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操作风险涵义
二、操作风险形成的原因
三、加强操作风险管理的对策
内 容 摘 要
近年来随着一些大的金融案件的发生,人们开始关注操作风险,但是对操作风险的理解还存有误区,对操作风险的管理还缺乏经验,在深入研究人们的理解误区和我国操作风险产生的原因的基础上,必须对我国商业银行加强操作风险管理和监督。
加强我国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的思考
自巴林银行倒闭以来,操作风险逐渐为人们所关注,国外很多文献已经对此进行了全面而深入的研究,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积累了比较丰富的操作风险管理的经验"2004年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将操作风险、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列为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三大主要内容,但是我国商业银行对操作风险的理解还比较浅显,存在各种误区,对操作风险的识别、防范、控制和管理都相对滞后,而与此同时,我国商业银行改革进入了新的阶段,业务种类日益繁多,网络科技化发展迅速,在这样的形势下,近几年因为操作风险发生的金融案件却接连不断,因此正确理解操作风险的内涵,剖析操作风险产生的原因,有的放矢的探讨操作风险管理的对策就显得尤为重要和必要。
一、操作风险涵义
在2004年通过的巴塞尔新资本协议中,巴塞尔银行业监管委员将操作风险定义为:由于不完善或有问题的内部操作过程、人员、系统或外部事件而导致的直接或间接损失的风险,这一定义包含了法律风险,但是并不包含策略性风险和声誉风险。这一定义目前已为国际大多数银行所接受,但在现实中,对操作风险的理解还存在一些误区。
(一)操作风险并非只是营运操作中的风险
根据2004年通过的《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对操作风险的定义,可将操作风险分为四类:人员因素引起的操作风险、流程因素引起的操作风险、系统因素引起的操作风险和外部事件引起的操作风险。人员因素引起的操作风险包括操作失误、违法行为(员工内部欺诈、内外勾结欺诈)、违反用工法、关键人员流失等情况;流程因素引起的操作风险又分为流程设计不合理和流程执行不严格两种情况。而系统因素引起的操作风险包括系统失灵和系统漏洞两种情况;外部事件引起的操作风险主要是指外部欺诈、突发事件以及银行经营环境的不利变化等情况。其中,属于操作性风险的仅包括人员因素引起的操作风险中的操作失误、违法行为、越权行为和流程因素引起的操作风险中的流程执行不严格的情况。显然,操作性风险不能等同于操作风险,尽管操作性风险是操作风险中发生频率最大,占比最高的风险类型,通常人们容易只从字面上去理解操作风险,将其理解为操作中的风险,但这样的理解将会极大地缩小了操作风险的范畴,从而往往会使得建立在这一认识基础上的操作风险管理体系不能覆盖所有的操作风险,从而使银行难以防范那些突发事件的冲击,如9.11突发恐怖事件、非典事件等。
(二)操作风险是一种纯粹风险,一旦发生会造成巨额损失
操作风险不同于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它是一种纯粹的风险,不存在风险与报酬的对应关系,承担这种风险不能带来任何收入。尽管近年来人们才开始关注操作风险,但操作风险同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一样,是现代银行三大风险之一,而且操作风险一旦发生,往往造成巨额损失。操作风险的发生在国内外已是屡见不鲜,爱尔兰联合银行、巴林银行因交易欺诈分别损失了6.91亿美元和10亿美元;纽约银行在9.11事件中损失1.4亿美元,电脑故障使所罗门兄弟公司损失3.03亿美元,系统整合失败使美洲银行损失2.25亿美元。而在我国,近年来银行业内一些大案也先后爆出,直接导致了巨额损失。这些由于操作风险而导致的巨额损失,是我国巨额不良资产形成的重要原因之一。
(三)操作风险事件之间是相互联系的,而非独立的
