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 容 摘 要
固定资产在企业的生产经营中扮演着不可或缺的重要角色,其价值随其使用而转移,最终形成了企业的生产经营成本,这些随其使用而转移的价值及固定资产的折旧。为保证企业简单再生产,同时实现期间收入费用的正确匹配,企业必须在固定资产有效使用期内计提折旧。本文从固定资产折旧的含义、方法,并对固定资产折旧对企业所得税、利润的影响,,以及对固定资产存在的不足提出个人的改进措施加以探讨。
关键词:固定资产、折旧方法、改进措施
论固定资产折旧的方法
一、固定资产折旧的概念及影响折旧的因素
(一)固定资产折旧的概念
固定资产折旧,是指在固定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确定的方法对应计折旧额进行系统分摊,作为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长期服务的有形资产,其价值必然会随着时间的推移和资产的使用而发生损耗,以折旧费的形式计入有关成本费用,形成企业的营业收入中得到补偿,转化为货币资金。
(二)影响固定资产折旧的因素
1.固定资产计量价值。也就是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基础
2.预计净残值(预计净残值收入减去预计清理费用).残值是固定资产清理时,拆卸下来的零件、器材、残料等残余价值。这些残余价值,可供自己使用,也可出售。因此,应事先预计,在计算折旧时,从原始价值中扣除。清理费用是使固定资产的一种必要的追加费用。因此,也应事先预计,在计算折旧时,由使用期间的成本、费用负担。
3.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是指固定资产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
4.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是指企业使用固定资产的预计期间,或者该固定资产所能生产产品或提供劳务的数量。企业确定固定资产使用寿命时,应当考虑下列因素:该项资产预计生产能力或实物产量;该项资产预计有形损耗,如设备使用中发生磨损、房屋建筑物收到自然侵蚀等;该项资产预计无行损耗,如因新技术的出现而使现有的资产技术水平相对陈旧、市场需求变化使产品过时等;法律或者类似规定对该项资产使用的限制。
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长短,直接影响到各期计提折旧费用的计算,但折旧年限是很难确切估计的,为了避免企业人为的延长或缩短折旧年限,合理计算固定资产的转移价值,企业应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结合本企业的具体情况,合理的确定折旧年限,作为计提折旧的依据。
总之,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
二.计提固定资产折旧的范围及原则
(一)计提范围
1.在用的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不论是否在用)
2.季节性、大修理停用的固定资产
3.经营性租出的固定资产
4.融资性租入的固定资产
需要注意的是,这几种情况则不需计提折旧:
1.房屋、建筑物以外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
2.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
3.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
4.已足额提取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5.与经营活动无关的固定资产
6.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
7.其他不得计算折旧扣除的固定资产
(二)企业的固定资产应按月计提折旧,具体应遵循以下原则
1.月份内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计提折旧,从下月开始计提折旧
2.月份内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照提折旧,从下月开始停提折旧
三、对常见几种折旧方法的比较
(1)平均年限法即直线法,它的特点是将固定资产的应计折旧额均衡的分摊到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内,采用这种方法计算的每期折旧额是相等的。它假定折旧是由于时间的推移而不是使用的关系,由于直线法通俗易懂,核算简便,同时根据这种方法计算出来的固定资产有效使用期内各年度或月份提取的折旧额相等,使企业产品成本稳定并具有较强的可比性。
