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汉武帝货币改革的历史背景
二、汉武帝货币改革的内容
三、汉武帝货币改革的意义
内 容 摘 要
秦并六国,国家暂趋统一,社会经济尚未恢复,秦末农民起义蜂起,秦朝遂亡,继而楚汉相争,社会生产力严重衰退,经济凋敝,民生艰难。汉初,随着社会生产力的逐步恢复,社会生产和商品经济较前有所发展,货币的社会需求量越来越大,以前所实施的通货紧缩及控制货币流通量的措施已明显不适应社会经济发展所需。汉文帝前元五年,其货币政策从通货紧缩转而成为“除盗铸钱令,便民放铸”。 便民放铸、私铸,资铸风行,流通货币中质量好坏并存,轻重相杂,民间用钱,郡县不同,加剧了社会经济秩序的混乱。
为了缓解政府财政矛盾打击地方诸侯势力,汉武帝前后进行了六次货币改革,是当时整个社会变革的一部分,汉武帝时期的货币改革对于增加政府财政收入,缓解政府财政矛盾,打击商人和地方诸侯,加强中央集权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同时也促使了五铢钱制度的确立,对中国货币制度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汉武帝时期的货币改革
中国是世界上最早出现并大量使用货币的国度之一,形制规范的商代“海贝币”的不断面世,即是实物证明。中国亦是世界上最早出现金属铸币的国家,始见于西周晚期,后流行于春秋战国时代。中国历史上的春秋战国时期,诸候争霸,列国并存,故当时的金属铸币因国别呈现为币制不一、品类繁多。秦兼并六国,统一度、量、衡,统一铸行“半两”流通天下,但时间短暂。在中国货币史上,真正使金属铸币币制不二通行天下,实行中央王朝统一铸行,实从西汉武帝元狩五年(公元前118年)铸行“五铢”币到其彻底进行币制改革之后。 “五铢”币的统一铸行,彻底改变和基本消除了西汉王朝初年以来币制不一、铸行紊乱而带来的种种弊端,为汉武帝时期及之后的中央皇权统治和社会经济发展,起了不可低估的作用。
一、汉武帝货币改革的历史背景
秦并六国,国家暂趋统一,社会经济尚未恢复,秦末农民起义蜂起,强秦遂之国亡,继而楚汉相争,社会生产力严重衰退,经济凋敝,民生艰难。西汉初立,自天子至民间实景,史载:“汉兴,接秦之敝,诸候并起,民失作业而大饥馑。凡米石五千,人相食,死者过半。……天下既定,民亡盖藏,自天子不能具醇驷,而将相或乘牛车”。 为了巩固初创的西汉王朝,挽救濒于崩溃的社会经济,自然成为汉初统治者的当务之急。高祖刘邦初定天下,既采取了较秦时尚为宽松的经济治理策略,其中很重要的措施之一,就是在流通货币政策上采取了“为秦钱重难用,更令民铸钱,一黄金一斤,约法省禁”的放铸措施。 此措施的制定,基于汉高祖对货币职能的片面认识,意为钱多既富,钱多便能很快恢复社会经济;加之统治者又意为放铸能取悦天下之民众。故汉初币制一改秦之半两币量,铸行薄如榆荚、重约 “三铢”的“榆荚钱”。在铸行中既有官铸,亦有民铸,币重有别,形成了秦“半两”、汉“荚钱”纷杂并行局面。给社会经济带来的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可想而知,史载曰:“而不轨逐利之民,蓄积余业以稽市物,物踊腾粜,米玉石万钱, 马一匹则百金”。汉初社会中继而出现了“弃本逐末”,对社会经济恢复十分不利的局面。
为了遏制"弃本逐末"局面发展,汉初统治者又采取重农抑商的对策,史载:“天下已平,高祖乃令贾人不得农丝乘车,重租税以困辱之。孝惠、高后时,为天下初定,复弛商贾之律,然市井之子孙亦不得仕宦为吏”。这种抑商的对策,对重农固本虽起了一定作用, 但因对货币这一“特殊商品"本身职能的认识片面,纵民放铸,才是引起”弃本逐末"弊端之根源没有根本认识,虽采取重农抑商,但对当时的社会经济治理,仅能医其表,而难治其里,正如史书所载:“法律贱商人,商人已富贵矣;尊农夫,农夫已贫贱矣”。
