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贷款五级分类偏离的主要原因及表现形式
二、对策及建议
内 容 摘 要
商业银行因各种因素,导致贷款五级分类偏离,直接影响到贷款损失准备及损益的真实性,掩盖了贷款风险,使信贷产质量真实性得不到保证,影响到银行的经营决策及对风险的抵御能力。
浅议国有商业银行贷款五级分类
偏离的主要成因和对策
目前,国有商业银行对信贷资产全面实行五级分类制度3年多,已积累了一定的分类和管理经验;监管部门也按照五级分类口径,对国有商业银行的资产质量进行统计、监测、考核和风险评价近2年,风险管理方法和手段明显改进,专业化水平、国际化水平进一步提高。但由于各种因素影响,导致了银行分类结果与实际分类结果存在差异,产生贷款分类偏离,隐藏了贷款风险,使信贷资产质量的真实性得不到保证,并直接影响到贷款损失准备金的提取及损益的真实性,影响到银行的经营决策及对风险的抵御能力。现结合监管中发现的一些问题,对贷款分类偏离的成因做一点粗浅的分析和探讨。
一、贷款分类偏离的主要原因及表现形式
(一)对贷款风险分类重视不够,主观随意性大。
一是基层行减员增效后,信贷人员明显减少。分类人员没有相应时间对借款人的财务状况等因素进行一一分析,而在分类时也没有认真查阅信贷档案,仅凭掌握的情况对贷款进行清分。二是商业银行长期以来重贷款收息、盘活、保全,轻信贷资产的动态监测、风险管理。特别是在贷款五级分类管理推行后,培训、指导、检查工作没有跟上,措施不到位,影响了贷款分类质量。曲靖分局在现场检查时发现:近两年曲靖市大多数商业银行都末对贷款五级分类人员进行培训,以致在贷款分类时经常出现分类理由过于粗略简单、基本数据错误等问题。且各行在历年真实性检查中也只有很少的机构涉及贷款风险分类工作的内容。三是借款人财务信息不完整。由于风险分类人员对贷款分类核心定义理解不够,只在贷款时收集相关借款人、担保人财务信息,在贷款以后就很少按时收集资料,分类中随意简化程序,凭主观判断分类,影响了分类结果的准确性。如曲靖分局在对某行抽查的57户资料中,发现有40户没有贷后借款人、保证人的财务资料,占比为70%。四是相关借款人、担保人信息资料失真,导致分类结果不准确。近年来,基层商业没有认真执行贷款“三查”制度,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个人金融业务发展较快,由于此类贷款客户多、分散,管理难度相对较大,商业银行普遍存在重形式而轻实质的调查。五是五级分类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对五级分类的理解千差万别,导致贷款五级分类不准确。
(二)、利益驱动放松分类标准
个别基层机构为完成不良贷款“双降”任务,使考核工资及奖金能全部兑现,在利益驱动下,有意计算机分类标准,隐瞒资产真实质量。也有个别信贷人员为使不良贷款能逐月稳步下降,突出个人工作业绩,在一些可上可下的贷款分类上,表现出极强的随意性。
(三)执行分类规定不严,违章分类
部分国有商业银行有章不循,对分类规定不能认真贯彻执行,导致贷款分类明显偏离。如某支行于2004年5月20日和2004年5月20向县某石材公司发放还旧借新贷款1000万元和新增流动资金贷款2000万元,在没有授权的情况下,借款合同由营业室负责人签字,并加盖营业室签章。可该支行在贷款分类时却无视总行信贷业务基本规程的规定:“。。。。。。信贷合同改必须经有权签字人或授权签字人签署后才能生效”,“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严重违反本行内部规章制度发放的贷款至少归为关注类”,把贷款分类在正常类。又如某支行向一公司分别发放2笔共计410万元的担保贷款,其中:120万元本金逾期420天,290万元经过展期后也逾期290天。经了解:担保单位主要依靠收取挂靠单位的管理费维持经营,担保能力很弱。而该行末执行贷款风险分类有关规定:“。。。。。。重组的贷款仍然逾期,或借款人仍然无力归还的贷款,应至少归分为可疑类”的规定,将贷款划分为正常类。
(四)重形式轻实质,以期限管理简单的代替五级分类
在分类时,部分机构更多考虑贷款是否逾期,而不是根据贷款的偿还可能性来确定贷款的分类级别。这种情况在借新还旧的个人消费贷款中尤为常见。大多数商业银行在借款人不能按期归还贷款的情况下,为了压缩不良贷款,通过一次或多次续贷的方式变相对贷款期限予以延长。且大部分借新还旧贷款末真正落实保押。而银行在分类时就以“借款末逾期、末欠息”或“借款人有还款能力,只是暂时没有来还”等作为理 由,把贷款分在正常类。分类信贷员还坚持说“以核心定义理解,借款人有还款能力”。但在现场检查时,由于贷后管理资料欠缺,受信息不对称等因素影响,检查人员对核心定义的理解与信贷员相比就存在很大偏差。由于目前的监管法规对此类问题没有具体的规定,缺乏可靠的处理依据,只能建议银行对分类形态进行调整。
(五)超权限对贷款进行分类认定
个别机构在贷款分类时,由经办行自行认定,没有严格履行上报认定手续,末能及时发现、纠正分类质量。
