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村信用社风险成因及特点
(一)经营客体的特殊性。
(二)社会定位的模糊性。
(三)管理体制的动荡性。
(四)制度安排的缺陷性。
(五)经营方式的局限性。
(六)监管约束的较弱性。
二、防范农村信用社经营风险的对策
(一)健全法规制度是防范风险的根本。
(二)深化改革,尽快完善农村信用社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是防范风险的前提。
(三)强化内控管理是防范风险的关键。
(四)强化金融监管是防范风险的重要保证。
(五)促进农村信用社发展是防范风险的坚实基础。
(六)制定实施相关优惠政策是防范风险的客观要求。
(七)要落实风险防范责任。
内 容 摘 要
构建和谐是当今社会的主流,是行业发展的保证。文章结合怀集县农村信用社的实际,抓住风险形成的主因,进一步深入展开分析,提出防范的对策,以促进农信社和谐发展。文章主要内容包括两大部分:第一、农村信用社风险形成的原因及特点。从农村信用社的经营客体、社会定位、管理体制、制度安排、经营方式、监管约束等方面展开分析。第二、风险防范的对策。主要从健全法规制度、完善经营管理机制、强化内控管理、加强金融监管、增强风险责任等方面提出风险防范的对策。
增强风险防范能力 促进农信社和谐发展
——以怀集县农村信用社改革发展论风险防范对策
2005年初,根据国务院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的有关文件精神,怀集县农村信用社(以下简称农村信用社)组织实施了深化改革的系列工作。近三年来,随着深化改革的不断深入,农村信用社逐步走向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自身的各项规章制度不断完善,业务有了很大发展,资金规模不断壮大,社会知名度明显提高,农村信用社在经济发展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是,长期以来,农村信用社由于种种原因,存在着较高的经营风险,如体制风险等,影响构建和谐农信目标的步伐,而这些风险成因何在?又如何防范呢?下面以怀集县农村信用社为例谈谈笔者的几点看法和建议。
一、农村信用社体制风险成因及特点
农村信用社体制风险形成是错综复杂的,是各种因素长期相互作用的结果,既有内部原因,也有外部因素。根据我国农村信用社的历史和现状,农村信用社金融风险形成的原因及特点有以下几方面:
(一)经营客体的特殊性。根据国务院和人民银行的要求,农村信用社主要是为“三农”服务,农业是低收益的行业,且受自然灾害等影响,极具风险性,各国大都通过采取各种优惠政策扶持农业生产发展。我国农业以小家庭为主要生产单位,且有规模小,零星分散,技术低,易受自然环境和市场因素影响,有极不稳定的特性,特别是各种自然灾害对农业生产的影响极大。虽然近年国家对加快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支持“三农”发展等方面出台了许多优惠政策,但由于我国农业保险机制尚未健全完善,特别是经济欠发达的山区县,自然灾害所造成的巨大损失往往被转嫁给农村信用社承担,使农村信用社面临较高的自然环境风险,这种风险还高于一般的商业银行。如1998年中央为促进“三农”的发展,在农村信用社开办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业务,由于该项业务金额较小,零星分散,受自然条件环境影响较大,仅2至3年,给农村信用社造成530万元不良资产。
(二)社会定位的模糊性。农村信用社虽然被称为合作金融组织,但在50多年的发展历程中,其性质和社会定位一直都不十分明确,并不断发生变化,1996年与农业银行脱钩后,农村信用社按照合作制原则重新进行规范,但国家有关部门及人民银行在对农村信用社的政策、管理和监管等方面,又基本上混同于一般商业银行,没有真正把它作为合作金融组织来对待。同时,国家有关部门及人民银行将农村信用社看作是准国家金融机构,要求其承担各项政策性业务的工作任务。如国家对农村信用社历年开办保值储蓄所支付的贴补利息在2005年前得不到补偿;要求农村信用社支持“三农”,解决农民贷款难的问题;要求农村信用社接收城市信用社等。对农村信用社性质和社会定位的模糊性不仅增加了农村信用社经营管理上的不确定性,而且加大了农村信用社的经营风险。由于怀集县是山区县,农民意识一般较为淡薄,在开办保值储蓄存款时,存期一般较长,使农村信用社的贴补息支出较多,在清理城信社和农金会期间,把农村信用社等同于城信社和农金会,使农村信用社的信誉在不同程度上受到创损,造成误解,增加了农村信用社的经营风险。
