会计诚信教育机制, 提高企业经营者和会计人员的综合素质,加强职业道德建设。三、逐步完善会计理论。四、建立和完善监督体系,加强监督力度。五、 改革会计管理体制。六、 加强会计基础工作。七、加大执法力度。八、建立会计诚信法律机制和会计诚信激励制约机制,以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
浅谈会计信息失真的成因及治理办法 所谓会计信息失真,就是会计核算的依据不真实或反映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虚假,不符合实际情况。当前从会计确认、计量到会计报表编制,都存在不规范、不合理甚至不合法的行为。会计信息失真, 对市场经济秩序和企业规范管理构成了严重威胁,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国家税收减少,影响国家宏观调控,扰乱社会经济秩序,削弱会计的经济管理作用,阻碍经济发展, 损害了社会和公众利益,危害非常严重。找出会计信息失真的成因,研究行之有效的治理办法,是当前会计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
一、造成会计信息失真的主要原因
(一)法规不健全, 法制观念淡薄 。我国会计法规体系已初见规模。但它与相继颁布的具体准则共同起作用,状况较乱。《会计法》是会计工作的根本大法,在实施过程中显现出不足之处。如对违法处罚规定中,使用“情节严重”、“数额较大”等词语,缺少量的标准,可操作性不强,急需进行修改,出台相应的实施措施。 一些单位领导人不懂法,也不学习法律知识,法制观念淡薄,有法不依。加之市场主体利益多元化,滋生了一些企业置国家利益而不顾,片面追求个别利益的不良现象。各行为主体普遍具有利己的动机,这种利己动机导致有的单位负责人指导思想不正,从个人和小团体利益出发,指使财会人员弄虚作假,虚报浮夸,做假帐,编制假报表;有的则不顾会计人员的反对, 利用手中权力,为了个人私利或本企业利益,强行办理违法违纪的财务收支,强令会计人员弄虚作假,搞“厂长成本、书记利润”、“官出数字”,搞账外账、小金库,大搞短期行为,使会计信息失真。
(二)会计人员素质不高和失职。会计信息是在会计人员对会计要素进行确认与计量中生成的,因而免不了要对客观经济活动的一些不确定因素进行估计、判断和推理,不同素质的会计人员进行的估计、判断与推理往往导致不同的结果。一些素质较差的会计人员即使遵循了会计规范,但由于其认识水平的局限性,不可避免地使计量出的会计数据脱离实际情况,使会计信息出现不实。会计人员是会计信息的提供者, 是会计核算和监督的主体,所有会计信息最终都出自会计之手,应当对会计信息失真负有责任,因为《会计法》赋予了会计人员监督本单位经济活动的职责。但现行会计人员管理体制,阻碍了会计监督,会计人员不具备监督者应有的独立地位,其工资、住房等经济生活命脉掌握在单位领导人手中,会计人员只有唯命是从,否则会遭受排挤、打击报复。这就使得会计人员在工作中处于“顶得住的站不住,站得住的顶不住”的困难境地。扰乱了会计工作的正常秩序。加之有些会计人员素质低,业务水平差,技术不过硬,责任心不强,导致会计核算错误,信息失真。 (三)会计理论不完善。现有的会计理论在很多方面还不能满足完全客观地反映经济业务的需要。如会计期间假设,是人为地划分时期,其结果必然与客观事实有差距;货币计量假设,假设币值不变,遇到通货膨胀时,货币计量假设基础上核算的会计信息就不能如实反映客观情况和真实的现在情况;重要性原则,是将重要的事项单独反映,不重要的事项合并反映,由于合并了相对不重要的事项,使会计信息与业务原貌有出入;谨慎原则在应用时,预计可能发生的费用和损失,少预计或不预计可能发生的收入,使会计信息带有了估计成分,影响会计信息的真实性。
(四) 监督体系不健全,监督机制不完善, 监督乏力。
1、外部监督不力。上级主管部门为了权衡本部门的利益,偏袒自己下属单位,监督弱化;税务机关以税收征管为宗旨,注重税款的缴纳,忽略其他会计核算监督;审计机关重点是对预算内的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审计, 审计监督由于面广,任务重,不可能对所有企业实施全面的经常性监督。注册会计师制度又刚刚恢复建立不久,加之人员知识老化等问题,都与承担的任务和需要达到的目标不相适应,不能从外部监督上保证会计信息的质量。 2、内部监督乏力。由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尚未健全,在许多方面与市场经济还不相适应。虽然我国国有企业在内部均形成了包括职代会、党委、工会、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等法人治理结构,但在运作中却存在不少问题,如董事会凌驾于股东会之上;经理人是由上级政府直接任命的“官员企业家”;董事长或总经理大权独揽,监事会形同虚设,起不到监督制约作用。这一切往往造成有关人员利用职权牟取私利,信息的需求决定了信息的供给,会计不再是为投资者、债权人等提供正确反映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信息系统。从会计监督来看,改革赋予了企业自主权和会计核算的灵活性,但一些单位领导为了达到以权牟私的目的,打着为企业着想,为职工谋福利的借口,指使或强迫会计人员编造虚假会计信息,对坚持不同意见的会计人员则进行压制和打击,当问题被有关监督部门查出时,领导就把责任推到会计人员身上。由于单位领导的这些错误思想认识,造成了会计核算失真等问题日益严重,监督在不少企业可以说基本失控。