(六)基本信息不准确,影响分类质量
部分机构在执行贷后管理制度方面落实不到位,存在贷后检查工作不实不细、分析不透彻,分类认定表填写不规范等问题,一定程度上影响贷款风险分类的准确程度。如一商业银行在对某公司《贷款分类认定表》中填写注册资金7360万元,企业评级BB级。而该公司实际注册资金为73450万元,2004年企业评级为A级,2003年企业评级为BBB级,认定表上的基本信息明显填写错误。
(七)贷款分类法规建设滞后,定性、处理依据不充分
目前各国有商业银行实施贷款分类的依据主要是监管规定__《贷款风险分类指导原则》和各家总行制定的贷款风险分类管理办法或实施细则。但由于分类标准细化不够,分类界线过于模糊,没有对分类标准从等级上进行细化。贷款类别的确认:定性的规定多,定量的依据少。一方面是商业银行在贷款分类时具有的主观随意性。特别是人员变动时,新接手工作的分类人员一时无法全面掌握分类相关知识和情况,很难保证分类的质量。另一方面是由于分类监管法规不完善,缺乏相应的处理依据,没有赋予监管部门处分权,导致监管部门多次查而不处。长此以往,一是贷款分类工作得不到规范;二是现场检查的警示威慑作用得不到发挥,还会动摇监管权威,监管部门的履职效率大打折扣。
(八)信贷管理系统不完善,分类结果不准确
目前各行的信贷管理系统,有的是因为对贷款清分的定性指标过多,定量指标过少,清分结果不准确,还需要结合手工对分类结果进行调整,导致主观因素对清分结果的干扰较大。有的是借款人信息更新不及时,对贷款分类的准确性造成不利影响。
(九)在对贷款五级分类过程中,对政策性风险和行业风险考虑较少
部份商业银行在对贷款质量分类过程中,没考虑国家调控政策、 产业结构调整等因素,不考虑借款企业技术水平、综合效益、环保压力等,如、电力等行业,一般都要15至20年,贷款周期长,在项目建成风险、建成效益、贷款按期归还等方面孝存在高风险因素,这种信贷投入的过度集中同时意味着风险的集中,一旦资金运作的某一环节出现问题,银行将面临严重的资金风险。
(十)分类过程中,法律风险没有做为贷款五级分类的依据
个别商业银行在分类过程中,不顾贷款担保风险因素,一是信用风险。为挤占某些行业贷款份额,部分银行采取了免担保的方式发放信用贷款,一旦第一还款来源不足,将使贷款面临风险。二是收费权质押的法律风险。如在电力行业贷款中,有较多银行多以电力企业的收费权作为质押担保,由于现行法律规章等尚未除“公路桥梁渡口及电网改造”的收益权之外的其他收费权质押作出明确规定,致使电费收费权质押贷款存在较大的法律风险,而大多数收费权质押贷款项目,被担保的债务人偿还债务的资金来源是其收费收入,第一还款来源和第二还款来源是同一来源,收费权质押实际不具有担保的补偿功能。据了解,实践中银行只签定权利合同,并没有配套的全权代理收费协议及帐户监管协议,加之现时操作中根本无相应的登记部门,使收费权质押完全流于形式。
(十一)第一还款来源和第二还款来源混淆
对于抵押担保等信用支持,虽然也要重视,但是不能代替第一还款来源。这本来是国际银行界的惯例。但是,大多数商业银行更重视企业利润,忽视现金流量。须知,企业用来偿还贷款的,是现金流量,而不是利润。这各区分客观上要求银行经常地关注企业的经营状况,收集关键的财务信息并认真分析企业的现金流量,尤其是通过经营而产生的现金流量,对经营活动和现金流量的关注,促使银行以债权人的身份,更多地介入企业的管理和监督。重视第一还款来源,并不等于忽视次要还款来源。
二、对策及建议
(一)充分认识分类工作的意义,加大推进分类工作力度。
一是要进一步统一认识,把做好贷款五级分类工作,作为银行业加强信用风险管理、提高经营管理水平,确保不良贷款“双下降”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来抓。结合宏观调控形势新变化和金融风险的新趋势,认真落实审慎经营措施,自觉地将五级分类工作事例到种类信贷业务操作流程、管理信息系统和风险管控工作中。
二是建立起一套与贷款五级分类工作相适应的,责、权、利相结合的考核监测机制,充分调动基层人员做好五级分类工作的积极性。并对故意隐瞒资产真实质量的机构和人员,加大处罚力度,增强分类工作的严肃性。
三是各商业银行要加强对分支行五级分类实务操作人员的培训和指导力度,保证贷款分类的信贷人员和复审人员具有必要的信贷分析知识,熟悉贷款分类的基本原理,通过培训和必要的措施保证贷款分类的质量。
四是根据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完善内部管理机构,充实必要的分类工作人员,从人员上、机构上、时间上保证分类质量。
五是进一步完善贷款三查制度,加强对借款人信息资料的收集和管理,逐步解决信息不对称制约的问题,做好贷款分类的基础工作,把风险管理落在实处,有效防范各类案件的发生。
六是商业银行要建立贷款分类工作检查制度。定期、不定期组织人员对照相关规章制度对分类工作进行检查,及时纠正分类中的违章操作和错误做法,以此推进贷款分类工作的规范开展。
