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城市信用社经营管理的概念
二、城市信用社在经营管理中如何去化解风险
内 容 摘 要
城市信用社是90年代初改革开放的金融产物之一,它的成立代表着我国金融体系的一项重大改革,它是以中央银行为领导、国家专业银行为主体、多种金融机构并存的金融体系。城市信用社就是在经济转型和发展的过程产生的新型金融机构,具备法人资格的非金融组织。从当时经济形势分析,主要是以解决集体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在银行开户难、存款难、贷款难、结算难等一系列问题,由于当时的社会经济处于转型时期,城市信用社就此应运而生。虽然业务上受到一定的限制,但它在办理城市集体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存款、贷款、结算业务和城市居民储蓄存款业务,代办保险及其他代收代付业务和人民银行批准的其他业务的过程中,深受集体企业和个体户的欢迎。从汕尾市当时的经济发展中分析,九二年开始成立城市信用合作社非金融机构,不仅促进了经济基础的发展和货币流通的扩大,也方便各金融机构之间与金融市场的资金拆借,形成了我国社会主义金融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
论城市信用社经营管理、风险化解等
[提要]本文从一般意义的经营管理概念出发,研究探讨了城市信用社经营管理在现阶段的含义,论述如何加强城市信用社经营管理的重要性和意义。在经营中如何化解风险。本文还重点阐述了现阶段城市信用社经营管理的基本原则和操作方法。
城市信用社经营管理的概念
(一)经营与管理的概念
信用社经营是指该机构为了达到某种预期的目的而进行的全部经济活动的总称。它包括经营目标,经营方针、经营思想和经营方法等内容。管理是指在一定的生产方式下,依照一定的规律、原则、程序和方法,对某种经济活动进行有效的经济效果的过程。
经营与管理是两个不同的概念。经营是商品经济的产物,虽然它在自然经济社会里就已经存在,但其内涵和外延都受到极大的限制,只有经济发展到一定的阶段,经营的概念才会逐步深化到整个再生产过程中,经营也就成为企业从事商品生产和商品流通活动的总称。管理虽然说是劳动社会化的产物,但是对城市信用社来说是管理是最为关键的一环,由于城市信用社的业务一开始就进入正常的运作过程,业务相应的不断增加,在日常的管理中业务越来越复杂,由于业务量的增加,管理环节也相应的增多了,为了更好的经营管理城市信用社,我们必须做好对有关人、才、物等管理措施和各项制度的落实,这样才能使业务正常的运作。其次,经营是为了达到某种经济目的而从事的全部活动,重侧重于外向业务的开拓;管理则是对某种经营活动的计划、协调、控制的过程,侧重于内向的组织活动。再次,经营的职能主要是通过预测和决策来实现,以及为实现决策而进行的各项经济活动;管理的职能主要是计划、组织、指挥、监督和调节作用。
经营与管理之间又存在着必然的关系,任何经营活动都有离不开管理,而所有管理活动又是围绕着经营目标而展开的。管理服务于经营,要管理的基础上是根据经营决策规定经营的目标和策略,正确处理人与人之间、人与物之间的关系,确保经营顺利进行从而实现目标。因此,经营与管理两者是一体是,不可分开的有机整体。
(二)经营与管理的内涵
城市信用社经营管理,就是在既定的经营目标下,对当地经济的发展科学地制定经营决策,按照一定的经营管理原则、程序和方法,合理有效地组织和利用城市信用社的人、权、物资源,对其货币信用活动进行计划、组织、指挥、监督、调节;减少经营成本的消耗,确保城市信用社在整个经济活动中取得更好的效益,从事管理业务的高层管理人员必须有一定的数量和一定素质的人力资源,懂业务、会管理、组织能力和责任心强,具备一定的团队精神和经验丰富的年轻领导者和职工,还要有一定的数量的资金和技术设备等经营场地和物质条件,离开了这些条件,信用社经营就无从谈起。但有了这些经营条件,只能说经营有了可能性,要把它变成现实的经营,并经营得卓有成效,必须通过管理,把这些条件按一定的方式组织起来,才能使经营活动有规律,有效果地进行。如何合理有效地组织和利用各种人财物资源,是城市信用社经营管理的核心内容。