(五)会计管理体制不合理。会计人员作为企业的一员,受本单位领导的控制和制约,其经济待遇、工作安排、职务任免等都基本上由领导决定。虽然《会计法》规定:“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任免应当经过主管单位同意,不得任意调动或撤换。”但主管部门并没有起到保护会计人员行使职权的作用,守法的会计人员遭打击报复、被撤换,主管部门往往顺从单位负责人的意见,出现了会计人员“顶得住的站不住,站得住的顶不住”,会计人员出于自我保护,屈服于单位领导,会计核算缺乏独立性,内部监督职能没有发挥出来。 (六)会计基础工作薄弱。会计准则规定了会计确认、计量、对外提供财务报表的基本规范要求,但是受准则的广泛适用性和准则本身某些既定原则的影响,会造成会计信息不实。比如:成本效益原则的应用,由于忽略了那些相对不重要的信息,而使得会计信息与业务原貌有所出入;谨慎性原则的应用,如果资产估价低于真实成本,负债估价高于实际金额,可能的收入在将来实现,可能的损失在将来不发生,加上信息披露不完全、不及时,这也会造成会计信息不实等等。所以,许多会计原则在具体应用时往往会出现些偏差。同时,由于已有的制度法规都是根据一定时期的政治、经济环境的具体情况制定的,不免带有一定的主观性和“时滞性”,加之有些单位无视《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会计机构设置不健全,会计人员配备不合理,岗位责任制不明晰,会计交接手续不规范,缺乏有效的内部管理制度,会计监督机制不健全,也会造成会计信息不实。 (七)会计法制不健全,执法不力 。一是会计法规制度的不相协调,法规制度实施不配套,法规体系还不够规范科学等;二是对现有法规制度的贯彻执行不力。主要表现在对会计法规的宣传教育不深入,有关人员不认真学习法律法规,有的单位负责人和会计人员执法不严,甚至知法犯法等方面。 二、会计信息失真的治理办法 (一)加强会计法规建设。《会计法》明确规定:会计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违法收支不予办理。但在实施《会计法》过程中,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反普遍、处罚难办。因此我国应该修改《会计法》的不足之处,明确法律责任,特别是对将虚假会计信息提供给国家、社会、投资人,并导致损失的人员在《会计法》中规定给予重罚,详细规定处罚的具体标准,提高《会计法》的可操作性,逐步废止众多的行业会计制度,使指导会计工作的技术标准有一个统一的标准,使具体业务核算必须遵循相应具体准则的规定,防范会计舞弊,杜绝会计信息失真的现象。
(二) 建立会计诚信教育机制, 提高企业经营者和会计人员的综合素质,加强职业道德建设。企业经营者和会计人员综合素质的提高是防范会计信息失真的一个重要环节。企业经营者和会计人员要保持一个平衡的心态,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健全的心智结构,才能承担起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健康发展的责任。要加强企业经营者和会计人员的后续教育,使每一个经营者和会计人员努力学习掌握现代管理经营知识和手段。要求每一位经营者和会计人员要有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相适应的经营理念和道德理念,要增强法制意识,增强道德自律意识,增强道德责任心和责任感,保持职业良知。一是要将会计诚信教育作为经营者和会计职业道德建设的第一重要内容。二是要将会计诚信教育的目标定位于赋予每一个经营者和会计人员适应时代要求的人格精神。 三是要把会计诚信教育的重点放在会计诚信信念、诚信文化、诚信制度的教育上。诚信是一个社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石,是一切道德的基础和根本,也是一个人安身立命的基础,会计诚信教育内容是实现会计诚信教育目的的直接载体,是培养会计诚信理念和公正、准确的职业判断能力,是进行会计职业道德建设的主要渠道,通过会计诚信教育,培养经营者和会计人员公正、客观的职业道德和正确、谨慎的职业水平,最终形成良好的职业人格。会计人员是处理加工会计信息的操作员,应选拔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遵守职业道德的优秀人员担任会计工作。加强会计人员培训,准确掌握会计准则,按要求进行会计核算。要经常对财会人员进行执业道德教育,明确职业道德标准,认识会计工作的重要性、严肃性,使之在履行职责时大公无私、廉洁奉公、坚持原则、不谋私利,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完整、准确,杜绝伪造、编造会计信息的现象的发生。不断吸收优秀的人才加入会计队伍,进一步提高会计队伍的整体水平。 (三)逐步完善会计理论。会计理论与实践发展至今已有500多年的历史,有些原则、假设虽有缺陷,但还将继续使用。我们在发展会计理论的同时,应尽量减少信息失真的程度。会计与经济发展密切相关,随着世界经济由工业经济向知识经济转变,会计理论也应不断创新和发展,使提供的会计信息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必须对会计理论进行重新研究,修订和完善会计假设、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重新界定企业资产的内涵,特别要明确规定如何准确地确认和计量无形资产、人力资产;改革会计信息披露的方式、内容;全面实行会计电算化。 (四)建立和完善监督体系,加强监督力度。对会计信息质量进行验证、检查、监督是国际通行的做法,我们应从以下两个方面加强监督。