七是加强对借款人还款来源充足性的审查,首先考虑把借款人的第一还款来源作为分类的主要因素。调查了解其收入情况及收入的稳定性等第一还款来源做为贷款五级分类标准的主要依据,其次考虑担保措施的变现能力。
(二)积极规范分类程序,从程序上保证分类质量
具备可操作性的程序是确保贷款风险分类质量的重要措施。各行应结合自身特点规范分类程序,对分类工作中违反程序操作的部门和人员,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确保分类程序的规范化、科学化,提高分类工作的准确性。
(三)关注影响分类的各种非财务因素
在分类过程中,加强对国家宏观调控及产业政策的了解,把宏观调控政策、产业政策、法律风险等作为分类的依据。
(四)完善分类制度建设,强化分类监管工作。
建议银监会在对现行《贷款风险分类指导原则》进行研究和评估的基础上,结合几年来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五级分类实务操作中的具体情况,将贷款风险分类的分类标准进一步完善和细化,制定统一的贷款分类管理办法,为监管部门提供规范的分类标准和处理依据,特别是对一些在实际操作中经常遇到的争议大、定性难的分类标准应予以明确规定,对分类中发生严重违规行为的机构和责任人,也要有具体的处理规定。
(五)监管部门要严格按照银监会的要求,加大对贷款风险分类偏离度的监测、分析、考核力度。在相关法规未出台前,可考虑把贷款分类偏离问题与高管人员业绩考核相挂钩,使高管人员逐步树立科学发展观,正确处理好业务发展与风险控制的相互关系,重视分类工作,提高信贷管理水平。
(六)监管部门应加强对商业银行贷款五级分类真实性检查,确保资本充足率计算结果真实可信。
监管部门要加强商业银行贷款五级分类真实性的监督和检查,防止因分类不准确而导致专项准备计提不足的现象出现,同时,要督促其严格按照分类足额提取损失准备金,保证商业银行资本充足水平的真实反映,以利于监管部门正确判断其实际风险状况,并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
(七)加强信贷信息系统建设,从技术上努力提高分类准确性。
从现有情况看,各行一方面是要加大系统研发力度,增强系统功能,能自动对借款人的财务状况、股权结构、现金流量和行业趋势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自动评出较准确的贷款风险类别。另一方面是要及时更新信息库。使“存”在信贷员脑子里的信息“转化”成电子信息,使原本就十分有限的信息得到充分利用。进厕利用现有的信贷管理系统,完整的记载、分析信贷管理资料,达到对贷款风险适时、动态监测的目的。
(八)正确处理风险法与期限管理的关系,全面反映贷款质量
在商业银行贷款分类中,在对贷款质量进行管理中,大多由系统自动分类,分类依据是期限管理。而贷款逾期长短,不能全面反映贷款质量。有的贷款逾期并不表示借款的还款能力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例如合同规定的期限没有体现企业的资产转换周期;或有的贷款虽然表面上没有逾期,但是由于银行用变相展期的办法,使其维持在正常贷款之内,或者由于某种类类似逶支安排的做法,掩盖了逾期的实质。但也要考虑到,逾期的时间长,贷款收回的可能性就小。可以做为参照的指标,是关于贷款停止计息的时间界限。
(九)适时监督和处理贷款分类的结果
商业银行任何一次的贷款分类,都要按照规范的操作程序,按照内控的原则,实行监督与审核。原始的工作底稿、信贷状况表要作为重要档案保存。这样,虽然事前商业银行的上级部门、内审部门不能逐笔审核,但是给事后审查留有了余地。任何人弄虚作假,都应受到严厉惩处。否则,再好的贷款分类方法,也无法达到预期目的。
(十)关注借款人财务报表质量真实性对分类的影响
在商业银行,经常听到的抱怨是企业或者没有财务报表,或者报表不真实,无法作为判断还款能力的依据。这种说法并不完全正确。首先,如果银行把提供及时准确的财务报表作为是否贷款的条件之一,并且在贷后定期连续收集和监控企业的财务状况,就不会发生没有财务报表的事。其次,如果连续收集、分析、监控企业财务状况,企业只能在第一次提供财务状况时造假,而要在随后连续造假或出错很困难。因为一旦提供的财务数据和定性的信息严重不符,信贷员可以依据贷款合同,要求企业作出解释。这客观上为以后监督企业的经营管理提供了渠道。第三,单一的财务报表可以造假,但是要把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一起造假,则十分困难。直截了当地说,没有银行的合作或者容忍,企业财务报表不真实的现象是不可能持续下去的。
姓 名:彭燕(系2004级会计专业学生)
联系电话:13577478912
参 考 文 献
一、车迎新《商业银行现场检查手册》(中国金融出版社)
二、《贷款风险分类分类原理与实务》(中国金融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