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营业税改增值税对服务业不利影响
虽然营业税该增值税有诸多好处,但是在营业税改增值税的初期所带来的问题,特别是对服务业的也是急需解决的,有很多我们不得不去面对的不良影响。
1、营改增不成熟给企业带来麻烦小规模纳税人无法提供发票例如:例如餐饮企业并分别向国税、地税申报账目,对于企业来说太麻烦,增加了人工成本。不少餐饮企业采购来源于农户和个体工商户,他们大多无法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使得餐饮企业难以抵扣,还有些服务企业缴税设备不完整。
2、对一些服务业行业主要成本是劳动力,租金,物业管理费等等,针对这些支出增值税不能抵扣。调查显示,超过四成以上的交通运输企业一般纳税人税负有所增加,部分现代服务业企业的运营成本主要由人工费、房屋租金和物业管理费等构成,这部分支出不能抵扣,而其他抵扣进项税额也较少,因此这类企业在试点中总体获益不多,这也使营改增的意义大打折扣。还有一些服务性行业不需要购置大型设备。企业的主要成本构成中固定成本和人工成本较高,而此类成本不能产生进项税,其成本可抵扣的比重过低,导致税基过高,变相增加了税负。
3、一个政策的颁布有人欢喜有人忧,营业税改增值税更是如此,一部分企业因为这一政策的实施,使利润降低,交通运输业就是典型代表,营业税的税率原本为3%,而改革后,一家杭州物流公司负责人给我们算了一笔账,以公司一条热门线路为例,单趟的平均运费收入为9000元左右,燃油费2800元(含税),过路通行费2800元。原营业税为270元,增值税销项税额891.9元,燃油费抵扣后,实际税负415.9元,增加了145.9元。 整个行业属于劳动密集型的企业,不能抵扣的成本占大多数,很多的成本不能抵扣,那么税负通过试点反而提升很高 从整体角度来讲是占到60%以上,整体整个所有的成本加起来60%不在这个抵扣范围。对于物流这些公司来说,劳动成本和人力成本,是占比最高的成本,而对这部分,完全不能抵扣。另外除了高昂的人工工资,上海服务业公司的很多项目都遍布全国各地,差旅费用比重也不少,但企业在上海以外发生的酒店、机票等费用都无法得到增值税票据。
五、针对“营改增”对服务业的不利影响分析
营业税改增值税对我国服务业发展的一个重要契机,但是在现行阶段对服务业也有较多的不良影响,涉及税收管辖,企业核算方法,会计报表等多个方面,也不能够操之过急,针对于此,我们必须采取必要的措施加以解决,。
国外先进经验
营改增也不是毫无经验科学,欧美国家现代化发展较早,所以已有改革先例。吸收国际经验,结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特点,才能够是改革进程顺利进行。法国自1954年实行的增值税是由流转税转化而来,征收范围包括生产、批发、零售,农业和服务业,英国也是如此。而与中国最为相似的是德国,所以可以借鉴的经验有很多,他自上世纪八十年代中期,开始以增值税取代消费税,增值税实现中央和地方财政按比例共享,定期开会。
(二)“营改增”试点出现的问题分析
针对营改增增加企业成本,政府应采取的措施。企业税负增加是多种原因造成的。有的是本环节增值率较高导致增值税较多;有的是因为企业在试点前已经集中购置设备,使得当前可抵扣进项税额少;有的企业部分外购的货物和服务,因不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而造成进项税抵扣不足。这些问题很大程度上是由于改革试点时间较短、试点范围较窄以及企业内部管理水平不高造成的。
1.试点省市应该拨一定的资金对赋税增高的企业实施补贴切实解决营业税改增值税给部分服务企业带来的困难,但这只是短暂的,想要得到真正的解决,应该在政策上得以修正。
2.增值税税率的下降也是减税应该要推进的方向。未来增值税税率不仅要合并,而且应该往低税率档靠拢。增值税扩围需要保持营业税税负与增值税税负的大体平衡,目前营业税税率多在3%—5%之间,17%的增值税税率确实有一定的下调空间。今后随着营改增全面推开和企业经营活动的持续进行,企业税负水平总体将趋于正常。