1、外部监督要形成一个强有力的监督体系 。外部监督,首先在监督范围上、监督内容上应有合理的分工,各司其责。各级财政、税务、审计机关要依法对企业加强财务检查和审计监督,各级主管部门也应负起责任,在对所属单位的会计人员业务上进行指导,核算上进行监督、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必须予以纠正,对弄虚作假、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要严肃处理,对有关人员予以行政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要发挥审计事务所、会计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的作用,健全会计监督评价体系,建立会计人员执业资格考试、聘任、业绩能力考核等相关管理制度,发挥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中介组织的监督作用,实施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实施“政务公开”、“厂务公开”,其中“财务公开”、“民主理财”应成为一项重要内容。注册会计师应树立起强烈的风险意识、责任意识、职业道德意识,依法执业,客观公正,保证会计信息质量。各监督部门应认真搞好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处理好监督检查的交叉、重复和执法疏漏的矛盾,要加强社会监督的力量,特别要加快发展我国的注册会计师事业,迅速建立一支素质高、信誉好、客观公正、数量充足的注册会计师队伍,以担负起社会审计的重任。 2、 完善企业内部监督机制,强化会计监督 。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强化会计监督,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要加强对财会人员的培养教育,提高他们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和职业道德,正确有效地实施会计监督,为实现企业经济目标出谋划策当好参谋,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二是建立健全监督制度。企业应分别制定日常监督,临时监督,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及跟踪监督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并加以落实,使会计监督工作做到经常化、制度化。 三是要正确处理企业与国家利益的关系。企业领导人要积极支持会计人员行使监督职责,带头遵守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自觉服从监督。同时要帮助会计人员克服困难,排除监督的干扰和压力。 (五) 改革会计管理体制。对会计人员采取“分类管理”模式:1、向企业委派财务总监。国有企业的财务总监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下设的国有资产授权投资公司委派,集体企业、乡镇企业的财务总监由产权单位委派。财务总监的主要职责是代表股东对企业经营者所从事的财务活动及重大经济活动进行监督、控制与决策。会计人员的工资、福利均由本单位负担,工资调整根据本单位会计人员的工作业绩确定;会计人员入党入团、进修深造及其奖惩由本单位党团组织及有关管理部门负责考核办理;会计人员具有单一身份,即只代表本单位行使有关权利。2、对行政事业单位实行集中核算制度。对条件适宜的行政事业单位,由同级财政部门或其他部门成立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核算中心,在保持资金使用权和财务自主权不变的前提下,各单位不再设立会计机构,并取消各单位的银行账号,由会计核算中心统一管理资金结算和会计核算,融会计服务与监督为一体。3、向不适宜实行集中核算的行政事业单位直接委派重要岗位上的会计人员。由各级财政部门以地方政府的名义向所属的行政事业单位直接委派总会计师、会计机构负责人或其他重要岗位上的会计人员。委派的会计人员主要负责组织、管理、监督单位的财务活动和会计核算工作,其工资、奖金、福利及人事档案由委派机构负责管理。4、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村账乡(镇)管制度。在保持村级集体财产所有权不变的前提下,由乡(镇)一级政府代管村级账务。5、实行单位内部会计委派制。内部委派是指业务主管部门或企业集团为加强内部控制和财务管理,而实行的一种内部会计委派形式。具体实施时可采取对所属企业、单位会计帐务统一核算,集中管理;也可向所属企业、单位委派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人员,负责记载和核算所属企业、单位的会计业务,被委派人员的工资、福利及人事档案一律由派出机构负责。6、对私营企业、个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的会计人员实行自主管理制度。但对会计人员的从业资格认定、继续教育及会计检查等仍应由同级财政机关负责。通过采取这些管理模式,使会计人员从单位中相对独立出来,不完全受单位负责人的制约,使会计人员“顶得住又站得住”,保证会计人员的根本利益。