西汉文帝时,继续推行“轻徭薄赋、与民休息”的统治政策。对因货币紊乱而引发的物价腾涨、弃本逐末日甚的社会弊端,采取了通货紧缩、大量减少货币流通量;对流通货币实施增重措施,改变流通货币的紊乱局面。
汉文帝时期虽有货币改制的措施,但在市面上却是“半两”、“榆荚”、“四铢半两”并行,故此时的货币紊乱仍没有得以根本好转。随着社会生产力的渐趋恢复,社会商品经济较前发展,货币的社会需求量越来越大,前所实施的通货紧缩及控制货币流通量的措施已明显不适应社会经济发展所需,在汉文帝前元五年时,其货币从通货紧缩转而成为“除盗铸钱令,便民放铸”。此令诏行前后,曾有执政大臣已意识到此令会给社会经济带来极大危害,提出:“铜布于天下,其为祸博矣”的谏议,可惜未被文帝所采纳,故而各地官铸、民铸、盗铸活动大为泛滥。流通货币的骤增,表面看是刺激了商品经济的发展,而当时的实况却是“以美贸恶,以半易倍”,“商贾大者积贮倍息,小者坐列贩卖、操其奇赢,日游都市,乘上之急,所卖必倍”的牟取暴利行为日嚣。商业活动日繁,货币需求量大增,铸币有重利可图,加之“除盗铸钱令"诏行,致使社会中又重现了“今农事弃捐而采铜者日蕃,释其束褥,冶熔炊炭,奸钱日多,五谷不为多的弃本逐末"局面。因便民放铸、私铸、资铸风行,流通货币中币质好、恶并行,币量轻、重相杂……又民用钱,郡县不同,或用轻钱,百加若干,或用重钱,平称不受”,加剧了社会经济秩序的混乱。
二、汉武帝货币改革的内容
汉武帝在位54年(公元前140—公元前87年),期间共进行了六次货币改革。
(一)第一次货币改革,即建元元年(公元前140年),“行三铢钱”。汉武帝即位伊始,就进行货币改革。《汉书-武帝纪》载:建元元年(公元前140年)春二月,“行三铢钱”。这次改革有三个方面的内容值得注意:
1、在四铢钱流通的基础上,发行三铢钱。四铢钱自汉文帝五年(公元前175年)发行以来,到现在已有36年。这次货币改革,并没有销毁四铢钱,而是另外发行三铢钱,与四铢钱同时流通,这样做,一是为了铸钱图利,增加政府财政收入,二是由四铢变三铢,减重发行,节省了铜材,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扩大了货币的发行量。
2、重如其文。这次发行的三铢钱,改变了西汉前期货币发行的传统做法,即币面价值与实际重量名实不符。从汉高祖的荚钱,吕后的八铢钱和文帝的四铢钱,币面价值都是“半两”,即十二铢,而实际重量分别只有3铢,8铢和4铢。这样做,吸收了秦钱“重如其文”,名为“半两”,实重12铢的做法,使铜钱从称量货币回到按数计值的铸币状态,从实际上杜绝私铸。
3、正面铸有外郭。为了防止人们把铜钱的外边剪磨下来融化后再行铸币,这次发行的三铢钱正面铸有外郭,在形制上有所改进。
(二)第二次货币改革,即建元五年(公元前136年),“罢三铢钱,行半两钱”。三铢钱只实行了五年,就被废除了,于是汉武帝进行了第二次货币改革,在建元五年(公元前136年),“罢三铢钱,行半两钱”,即恢复名为“半两”,实重4铢的四铢钱,这是回到了货币币面价值与实际重量名实不符的老路,但是汉武帝发行的四铢钱吸收了三铢钱铸有外郭的做法,以防民间取巧,剪边铸钱。这次货币改革看不出其他目的,只是通过不断更换货币,达到铸钱图利,增加政府财政收入的目的。
(三) 第三次货币改革,即元狩四年(公元前119年),“销半两钱,更铸三铸钱”和发行大额虚币皮币和白金。汉武帝时期的第三次货币改革有四点内容:
1、“销半两钱,更铸三铸钱”。这次货币改革是销毁”半两”钱,不允许”半两”钱在市面流通,在此基础上,重新铸造三铢钱,与第一次货币改革“行三铢钱”,而并不销毁“半两”钱有所不同。这种以新币排斥旧币的做法,目的很明显,是铸钱图利,增加政府财政收入。