很多人认为各种操作风险事件之间是孤立的、毫无联系的,从而将操作风险视为突发事件,认为操作风险不符合统计分布规律,无法用常规的风险计量方法进行测定。从表面看来,工作人员的操作失误、银行员工的欺诈以及关键人员的流失三者之间并无多大联系,而停电、诈骗以及非典之间更是风马牛不相及,这些似乎都在说明操作风险确实具有突发性、偶然性和难以预测和计量性,但从长期的统计来看,操作风险事件之间并不是独立的而是相互联系的。就单个年份来考察,一些操作风险事件是无规律的,但一旦将这些操作风险事件放在很长一段时间和同类型的大量数据中来看,这些随机变量常常近似地服从正态分布的统计原理,操作风险往往会以某种稳定的概率发生。以工作人员操作失误、银行员工欺诈和关键人员流失三类风险事件来看,它们的本质均是人的因素引起的操作风险,且在足够长期限和足够多数据的情况下可以近似地描绘出其概率分布。停电、诈骗与非典之间的关系与此相似,三者均属于外部因素造成的操作风险,且众多上述事件同样会近似地服从正态分布。联系地看待各种操作风险事件之间的关系,能准确地描述银行面临的操作风险,从整体上把握操作风险。
二、操作风险形成的原因
操作风险的形成源于各种各样的原因,既有制度方面的因素,也有人自身素质的原因,而对我国这样一个转型中的国家,除了一般意义上的制度原因、道德风险、操作流程和银行管理、信息技术的发展等方面的原因之外,还有自己所特有的一些特殊原因,从而造成操作风险,甚至一些金融大案的发生。
(一)政府干预原因
体制错位、政府行为在金融机构的广泛影响是导致我国操作风险的一个深层原因。长期以来国家把银行当作一个准政府机关,在各商业银行实行完全垂直管理前,银行在各级政府的直接管理下缺乏独立性,在这种体制下,地方政府出于本位主义的考虑,直接干预贷款,不分好坏地盲目地促使银行给予当地企业金融贷款,信贷资金地方化,财政化倾向十分普遍,把企业的经营风险转化为金融机构承担的金融风险。这种状况直接影响到操作风险,如一些案例表明有些国有银行的基层金融机构与当地政府!当地国企一同钻政策的空子,为当地企业解决贷款支持。一份来自中国人民银行的调研报告表明:在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巨大不良资产形成的原因中,由红头文件造成的占29.2%,企业政策性关停占8.5%,国有企业经营不善占26.8%,地方政府不当干预占到10.1%,银行自身经营不善占19.4%,其他因素占6%,可见国家和政府干预是形成操作风险的重要原因。
(二)规章制度不健全和执行不力原因
规章制度是商业银行业务操作和管理的基础,我国商业银行规章制度是以公文的形式发布的,以公文发布权威性、时效性强、速度快且易为员工所接受,但以公文形式发布规章制度的缺陷也是显而易见的,其突出表现在:制度中操作流程不清晰,没有体现流程环节风险点,不利于风险控制;不少规章制度不断地以通知、补充通知、说明的形式下发,存在着数量无边、有效性难以判断等问题;制度的系统性不强,互相间衔接、配套跟不上,制度缺失和制度之间的重复矛盾交叉同时存在;制度不够透明、不易查询、不易改进,不能紧随管理、流程、外部形势的变化而适时调整。这种层层叠加的规章制度使得信息传递层层衰退,越是到基层行,对规章制度的了解越欠缺,对风险点的认识越模糊,一些员工因无知或一知半解而引发的操作风险就难以避免。不仅如此,制度的执行也存在不认真的状况。很多银行案件的发生常常是违规操作的结果,不少银行即便是有规章制度可循,也不认真执行,甚至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使本来就不健全的规章制度更难起到约束的作用,这常常是造成金融案件发生的原因。
(三)银行员工素质原因
我国商业银行普遍存在员工素质不高的现状,银行管理人员对银行管理理论与方法缺乏系统的了解,对银行内控系统认识不足,缺乏强化内控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加之随着金融创新业务不断扩展,员工对新业务的操作把握不周,从而形成操作风险"另一方面员工队伍的专业技术水平不高,缺乏识别和防范风险的能力,没有形成正确的风险管理的理念和操之可行的风险管理方法,即便是发现风险的存在也不能及时地分散风险,进而导致风险的扩大。此外员工和领导的职业素质也是导致操作风险的重要原因。在我国的多数银行,员工缺乏较强的责任心,缺乏职业情操,难以做到高度自律,而一些领导干部的责任心不强,管理粗放,甚至将自我利益凌驾于国家集体利益之上的现象,常常是导致金融案件发生和扩大的原因。
(四)监管不力的原因
对银行的监管包括内部自控和外部监管。在我国银行业缺乏健全有效的内控制度,我国商业银行普遍存在内控系统理论研究滞后的现象,内控制度多数是补救型的而不是预防型的,内控多以突击审计为主而不是常规审计,商业银行的内部组织结构最缺乏的就是权力的制衡,尤其是监督机构的地位没有得到真正的贯彻,有的商业银行如股份制商业银行虽然设置了监事会!总稽核等机构,但是在执行过程中并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商业银行所有者经营者的角色和权、责、利关系不清晰,缺乏内部约束机制和激励机制,这常常会造成一些分支行越权行为和行长责任缺失,对基层分支行的内部负责人或高层管理人员的监督不够,使内部控制的效力大打折扣。