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商业银行合规风险管理的现状
二、商业银行合规风险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三、加强商业银行合规风险管理的对策
内 容 摘 要
历经多年的改革开放,中国的金融市场已经融入国际市场,中国的银行面对的是一个高度开放的金融环境。这种格局需要我国的银行机构适应时代的需要,迅速建立风险管理体系,以保证我国金融业长远稳定的发展。目前,国内金融市场在呈现出一片广阔美好前景的同时,因违规操作导致的重大事件也层出不穷,如近年的农业银行邯郸金库被盗案、工商银行巨额存款丢失、温州银行信贷资金被骗等等案件。一连串的大型案件反映出我国银行业面临的风险依然很高,特别是银行自身合规管理体系建设的不完善已成为隐患,漏洞百出,我国银行业的风险监管体系亟需改进。
浅谈商业银行合规风险管理存在问题及解决对策
二、商业银行合规风险管理的现状
我国商业银行合规风险管理机制建设还处于起步阶段。但由于我国商业银行改革上市的起点高、进程快,特别是监管部门高度重视合规管理,近几年来合规风险管理取得了比较大的进步,与国际商业银行的差距在逐步缩小。比较明显的进步有如下几点:《合规指引》为商业银行加强合规管理指明了方向;许多商业银行特别是大型、中型商业银行都组建了合规管理部门;部分大型商业银行已经制订和实施合规政策,合规管理制度的完善性、执行性有所增强;合规部门的职责不断规范并得到充实强化;合规培训进入商业银行职业培训中,专兼职合规管理人员的比例有所提高;合规价值观念和合规文化建设等逐步深入,并得到越来越多管理者和员工的认同;有些商业银行已经开始筹划建设合规管理系统,着力改变单纯靠人工控制合规风险的状况;加强合规管理的效果逐步显现,商业银行的违法违规案件有所减少。
但也应该承认,由于文化与环境、历史与现实、国情与行情的不同,我国商业银行合规风险管理水平与国际先进银行的差距还是比较明显的。首先是合规管理的独立性不足,合规管理机构也不够健全得力。其次是合规管理资源的保障性不足,一些银行的合规部门被视为单纯的“成本中心”,在人财物等资源保障和供给方面处于弱势地位,很难开展有成效的合规管理工作。第三是合规管理手段的先进性不足,缺乏必要的业务管理系统和操作工具支撑,大多数管理事务主要靠人工手段进行表象监测或人为控制,合规管理质量效率不高。第四是合规绩效考核尚未受到足够重视,银行中单纯业务观念还比较浓厚,视合规管理为业务障碍或认为其可有可无的认识等还大量存在。第五是合规问责制度执行不力,效果难以尽如人意。第六是对合规文化、合规理念等的培训、宣传不足,人人遵从合规、主动适应合规、合规创造价值等合规文化意识还比较欠缺。
二、商业银行合规风险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主观上存在对合规制度落实的忽视
合规经营理念的认知尚不适应合规风险管理的要求,主要是“合规人人有责”等合规文化理念尚未完全得到基层员工的充分重视,并内化为员工的日常习惯,而“以信任代替管理、以习惯代替制度、以情面代替纪律”等不良文化具有较深的影响力,从而导致部分人员合规风险意识不强,对如何促进“合规文化建设和合规风险的良性互动”缺乏明确认识。在目前违规成本较低的外部环境下,利润指标几乎成了绩效考核的唯一内容。而是否发生违规事件好像并不重要。现如今,国内银行业竞争激烈残酷,不仅有四大银行间的竞争,还有股份制商业银行与国有银行之间的竞争,入世后,还存在着国内银行与外资银行的竞争。在一些基层,又有国有银行分行与城市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邮政储蓄机构的竞争。竞争的存在使得银行生意越来越难做,业务部门的考核目标主要是利润,要想达到目标方法就是要大力发展业务。而合规要求的存在,无疑是对业务发展的“限制”,甚至在某些情况下会使业务的发展“放不开手脚”,在这种情况下,为了完成考核指标,投机与冒险、打一些规章制度的“擦边球”的做法便在银行内部,尤其是基层颇有一些市场。国内商业银行的价值取向中,合规与否并不占重要地位,因为银行内部普遍缺失合规文化氛围,当风险与利润之间发生冲突时,往往是利润当先,优先考虑业务的发展,而是否合规,则被放在了次要的地位。这也是为何银行不断加强内控、审计、整改,而银行内部违规之事屡禁不止的原因之一。