(三)管理模式的动荡性。我国农村信用社管理模式曾随着农村体制的变化而经历了多次的变革。但至今农村信用社体制改革仍不够到位,产权制度不够明晰,法人治理结构不够健全,内控制度不够落实。2005年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之前,县以上没有建立专职行业管理组织,双重管理,农村信用社管理体制长期处于改革和动荡之中。如怀集县作为肇庆市8县(市)之一,肇庆市无成立市联社,只有原来行社“脱钩”过渡时期的农改办,农改办是属人行的科办,县级农信社则受县人行、市农金改办、市人行的管理和监督,造成环节过多,即使是成立了市银监分局,减少了县级人行的捆邦,但是市一级与原来也相差无几,给农村信用社的经营管理带来许多消极因素。2005年农村信用社作为国家第二批改革试点单位开展深化改革工作,国家出台了许多政策支持农村信用社改革,改革取得了重大进展。省级成立了省联社,在市级下设办事处,管理体制得到理顺。但县级联社经过三年的改革,产权模式没有大的改变,新的机制尚未完全建成,形成滞后性。纵观农村信用社变革的历程,形成了多种不利于改革发展的因素:一是增大了改革成本;二是造成员工队伍的思想混乱和不稳定,弱化了内控管理,助长了短期行为,加大了道德风险;三是妨碍了业务发展和经营水平的提高;四是在机构人员、资产、财务等方面留下了许多新的包袱和风险。
(四)制度安排的缺陷性。总观之,农村信用社许多风险都是由于不合理的制度安排而形成的。一是我国农村经济体制的多次变革给农村信用社留下了沉重的历史包袱,加剧了道德风险和资产风险。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乡镇企业异军突起。但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许多规模小、污染大、效益差的乡镇企业纷纷被破产、改组、兼并。如我县的裕丰塑料厂、怀城镇木衣夹厂等等。一些企业借转制之机逃废金融债务,如:怀集县山梨糖醇厂、怀集县糖厂等等。二是受地方党政领导行政干预。乡镇级农村信用社是独立法人,省联社党委成立前,各农信社负责人的党、政关系也在当地,地方党政领导为了地方利益和自身“政绩”,经常以行政干预方式指令贷款,形成农村信用社资产风险。三是农村信用社贷款难以落实抵押担保等贷款保障措施。按照现行的《担保法》规定,耕地、宅基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等财产均不能用于贷款抵押。因此,在农村信用社的许多借款人根本就拿不出符合条件,可用于贷款抵押的物品,加上现行抵押物登记需要到县城,费用昂贵,手续繁琐,借款人多不愿办理,造成大量贷款没有抵押担保,有的即使办理了抵押担保手续,也是徒有虚名,实际上等于信用贷款,农村信用社的债权难以保障。四是农村信用社经营品牌先天不足。农村信用社因所有制关系、管理体制、名称招牌及部分中小金融机构支付风险等因素影响,信誉下降,业务发展减缓,并容易受其他中小金融机构的负面影响,县城市信用社归口农村信用社,农村基金会清理整顿和挤提事件的影响而引发支付风险。
(五)经营方式的局限性。农村信用社点多面广,业务规模小,且农村企业数量少,规模亦小,所吸收的资金主要是农民群众的零星存款,各项存款中定期存款占70%以上,资金成本较高;农村信用社贷款以小额贷款为主,分散到千家万户,经营管理费用大,其库存现金占压、运钞费用开支、资金结算及各项营运成本等均高于其他金融机构,难以形成规模经营效益,农村信用社众多法人分散弱小,增资扩股的渠道单一、狭窄,资金严重不足,抗风险能力较弱。
