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政企关系理论综述1
(一)企业的概念及其特征1
(二)政府的概念及其职能2
(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政企关系2
二、发达国家政企关系经验借鉴4
(一)从世界各国当前的发展来看,政企关系的类型4
(二)结合世界各国的政企关系,我国政企改革之路还有很长4
三、我国政企关系现状剖析5
(一)政企不分的现象5
(二)政企不分带来的危害6
四、完善我国政企关系有效建议7
(一)政府高效的服务7
(二)营造环境7
(三)合理的政企关系因具备的原则7
参考文献9
内 容 摘 要
改革开放三十年来,我国经济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政府与企业之间的关系却没受到足够的重视,以至于双方的能力没有得到全方位的发挥,使双方的发展没有达到应有的效果。因此,政企关系是经济发展良好的标志,政企关系的重要性越来越凸显,所以建立良好的政府和企业关系是我国企业和政府今后的重要工作之一。本文对我国的政府和企业的关系进行了分析,并结合世界政企关系发展的历程,提出了一些自己的观点。政府与企业之间的关系最好的结果就是政府达到自己的管理目的,而企业也取得了自己的发展目标,从而最终实现社会的和谐发展。
关键词:政企关系 企业发展
我国政企关系分析
政府与企业之间的关系,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必须正确处理的一个关键问题。它关系到我国企业能否真正成为市场主体,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能否完善,经济能否实现健康、持续发展等重大改革课题,因此一直受到经济理论界和企业界的关注。本文所涉及的政企关系并不仅仅是政府与国有企业的关系,而是包含了所有性质的企业与政府之间的关系。
一、政企关系理论综述
企业的概念及其特征
什么是企业?根据现代企业管理,可以定义为:在由价格机制组织资源分配的专业化交换经济中,分工组织、生产协调、资源配置导向依赖于企业家的,有内部专业化分工的,以盈利为目的的经营单位组织。企业作为生产组织的现代形式,是在社会分工和生产专业化的基础上,随着市场交易的发展而产生的。企业作为社会经济活动的基本单位,是社会化生产和商品经济发展的产物,是近代和现代经济活动的基本单位和基本组织形式,而且,它作为以商品生产和市场交换为特征的开放型经济组织,是与社会密切联系而又相互独立,在竞争中取得盈利,求得自身财产增值和发展的经济组织。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的主要特征是:1、企业是市场经济的细胞。企业要面向市场,从市场购买生产要素,根据市场需求组织生产和销售产品,企业与市场形成一个循环系统。企业以盈利为目的,以此区别于其它非盈利性组织。2、企业是一个专业化系统,有其内部的专业化分工,但这种专业化分工与社会专业化分工不同。社会分工是由以人格化的权威——价格机制组织、指挥和协调的,而在企业内部分工中企业家则是人格化的权威,由他组织分工、协调生产、指挥资源配置、自主决策,并对决策后果负责,拥有自身经营和发展的各项权利,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约束机制和激励机制。3、企业要有自己独立的资产,要有科学的产权制度。企业是社会分工的一部分,企业通过参与市场交易获得利润谋求发展,市场交易的实质是产权的让渡,企业没有自己的资产,则无法参与自由选择的交易,无法获得利润和发展。企业家在企业内部分工中的权威性,是与他握有企业产权相联系的,产权约束是企业约束机制的重要方面,企业资产是企业以本求利,自主决策,独立承担盈亏责任的物质基础。产权制度是决定企业效率高低的重要因素。既能使企业经营者拥有必要的产权,又能使出资者有效地行使所有权的产权制度,是现代企业得以生存和发展的必要条件。4、企业与市场是可以互相转换的。社会分工是企业产生的一般基础。交易费用的节约是企业产生的直接经济原因。企业是作为价格机制替代物出现的。或者由于用劳动力市场代替中间产品市场,或者由于用最终产品交易代替管理劳动交易,企业的组织管理成本低于市场交易成本,因此由企业组织生产比分散生产节约交易费用。但是,当企业规模过大,企业内部组织管理费用等于市场交易费用时,就会由市场代替企业组织生产。5、企业是在一个大规模经济条件中发挥单细胞的作用的组织。企业之间、生产者与消费之间既是相互竞争的,利益对立的,又存在着相互依存,
