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缺乏科学、系统的风险评估体系
科学系统的风险评估体系应该有确定的风险衡量标尺,对风险的单项评价和整体连续评价,以及对可测风险和不可测风险承受能力。国有商业银行由于管理部门分工过细,在对业务风险评估时由主管部门决定,缺乏整体性和宏观考虑,不能对不断变化的条件和环境作出反映。
(三)控制活动方面
国有商业银行立行历史悠久,在控制活动上建立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制度,每个案件的发生,基本上都能找到当事人违法的控制条款,但是,为什么问题累见不鲜?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问题:
第一、对控制活动的认识有待加强
这里关键是一个认识问题,首先是管理层,拘泥于理论,侧重发展,将日常控制活动作为一个附加物,导致控制活动流于形式;另外,由于管理部门过多,责任界定不清晰,不可避免地会出现管理错位或推委扯皮的问题。
第二、执行层对制度理解偏差
在内控活动执行过程中,执行人员对制度的理解会出现偏差,主要原因:一是执行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对制度的理解五花八门;二是管理部门指导性不够。。
第三、人员综合素质不高,缺乏系统培训
国有商业银行城市分行的员工个人学历基本在大专以上,年龄层次也较年轻,但是,综合业务素质和专业技能普遍不高。国有商业银行的培训主要是入行前的短期培训,以及工作期间的必要性培训,没有一个系统的培训体系,员工的知识更新主要来自于老员工提供的师承式培训和自我提高,因此,主要依赖员工的学习自觉性和师傅的素质,从而造成了员工素质的参差不齐,最终对内控活动的质量造成影响。
(四)信息与交流方面
内部控制体系的有效运作,还需要充足的信息和有效的交流,国有商业银行在信息方面,存在信息不及时和信息交流不通畅的问题:
首先,国有商业银行缺少一个完整的、系统的信息体系。国有商业银行缺少专门的信息中心,难以快速直接地获取外部信息;内部信息通过电子和手工两个途径传递,由于管理部门分离,各部门各汇总信息,无论是信息的质量,还是信息的时效,都差强人意。
其次,各部门、各分支机构缺乏充分的信息交流。在分行管理层,由于部门分离,受传统管理模式的影响,各自掌握了一部分信息,互相之间没有主动交流的习惯。在各支行之间,各支行独立经营,按分行不同业务主管部门分别传递信息,信息在支行之间是不共享的,尤其是存在的问题,各支行和各部门一般是选择不及时报或不报,能够到决策层的信息,往往是好的信息,或者是无法解决的问题,这对于内部控制活动的运行非常不利。
(五)监管活动方面
银行的有续、稳定发展,除了需要科学的控制活动外,还需要接受连续、有效的监管。巴塞尔协议原则11“高级管理层应对银行内部控制制度的总体有效性进行连续监管,以帮助银行实现其目标。对重大风险的监管应成为银行日常运作的一部分,并在必要时应对其分别进行评估”。国内商业银行的监管体系的差距主要体现为以下几点:
第一、内部审计机制不健全
内部审计机构在国有商业银行虽然是以独立部门的形式存在,但是,它与其他处室是平级关系,并没有直接服从于高层管理者,这势必对内部审计的权威性造成影响,致使其与分行其他管理部门和经营部门脱节,主要表现为:业务部门的规划新业务没有审计部门参加;业务部门变更规章制度,没有同时抄送审计部门;业务部门的信息没有与审计部门共享。因此,审计部门只能根据有限的资料,对业务部门的业务进行事后审计,而非连续性的有效监管。
第二、内部审计人员素质有待提高
根据巴塞尔协议要求,银行审计部门的人员必须是具有专业素质的综合型人才(原则12“应由合格的、训练有素的工作人员对内部控制制度进行有效的、全面的内部稽核......”)。国有商业银行审计部门的人员是比较多,但是,人员素质距离上述要求尚有一段距离。一方面在计划经济体制下,由于审计部门对人员素质要求并不太高,因此,进入了部分关系人员,这些人基本不懂业务,留在审计部门的目的是没有市场压力;另一方面,大部分懂业务的人员,由于监管方式都是以书本为蓝本的审计,长期不接触一线工作,从而脱离了实际。
第三、内审手段落后 如何加强国有商业银行城市分行结算服务内控制度建设(三)由毕业论文网(www.huoyuandh.com)会员上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