(六)监管约束的较弱性。一是现阶段尽管大部分农村信用社按照合作原则建立了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三会”制度,但由于产权关系扭曲,法人治理结构和内控机制不健全等各种原因,多数农村信用社民主管理难以落实,“三会”制度形同虚设,农村信用社自我约束能力十分有限。二是由于农村信用社县以上行业管理机构缺位,形成管理上的断层;银监会虽然从人民银行脱离出来,承担起农村信用社行业管理职责,但受管理体制不完善、管理经验和管理人员配置等方面的制约,对农村信用社行业管理的力度不足。三是农村信用社众多法人机构和业务对象十分分散,历史包袱和金融风险较大,银监会对农村信用社的监管工作任务繁重,困难重重,银监会现有人员力量和监管手段有限,在监管工作过程中经常出现鞭长莫及,顾此失彼的状况。
二、防范农村信用社体制风险的对策
巩固扩大农村信用社改革发展成果,实现构建和谐农信的目标,防范和化解农村信用社体制风险工作刻不容缓。降低体制风险的关键是及早识别、控制和防范。因此,必须针对农村信用社体制形成的特点,提出并实施防范体制风险更具体、有效的对策,通过风险识别、评估回避、抑制、分散、转移等一系列技术手段防范控制体制风险。
(一)健全法规制度是防范体制风险的根本。国家要通过立法手段及建立一系列相关的制度安排,保护农村信用社存款人、借款人及其自身的利益。一是根据农村信用社的贷款对象和经营环境的特殊性,研究制定与之相适应、简单易行的贷款抵押担保办法,为农村信用社债权提供保障,在一定程度上转移农村信用社的风险。二是建立适应农村信用社需要的存款保险保障制度,最大限度地保护存款人的利益。三是各级政府部门要尊重农村信用社经营自主权,不得对其经营管理进行行政干预。积极支持和帮助农村信用社打击逃废债务行为,落实债权,保全资金,盘活清收不良贷款,为农村信用社创造一个良好的信用和经营环境。
(二)深化改革,尽快完善农村信用社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是防范风险的前提。农村信用社管理体制改革的转轨,过渡时期越长,所形成的制度安排和管理上的真空、漏洞就越多,就越容易发生新的道德风险,所支付的改革成本和潜在的金融风险就必然更大。因此,必须纵深推进深化农村信用社管理体制改革,尽快完善其经营机制和管理体制。当前特别重要的是要明确农村信用社的性质和定位,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与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农村信用社产权制度与组织体系。通过明晰产权,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使农村信用社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并形成债权与利益对等,激励与约束相结合,风险与收益相对称的经营机制。
(三)强化内控管理是防范体制风险的关键。一是要建立完善经营目标责任制,在对农村信用社现有的历史包袱和金融风险状况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核实的基础上,实行锁定总量,新老划断,分别考核,严格奖惩,防止新的道德风险。二是要深化农村信用社劳动用工和工资制度改革,建立与农村信用社经营管理体制相适应的新型劳动用工和工资制度,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员工队伍的整体素质。三是完善内控机制,建立各部门、岗位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机制,加强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从制度上控制风险发生。四是完善审贷委员会,审贷分离,授权授信等制度,加强风险分析、评估、抑制,并实行风险责任追究制,堵住风险源头。五是大力增收节支,增盈减亏,实现经营状况的根本性好转,努力防范新的财务风险。
(四)强化金融监管是防范体制风险的重要保证。一是要完善金融监管责任制,落实监管责任。二是完善对农村信用社金融管理机制和手段,提高监管工作效率和质量。三是强化现场监管和非现场监管,及时发现并处置各种风险。四是建立完善风险预警系统,及时识别并处置支付风险,防止支付风险扩大和蔓延。五是加大对高风险社的处置力度,督促农村信用社深化产权制度改革,增资扩股,充实资本金,提高资本充足率,增强其自身抵抗风险的能力。