互为市场的联系。因而企业既要保证所有者和经营者的经济利益,实现资产的保值和增值,同时又要发挥其单细胞的作用,促进整个社会的经济增长。这就要求企业以尽可能有效的方式使用社会资源,减少花费,使自身经济效益与社会经济效益保持一致。注重长远发展,对社会承担相应的责任,接受法律约束与政府的行政管制,与其他交易者之间保持平等互利关系等等。
(二)政府的概念及其职能
政府是一个国家和社会的代理机构,被授予对社会公共事务进行管理。
政府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政府专指执行和贯彻法律,负责组织国家事务的行政机关,广义政府是指依法行使国家权力一切机关,包括立法机关、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在我国提到政府,一般指广义上的政府。它是权力的组织体,对整个社会具有强有力的约束力,是人和制度的组合体,是国家表示意志、发布命令,处理事务的机关,是国家职能的具体化。在现代社会中,政府在功能上具有政治职能、经济职能和社会职能。
市场经济条件下,可以将政府的经济职能概括为1、创造和维护市场经济制度条件下的一般职能;2对微观经济的规制职能;3对宏观经济的调控职能三大类。
(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政企关系
企业和政府都是人类最富于智慧的组织形态。企业和政府是具有内在联系的两个制度体系,其内在联系的纽带就是市场。企业是发育和发现的产物;政府对于市场的作用和角色定位也有一个生长、变化的过程,现代政府的成熟来源于对市场认识的成熟。
1、企业是市场经济中微观决策的主体
企业是市场经济体系的微观基础。市场经济的基本特性要求企业是一个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通过市场竞争求得生存和发展。否则,市场经济也就失去了根基。从定义上。所谓市场经济,就是以需求为核心通过市供求变动,以价格为杠杆,使稀缺资源合理流动与配置,从而最大程度满足社会需求并实现厂商利润极大化的经济运行体制。麦克为伦出版的《现代经济学词典》中指出,“市场经济是一种以价格为基础来做出关于资源配置和生产决策的经济体制,而价格是在生产者、消费者和生产要素所有者之间自愿形成的。独立的商品所有者在经济上和法律上均能依法按市场经济规律自由的转让其商品财产。那么,谁有资格充当市场经济中经济要素的所有者,谁能充当市场经济主体、产权主体和投资主体呢?我国民法通则第二条规定:公民自然人和法人是企业产权主体和投资主体,当然也是市场经济主体,而政府则不是民法主体,也不是市场经济主体。市场经济的本质特征,就是以市场作为资源配置的支配手段。而作为经济资源配置的一种方法,市场有其自行调节、控制的内在机理和规律——市场机制。市场机制实际上是以供求规律为内在依据,以价格变动为其外在指标,因此,所谓市场机制也就是价格机制。价格机制发挥正常功能的基础,则是市场主体—企业必须作为独立的实体存在,拥有自己的微观经济决策自主权。
政府对企业的调控是必不可少的
政府虽然不能充当市场经济中的产权主体和投资主体,但政府对市场经济的适度干预却是必不可少的。古典经济学家亚当 斯密论述的市场奇妙的“看不见的手”的作用,是许多国家选择市场经济制度的一个至关重要的缘由。但是,现实生活中,人们却找不到实行纯而又纯的市场制度的国家,因为市场经济的实践常常不如自由市场所描述的单靠市场就能够完全实现资源的最佳配置,而且市场本身就存在许多“天生”的缺陷。主要表现在:第一,从市场机制本身的性质看,市场经济就是利益经济,每个市场经济主体都侧重于自身的经济利益,而忽视社会利益,如果单纯按照市场经济组织生产活动,就达不到社会、经济协调发展的要求。第二,市场机制利用其经济利益机制,即价格机制、竞争机制、分配机经济组织生产活动,就达不到社会、经济协调发展的要求。第三,市场机制在面对外部效应时往往无能为力。微观经济主体具有利己性,在完全自由的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人的基本行为是使自身利益最大化,行为动机中的“利他”往往只发生在“利己”的同时。这种强烈的“利己”行为,容易导致外部不经济,如环境污染、噪音等。