这种折旧方法比较适合使用程度大致相同的固定资产,从使用方法上来讲就是简单明了,易于掌握。可是其缺点是只注重于固定资产使用时间的长短,没有考虑资产的利用程度和使用强度,分摊固定资产成本看似平均其实并不均匀。
(2)工作量法是按照计算期内固定资产的预计完成的工作量来计提折旧的一种方法。工作量法假定折旧是变动的,而不是固定的费用,即假定资产价值的降低不是由于时间的推移,而是由于使用的缘故。
采用工作量法计算折旧,能使所计提的折旧额与资产的使用程度相联系,它适用于在各个期间使用不均衡的固定资产。
工作量法的优点是假定资产价值的降低不是由于时间的推移,而是由于使用的缘故。对于许多种资产来讲,工作量法这一假定是合理的,特别是在有形磨损比经济折旧更为重要的情况下。 可是由于整个服务价值的降低事实上并不是均匀的、未能考虑到修理和维修费用的递增,以及操作效率或收入的递减等因素等。
(3)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固定资产折旧,一般应在固定资产使用寿命到期前两年内,将固定资产账面净值扣除预计净残值后的净值平均摊销。
(4)这种折旧方法的优点是因资产的原始成本在早期获取收入过程中所耗用的要比后期大,因此早期折旧费应大于后期。还有,资产的净收入在后期要少于早期,造成资产净收入的减少。因此,加速折旧法在使用上是合理的,也是最趋于现金收支规律的一种方法。 其缺点是对影响折旧分配需要考虑的因素也不能完全考虑并体现。
四、固定资产折旧的影响
(1)固定资产折旧对企业所得税的影响
企业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由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组成。其中,当期所得税是根据企业当期发生的交易和事项,确定当期的应纳税所得税额并据以计算确定当期应交所得税;递延所得税是当期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或予以转销的金额的综合结果。
我国会计制度允许的固定资产折旧方法有平均年限法、工作量法、年数总和法和双倍余额递减法。不同的折旧方法对纳税企业会产生不同的税收影响。首先,不同的折旧方法对于固定资产价值补偿会造成早晚不同。其次,不同折旧方法导致的年折旧额提取直接影响到企业利润额受冲减的程度。企业正是利用这些差异来比较和分析,以选择最优的折旧方法,达到最佳税收效益。
例如:某企业2011年12月购置一台生产用设备,原值为600000,预计残值30000元,会计规定的预期使用年限5年,预计该企业A设备投入生产后五年内未扣除折旧的利润和产量如表一所示,假设企业适用25%的所得税率。
表1.1 不同折旧方法对所得税的影响
年限(年)
平均年限法
工作量法
双倍余额递减法
年数总和法
折旧额
应交所得税
折旧额
应交所得税
折旧额
应交所得税
折旧额
应交所得税
2012
114000
46500
99750
50062.5
240000
15000
190000
27500
2013
114000
71500
106875
73281.25
144000
64000
152000
62000
2014
114000
66500
114000
66500
86400
73400
114000
66500
2015
114000
46500
128250
42937.5
49800
62550
76000
56000
2016
114000
36500
121125
34718.75
49800
52550
38000
55500
合计
570000
267500
570000
267500
570000
267500
57000
267500
(2)固定资产折旧对企业利润的影响。
利润表是指反应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的报表。通过提供利润表,可以反应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收入、费用、利润的数额、构成情况,帮助财务报表使用者全面了解企业的经营成果,分析企业的获利能力及盈利增长趋势,从而为其做出经济决策提供依据。固定资产的折旧对利润表也是有一定的影响。我国企业的利润表采用多步式,其内容包括了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
固定资产折旧=制造费用中折旧+管理费用中折旧+销售费用中折旧
或:固定资产折旧=累计折旧期末数-累计折旧期初数
企业计提折旧费用的时候,车间使用的固定资产计提的折旧费用计入制造费用,管理部门使用的固定资产计提的折旧费用计入管理费用,销售部门使用的固定资产计提的折旧费用计入销售费用。因此,不同的折旧方法计算出来的固定资产应计提的折旧费用也是不尽相同的。因此对利润表的影响也是不同的。因此,企业应该根据不同的情况来选择不同的折旧方法,使得企业尽可能的实现利润的增长。