合规管理中内控制度执行不力在国内商业银行中普遍存在。在一些商业银行内部,合规管理只强调规章、发文件,但落实上却做的不到位。制度不执行,执行不严格。前年发生的邯郸农行金库盗窃案就很能说明问题。按照国家规定,金库钥匙有两名金库管理员来保管,同时还必须有一套严密的监控设施来进行监视。但是,在这一家银行,两位管理人员出入金库几乎如入无人之境,金库没人盘点,监控设备成了摆设。由此可知,我们不得不承认在商业银行的合规管理中,合规管理制度的落实仍是银行的软肋。
(二)商业银行客观上缺乏有效的技术实现方式来实现合规管理
除了主观上对于合规管理落实方面的忽视以外,合规风险管理缺乏有效的技术实现方式也是合规管理失效的一个重要原因。银行即使建立了合规部门、配备了合规人员,但相对于商业银行庞大的组织架构、业务内容,合规管理的各方面资源毕竟是相对有限的。这有限的合规管理资源如果依靠陈旧落后的管理方法、管理工具,便难以有效的在全行范围内开展合规宣传教育、监督稽核,培育合规文化。
国际上有许多有名的大银行都具备较为完善的合规性监管工具和信息分析技术,例如德意志银行就具备一套比较完善的合规管理工具,主要包括:受关注者名单、受限制者名单、利益冲突记录、信息流通障碍、头寸监控可疑交易监控等操作流程。通过使用这一系列的工具,业务部门可以及时发现和防范经营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合规风险,为银行的稳健发展提供有力保障。同时该行的合规部门在日常工作中还注重使用信息分析技术,以便及时发现银行在经营过程中可能会出现的合规风险。信息分析主要是依托全行的“信息池”,即可以提供动态信息的数据库。合规部门每日可以从中得到纸质或电子化的监控报告。相比较在合规管理技术手段方面先进的国际大银行,我国国内商业银行还存在较大的差距,大多还停留在行政化管理、现场检查、缺乏电子流程的阶段。同样是在邯郸农行的这一案例中,如果该银行在合规管理组织架构,本级行与上级行的合规管理部门应将银行金库管理的情况作为一项日常检查项目定期进行检查,但如果采用传统的现场检查方式,若检查频率太低可能不能及时发现问题防范风险,如果检查频率太高则牵扯较多的人力与物力,尤其是上级行的检查,没有办法天天派人到每一个分支机构检查某一项具体工作的落实情况。再就是如何检查,检查时有哪些关键的检查点,需要被检查者提供哪一些相关的资料等等,都是一些合规风险监管技术实现方面所面临的具体问题,如果这些问题不能得到很好的解决,合规管理工作开展起来便会效果不好甚至没有效果,因此需要一套有效的技术实现方式来帮助银行实现高效的合规监管。
(三) 合规人员数量及素质尚不能满足要求
其一,专职人员少,有些银行甚至无专职的合规人员。其二,业务素质参差不齐、专业人才匮乏。据了解,目前商业银行精通法律、风险管理、信贷、财务、计算机等业务的复合型的合规管理人才较少,因此职责难以进一步细化,真正落实合规风险管理建设的要求具有较大的难度。
(四) 合规部门职权独立性不足影响履职主动性
有效的合规风险管理应当赋予合规部门独立与商业银行的经营活动的工作权限,包括独立的报告路线、独立的调查权力。但是,从目前商业银行的合规建设情况来看,不甚理想。一是合规部门缺乏独立调查权。大部分商业银行合规部门对于内部可能存在的合规风险尚不能完全独立地开展有效的调查,由于这方面原因的存在,导致合规人员缺乏加强合规风险管理的内在动力,被动合规现象突出。
三、加强商业银行合规风险管理的对策建议
(一)重视合规文化建设,加强与合规风险管理的联动
合规文化建设与合规风险管理一脉相承、相互联系、相互促进。一方面,要高度重视合规文化建设,要在全行上下推行诚信和正直的道德观念,强化“合规人人有责”、“主动合规”、“合规创造价值”、“合规与监管有效互动”等理念、意识和行为准则;树立“合规应该从高层做起、合规人人有责”的理念,培养员工的主动合规意识,通过对业务部门或业务条线的员工进行全面的风险培训,使其能够主动准确的识别关键合规问题。只有这样合规才能自上而下,成为包括高层在内的每一个银行员工的行为准则,成为各级各岗位员工每日的自觉行为,才能共同保证有关法律、规则和标准及其精神得到遵循和贯彻落实,银行合规风险管理才能最有效。
(二)加强合规制度建设,完善合规运作机制
一是探索合规建设与全面风险管理相融合的方式、方法,搜集合规风险管理的相关数据,提高识别、计量、评估、监测和报告的水平;二是完善合规风险报告路线,重点是合规报告内容、范围和路线。在总行制定相关制度的情况下,结合本地实际,明确合规部门的报告路线、范围、内容和频率。三是确立合规部门的考核和合规问责制度,明确合规绩效考核指标,提高合规部门在全行合规风险管理中的作用。要将合规性操作过程指标纳入对基层网点负责人关键业绩指标和网点经营业绩绩效评价考核体系。
(三)改善合规人员配备,加强合规队伍建设
