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前言3
二、会计信息及披露:3
2.1会计信息3
2.1.1会计信息3
2.1.2会计信息的概念3
2.1.3会计信息作用3
2.2会计信息披露4
2.2.1会计信息披露的概念4
2.2.2会计信息披露的起源和发展4
2.2.3会计信息披露应具备真实性的特点:5
2.2.4会计信息披露的制度5
三、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的基本理念6
3.1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6
3.2我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的范围6
四、会计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6
4.1披露信息虚假6
4.2披露缺乏主动行7
4.3披露内容不充分7
4.4披露不及时7
五、原因分析7
5.1法制不健全7
5.2利益驱动8
5.3监管力度不足8
5.4违规成本低廉8
六 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问题的对策9
6.1进一步完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9
6.2强化政府财务报告的监管9
6.3加大对注册会计师审计违规惩处的力度10
6.4建立完善的科技信息披露监督体系10
参考文献:12
内 容 摘 要
在当前的资本市场逐步繁荣的形式下,越来越多的公司借助于上市的形式,借助于资本市场筹集发展所需要的资金支持。对上市公司的行为进行规范,对上市公司的会计信息的披露进行规范,保证资本市场持序的稳定已经成了我国政府监督部门必须要解决的问之一。 首先介绍了会计目标与会计信息质量,逐层深入的引入了上市公司的会计信息,指明了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的重要意义。然后,指出了我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的现状,分析了我国上市会计信息披露失真的成因以及严重的影响。最后笔者提出了解决我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存在问题的对策,展望了我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的前景。 针对我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的现状,指出了几点对策。从体制上,我国的上市公司要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从法制上,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的法律和法规体系,从监管上,要加强市场和政府的监管力度,此外,提高全社会的诚信水平也是对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的一个有力推动。由于我国法规和制度的不健全,证券市场发展不完善,以及会计人员的素质不高,使得企业在会计信息披露方面存在很多缺陷。本文仅就上市公司在会计信息披露方面存在的某些问题以及产生的原因进行初步的分析。
【论文关键词】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 治理结构
会计信息披露问题研究
一、前言
会计信息披露对于股票市场的稳定和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而随着信息披露全球化趋同的发展,信息披露未来的趋势发展也就显得更加明朗:充分性、及时性和可读性.而这一发展同时也需要社会文化的改善和高素质人才培养的支持.
二、会计信息及披露:
2.1会计信息
2.1.1会计信息
信息是对人有用的,能够影响人们行为的数据。信息是客观世界中各种事物的变化和特征的最新反映,是客观事物之间联系的表征,也是客观事物状态经过传递后在人脑中的再现,从而可以对人产生指导。任何信息只有经过传递才能被人接受和利用。 会计信息是指会计单位通过财务报表、财务报告或附注等形式向投资者、债权人或其他信息使用者揭示单位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信息。
2.1.2会计信息的概念
