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上市公司治理不完善,信息披露不规范
上市公司是我国证券市场的主体,其公司治理的质量决定了股票交易的稳定。然而我国上市公司股权的多样性,经营水平和管理水平的高低,增加了我国证券市场的不稳定成分,很多上市公司并没有真正建立起现代企业制度。从总体来看,我国的上市公司普遍质量较低,很多公司的投机价值远远超过投资价值。另外,我国上市公司普遍存在信息披露不真实、不及时、不充分、不主动等问题,严重损害了投资者的利益。不少上市公司并不愿意主动去披露有关信息,或者不愿意将重要信息彻底披露,往往发布有滞后,这对广大投资者而言失去时效性。更有甚者,对应披露的信息不作全面的披露,而是采取避重就轻的手法,隐瞒部分事实,误导投资者,蓄意歪曲或刻意夸大各种信息,低估损失、高估收益,或者运用会计手段,粉饰经营业绩。仅在2012年上半年,上交所就这类问题及其他严重违规行为已对29家上市公司出具了30份内部通报批评函,数量大大超过往年,有些内部通报批评还延伸到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又如,2011年10月10日,安妮股份收到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安妮股份2008年虚增营业收入6900万元,虚增营业成本5292万元,虚增利润1609万元。
四、 证券市场风险的治理措施和防范对策
由于证券市场涉及面广泛,对社会各类因素反应的灵敏度较高,风险来自于多方面,从而导致证券市场风险难以控制。对证券市场结构及风险的种种分析,就是为了规避证券市场的一系列风险,所以对风险的防范和解决途径,可以采取以下几项措施:
(一)建立集中统一的管理体制,转变政府职能
建立一个统一、高效的管理体制是证券市场建立统一的法规体系、运作体系的前提。现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发改委等诸多部门都对证券市场有或多或少的管理权或者影响证券市场的重大决策决定,造成“政出多门,无法统一”的局面。我们一定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我国的证券监管体制,强化证监会的职能与权力,并且由证监会座巍巍的一市场监管部门,对证券市场实行专门化的管理,并实现对证券市场的公正管理,克服部门利益、地方利益,促进我国证券市场的规范化发展。另外,要进一步调整政府行为的理念和监管职能,解决政府行政干预的问题,无论是地方政府、主管部门,还是证券监督管理机构,都要充分认识到自己的职能,减少对市场的行政干预行为,避免导致市场系统性风险的产生。
(二)进一步加强证券市场的法制建设
着力改革证券市场立法管理体制,避免政出多门,需要进一步修改和出台相关法律,进一步加强证券市场的法制建设,加快建立和不断完善证券市场法规体系,改革我国证市场立法的管理体制,避免政出多门。各个监管立法部门在各司其职的立法建制时,尽量将有关法律规章制度的内容先进行疏理,避免产生重叠、交叉的现象,应采取共同商榷,相同制订的方式,着重针对一些有争议、现行操作存在难点、在法律上存在真空地带进行加强立法监管,弥补缺失,使得制度更为完善,减少甚至消除上市公司不法行为的发生,以避免证券市场的风险产生。
(三)完善政府监管,加强违规处罚的力度
参照国外可行经验,应采取政府监管和自律相结合的方式,逐步由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和证券行业协会共同构成功能互补的具有明确责任和权限的监管体系。证监会要充分发挥其派出机构的作用,派出机构要自觉增强协作意识和服务意识,进一步加强与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在此基础上,再借助中介机构的自律监管,形成政府监管与行业自律监管相结合的监管框架,形成完善的监管体系。另外,还要完善证券法律制度中民事赔偿制度。它既能保护投资者在证券市场违法行为所遭受的损失补偿,也能提高违规成本,有效遏制违法行为的发生。其次,法律制度上还需要涉及内幕交易和操纵市场的司法解释,颁布和修改一系列法规,另外还需要形式保护投资者的权利,净化市场投资环境氛围。第三,建立诉讼支持制度与非诉讼机制。主要包括专家认定、仲裁、调解、早期中立评价、小型审判、简易陪审团等不同方式,此解决方式已在世界范围内引起重视。通过这些保障制度落到实处,才能真正治理和防范证券市场风险,保证投资者的利益。
(四)提高证券市场各方面人才的素质
提高证券从业人员质量,培育高素质人才。市场不断变化,赋予交易所及券商们的职责和任务日益繁重,要求更多高素质的人才加入到证券这一行业中来。由于券商系统内部不少员工参加工作时间尚短,缺乏充分的证券市场操作经验,知识结构上存在相当大的欠缺。证券从业人员的素质和能力很大程度上限制了证券市场的运行与发展前景。务必需要从业人员在职业道德观念、学识水平、业绩素养、敬业精神等各方面提高自身修养。加强对证券业务的人员进行上岗之前必要的基本技能培训,并通过全国证券从业人员资格统一考试,取得基本从业资格。
(五)完善上市公司内部治理,严格信息披露准则
在公司内部治理上,要完善业绩评价机制和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度。目前上市公司大股东对经理人员业绩的评价大多是财务指标,这会引起一系列经理人员财务造假的情况。所以,上市公司的薪酬制度要进行改革。还要建立健全上市公司的内部审计和会计制度。而且,从目前我国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存在的缺陷来看,在上市公司中建立独立董事制度无疑是一个非常紧迫而且必要的举措。另外,会计信息披露的内容应该加以改进,会计报表表外所揭示的内容以及一些能够反映企业真实盈利情况的内容等都应在会计信息披露中有所揭示。例如在披露年报中,除了要反映年职工的工资总额之外,还要将年平均工资额、工资的按时发放情况反映出来,而且开户银行出具的能表明该公司业务往来的现金流量证明也是反映的重点。揭示所有对用户的理解和决策有用的重要信息是财务报告原则上的要求,因此对于那些企业中的非财务信息和不确定性信息等都应该被披露。这样有利于企业会计信息在披露不够充分的问题上得到解决。
总之,证券市场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融资渠道,我们只有不断完善和发展它才能使改革开放顺利进行,从而使我国市场经济日趋走向成熟。因此认真研究我国证券市场面临的风险,采取积极的防范应对措施,加大对证券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加强证券市场的监管力度,加强投资者的风险意识教育,建立和完善多渠道化解证券市场风险的机制,对于优化我国证券市场结构,保持证券市场健康稳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和意义。
【参考文献】:
[1] 韩冬.中国证券市场流动性风险研究[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9:20-30.
[2] 李雯.证券市场概论[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25-30.
[3] 赵海宽.中国证券市场发展现状及发展构想[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120-124.
[4] 李伟.中国证券市场风险若干问题探析[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10:25-30.
[5] 睢国余.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M].北京:群众出版社,2008:16-18.
[6] 毛莹.我国证券市场的结构性缺陷及矫正措施浅析[J].湖北财经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2(3):7-8.
[7] 李艳.我国证券市场风险的法律防范[J].经营管理者,2009(1):6-8.
[8] 曹颖.浅析我国证券市场监管中存在的主要问题[J].经济研究,2011(07):25-30.
[9] 郑杰.关于政府对证券市场监管问题的初步探讨[J].金融参考,2008(1):26-28.
[10] 郭雯.关于部分上市公司操纵企业利润问题的研究[J].当代经济科学,2011(1):
我国证券市场风险及防范治理(四)由毕业论文网(www.huoyuandh.com)会员上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