城市信用社的整个经济活动,是其经营过程和管理过程的有机统一。城市信用社的经营决定管理,管理作为一种专门的职能,服务于城市信用社的经营活动和目标,对城市信用社的整个经营活动进行计划、组织、指挥、协调、监督。它主要表现在城市信用社在经营当中的经济预测和决策、计划管理、业务管理、人事管理和财务管理等方面。通过对以上经营过程的上述内容进行了一系列科学的管理活动,可以有效地实现城市信用社的经营目标。
(三)加强城市信用社经营管理的意义
(1)支持 “两小”经济的发展,逐步完善内部管理
城市信用社的基本任务就是支持地方两小经济的发展为目标,加快经济快速发展,完善内部经营和各项管理制度,由于它的业务种类比较齐全,凡经人民银行批准的业务项目,在保证自已效益的前提下,业务项目范围内都可以开办;由于城市信用社有它的特殊性,所以在办理业务手续方面比较简便,又能保证手续的合法性,贷款利率方面的管理又提供了一定浮动性,由于是新兴产业,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有一定的浮动幅度。灵活性大,由于具备了各种有利的条件。对“两小”经济的发展和需要起着重要意义。
(2)提高城市信用社自身的经济效益
由于城市信用社的特殊性质,它决定了自身在经营管理活动中既要讲究对社会的经济效益,虽然是以盈利为目标,在经营管理中结合计划、信贷、储蓄、会计、出纳等部门的特点,采取不同的管理形式,合理分工,配备有一定的金融知识水平的专业人才,合理利用人力、物力和财力资源,调动全体人员的积极因素,从多方面着手,节约开支,降低经营成本,增加盈利。经营管理采取了合理的管理措施,不断的完善内部管理,在经营中效益同时也增加和盈利,为自身的经营提供了更多的资金积累。
(3)城市信用社在经济效益竞争中不断寻求发展
在竞争激烈的经营中,为了确保自身的经营得到有效保障,又要在各商业银行中占一席位,城市信用社必须用自己一套的经营管理方法与各商业银行进行竞争,不要让“信用社”机构小等问题而影响自身的竞争情绪,只有在业务上、服务上不断的进行开拓和寻找出路,要在竞争激烈的夹缝中站起来,就必须从管理经营等方面着手,灵活的为信用社客户提供良好的信誉,赢得客户们的信任,为自身的生存和发展打下稳固的基础。另外,城市信用社的对象是支持地方“两小”经济为发展目标,由于集体和个人企业的规模小、资金有限、经营管理不完善、信誉不高、风险大的特点,加上自身的资金有限,在承担风险的能力说,风险就变小,如果说,客户向信用社贷款后在生产经营中一旦出现问题,就会直接影响整个货币信用活动,严重影响或导致出现风险。在此,我们必须加强这一方面的管理,加强业务管理水平,树立稳健的经营思想。
(4)正确处理与各金融机构及工作上的协调关系
在经营管理过程中,高级管理人员必须认真处理好各种在经济领域的关系,城市信用社与中央银行、商业银行、地方财政部门之间的关系;与其他信用社之间的关系;以及内部各职能部门、职工之间的关系等。只有不断的加强内部管理,结合实际,按照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正确结合的原则,处理好权责利三者的关系,才能调动全方位和经营管理的积极性,理顺好各种各样的经济关系,为城市信用社的经营活动营建良好的外部氛围和内部条件。
城市信用社在经营管理中如何去化解风险