2、“文如其重”。又恢复币面价值与实际重量名实相符的路子。
3、发行大额虚币皮币和白金。《史记-平准书》记载:”乃以白鹿皮方尺,缘以藻缋,为皮币,值四十万。王侯宗室朝觐聘享,必以皮币荐壁,然后得行,又造银锡为白金,以为天用莫如龙,地用莫如马,才用莫如龟,故白金三品:其一约重八两,圆之,其文龙,名曰“白选”,值三千;二曰重差小,方之,其文马,值五百;三曰复小,椭之,其文龟,值三百”。皮币币材由皇帝垄断,使用范围只在“王侯宗室朝觐聘享”,所以对市面和后世影响都不大。白金由于币值相差太大,在当时引起严重的盗铸。《平准书》记载:“吏民之盗铸白金者不可胜数”。“自造白金五铢钱后五岁,赦吏民之坐盗铸金钱死者数十万人。其不发觉相杀者,不可胜数。赦自出者百余万人。然不能半自出,天下大抵无虑皆铸金钱耶”。五年后,由于“白金稍贱”,民不宝用,县官以令禁止,无益。岁余,白金终废不行”。
4、“盗铸诸金钱罪皆死”。为了推进货币改革,汉武帝制定了严厉的法令,盗铸金钱罪量刑最大可处死刑。这次货币改革有三个目的:以是解决财政困难。《平准书》记载:元狩四年(公元前119年),“山东被水灾,民多饥乏,于是天子遣使者虚郡国仓以赈饥民。犹不足,又募豪富人相贷假。尚不能相救,乃徒贫民于关以西,及充朔方以南新秦中,七十馀万口,衣食皆仰给县官。数岁,假予产业,使者分部护之,冠盖相望。其费以亿计,不可胜数。于是县官大空”。在这种情况下,“天子与公卿议,更钱造币以赡用”。《汉书-武帝纪》记载“有司言关东贫民徙陇西,北地、西河、上郡、会稽凡七十二万五千口,县官衣食赈业,用度不足,请收银、锡造白金及皮币以足用”。二是稳定物价。《平准-书》记载:“自孝文更造四铢钱,至是岁四十余年,从建元以来,用少,县官往往即多铜山而铸钱,民亦间盗铸钱,不可胜数。钱益多而轻,物益少而贵”。稳定物价,就成为汉武帝货币改革的一项重要目标。事实上这项目标并没有达到。三是“推浮淫并兼之徒”,也就是打击商人和地方诸侯。重农抑商是西汉王朝的基本国策,打击豪强兼并和诸侯擅权是汉武帝的既定方针。在西汉王朝长期对匈奴作战,山东又遭水灾,政府财政极端困难的情况下,“而富商大贾或蹛财役贫,转毂百数,废居居邑,封君皆低首仰给。冶铸煮盐,财或累万金,而不佐国家之急,黎民重困”。“商贾以币之变,多集货逐利”。于是汉武帝采用“更钱造币”的办法,一方面对商人和地方诸侯实施打击而催浮淫并兼之徒。
(四)第四次货币改革,即元狩五年(公元前118年)“更请诸郡国铸五铢钱”。第二次铸造的三铢钱只实行一年,到元狩五年(公元前118年),就被废除了,于是汉武帝实行第四次货币改革“乃更请诸郡国铸五铢钱”。原因是“三铢钱轻易奸诈”。这次货币改革有三点值得注意:
1、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都可以铸造五铢钱,中央政府铸造的称为“元狩五铢”,郡国政府铸造的称为“郡国五铢”,“元狩五铢”和’ “郡国五铢”同时流通。这是由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同时分享货币铸造权。
2、重如其文。币面价值是五铢,实际质量也是五铢,这吸收了三铢钱的铸造经验。
(五)第五次货币改革,即元鼎二年(公元前115年)由中央政府机构钟官铸造赤侧线。由于郡国政府“多奸铸钱,钱多轻”,于是汉武帝实行第五次货币改革,即在元鼎二年(公元前115年)“令京师铸钟官造赤侧”。这次货币改革的内容有四点:
1、赤侧线由中央政府机构钟官铸造,郡国政府不能铸造。2、“以赤铜为其郭”,即在钱的内外郭镀上“赤铜”,所以叫赤侧线。
3、“一当五”,即一枚赤侧钱兑换五枚郡国五铢钱,这是有意抬高赤侧钱的价值,贬低郡国五铢钱的价值,对郡国五铢钱进行排挤。
