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在技能教学中合理运用模仿式教学(三)
3.3合理模仿,科学把握
3.3.1师生共同准备,合理运用模仿
模仿的整个过程中,教师的着眼点始终在学生,而学生始终是学习的主人,教师的长篇讲解没有了,有的只是简要的教师示范,教师的独揽教学、指导纠错变成了一位组织者、研究者、与教学平等切磋的辅导者,而学生在模仿、试误中自主感受、自主观察、互教互学,始终处于主动的地位,差生也能在同学或教师的个别辅导下体验到成功的喜悦,产生学习的自觉性。教师不再是单独完成教案的编制和忠实地执行教学计划,而是根据教学目标,师生课前共同准备,课中师生共同发现问题、讨论研究问题、解决问题。这过程似乎比较简单,其实,这样的体育教学已变成了一种开放的、动态的、发展的、富有个性化的过程。这种创造过程使得教师不再只是传授知识和技能,更重要的是个人的知识、思维也被激活,师生互动产生的新知识的比重大大增加,师生关系的亲和性也随之增加,使教师长期以来高高在上“传道、受业、解惑”的地位发生变化,从知识的传道者转变为学生学习的促进者、指导者、参与者。
比如在教合作跑这个教材的时候,可以让学生进行“模仿”。但是如果简单地布置学生两人三足学一学(练一练),接着进行三人四足、四人五足直至更多人的学练,这样简单的学习任务布置,虽然让学生在“模仿”中有内容,但是缺乏引导学生对“合作”这种形式的理解,很容易就会产生独自跑动、毫无配合的结果。所以,在“模仿”的设计中,重点还是应该落实在教师的备课环节。只有在备课时充分钻研教材,充分了解学生的学习基础、能力、习惯,才能够选准重点、难点;才能够充分考虑到学生在学习中可能会出现的问题和能提出哪些问题,这样才能够在“合作跑”的“模仿”中确定学生的“学习方向——相互合作,跑出最快速度;学习任务——先完成两人合作,在熟练配合的基础上,完成多人合作的任务;学习方法——自由练习和小组内部比赛结合”等等。
3.3.2把握时机,科学运用
模仿式教学在运用要注意合适的时机。新动作学习之前,纠正错误动作时,选择模仿式教学对技能的掌握会有很大的帮助作用。但对难度较大,中间不宜停顿(速度太快而不易看清)的动作进行模仿时要尽可能借助一定的器材,或尽可能放慢动作速度等方法进行。如田径走步式跳运的"走步"动作,以及挺身式跳运中的"挺"的动作,都可采用单杠悬垂做慢动作模仿。舞蹈,健美操以及武术中的单个动作串接等也可采用练功杆、肋木等器械进行模仿练习。
通常情况下模仿可分为具体动作的模仿和近似动作的模仿。舞蹈、健美操、武术等动作的模仿一般属于具体动作的模仿,这类动作在动作幅度、力度,动作时间等方面稍加变化即可达到标准动作,而铅球不加重量的徒手投掷,篮球运动中的不持球徒手模仿等则属于近似动作的模仿。因此,在运用时,次数过少,可能所起的作用不大或不明显,次数过多,可能会对正确动作的学习产生负面形响。因此,教师要根据个体的具体情况而定,对协调性较好的学生可少一些,协调性稍差的可适当多一些。特别是近似动作的模仿,一定要抓住动作的“准确性”。所以,模仿的次数不能一概而论。如一般性准备活动中所做的徒手模仿只需要1-2次即可, 而对专业性较强的技术动作,学习时就要适当多一些,如侧向(背向)滑步投掷铅球中的“滑步”模仿,就要尽可能地反复练习。
4、综述
新课程标准下的体育教学要求立足主体,面向全体,激发学生强烈的求知欲,给学生创设主体性学习的空间,培养他们的自学能力,让学生真正成为学习的主人。通过学生的自学、仿学,教师创设和营造一种健康的心理环境氛围,对学生进行学法指导,学生凭借自己的认知对来自客体信息进行选择和重组而进行的自主练习,从而达到完成教学目标的一种教学模式。运用恰当、合理的模仿,不仅能提高学习效率,而且也有利于提高学生的全身协调性,进一步激发学生的练习兴趣和学习欲望,全面发展学生的身体素质,提高教学质量。
参考文献
[1]孙斌 《对“先学后教”教学策略的反思》中国学校体育2009第9期38-40
[2]曹强《“先教后练”还是“先练后教”》中国学校体育2009第12期44-45
[3] 毛振明 《体育教学论》 高等教育出版社
[4]余文森 《论有效教学的三条“铁律”》中国教育学刊20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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