一是选拔有一定资质、经验、从业经历和专业素质,能正确理解法律、规则和标准,具有诚实正直品格的人员担任合规部门负责人,提高合规工作的权威性。二是改变目前专业合规人员偏少的现状,将既懂法律又懂业务的人员、诚信与正直的人员充实到合规人员的队伍中,探索专职和兼职合规人员开展合规管理的具体方式,及时明确合规建设的成效和不足,持续改进合规建设。三是强化全员合规培训,提高一线员工和管理人员的合规能力,逐步使一线员工和管理人员具备与岗位合规要求相匹配的职业素养,不仅能时刻保持自身行为的合规,更要支持和协助合规管理部门识别和管理合规风险。
(四)正确界定合规部门职责,确保合规工作独立性
有效的合规风险管理组织框架是商业银行构建全面风险管理体系的基础,更是银行内部控制机制的核心。商业银行应当从银行全面风险管理的目标出发,构筑以合规部门为核心的合规风险管理组织框架。保障银行合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独立地履行合规管理职责,是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的核心指导原则之一。具体来说一是要确保合规部门或人员在批准的职责范围内履行工作职责。二是合规部门为了履行职责,可以从相关部门获取必要的信息,相关部门有义务密切配合。三是对可能违反合规政策的事项,合规部门可以独立的进行调查。四是对经调查发现的异常情况或可能的违规行为,合规部门可以按照程序直接向高管层或董事会报告。五是要求合规部门应为合规人员独立、尽职地开展调查、检查、监督等工作提供必要的配合和支持,并对合规人员履职行为给予公正客观的评价,禁止对合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
(五)突出重点,加强对关键业务、部门、人员的内控控制
一是加强对大案、要案的控制。一些大案、要案发生的原因大都是内控制度执行不到位、形同虚设。因此要加大各项制度的执行力度,不能把私人感情带到业务关系中来,把内控制度变为每个员工的自觉行动。二是加强对重点业务的控制。在信贷业务上,要加强对重点调查、审查和审批环节的控制,以保证业务的真实性和合规性,在新业务上,要用发展的眼光及时研究监控措施,防止监督真空的存在,在存款业务上,要严格控制洗钱案件的发生。三是加强对重要部门、岗位和人员的控制。重点部门主要包括会计部门、信贷部门和科技部门,要加强这些部门的自律监管和内部审计监管,及时发现可能产生风险的隐患,重点岗位主要包括信贷岗、现金柜岗位、金库管理岗、会计岗等,要监控这些岗位的职责分离状况和约束效果,及时调整和完善岗位职责。重点人员包括重点岗位的任职人员、有不良嗜好的人员、曾经违规违纪的人员等,要及时掌握他们的业务开办情况和思想动态,把风险消除在萌芽之中。
(六)建立合规风险管理评价体系
1、内部评价体系。
在商业银行中,建立“员工---合规风险管理部门---稽核部门”三道防线的合规风险管理模式,“员工、合规部门”既是合规风险管理的执行者,也是合规风险管理内部评价体系中的一环。稽核部门要定期对合规部门工作的深度、广度和成效进行检查,并为合规部门识别、监测和评价合规风险信息提供信息来源和依据。从上述三个环节对合规风险管理的评价过程和结果中可以反馈合规风险管理制度的适用性和执行效果,为及时修订相关制度提供了依据。
2、外部评价体系。
要加强与监管机构的联系和沟通,有效地实现内部合规与外部监管的良性互动。通过与监管机构的良性有效互动,更好地贯彻执行监管要求,并及时向监管机构反映商业银行的经营情况,为开拓新业务、加快发展争取良好的外部环境。
参考文献
[1] 牛筱颖,曹艳华:《综合化经营模式下商业银行的合规风险管理》,《金融论坛》,2006年第11期
[2] 王醒喜,杨玉玲:《我国银行业的合规管理》,《农村金融研究》,2004年第8期。
[3] 黎志宇:《浅谈如何构建商业银行合规风险管理机制》,《消费导刊》,2007年第14期。
朱克鹏,汤晓东:《关于建立和完善商业银行合规管理工作体制的思考》,《新金融》,2004年第12期。
[4] 郦锡文:《培训合规文化创建一流银行——关于合规理念问题的几点思考》,《现代商业银行导刊》,2006年第4期。
[5] 聂明:《商业银行合规风险管理》,中国金融出版社,2007年版。
[6]孙丽伟:《环境信息公开法律问题研究》,吉林大学研究生处,2005年第7期。
[7] 郦锡文:《走向合规经营》,中国金融出版社,2006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