在自由放任的市场经济条件下,这种外部不经济的扩大有可能危及到人们自身的生存和发展,危及人类的安全。解决外部不经济可供选择的途径就是政府调第四,市场机制不能确保宏观经济的稳定性。经济发展过程中,由于信息不对称、信息传输既有时滞又有漏损,以及消费者的偏好不断变化,各单个市场总是会存在或多或少的非均衡。这些单个市场的非均衡集合起来,会在国民经济总量中产生不平衡,还有可能产生经济周期性波动。这种波动有时是常规的,有时可能是非常规的,如通货膨胀和通货紧缩、高失业、有效需求不足或过剩,以及国际收支严重恶化等。对这些表现在宏观层面上的“总量失衡”现象,靠市场本身无法解决,只有借助政府的宏观调控来缓解。是独立的,有其自己的立场、观点。这种从微观上看合理的投资决策,从宏观上看,却不一定是合理的,可能会造成投资者过度投资,或产生盲目性,可能会出现经济的波动。第五,市场机制通常不能解决收入分配公平性问题,即使是最有效的市场体系也有可能产生极大的分配不公。由于历史条件、竞争能力等方面的差别,在收入分配过程中,通常会出现社会难以承受的不平等现象。在市场竞争中,商品追循的是货币选票,而不是最大需求。因此,尽管库兹 涅茨假说认为工业化国家比发达国家的收入分配较均等些,但实证考察表明,分配公平并非市场机制逐渐发达的必然伴生物。对这种不平等现象,市场的“看不见的手”也是无能为力的。上述这些现象在宏观层面上表现出来,属于综合现象,以“看不见的手”为主要调节手段的市场经济体制,对此无法应对和缓解。这就为政府调控企业提供了理论和思想准备,要求政府必须承担起全社会经济活动组织者的责任,矫正企业的种种非理性行为,并积极为企业创造一个宽松的外部环境。
3、市场经济下,市场经济基本理论框架
通过以上的论述,可以认为一方面应该承认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在引导企业经营、促进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另一方面,也应当承认政府这只“看得见的手”在宏观调控方面必不可少的作用。因此问题就在于适当保持这两只手之间的力量平衡,把握好一个“度”。我们在要求政府对经济进行宏观调控时必须遵循以下三个基本前提:第一,承认市场经济的基本规律。市场经济的基本特点是商品交换(按照价值规律)、供求平衡(按照供求规律)和竞争发展(按照竞争规律)。宏观调控必须以承认这三条基本规律为前提。要承认市场调节这一“看不见的手”所起的主导作用,而不能像在计划经济体制下那样凭着主观愿望去干预经济发展。例如在价格问题上,尽管政府可以用限价、补贴等手段来保持个别重要商品的价格稳定,但从长远看还是应当让市场通过价格的变化来影响消费者的需求及生产者的积极性,以调节供求关系,最后达到相对的平衡。第二,把微观决策权交给企业经营者。在市场经济体制下,企业是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通过市场竞争求得生存和发展。企业的经营者应当在微观层次上对企业内部的经营活动(包括计划、组织、财务、人事、销售、生产、技术等方面)有充分的决策权。政府的宏观调控必须以不侵犯企业经营者的微观决策权为前提。政府可以通过行使制约权来对企业经营者的决策施加影响,但不应当代替他们进行决策。第三,要有利于促进市场经济体系的建立。我国目前正处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体制转换的过程中,而经济体制的转换是一个长期的、艰巨的、有时甚至是痛苦的过程。政府的宏观调控应当有利于促进这一转换,争取能尽量地向市场经济过渡。因此宏观调控的措施也要不断地根据情况而变化。例如在外汇管理方面应在已实现经常项目下自由兑换的基础上,逐步放宽对个人结汇的限制,提高结汇额,在条件成熟时可实行有限制的资本项目下的兑换,然后逐步放松限制,最终达到使人民币成为可自由兑换货币的目标。根据上述的理论框架,可以进一步探讨政府应如何管理企业这一问题即政府管什么,管到什么程度,如何管。我们认为:政府对企业的管理就是政府设法运用各种资源来影响企业的经营活动以达到既定的宏观社会经济发展目标的各种活动和全部过程。其管理方式主要有:1、政府对企业的间接管理2、政府对企业的直接管理3、通过非官方的中间组织对企业进行管理4、政府提供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
二、发达国家政企关系经验借鉴