3.提高一般纳税人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标准,现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一般纳税人标准,是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超过500万元的试点纳税人,应向国税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手续。试点实施前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的试点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考虑部分行业例如交通运输业的特殊性及其经济通胀因素,建议通过提高一般纳税人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标准,扩大小规模纳税人范围,从而降低纳税人税负。
六、针对“营改增”对服务业的不利影响应采取的措施建议
(一)要扩大服务业进项税可抵扣范围
现行服务业实行增值税能够带来减税的好处,最关键是可以抵消进项税,而服务业如果按照原来增值税跌抵扣制度,进项税是难以抵扣的,销项税反而很多,加重企业税务负担。所以要扩大服务业进项税可抵扣范围,使劳务费用,机器折旧费,维修费,,租金,物业管理费等列入可抵扣范围之内,这样就可以减少企业税务负担,是服务企业的成本降低到税改之前的水平。
(二)完善配套设施
解决营改增过程中对服务业的配套政策不完善,给服务业交税带来麻烦,应该予以解决,使得交税纳税更加变捷。
(三)扩大“营改增”政策的实施范围
“营改增”尽快扩围其意义在于,一是降低“税收洼地”效应。目前各地区“营改增”实施的时间表不一致,试点地区服务业由于获得了进项税额抵扣,税负和成本支出低于未实施税务转型的地区,形成“税收洼地”效应,给个试点带来优惠,但是非试点地区却在遭受损失。如上海在试点启动后,为取得可以进行抵扣的增值税发票,原本可以在其周边地区完成的交易很可能向上海转移,影响其他区域的财政收入,不利于地区间经济的协调发展。三是建立服务业行业间的公平竞争环境。试点地区涉及的行业与政策不同,会出现同一行业中的部分服务企业,因为试点政策获得了税收优惠,而没有试点地区的服务企业则在竞争中处于劣势,不利于税收公平的原则。建议相关部委总结试点地区经验,探讨将部分增值税的征管功能划归给地方税务局的可行性,如可将涉及“营改增”试点行业的税收征管权限仍划归地方税务局,妥善处理中央与地方政府税收利益的分配问题。同时,应加紧政策的修订完善,逐步扩大试点范围,最终按行业在全国范围内实行。
(四)服务企业积极开展“营改增”政策的培训工作。
建议政府加大宣传力度,鼓励和引导服务企业积极应对“营改增”政策带来的影响。鼓励服务行业的企业提前在管理、税务、财务、运营等人员中展开增值税相关政策知识培训,审视自身经营运营现状,深入分析增值税改革可能带来的对于企业成本、现金流等方面的影响,提前做好与“营改增”有关的业务流程、财务管理等方面的准备工作。
结语:
此次营改增试点意味着这些“价内税成本”将不复存在,消费者购买服务所支付的税额将整体下降。在目前税收负担较重的情况下,改革无疑将受到社会大众的欢迎。营业税改增值税给许多服务企业带来优惠和机遇的同时也带来了一定的挑战,挑战了服务企业面对税制改变的会计制度的应变能力,等等,甚至一些企业因为应该增政策的实施,使利润减少,地区间利润不均衡,这样无疑都形成了改革的阻力,在试点的过程中政府应该吸取经验教训,形成一套适合于全国实行的政策,在全国范围内迅速展开。而服务企业也应该在改革的过程中,多项政府部门献言献策,既解决了发展中的问题,也使服务企业自身的利益得到保障,得到政府的资金政策的扶持。应该增政策的实施是一个历史的必然过程,也有人预言营业税将被增值税取代,营业税最终将消失在历史的长河中。企业的发展面对各种各样的困难,所以不通则变,变则通,但是在变的过程中难免会给企业带来阵痛,希望同时一时的,政府能够采取积极良好的对策,使企业在阵痛之后可以收到更好的成果,起到降低企业成本,提高企业利润,促进企业及第三产业的发展,扩大进出口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