(六) 加强会计基础工作。认真执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发挥会计的核算、监督职能,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要求,规范整个会计处理过程,建立、健全稽核制度、内部牵制制度、会计人员岗位轮换制度,为会计信息报告打下良好的基础,使会计信息失真在源头就实施预防和控制,并把制度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七)加大执法力度。“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这几个环节要齐抓, 要完善会计法规体系,维护法律的权威性、严肃性。要认真宣传、贯彻《会计法》、《合同法》等相关经济法规,严格执行《会计法》对会计凭证填制、会计帐簿登记、会计报表编制等的会计核算要求,保证会计核算内容的准确完整,保证会计信息质量。要严格会计法律责任,改变目前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纠的混乱局面。对受理不合法、不真实的原始凭证,提供虚假核算资料的会计人员,对倚仗职权,强迫、诱使会计人员做假帐、假报告,对置法律于不顾,热衷于“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企业负责人,绝不姑息迁就。凡是单位负责人授意、指使会计人员编造、篡改会计数据,弄虚作假,损害社会利益的失信行为,必须依法严惩,追究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随时发现,随时处理,真正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美国20年代经济危机前后,虚假会计信息充斥证券市场,政府通过法律将会计责任明确界定给企业经营负责人,违法乱纪者给予重罚,较好地杜绝了虚假会计信息的泛滥。这一经验,值得我们借鉴。要加强会计法制建设,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要依法办理会计业务。要加强对会计法规的宣传教育,并加大执法力度,同时,要为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权提供保障。此外,还应加强对会计法贯彻执行的检查,建立执法检查制度,切实保证会计信息的质量。
(八)建立会计诚信法律机制和会计诚信激励制约机制,以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 根据发达国家的经验,建设会计诚信体系应当立法先行。在目前立法条件尚未成熟的情况下,应尽快制定和补充会计诚信有关的管理法规和制度,修改有关涉及会计诚信行为的法律规定。进一步明确政府管理部门、会计中介服务机构、企业、单位负责人和会计从业人员的具体法律责任和行政责任,以便于实际操作和依法治信。在执法方面,要加强力度,规范执法,特别是会计信息的提供和披露以及企业信用和单位负责人以及会计人员的诚信要重点监督管理,出现会计失信问题决不能手软,必须依法予以惩处。同时,也要注意依法保护企业、会计中介服务机构和会计人员的合法利益,既要提高执法的透明度,又要注意保护商业秘密和信用好的企业、会计中介服务机构、会计人员。 现在社会上之所以出现很多的会计失信行为,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会计失信行为没有及时有效的得到严厉的惩罚,所以造成会计信息失真、会计造假行为屡禁不止。因此,加快会计诚信体系建设,一方面要积极建立会计诚信的激励约束机制,另一方面也要建立严格的会计失信惩罚机制。通过加强政府对会计诚信的监督和管理,有效的发挥法律和市场对会计诚信的激励约束和对失信行为惩罚的双重机制。切实对那些信誉高且公正的会计中介服务组织和信用程度高的企业以及相关人员,给予确定较高级别的信用评价等级,让其得到社会广泛的认知,获得较高的经济利益。对那些信誉低、帮助企业弄虚作假的会计中介服务组织和严重失信的企业,要给予严厉的惩罚,以至逐出市场,净化会计环境。如果我们的政府和市场真正建立起了切实可行的激励约束机制和严格的失信惩罚机制,会计信息失真、会计造假的等失信行为就会大大降低。
参 考 文 献
1、王俊峰:《会计信息失真的探讨及防范》,2002.1
2、孟凡利:《论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及相关的理论问题》,《会计研究》1999.4
3、储一昀:《企业环境信息披露的探讨》,《上海会计》1999.34、黄 萍:《环境会计的发展对传统会计的影响和对策》,《财会研究》 1999.3
5、孙续元:《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的若干问题研究》,《会计研究》2001.3
6、张玲娜:《采取综合措施防范治理会计信息造假》,上海证券报
7、安徽省会计学会课题研究组:《关于会计信息质量问题的调查研究》,《会计研究》1999.4
8、赵玉玺:《会计信息失真的危害成因及对策》,中国农垦2000.2
9、杜兴强:《会计信息产权问题研究》,《会计研究》1998
10、《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2000.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