例如:某企业2011年12月购置一台生产用设备,原值为600000,预计残值30000元,会计规定的预期使用年限5年,预计该企业A设备投入生产后五年内未扣除折旧的利润和产量如表一所示,假设企业适用25%的所得税率。
表1.2 企业2012年至2016年的利润情况
年限
未扣除折旧的利润(元)
产量(件)
2012年
300000
560
2013年
400000
600
2014年
380000
640
2015年
300000
720
2016年
260000
680
合计
1640000
3200
表1.3 不同折旧方法对企业利润的影响
年限(年)
平均年限法
工作量法
双倍余额递减法
年数总和法
折旧额
减少利润数
折旧额
减少利润数
折旧额
减少利润数
折旧额
减少利润数
2012
114000
114000
99750
99750
240000
240000
190000
190000
2013
114000
114000
106875
106875
144000
144000
152000
152000
2014
114000
114000
114000
114000
86400
86400
114000
114000
2015
114000
114000
128250
128250
49800
49800
76000
76000
2016
114000
114000
121125
121125
49800
49800
38000
38000
合计
570000
57000
570000
57000
570000
57000
57000
57000
五、固定资产折旧常见的问题
(一)固定资产分类不正确
企业对固定资产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分类,一般企业多采用按经济用途和使用情况分类。对固定资产的分类正确与否主要涉及到企业对哪些固定资产应计提折旧,以及折旧费用的列支问题,这些问题都直接影响到企业费用与成本的计算,财务成果的确定与计算所得税的依据。
1.将未使用固定资产划入生产经营使用的固定资产之中,会增加当期的折旧费用,使生产费用上升,还会导致固定资产内部结构发生变化,虚增固定资产使用率,给信息使用者以假象,使管理者做出错误的决策。
2.企业将采用经营租赁方式的固定资产与采用融资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混为一谈,以达到降低或提高折旧费用,从而人为调整财务成果的目的。对企业采用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照有关规定,租入企业是不计提折旧的,由租出方计提折旧;而采用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租入企业是按规定计提折旧的。如果对有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其结果只能是人为提高折旧费用,增加当期的生产成本或期间费用。如果对采用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其结果就是虚假地降低生产成本或期间费用。这两种结果都是对财务成果与纳税的人为干扰。
3.对土地的分类出现错误。与房屋、建筑物价值有关的因征地支付的补偿费,应计而不计入房屋、建筑物的价值。而将其单独作为“土地”入账,便降低了固定资产的原始价值,造成了固定资产的分类混乱。
(二)固定资产的计价不准
1.计价方法
企业财务制度规定,新增加的固定资产有原始价值的就按原始价值入账;无法确定原始价值的,按重置完全价值入账;而账面价值则主要用于计算盘盈、盘亏、毁损固定资产的溢余或损失。有些企业却不按上述规定采用正确的计价方法。从而影响了当期其他的成本费用,使固定资产的有效期内的折旧产生差错,使会计信息反映失实,最终误导人们的决策行为。
2.价值构成
企业在固定资产价值构成方面发生的问题主要是任意变动固定资产价值所包括的范围。有些企业不按规定,在购入固定资产时,将与购入该固定资产无关的费用支出或虽有某些联系但不应计入固定资产价值的支出,统统作为固定资产的价值组成部分。造成固定资产价值虚增虚减。任意变动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有些企业不顾国家规定,任意调整、变动已入账的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
(三)清理固定资产净损益,不按营业外收支记账
(四)随意改变折旧方法,调节折旧计提数额
1.不属于国家允许选用加速折旧方法计提折旧的企业,却选用加速折旧方法
2.有些企业将国家不允许采用加速折旧方法的某类固定资产选用加速折旧方法
3.有些属于技术进步型的企业,采用加速折旧方法,却采用了平均年限法或工作总量法,显然不符合固定资产更新的特点。
(五)随意改变折旧率,调节成本利润
(六)其他规定擅自做出错误的固定资产处理方法
六、对固定资产折旧存在的问题提出个人的改进措施