(一)从世界各国当前的发展来看,政企关系的类型
市场主导型的政企关系
政府致力于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只需要告诉企业什么不可以做,在此范围之内企业拥有经营活动的全权,政府不进行干涉。欧美多数国家都是如此,它们认为政府是公共产品的提供者而不是主要生产者,要求政府减少对经济的直接干预,减少行政管理层次,下放权力。这种关系在当前世界的发展趋势中占主流。
政府主导型的政企关系
大到制订国家产业政策,小到企业的外汇、银行贷款、海外投资、原材料供应,政府都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这种政企关系的实质是社会资源有相当一部分被政府垄断。韩国就是这种关系的典型。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家的政治情结很浓,摆脱不了对权贵的依附。韩国十几年来的民主化并没使情况有根本的改观,企业对政府的依赖、企业家向政界靠拢、“商而优则仕”的现象仍不少见。翻阅近几届韩国政府内阁名单,不难发现不少部长出自三星、现代、LG、SK这些大企业的管理层。
政企合一的关系
企业没有独立的地位,完全成为政府的附属物。政府通过制定各项计划直接对企业进行控制,如前苏联和我国的中央集权计划经济体制。这种关系,由于自身的致命缺点已经慢慢的退出了历史舞台。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来,尤其是在WTO的框架之内,后两种类型的政企关系明显出现了向第一种类型靠拢和同化。
(二)结合世界各国的政企关系,我国政企改革之路还有很长
1、通过加强法制推进,引导政企分开
稳定而权威的法律环境是市场经济高效运作最基本的保障。政企分开需要法律手段来维护,通过立法形式转变政府职能部门对企业人、财、物的直接干涉权。要科学、彻底地解决政企不分及由此引发的诸多问题。
2、改革产权制度,对企业产权法人化
产权制度改革的核心是实行产权法人化,让法人财产权真正进入企业,实现出资人所有权与法人财产权的分离,为企业进入市场提供必要的前提,从而为政企分开提供产权制度保障。按照国家统一所有、政府分级管理、企业自主经营的基本方向来理顺产权关系。要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企业家人才市场,营造企业家阶层。加强企业家队伍建设,改善企业家成长的外部环境,确立企业家的竞争机制,完善企业家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提高企业家自身素质。
3、加强政府机构及配套设施改革
这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也是提高国家行政效率的重大措施。政府职能应尽快向规范化的间接管理转变,以解决政企不分的问题。政府应当好“守夜人”的角色,为企业的自由经营提供一个宽松而又安定的外部环境。
三、我国政企关系现状剖析
(一)政企不分的现象
1、政府对企业干预过
(1)政企干预过多,从政府内部来看,政府所属各部门的工作具有一定垄断性,这使得各部门可以利用这种垄断地位,人为地设置各种障碍,层层审批,许可证满天飞,有利的事争着干,麻烦的事相互推诿、扯皮,运行机制十分僵化,一天能办完的事,非得“研究研究”而拖上十天半个月,严重的甚至拖上一年半载。
(2)政府干预不足。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依然要发挥政府的力量与作用,这是不容置疑的。关键是政府行为要恰到好处,干预过多不行,不足当然也不好。由于政府管理过多,而政府的能力又有限,不该管的管了,该管的反而没有管起来,因而经常出现经济管理漏洞和失误。在我国的宏观经济管理活动中,由于我们实行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既要对原来的计划经济体制和管理制度进行金方位的改革,又不能生搬硬套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及其管理制度与方法,我们要根据中国的国情和经济发展阶段进行探索,以便建立起一套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及在这种体制下进行宏观经济管理和调控的强有力的方法体系。