目前,城市信用社在经营管理过程中仍然存在内部管理混乱,制度虽然完善,但执行度不大、导致风险日益暴露,通过银行的监督和审核,对出现经营管理有风险的城市信用社及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并通过地方政府、财政介入进行清理整顿,确保地方金融稳定,及时解决区域性城市信用社突发性金融风波,同时也给我们提供了有效的防范依据和事例,城市信用社是一个非金融机构,也是从事金融活动的一个新兴行业,由于金融业是经营风险的行业,完全没有风险是不可能也不现实,但这并不意味对风险无作为,我们应当对存在的突发性金融风波等问题进行仔细的分析和研究,并采取相应的对策,以防患于未燃。
经过分析,对化解城市信用社经营风险,主要针对信贷风险防范中存在的问题而提出下面几个方面。
1、主观认识上存在偏差。城市信用社责任人认为在管理中若出现风险时,银行会无限量的拆借资金给予支持解决,既使是经营管理不善,也可以通过拆借临时周转资金进行缓和解决,负责人或法人代表个人的随意性强,任意放松对资金投放的管理。
2、风险管理客观存在难度。一是由于机构网点的不断的增设,人员及效益成本也逐渐加大,营利效益收入低,资金投放回收慢,加速了城市信用社风险的出现;二是由于个别城市信用社法人只顾眼前的短期效益,而忘记长远目标,一味追求快速发展,特别是对于一些隐晦、曲折的个体户及集体工商户的关系,更是难以判断和了解,贷款申请可以在城市信用社负责人的办公室简易的填写,同时立即批示贷款金额,简化贷款手续,给城市信用社在贷前审查方面带来了很大难度;三是贷款主体与用贷款主体分离,贷款后资金流向不明,难以控制和跟踪,导致贷款后管理难落实;四是手法多样,手段翻新,骗取城市信用社的贷款,在无法按时偿还贷款的情况下,采用借新还旧等做法,对此城市信用社在管理上既缺乏有效的识别、监控手段;五是对工商个体户的信用评级过高,资金投放信用贷款占据比例大,同时也没有足够的实物作为贷款抵押,在采取法律手段处理借款时没有抵押物可供法院执行,导致严重贷款损失;另一种是向企业拆出大额资金,也严重违反了经营管理制度;信用社只有向中小企业发放贷款,与企业的拆借关系是不存在的。
3、风险管理能力有待提高。城市信用社对个体工商企业的风险评价体系不够完善,与贷款户之间侧重于“人际关系”存在一定的风险隐患,在管理中对经营风险、道德风险、法律风险关注不够,由法人“说了算”而盲目的发放贷款;缺乏完善有效的风险监督机制和预警体系;缺乏具备较高的专业水准和职业道德、对工商企业和个体户没有全面深入的了解;对新情况新问题研究不及时,反应不灵敏及防范措施不到位等。
4、监督制约机制的作用没有充分发挥。城市信用社理事会及监管部门对违规操作人员的处罚过轻,不足于产生威慑作用,且容易引发道德风险。法院在履行职责不到位,出现种种客观原因,导致难以有效的履行“警察”职责。理事会“不理事”,成为城市信用社的特制保护和“花瓶”,只能当作是一种摆设,法治是不断完善的,但是在城市信用社项目的诉讼和执行过程中,同样给城市信用社经济效益添加了不应当付出的“经费”,贷款项目虽然在诉讼过程中赢了,但最后只是赢得一张白纸,由于监督制约机制的作用没有充分发挥及法治建设尚不完善,缺乏对失信行为的有效监督和惩罚,导致社会失信行为泛滥,在诚信及信用评级中大打折扣,同时城市信用社法人的行为决策时失误,在管理决策上造成重大损失,给后阶段资产处置带来无可估计的资金损失。
综上所述,加强城市信用社经营管理,首先必须对法人代表及全体城市信用社人员进行一次性的任职考核,只有这样才能防止腐败而导致城市信用社风险出现,为化解城市信用社风险,确保各种制度完善和措施落实到位,是保证城市信用社健康、稳步的发展提供良好的基础,需要监管部门和城市信用社全体员工如何遵守各种规章制度的力度而定,形成合力,综合治理。