会计信息主要用来处理企业经营过程中价值运动所产生的数据,按照规定的会计制度,法规,方法和程序,把他们加工成有助于决策的财务信息和其他经济信息。具体地说,会计信息是指会计数据经过加工处理后产生的,为会计管理和企业管理所需要的经济信息。它包括:反映过去所发生的财务信息,即有关资金的取得,分配与使用的信息,如资产负债表等;管理所需要的定向信息,如各种财务分析报表,对未来具有预测作用的决策信息,年度计划,规划,金额等。会计通过信息的提供与使用来反映过去的经济活动,控制目前的经济活动,预测未来的经济活动。
2.1.3会计信息作用
会计信息是价值运动及其属性的一种客观表达,包含相互关联,互为制约的"数据输入,系统转换,信息输出"三个有机过程。它是整个会计行为系统的核心部分,其实质是各种利益关系的反映。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日益发展,随着经济主体和利益主体的多元化,经济活动的全球化,国际化, 以及经济规模的日益扩大和内涵的日益复杂,会计信息在宏观调控和微观管理上越来越显示出其突出而重要的作用。
(1)会计信息能帮助投资者和贷款人进行合理决策。在市场经济环境里,企业的资金主要来自股东和债权人,无论是现在或潜在的投资人和贷款人,为了作出合理的投资和信贷决策,必须拥有一定的信息,了解已投资或计划投资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会计信息能评估和预测未来的现金流动。企业内外使用者对信息的需求主要是为了帮助未来的经济决策,预测企业未来的经营活动,其中主要内容侧重于财务预测, 如现金流量,偿债能力和支付能力等。通常,预测经济前景应以过去经营活动的信息为基础,即由财务报告所提供的关于企业过去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的信息作为预测依据。
(3)、会计信息有助于政府部门进行宏观调控。国家财政部门根据企业报送的会计报表,监督检查企业的财务管理情况;税务部门通过阅读企业的会计资料,了解税收的执行情况。
(4)、会计信息有利于加强和改善经营管理。企业将生产经营的全面情况进行搜集,整理,将分散的信息加工成系统的信息资料,传递给企业内部管理部门。企业管理者可及时发现经营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做出决策,采取措施,改善生产经营管理。
2.2会计信息披露
2.2.1会计信息披露的概念
指企业将直接或间接地影响到使用者决策的重要会计信息以公开报告的形式提供给信息使用者,会计信息披露质量的关键在于披露是否真实可靠,披露是否充分及时以及披露的对象之间是否公平。
2.2.2会计信息披露的起源和发展
会计信息披露制度起源于企业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和委托代理关系的形成。17世纪,法国社会经济不景气,大量企业破产倒闭,引发债务风险空前爆发,企业倒闭所牵涉的债权人远比股权人广泛,因而法王路易十四签署了世界上第一个商业法典——《商业大法》,标志着国家开始以法律的形式介入会计信息披露管制,要求企业必须同时向债务人披露相关会计信息。股份公司产生之后,股权所有者更为分散,而且随着交易复杂程度提高、会计信息生成的专业化水平提高,股权所有者了解会计信息、直接监督企业经营的需求进一步提高。1720年,英国南海事件引发英国股市全面崩盘,《1720年肥皂泡沫法案》由此诞生,确立了会计信息公开披露的雏型。1929年发生的经济危机对美国乃至世界经济产生巨大影响,会计信息披露问题备受关注。1933年美国成立证券交易委员会(SEC),作为一个独立的管制机构进行会计信息披露管制,并授权美国会计师协会制定会计准则,填补了自律性行业规范和相关法律之间的空白,至此行业自律性规范管制、准则(制度)管制、法律管制的多层次会计信息披露管制模式形成,后相继被其他一些国家借鉴。
2.2.3会计信息披露应具备真实性的特点:
(1)有用性。
披露的信息在决策上有用,能够满足使用者的需求,增加使用者对市场信息的了解,降低投资决策盲目性与风险。国际会计准则中提出:有用性是指,会计信息披露提供关于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方面的信息,这种信息对于很大一批使用者进行经济决策是有用的。为上述目的而编制的财务报告可以满足大部分使用者的共同需要。
(2)相关性。
信息披露不能一厢情愿地主观决定,而应当根据市场用户的需求,规范信息披露的形式、数量和质量,也就是与信息使用者的目的和要求息息相关。为了使信息有用,信息必须与使用者的决策需要相关。当信息能够通过帮助使用者评价过去、现在和未来事项或确认、更改他们过去的评价从而影响到使用者的经济决策时,信息就具有相关性。
(3)可靠性。