4、“赋官用非赤侧钱不得行”,即交赋税只能用赤侧钱,这同样是一种排斥郡国五铢钱的措施。
(六)第六次货币改革,,即元鼎四年(公元前113年)“悉禁郡国五铢钱,专令上林三官铸”。赤侧钱同样是一种虚币,实行四年后在即元鼎四年(公元前113年)又被废除,原因是“赤侧钱贱,民巧法用之,不便,又废”。 于是“悉禁郡国五铢钱,专令上林三官铸”。开始第六次货币改革。这次货币改革有四点内容:
1、中央政府垄断货币铸造权,只能由中央政府机构,即水衡都尉属下的终官,技艺,辨铜三官(即上林三官)铸造钱币(三官钱),禁止郡国政府和私人铸钱。
2、中央政府垄断币材。原来郡国政府铸造的钱币都被废除销毁,“输其铜三官”。
3、强制使用“三官钱”。“令天下非三官钱不得行”。
4、文曰五铢,重如其文,内外都有郭。钱的重量为五铢,币面价值与钱的重量相符,铸有内郭和外郭,制作技术先进,基本上杜绝了盗铸。《平准书》载:“而民之铸钱益少,计其费不能相当,唯真工大奸乃盗为之”。
三、汉武帝货币改革的意义
汉武帝时期的货币改革,是当时整个社会变改的一部分,对于增加政府财长收入,缓解政府财政矛盾,打击商人和地方诸侯,加强中央集权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同时也促使了五铢钱制度的确立,对中国货币制度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一)增加了政府财政收入,缓解了政府财政矛盾。西汉初期的“休养生息”政策和“文景之治”为西汉王朝积累了巨大的财富,为汉武帝的货币改革提供了坚实的经济基础。然而,由于汉武帝“外攘夷狄,内兴功业”,西汉王朝的财政开支急剧增加,规模越来越大,不仅使前期积累的巨大财富消耗殆尽,而且产生了空前的财政危机。为此汉武帝采取了一系列经济垄断措施,以增加政府财政收入,缓解政府财政矛盾。通过多次反复的货币改革,达到了增加政府财政收入的目的。
(二)打击商人和地方诸侯,加强了中央集权。在以传统农业经济为主的西汉社会,经商被人认为是末业,商人处于“士农工商”的末位。长期以来,都是采取重农抑商的政策。在汉武帝时期富商大贾“不佐国家之急”,却“以币之变,多集货逐利”,所以汉武帝采取了严厉的打击政策,“更钱造币”除了“赡用”之外,就是“摧浮淫并奸之徒”。地方诸侯的存在,对中央集权始终是一种威胁,所以时刻都在汉武帝的打击之列。汉武帝发行大额虚币、皮币,规定“王侯宗室朝觐聘享,必以皮币荐壁,然后得行”;发行赤侧钱,以1:5的比例兑换地方诸侯铸造的五铢钱;垄断币材和铸币权,禁止私人和郡国铸钱,同时颁布严厉法令,对私人和郡国盗铸进行打击。汉武帝通过打击地方商人和诸侯,加强了中央集权。
(三)促使五铢钱制度的确立,对中国货币制度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汉武帝通过多次改革,最终确立了五铢钱制度。五铢钱采用优质青铜制造,重量适中,名曰五铢,重如其文币形外圆内方,内外两面都铸有郭,使钱币体制逐步规范化标准化,从理论和技术上遏制了盗铸,促使钱币制度得到了长期稳定。同时由中央政府垄断货币铸造权,从而实现了货币的真正统一。五铢钱在以后长期使用,经西汉、东汉,三国两晋南北朝,到隋唐,前后流通了七百多年,对我国货币制度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参 考 文 献
1、《前汉书食货志-上》
2、《史记平准书》
3、《中国经济通史》
4、《中国经济通史-秦汉三国篇》
5、《中国经济通史-秦汉经济卷》
6、《史记经济与地理著作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