上述折旧方法中均具有一定的缺陷性,在计提折旧时也同样存在诸多问题,使得企业也不能合理、正确的计提折旧,因此固定资产折旧方面还需要不断的更新、改造。在这里,就个人观点提出一些改进措施。
(一)变更程序要求
1.在使用固定资产折旧方法中要严格执行国家税务总局的政策要求,企业确需对固定资产采取缩短折旧或者加速折旧方法的,应在取得该固定资产后一个月内,向企业所得税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并报送相关资料。
2.对于采取缩短折旧年限的固定资产,足额计提折旧后继续使用而未进行处置超过12个月的,今后对其更新替代、改造改建后形成的功能相同,或者类似的固定资产,不得再采取缩短折旧年限的方法。对于企业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旧方法的,采取加速折旧方法的,可采取双倍余额递减法或年数总和法,主管税务机关应设立相应的税收管理台账,并加强监督,实施跟踪管理。
(二)不需分配的方法而以每期期末的市价来计量剩余资产的价值
(三)对固定资产重新估价,提高折旧率,提足折旧额
在进行计提折旧时,按照法定折旧年限,折旧率越高,折旧的速度越快。目前,我国财务制度规定,计提固定资产折旧依据是以取得时的原始成本。即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对已提足折旧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不再计提折旧。所以,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决定了它的折旧总额。若物价稳定的情况下,使用累计折旧总额去购买与原来相同设备就不会存在多大问题。但在物价上涨,通货膨胀严重的情况,累计折旧总额远远低于固定资产的重置价格。这时,假如仍按账面价格提取折旧,便无法弥补固定资产的重置价格及损耗。因而就必须根据物价变化的情况对固定资产进行重新估价,提高应计算折旧后的固定资产价值,使企业提足折旧,从而保证企业能够积累足够的设备更新资金。
(四)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适合本企业的折旧方法
企业可以根据实际需要选择适合本企业的折旧方法。企业可采取平均折旧或加速折旧,如果前期提取的折旧多,而后期提取的折旧少,能够较快地收回固定资产的大部分投资,从而加速折旧;同时,还可以对同一企业的不同资产允许采用不同的计算方法。
(五)完善固定资产折旧政策
由于当前固定资产折旧政策的问题在于弹性有余刚性不足,为企业随意选择折旧计算方法留下留下太大空间。因此需要界定特定行业、企业或特定设备适用的折旧方法,要进一步完善折旧方法信息披露制度,无论企业是否改变折旧技术方法,年度报告中应对所使用的折旧计算方法必须做出说明,以增强信息的明确性和可比性。
八、借鉴香港“资本折旧”的税法折旧方法
香港“资本减免”的税法折旧法是香港税法给予纳税企业“资本减免”的优惠,包括首期免税折旧额和每年免税折旧额两部分。首期免税折旧额是指设备购入当年按照购入价值及税法规定的首期免税折旧率(一般为60%)计算并一次性计入当年成本,可用于抵扣当年应纳税所得额的折旧费。以后年度该固定资产不再享有首期折旧额。首期免税优惠主要针对生产经营设备,其目的是增强企业设备的更新能力,降低固定资产的投资风险,鼓励企业不断提高生产效率。每年免税折旧额指的是按固定资产净额(购入价值-税法口径的折旧额)及税法规定的折旧率计算计入当年成本,可用于抵扣当年应纳税所得额的折旧费。因此,这种“资本减免”的税法折旧方法从整个折旧期来看不会减少政府的税收收入,但可以加快企业固定资产周转速度,减少企业投资风险,增强企业竞争优势,同时也有利于政府税收收入的不断增加,是一种比较先进的折旧方法。
方法举例
例如:某企业2011年购入设备A一台1000万元,首期免税折旧率为60%,每年免税折旧率为30%。该设备预计使用年限为5年,直线折旧率为20%。
若当年实现利润800万元,所得税税率为18%。则:首期免税折旧额=1000×60%=600(万元),2009年免税折旧额=400×30%=120(万元)。即:2011年可将720万元的折旧费抵扣当年的应纳税所得额。如果按会计口径计算2011年应纳所得税为144万元(800×18%),而按税法口径计算2011年应纳所得税为50.4万元﹛﹙800+1000×20%-720﹚×18%﹜,减少纳税93.6万元,在会计上作为递延税款处理。
若2012年实现利润1100万元,其他条件不变,则:2012年免税折旧额=(1000-720) ×30%=84(万元);2012年会计上应纳所得税=1100×18%=198(万元);2012年税法上应纳所得税=(1100+1000×20%-84)×18%=218.88(万元)。即增加纳税20.88万元(218.88-198),在会计上作为递延税款处理。以后年度以此类推。
表4.1 2011年及2012年免税折旧额和所得税额
科目
免税折旧额