在目前这种体制转轨过程中,政府宏观调控的范围、手段和力度都难以准确把握,忽左忽右,过强过弱的情况时有发生。现阶段,政府在金融、财政、证券等行业都存在着调控不力的状况。在我国的微观经济活动中,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也还存在许多干预不足的地方。一方面表现在对企业的经营管理活动缺乏一定的宏观指导与调控。政企分开并不是政府对企业撒手不管,而是要变行政干预为信息服务,并对企业的违法经营活动进行有效监管。目前来看,政府对企业服务与监管都不到位。由于政府干预不足,使国有企业注重短期行为,而忽视技术改造、设备更新等企业长远发展问题。国有资产流失严重也在不同程度上与政府干预不足有关。另一方面表现在政府在立法、司法、行政等环节中还存在着严重的缺陷,对生产假冒伪劣产品的企业与个人打击力度不够,是假冒 伪劣产品屡禁不止的重要原因。此外,有的企业因为短期行为,污染破坏环境的行为也没有得到有效控制。在这些方面造成的种种后果,都与政府干预不力有关。
2、企业经营自主权等不到落实
国有大中型企业在国家政策上不能享有与非国有企业同等的自主权,就是在政策和法律范围内享有的权力也得不到完全落实。据调查,企业认为经营自主权落实不好的原因最主要的三个因素是:第一,企业留利少,自有资金不足;第二,各级政府及企业主管部门的规定的限制过多;第三,企业融资渠道少,筹措资金难。
用人制度和分配制度存在严重缺陷
国有大中型企业的用人制度和分配制度缺乏灵活性。人员流动性差,由于体制的制约,优秀人才得不到鼓励,才能得不到很好的发挥。尤其是企业领导阶层,现有国有企业内部干部管理制度、人事制度制约着领导素质的充分发挥,一些企业党政领导不协调,干部能上不能下,“铁交椅”现象压制了一批年富力强、有管理水平的年轻干部。这严重影响了企业的决策和管理效率。从企业的分配制度来看,很多企业职工干好干坏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吃大锅饭的现象 比比皆是。低报酬,无压力,人员多,没干劲,效率低。
4、国有企业承担本因由政府承担的社会职能
国有资本的产权由国家行政机关代表行使,使政治目标取代经济目标成为引导国有企业经营活动的主要目标。一般说来,政府作为所有者,它必然要求通过国有企业实现双重的经济目标;一方面,要求国有企业和一切企业一样,力求使自己产品的成本最低或盈利最多;另一方面,它还要求国有企业为公众提供那种具有所谓“正的外部性”,即企业本身的收益不多,但具有较大社会效益的产品(如城市交通、自来水等公共设施)。政府要求国有企业实现的后一方面的目标,显然是属于政府应提供的公共服务的职能之中的。各国需要有国有企业,显然与此有关。然而,政府除了有这类职能,还有其公共职能,例如保持社会安定、进行失业救济等等。特别是在中国的具体情况下,政治上的目标往往是最重要的目标。这样一来,既作为所有者,又作为行政上级的政府行政机关,就为国有企业规定了现实包括几乎所有政府目标的无所不包的任务,还经常把政治任务放在第一位,而企业作为所有者的经济目标反而消失了。
(二)政企不分带来的危害
难以建成现在企业制度
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特征是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政企不分不仅违背政企分开的要求,也会妨碍实现产权清晰,权责明确,管理科学的要求。
2、宏观调控难以正常进行和顺利实现目标
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宏观调控要以政企分开为前提,政企不分,政府既当“球员”,又当“裁判”,宏观调控也难搞好。
3、企业难以增强活力,国有资产流动现象难以根治
政企不分,造成所有权、财政权、经营权论文。政企职责不清,谁都管,谁都不负责任,结果导致“外国有个加拿大,中国有个大家拿”灰色现象的滋生。这也是国有资产流失的重要原因。
4、不利于政府实现管理现代化和提高工作效率
政企不分,现实政府管理现代化就缺少重要的条件,也必然会对提高政府工作效率产生消极影响,进而对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起阻碍作用。
5、影响社会稳定
政企不分影响生产效率和经济效益的提高,使得众多国有企业困难重重,企业如发不起工资,则完全有理由要求政府负责。而政府一旦不能满足,则有可能引起社会不稳定。