披露信息必须可靠,不能错误引导用户的判断,不能进行虚假的误导性的陈述,也不得有重大遗漏。要使信息可靠,财务会计报告中的信息必须在重要性和成本的许可范围内做到完整。遗漏能造成信息虚假或令人误解,从而使信息不可靠并且在相关性上留有缺陷。当信息没有重要错误或偏向并且能够忠实反映其所拟反映或理当反映的情况以供使用者作依据时,信息就具备了可靠性。
(4)中立性。
真实的会计信息应当保持中立性。中立性是指会计人员形成会计信息的过程和结果不能有特定的偏向,不能在客观的信息上附加某种主观色彩以满足特定信息使用集团的需要,否则信息的真实性就会受到质疑。如果为了达到预定的成果或结果,通过对信息的选择和列报,使财务信息影响了决策或判断,那么财务信息就不是中立的了。目前许多企业信息披露中存在的问题,都与企业过于偏重当前利益、不能保持自己的中立性地位有很大的关系。
要深刻理解会计信息真实性的本质,就必须认识到会计信息的真实性不等于绝对精确性。从哲学观念来看,绝对的精确是不存在的,我们只承认相对的精确。导致会计信息的相对精确的因素很多。比如,越来越多的经济业务本身的复杂性提高,使信息披露规则的制定无法跟上这种发展;会计方法上的局限性,决定了许多会计信息处理只能追求一定意义上的准确,例如折旧年限和残值的估计;会计原则的要求使信息披露具备了模糊性,重要性原则要求忽略价值不大的信息,稳健性原则要求企业不能披露未来收益,“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使信息披露方式简单化,“效益大于成本”的原则使企业放弃了为使信息披露更精确而进行的努力。比比皆是的相对的精确就意味着模糊性的普遍存在,意味着真实性只能被界定在一定的范围和界限之内。
2.2.4会计信息披露的制度
信息披露制度,也称公示制度、公开披露制度,是上市公司为保障投资者利益、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而依照法律规定必须将其自身的财务变化、经营状况等信息和资料向证券管理部门和证券交易所报告,并向社会公开或公告,以便使投资者充分了解情况的制度。它据包括发行前的披露,也包括上市后的持续信息公开,它主要由招股说明书制度、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制度组成。
三、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的基本理念
3.1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
是指上市公司从维护投资者权益和资本市场运行秩序出发,按照法定要求将自身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会计信息向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且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告过程“。投资者可以通过这些财务会计信息,作出有利于自己的投资决策。所有上市公司对影响股东、债权人或潜在投资者等信息使用者决策行为的信息,都必须严格按照有关的法律法规及规范的标准公开披露,所以披露的会计信息应尽力保证具有真实性、完整性、相关性和及时性。我国上市公司依法披露的会计信息载体,包括招股说明书、上市公告、中期报告、年中报告和其他临时公告等资料。
3.2我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的范围
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的主要载体是财务报告,披露的范围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情况说明书、财务报表附注等。财务报告既具有私有产品的性质又具有公共产品的性质。在财务报告信息披露之前,财务报告是企业的私有信息,披露之后,财务报告就成了公告信息产品。证监会公布的一般规定要求是,凡是我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和已近公开发行股票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都应按照要求编制财务报表附注。凡是对投资者作出投资者决策有重大影响的财务会计信息,公司均应予以充分披露。要求披露的都是公开信息,而下列的信息可以免于披露:一是法律、法规予以保护并允许不予披露的商业秘密;二是证券监管机关在调查违法行为过程中获得的非公开信息;三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不予披露的其他信息和文件了。
四、会计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