会计上应纳所得税额
税法上应纳所得税额
2011年
720
144
50.4
2012年
84
198
218.88
合计
804
342
269.28
综上所述,不同的折旧方法对企业会产生不同的影响。所以,企业要根据各类折旧方法所适用的条件,以及影响税收策划的因素等,结合企业整体经营战略,合理选择折旧方法,切实做到采用的折旧方法服从于企业利润最大化的要求。
九、折旧中应注意的问题及建议
固定资产折旧是一项基本的财会制度,合理的确定企业的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对于正确反映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在实际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1)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固定资产,在年度内办理竣工决算手续的,应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暂估价值,并调整已计提折旧额,作为当月的成本费用处理。
(2)如果在年度内尚未办理竣工决算手续的,应按估计价值暂估入账,并计提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暂估价值,调整原来已计提折旧额,同时调整年初留存收益各项目。
(3)企业因更新改造等原因而调整固定资产的,应根据调整后的价值,预计尚可使用年限和净残值,按企业所选择的折旧方法计提折旧。
(4)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和盘盈的固定资产,其入账价值中应扣除估计的折旧金额。
固定资产的各组成部分具有不同使用寿命或者以不同方式为企业提供经济利益,适用不同折旧率或折旧方法的,应当分别将各组成部分确认为各单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企业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使用寿命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应当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应当调整预计净残值;与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预期实现方式有重大改变的,应当改变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固定资产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的改变应当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九、结论
固定资产随着时间的推移和使用过程中的磨损,价值逐渐的降低,通过计提折旧的形式使得它的价值得到了补偿的,计提的折旧计入企业的成本、费用,是成本费用的重要组成部分,如何合理、正确地进行固定资产折旧的核算,关系到企业经营成果的真实性和合理性,因此,固定资产折旧问题是固定资产管理的重要问题。
目前我国的企业在实际工作中固定资产核算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例如,企业随意变更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和年限,企业未按规定选用折旧方法,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不合理等,这样会影响企业财务成果的真实性和合理性,影响了经营成果的准确性。通过对固定资产折旧的分析研究,企业需根据实际情况正确选择适合本企业的折旧方法,严格执行国家税务制度。但无论采取何种折旧方法,都要充分考虑到固定资产的折旧基数、预计使用年限、预计净残值对企业经营的影响,公正、客观的进行会计分析与计量。本人从固定资产折旧存在的问题、影响,提出了个人的改进措施,愿税法机关能不断更新法律制度,为企业、为社会创造更多的财富与价值。
参考文献:
[1]段玉芹.对固定资产折旧的探讨.中国科技信息.2011(21)
[2]李志霞.对我国固定资产折旧方法的探讨.中国经贸.2012(8)
[3]赖可可.关于固定资产折旧方法的比较.现代企业教育.2012(6)
[4]中国会计学会.中国会计研究文献摘编,2012(118)
[5]唐丽华.财务会计,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12(8)
[6]王定兰.固定资产折旧对企业利益的影响.能源技术与管理.20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