此外各业务部门的内控制度机制尚未建立,管理部门的机构控制设置太多,部门之间缺乏协调与制约,容易产生控制的重复和管理的真空"外部监管上,中央银行监管不力,央行的监管常常是事后查处,而不是事前预防,这样即便是惩罚了某一个人或某一个银行,造成的损失也难以挽回;而且即便是查处,处罚力度也不够,难以起到警示作用,导致检查过后差错重复出现,屡查屡犯。而外部的稽核审计部门缺乏应有的权威性、独立性、超脱性、制衡性和全面性,稽核部门多是对已发生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是事后监督,没有渗入到经营管理的开始和过程中进行监督,且稽核手段落后,工作效率低下,内部稽核人员数量不足,素质偏低,知识结构不合理,且得不到及时的培训与更新,内部审计有时流于形式。财务核算上事前分析、预测和监督少,有章不循,缺乏力度。
三、加强操作风险管理的对策
目前我国银行正向现代商业银行转型,在商业银行规模越来越大,业务领域越来越广,风险点越来越多的新形势下,再加上我国转轨的制度因素、银行的管理以及员工素质等问题的客观存在,操作风险越来越突出,成为与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同样重要的银行管理风险管理的重要内容,而操作风险又有着难以计量的特点,加强对操作风险的管理就更显重要,也更需要下大工夫。
(一)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防范操作风险
银行必须理出具体业务流程根据损失资料寻找流程中的风险点,多制定详细的规章制度,从制度上保证每一种可能的风险因素都有监控,每一笔业务都有管理规范,形成有效的自我约束和自我保护。其次,建立独立的内部审计部门和风险报告系统,对银行各项业务进行实时监控"内部审计是内控制度必不可少的一个特殊组成部分,需要从职能设置和工作程序上保证内审机构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同时还应以积极的态度接受来自金融监管部门和外部审计部门的监督。最后,在有效的常规管理的基础上,银行应针对突发事件制定具体的应急措施。如由于现代银行各业务高度的相互关联性,某个领域的风险可能引发很多部门同时发生巨额损失,为此,银行需要进行压力测试,制定极端情况下的应急计划。
(二)学习国外风险管理的经验,逐步建立操作风险管理体系
国外一些国家已经执行了新巴塞尔协议关于操作风险管理的规定,如美国,对一些大银行实施新资本协议有关操作风险管理的要求,并采用操作风险的高级度量法,对大量中小银行继续实施老资本协议;而欧盟国家也开始全面的实施新资本协议,我们可以学习这些国家风险管理的先进经验,并结合我国银行的实际,采用适合的风险资本的计量方法。同时还要进行集中管理,就是要指定一个部门(通常是风险管理部)为操作风险管理的总管理部门,负责全行操作风险的监测、评估并制定控制方案,负责全行风险经理的培训、指导、考核和监督,负责全行操作风险库的建立并对各种操作风险进行差别化管理。
(三)提高检查监督的管理效能
一是制定全行统一的检查操作规程,规范应贯穿从检查方案的制定!方案审批!检查人员的培训、检查结果纠正和责任追究的全过程,使每一次检查工作能够收到最大成效。二是确定检查管理部门,统一安排检查活动,多进行常规性!有计划的重点部位的检查,尽量避免重复交叉检查,力求检查活动少而精。三是提高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公正性和权威性,改革审计管理模式,变块块管理为垂直管理,加强任期审计和离任审计,并实施审计回避制度,充分利用审计成果。四是加大检查发现问题的责任追究力度,把经济处罚、警告、记过、降职乃至开除列为处罚手段;对造成损失甚至案件的违规行为,要追究问题发生单位领导的责任,还要追究上级管理人员的责任;对违章和案件发生较多的单位,要及时调整上收权限,直至取消授权。
五是注意典型示范,奖惩并重,对按章操作、规范经营做得好的单位和个人,在收入分配、福利待遇、培训、提拔等方面进行倾斜。六是加强对员工特别是基层负责人的行为管理,推行民主集中制、民主评议制、行务公开制度,实施阳光工程,切实防止不道德的风险的发生。
(四)培育稳健严谨的风险管理文化
严格、规范、谨慎、诚信、创新是商业银行必须遵循的行风,也是风险文化培育的立足点。要培育稳健严谨的风险文化,必须树立价值最大化,控制风险才能增加效益的理念,让先进的文化和理念植根于商业银行的经营管理和全体员工职业行为之中,使遵纪守法、按章办法!关注风险成为员工和各级领导的职业态度和工作习惯,让健康的风险文化在操作风险的防范方面发挥着更大的约束作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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