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信息技术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方案的探究(二)
评价方案的评价主体应具有多样性
在课堂教学中有教师和学生两种身份,它们各自承担了不同的角色。课堂教学评价的主体是教师和学生,学生对教师课堂教学的评价,能够反思自己学习的过程和效果,同时能够对教师的教学提供宝贵的参考意见。教师通过自我评价,反思自己的教学效果,及时纠正错误,从而提高课堂效率。
当然,评价的主体也不仅仅局限于教师和学生,同时也包括听课教师(同行或专家)、学校及家长,这些人提出的意见往往更具有代表性,更能切入要害,从多渠道对课堂教学质量进行反馈,能听到多方面的意见,更能提高我们的课堂教学质量。
评价方案应具有可操作性和广泛的应用性
评价方案的提出要具有可操作性和广泛的应用性,这对制定评价方案提出了很高的要求。评价方案在制定的时候要考虑到多方面的需求,从评价者的角度出发,尽可能方便操作。在项目的设置上不能太详细,否则评价者将无从下手。目前很多的课堂教学评价量表都有这样的问题。
评价方案还要考虑到不同评价主体的量表,做到有的放矢。比如学生的评价量表就应该从学生的角度出发,优化条目,或者根据学段的不同形成几个通用的版本进行选用。
也可以通过网络技术手段在线评价,及时反馈,提高评价的效率。
总之,建立行之有效的高中信息技术课堂教学评价方案,确保信息技术课堂教学的有效实施和健康发展,促进教师的教和学生的学,是实现我们高中信息技术课程目标的迫切需要和重要保证。因此,系统、深入地研究及实施信息技术课堂教学评价方案,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对我们来说任重而道远。
参考文献:
[1]普通高中技术课程标准,人民教育出版社,2003.
[2]李艺.信息技术课程总结性评价研究报告,南京师范大学,2006.
[3]郑明达.资料收集:实施过程性评价的关键之一,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2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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