首先,城市信用社要在经营管理中下功夫,加强防范化解经营风险和强化内部门管理。一是要观念创新,提高对风险的认识,纠正城市信用社法人代表在主观认识上的错误判断,加强对工商企业及个体户在经营风险、扩张风险、道德风险、法律风险、系统性风险等要充分的关注,不盲目的随意下结论或任意投放。二是严格贷款前调查研究,力求全面深入掌握贷款企业或个体户的经营实际情况,通过仔细研究贷款企业或个体户的年报、会计报表、走访工商等相关部门,针对诚信度的社会调查,对其贷款企业或个体户的承贷能力进行进一步分析,综合判断决定增加或减少贷款金额额度。三是坚持“谁放贷、谁负责”的原则;四是建立健全贷款户的风险监测、预警和退出制度,以及明确的责任追究制度。五是对提供的抵押物如:不动产(楼房、可转让的地皮)、可动(车辆)产等进行查询,查实抵押物能否作为贷款的实物抵押,并进行他项登记,完善贷款合同和抵押他项登记手续,确保贷款回收的保障。六是加强辖区内城市信用社信息共享,防止工商企业和个体户通过多头开户,多头贷款套取城市信用社的资金,对已抵押的贷款抵押物进行查询、核实,减少抵押无效和抵押值不足的现象出现。
其次,监管部门及城市信用社理事会必须对城市信用社进一步强化管理,逐步完善内部管理机构,同时在现有的管理措施进行改革,加强对风险的监督和管理,对不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及时的进行研究,采取相应的对策,提高对城市信用社的风险监督和管理,必须认真履行城市信用社计划、组织、指挥、监督、调节五大职能。
再次是对法律方法和思想教育方面的加强,城市信用社有了效好的法律观念,使经营管理者能意识到自己所做的一切都在法律法规的范围内进行。法律方法就是把城市信用社经营管理中比较成熟、比较稳定并带有规律性的原则、制度和办法等,采用立法的形式加以条例化、规范化,并以国家政权的名义颁布实施。它的特点:首先,法律方法比行政方法具有更成熟、更加稳定,更具有严肃性和强制性的约束力;其次是,法律方法可以明确规定城市信用社与工商集体和个体户之间的经济关系,遇有问题,有章可依,对存在的问题可及时得到公正、迅速的解决;再次,法律方法从法制上把城市信用社和广大职工的责任、权力、利益三个方面相结合起来,把经营的成果和物质利益联系结合起来,改善城市信用社的经营和管理。从而可以调动全体职工积极因素,加强和完善内部管理。通过法律方法管理城市信用社,从而使全体干部职工能遵守法律法规,有效的按法律法规依法行政。做到有法必依,违法必究的作用。
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是巩固全体人员认真履行职责的重要方法之一。 通过政治思想教育,不断提高城市信用社全体干部职工的思想觉悟,充分培养和激发全体职工的责任感和主观能动性。在管理活动中,灵活运用思想教育的方法,对职工进行党性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集体主义和思想品德教育,对全体职工职业道德教育,使每人能自觉立足于本职岗位,在日常的工作中创收佳绩,进而促进整个经营管理模式的质量提高,但是,在城市信用社管理中采用思想教育方法应当注意如下几点问题:
1、从思想觉悟出发,明确城市信用社的发展目标,将全体人员的利益与城市信用社的利益紧密的结合在一起。
2、思想教育方法要理论联系实际,与城市信用社业务工作结合起来,切实把思想教育工作落实到城市信用社经营管理活动中。
3、利用思想教育方法要与同关心职工生活和改善职工物质利益相结合。
4、思想教育方法要走群众路线,让广大职工自己教育自己,每个职工既是教育者又是被教育者,人人都做思想工作,从而使城市信用社经营管理更加先进,使后进人员赶先进的良好风气。
经济方法、行政方法、法律方法、思想教育方法,四者是相互联系、相互依赖的有机统一。在城市信用社管理工作中,必须恰当运用,正确结合。
参 考 文 献
城市信用社经营与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