(五)促进农村信用社发展是防范体制风险的坚实基础。发展才是硬道理,农村信用社只有通过发展才能解决前进中的困难和问题。一是要立足于自我,根据农村信用社地区之间发展不平衡的特点,充分利用农村信用社系统自身的力量,通过各种方式对农村信用社进行整合,重组,以强带弱,以强扶弱,共同发展,增强抗御风险的实力。二是大力支持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支持科技兴农和农业产业化进程,从根本上提高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规模和效益,增加农民收入,增强抵御自然环境风险能力。三是根据当地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积极开拓新的业务领域,大力发展农村消费信贷、助学贷款和代收代付等业务,改变农村信用社资产结构,收入来源单一的现状,分散农村信用社风险。四是创新贷款的方式和手段,大力推广贷款证,信用镇、信贷等级评定制度等,回避和防止新的资产风险。
(六)制定实施相关优惠政策是防范体制风险的客观要求。农村信用社长期承担支农政策性业务,并形成了沉重的历史包袱,根据我国巩固和加强农业基础地位的发展战略,对农村信用社给予一定的政策扶持是必要的和合理的。一是根据不同类型的农村信用社,在一定时期内给予不同程度的减免税优惠;加大农村信用社呆账核销的力度,在自身承受能力的范围之内,允许其提高呆账核销比例,增强风险补偿能力。二是针对农村信用社的经营特点,对农村信用社存放款项实行优惠利率,实现本微利,降低财务风险。
(七)要落实体制风险防范责任。一方面要落实风险防范责任制,广大干部职工必须要有清醒的认识,一是认识风险的潜在性。不但在认识现实的风险,如信贷资产质量差、亏损严重等。要认识潜在的风险,如投资风险、人为风险等。二是要认识风险的多发性。农村信用社的风险防范是一个长期重视的问题,一个风险解决了,还会出现其他的风险;同样的风险,一次避免了,如果放松警惕,还有可能再次出现。三是充分认识风险的危害性。农村信用社一旦发生风险,就会产生极大的危害,小则影响一家信用社的效益,大则影响整个农村信用社的声誉并阻碍农村信用社的发展。只有强化了信合干部职工的风险意识,才能增强落实风险防范责任制的自觉性。另一方面落实风险责任制要与加强内控制度建设配套进行。农村信用社的风险是在日常经营活动中产生的,落实风险防范责任制不能孤立进行,应与加强内控制度建设配套进行。首先,要健全内部管理制,规范工作范围、程序、职责、要求,对每一项工作都要实行责任制,做到有章可循。建立健全岗位风险责任制,做到凡是有操作的环节,就要有风险责任制,就要有监督和控制,防止人为风险的发生。各基层营业部门处理一笔业务,每经办一项重要业务过程,必须符合相互制约,相互核对的要求,经办人与审核人要分开,并且必须有两人以上的签字才能生效。对每个业务经办人员和直接负责人员,要有明确的授权,并随时检查有无越权的行为,防止风险的发生。其次,健全信贷运行机制。完善管理,实行审贷分离,坚持三查制度。对信用社风险贷款项目实行跟踪监督责任制,制定出清收化解的具体措施。把每一笔贷款项目责任落实到人,并签订清收化解责任书。确保信贷资金的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再次是抓好对要害部门、要害岗位风险防范责任制的落实。工作人员要按照岗位分工,操作程序和制度规定办理各种业务,不得混岗操作,不得违规办理各种业务,要对合规性、真实性负责,把风险防范真正落实到实处。四是加大会计控制功能,进一步防范资产风险。明确会计主管责任制,推行会计账务规范化活动。通过会计主管职权的规范化,制定出会计核算账务组织的规范设置与处理的规程,制约决策风险和业务处理手续的行为风险,防范资金和财物的浪费与流失。总之,农村信用社只有端正经营方向,完善各项制度,加强内控管理,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全面落实体制风险防范责任制,才能确保农村信用社的持续健康发展。
参 考 文 献
1、《中国农村信用合作》2006年4月号(总第205期)
《风险管理——金融机构永恒的话题》 作者:鲁静
2、《现代信合》2006年第2期
《经济欠发达地区农村信用社管理体制的矛盾及其对策》 作者:李树人
3、《金融研究》2007年第5期
《我国农村信用社全面风险管理的组织》 作者:杜金岷、郭红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