四、完善我国政企关系有效建议
(一)政府高效的服务
政府的服务很关键,现在提倡服务型政府。政府服务也有几个方面。一是实行了市里领导和百家企业挂钩联系,帮助企业解决问题。二是简化审批手续,行政服务中心有455个项目,进行审批,同时有网上代理审批手续。这样大大方便了企业家办手续的时间,提高了效率。三是主动为企业减轻负担。四是对机关的效能进行测评、考核。
营造环境
企业的发展环境很重要,政府最重要的目的也是营造大的环境。环境中间一个是要愉悦的环境,要关爱企业家、尊重纳税人。倡议,从经济上、政治上对企业家给予支持。倡议的环境,除了正常项目招商的硬环境,还十分注重教育、卫生企业配套的环境。安居的环境。在企业出现一些纠纷、群体性事件以后,能够第一时间为企业排忧解难,调处集中纠纷矛盾,同时加大资源的整合力度,使整个平安建设倡议的更加安定,真正使外来企业、民营企业在这个地区投资更安心,创业有信心这样的环境。
(三)合理的政企关系因具备的原则
1、主体平等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是独立经营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同样,政府是公共秩序的维护者,是依法行政的行政主体,是能够承担行政行为责任的行政法人。企业法人和行政法人之间不存在行政上的隶属关系,因而从主体资格上看是平等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任何组织都没有超越法律的特权。
2、法治原则
行政机关和企业是不同的主体,必然有不同的利益关系,调整这种关系的准则职能是法律。行政机关的活动是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必然会影响私人利益,因此,行政活动职能在法定范围内,依照本机关的职责和权限行事,所实行的行政行为必须有充分确凿的证据并且符合法定程序。当行政权力被任意行使侵害企业权益时,企业有权要其行政机关补救或赔偿。企业也必须依法进行经营活动。
3、权利义务对等
政府的权利是征收税赋,义务是为纳税人提公共服务;企业的权利是获得政府的公共服务,义务是向政府交纳税赋。
4、平等保护原则
在职能部门面前,不论国有企业还是非国有企业,都是企业法人,因此,任何企业依法经营都要受到平的保护,任何企业违反法律都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5、高效原则
办事效率是行政机关及其公务人员的工作态度和业务能力的表现,是政企关系是否协调的重要标志。政府办事效率搞可以降低企业交易成本,同时推动企业效率的提高。国际经验表明,高效、廉洁的政府是一个国家或地区经济起飞与发展的关键。因此政府的办事效率不仅是政府内部问题而且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大问题。
6、经济原则
政府机构设置应遵循经济原则。一般来说,要实现政府的公共管理与服务职能,行政机构过小和公务员太少是不够的,但机构庞大人员冗肿也是不行的,因为会导致人浮于事、职责不清的问题,形成政府内部自我服务的恶性膨胀。因此,机构设置应考虑经费问题,尽可能的降低纳税人的负担或把有限的资源更多的应用于科学、教育、卫生等事业上去,造福于民。
综上所述,符合以上原则的政企关系,是我国深化改革过程中所应该追求的企业与政府关系。我们可以知道最优化的政府和企业关系就是实现合作,也就是说政府和企业在制定策略时,多从对方的角度出发,换位思考,在合作中达到利益均衡。结合世界政企关系的发展,我国的政企关系的发展应该是以合理合法为基础,加上政府宏观调控下的政府和企业的合作。只有这样才能达到政府和企业的双赢,才能实现政府和企业的和谐发展。
参考文献
[1]余航.中国市场改革深化中的政企关系问题研究[D].武汉理工大学,2006.
[2]田峰.我国政府与企业关系研究[D].天津大学,2011.
[3]杨贵言.政府行政能力问题研究综述[J]。甘肃社会科学,2008(02).
[4]董贵滨,于渤,刘婷.政府与企业控制模式的演进研究[J].管理科学,2005(06)
[5]赵康。亚当·斯密“看不见的手”的理论内涵及其伦理价值探究[D].浙江财经学院,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