4.1披露信息虚假
一些上市公司由于存在利益驱动,为了高价发行股票、配股以及获取信贷资金和商业信用以及减少纳税等而进行会计造假,洗衣歪曲或不愿披露真实的会计信息,是会计信息披露的真实性与投资者对会计信息披露的质量的期望偏离较为严重,给投资者的预测与决策带来不利影响。
4.2披露缺乏主动行
有些上市公司往往把会计信息的披露看成是额外的负担,而不是应该主动承担的义务各股东应获得的权利,因而不积极主动地去披露相关信息。这种认识上的偏差造成了信息披露的非主动性,包括临时报告披露的随意性和定期报告披露的滞后性,严重影响了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的质量。
4.3披露内容不充分
会计信息披露不充分主要是指对影响公司盈利或发展的有关信息陈述不充分,甚至断章取义,隐瞒事实,避重就轻,报喜不报忧,误导投资者。。某些上市公司披露出来的会计信息没有实质性的内容,具体表现在 一是强制性会计信息披露供给不足,上市公司对于重要事项尤其是负面事项往往采取消极逃避的办法,部公布或者是虽然进行披露却如蜻蜓点水;二是自愿性会计信息披露供给不足,上市公司对于以企业核心竞争力为代表的未来信息与非财务信息,如资金投向、盈利预测等披露不足。
4.4披露不及时
会计信息披露制度中虽然明确规定了定期报告公布的日期,但仍然在很多采取拖延办法,延期披露的现象。有的公司已经发生了收购、兼并、重大债务纠纷、为他人提供巨额担保以及股权转让等重要财务活动,相关的会计信息不予及时公布;有的公司招股说明书的预测盈利或募集资金投向于发生改变,或投资项目与不按原投资进度进行的重大事件,也不及时编制重大事件公告书香社会披露,即使披露也轻描淡写。
五、原因分析
5.1法制不健全
目前,我国已近形成了以《公司法》、《证券法》、《股票发行与交易暂行条例》为主体,以《公开发行股票公式信息披露实施细则》和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信息披露内容和格式准则为具体规范,以首次披露、定期报告和临时发布的有关信息披露内容的信息披露的基本框架,初步规范了上市公司的会计信息披露。但是现在为止,会计信息披露制度还存在不少问题。政出多门导致了部门间相互协调困难,权责界定不清,许多上市公司在会计信息披露内容、深度、事迹等的选择上十分随意;主要报告部分的财务报表及财务报表信息的生成则是根据财政部会计制度的,由于证监会与财政部职责不明又缺乏协调和沟通,信息披露的要求缺乏一致性,造成执行中的混乱状况,给披露虚假信息创造了可乘之机;目前我国上市公司的会计准则、会计制度同事间有一定的灵活性,有时对同一会计事项可有多种会计处理方法,这也为企业进行会计操纵、会计造假提供了方便之门;早我国现行的法规中,缺乏对会计信息具体认定的法律规定,如何确认虚假会计信息以及对制造虚假会计信息的人员法律责任如何承担、如何处罚,尚不明确,且多已行政手段为主。这样不公正的会计制度,为不公正的会计信息的披露提供了机会。
5.2利益驱动
一是上市是企业融资的灵丹妙药,在银行被大量的呆账、坏账牢牢困住时,证券市场的建立为处于严重“缺血”状态下的企业提供了更广阔的融资空间和聚道。在众多信息披露违规的上市公司中,有多家公司基于IPO上市的目的,或者利用各种手段虚增利润,或者制造虚假证明文件,或者进行虚假陈述,发布误导性信息;而是由配股而产生的巨大利益,上市公司对货币自己的需要是持续的,为了获得配股以达到规模夸张的目的,往往不惜包装会计数据,披露虚假信息;三是要远离摘牌的威胁,我国上市公司的退出机制作了明确的规定,为了保证“圈钱”机器,有些公司高层管理人员为了某种政治目的用公司的金钱行贿官员,或利用职务之便贪污、挪用公司的财产或挥霍、隐匿账外资金而损害公司的行为。
5.3监管力度不足
目前除了证监会对上市公司的会计信息披露进行直接监管外,其他部门没有任何法律上的义务进行协同监管,对上市公司看见信息披露不承担任何责任。因此形成了近证监会独立监督的局面,各职能部门没有形成合力。就证监会来说,其力量相对薄弱,权威性不足,其管理方法也倾向于使用行政手段解决经济问题,不按证券市场的规律办事;受证监会影响,投资者行为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会计信息不能全面、及时地传递。就会计信息披露的直接审计机构来说,其中的某些注册会计师为了维持与上市公司的良好关系个眼前利益,在实际工作中容易被客户所左右;更有甚者甚至为虎作伥,对虚假的会计信息不但不披露,还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成为共犯,这种做法也为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作假大开方便之门。
5.4违规成本低廉
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行为是理性、权衡利弊的结果,是经过成本效益比较的。若信息披露违规给上司公司的收益大于去由此所致的成本,上市公司就会选择违规行为;反之,若违规披露的风险太大,上市公司则会依法披露真实信息。但现实的情况是,每年逢上市公司次阿乌高峰时,每天有大量的信息披露出来,虚假信息被发现和揭发的概念很小,即使被揭露出来,处罚的力度往往也不够大,使违法的机会成本很小我国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对造假的行为处罚过轻,其罚款与上市公司及其管理结构所获得的的非法利益比起来,简直微不足道;另外,现行的法律用词多模糊缺乏具体的判定标准,具体执行起来不具有可操作性;而且一些法律条文至罗列了“不得”有的行为,却没有处理的后文,相当于明示了造假的成本上限,造假者藉此有博弈的理由和冲动。
六 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问题的对策
6.1进一步完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
从总体上讲,我国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属于控制型治理结构,带有明显的中国特色。我国的1170多家上市公司,多数是由国企也改制而来的。由于改制不彻底,上市公司治理方面存在着诸多问题。如:国有股和国有法人股“一般独大”,股权结构不合理“授权投资人”与上市公司在人员、资产、财产上未能实行“五分开”妨碍着上市公司新体制的完善;“内部人控制”现象严重,容易产生“道德风险”和“败德行为”;董事会、监事会的运作存在缺陷,董事会缺乏必要的机制来保障全体董事严格履行维护股东利益的义务,独立的非执行董事缺乏保护中心小股东权益的能力与动力,监事会形同虚设,对大股东的行为缺乏有效的监督约束机制。
实践证明,公司治理中的缺陷是导致上市公司失信的主要原因。因此,完善上市公司治理,是加强上市公司诚信建设和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重要措施。从现实情况看,我们需要努力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如下:
解决“一股独大”的股权结构问题,发挥多元持股制的优越性,以调整持股结构来分散大股东的股权,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规范控股股东的行为。
健全董事会,充分发挥法人治理结构约束机制产生的效益和作用。在董事会找你个晚上独立董事的职能,并负责对董事提名、高级管理层的聘用与报酬、审计以及重大关联方交易等事项表示意见。
建立审计委员会或充分发挥监事会的作用。审计委员会这一机构主要由公司的非法执行董事和监事组成,负责对公司经营和财务活动进行审计监督,并拥有聘用注册会计师的决定权等;或者,将这一权力赋予监事会,这将强化董事会、监事会监控工作的客观性,使其更能代表中小股东的利益。建立股东对经营管理者的强力约束、建立董事会与经理层之间基于合约的委托代理关系等措施。
建立经营管理者的努力和经营成就的评价机制,加强激励措施。可采用国际上通行的延期支付奖金及超额利润分成,以认股权证和增股等方式来代替现金支付,以防止代理人以损害企业长期利益和整体利益为代价追求短期利益和个体利益。
6.2强化政府财务报告的监管
强化政府财务报告的监管,加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责任追究在防范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违规问题上,政府有关部门不仅因该扮演国有上市公司大股东的角色,还应作为证权市场的监督者,本着一种社会责任,加强对这一问题的监督。政府监管包括:审计机关的综合审计监督,财政部门、工商管机关、税务机关、证券监管部门等机构的监管。在加强对信息披露违规公司监管的同时,还应当强化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中的法律责任。“任何法律都不能没有牙齿,制度只有以责任为后盾,才具有法律上之力。”信息披露制度也必须以法律责任依托和后盾,如果没有法律责任,一切规范皆是苍白不力的。我国现行的证券法对高级管理人员又去宽容,证件和推行的独立董事制度也未能在一定程度上制约高级管理人员的违法行为,未能发挥市值的智力作用。在此我们可以借鉴和吸取美国的检验和教训,严格规范搞基搞基容易的责任,提高其违法成本。
6.3加大对注册会计师审计违规惩处的力度
加大对注册会计师审计违规惩处的力度注册会计师作为一个理性人,他在对上市公司年报审计的时候是造假是爱是不造假,取决于他对这两种行为所获得收益的大小和舞弊被发现的可能性。如果对注册会计师热衷于舞弊的动因经行分析,原因不外乎以下几点:
造价又不被发现的可能,或者发现后不受到惩罚的可能。在现实中这种造假无视造假的概率似乎还很大,而注册会计师造价获得的回报却足够丰厚,造假者的风险和收益不对称。(2)如果注册会计师在公司需要是不肯造假,会计师事务所可能被炒鱿鱼,而上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的实施会让注册会计师申诉无门。
即使造假受到了严厉惩罚,也不会减少造假者的未来利益。目前我们的社会对被“贬责”的注册会计师好像并不“恨之入骨”,相反,这些人应祸得福,一些单位趋之若鹜,我的甚至专门无色这类“人才”,高薪聘请。
注册会计师造假风险和收益不对称又反过来刺激了论文格式造假之风越演越烈。要抑制注册会计师舞弊,减少注册会计师的收益不仅取决于证监会对注册会计师事务所的查处力度,它也决定于中国证监会对上市公司造假的打击力度和惩处力度。证监会和中注协如果能双管齐下,既提高发现注册会计师审计无比的概率,由家中发现舞弊或对上市公司内部人和注册会计师的处罚,就可以减少注册会计师的期望收益。减少注册会计师舞弊的短期收益时至家中发现后罚款的金额,以往的几千万的罚款是不具有震慑力的。如果我国在立法上能借鉴西方的名剑索赔制度,让违规的注册会计师曾担无限赔偿责任,在一定程度上能遏止注册会计师“老一包就撤”的思维。减少注册会计师舞弊的长期期望收益是指,在其舞弊被查处之后,应增加其在相关行业就业的难度,让其对无比被查处后收益预期的不确定性加大。
6.4建立完善的科技信息披露监督体系
(一) 建立以注册会计师公正审计为核心的会计信息披露监督体系公正审计制度是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规范化的必要保证。首先,为使其公正,这种审计制度应建立在完全独立的民间审计基础上。我过的会计师事务所应与主管堵门彻底脱钩,严格推行合伙制,强化审计责任,走注册会计师协会自律化管理的道路,加强内部管理,提高审计执业质量。作为中介结构的主管部门要真正担负起约束中介机构行为的责任,一旦中介机构出现有违职业道德或失职行为,作为管理部门绝不能姑息迁就,应加大处罚力度。其次,加速选拔已培训从事证券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已刻不容缓。为此,应在政策上对注册会计师待遇有一定的优惠倾斜,切实吸引一批高水平的会计师加入到注册会计师这支队伍中来,同时,还应加强对从人员的后续教育,提高注册会计师的职业道德意识、法治水平及业务能力,以便严格执业。
(二)建立以证监会抽查复审为核心的会计信息披露在监督体系在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总体情况不理想、注册会计师谢之绿化管理上不能有效运作的情况下,加大证券监管部门对注册会计师的监督力度就显得十分必要。为此,中国证监会应成立专门委员会,尤其对上市公司年报进行抽查复审,每年抽查面应不少于三分之一。这样三年级可覆盖所有上市公司。对抽查中发现的违法规范问题,应区分会计责任和审计责任,分别对上市公司有关人员和注册会计师进行严厉惩罚,侧找你个民事赔偿并加大赔偿力度,必要时要进行严厉的刑事处分。这样,可从根本上促使注册会计师提高这也水平,增强审计责任意识。
(三)建立以社会舆论为辅助的会计信息披露监督体系针对我国谋体不负责地刊登上市公司提供的经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会计报表这一现状,建议谋体在刊登上市公司提供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会计报之前,应就其内容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做在一次确认,即在由谋体聘请其他的注册会计师对其质量进行审查。当然,谋体聘请的注册会计师须有别于上市公司聘请是注册会计师,有关费用由提供会计信息的上市公司支付,并对提供虚假会计信息的上市公司处以数额巨大的罚款(包含上述公司及有关责任人的民事赔偿),同事对提供虚假报告的会计事务所及有关注册会计师也处以数额巨大的罚款(不含会计事务所及有关注册会计师的民事赔偿)。如果谋体不再聘请注册会计师对上市公司提供的会计报表进行质量审查,就予以刊登,那么谋体及有责任人也应负连带的民事赔偿责任,同时,也可对谋体及有关责任人处以数额巨大的罚款。这样的措施必须要有法律的强制力作保证才会对上市公司垃圾信息披露形成真在的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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