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现行贷款管理制度和运行效果
二、我国贷款管理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三、完善我国商业银行贷款制度的建议
内 容 摘 要
在经济全球化趋势日益显著的背景下,随着体制转轨、社会转型和对外开放进程的纵深推进,我国企业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同时也经历着一场深刻的变革。加入世贸、宏观调控、通货膨胀、企业重组、产业结构调整、投融资体制改革、资本市场发展、汇率机制改革等,我国企业面临的外部环境不确定性不断增大,这些都对银行的风险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国金融市场尚不发达,间接融资比重很高,我国企业的资金需求更多地依赖于银行间接融资,这使得企业经营的风险过多地集中于银行体系,一旦企业经营出现问题,无法偿还贷款,企业的风险就会转嫁给银行,形成银行的不良资产.在高不良贷款率的同时,我国商业银行还有盈利能力低下的特点,导致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贷款比率居高不下、盈利能力持续低迷的原因有多种,但金融制度的不完善是其中的重要原因。金融制度是防范风险的第一道闸门,但它的重要性尚未引起广大学者及银行从业人员的重视,形成目前银行风险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因此,在保证银行贷款收益的同时,规避风险,是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核心内容之一。商业银行贷款风险管理是商业银行的所有者和管理经营者必须面对的一个大课题,对于这个课题的研究也具有着重要的意义。
论我国商业银行贷款管理制度
首先国有商业银行的资产现状不容乐观。本文对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的特点和形成原因进行了比较全面的阐述,通过目前国有商业银行的整体贷款情况,阐明了建立完善的信贷制度是控制不良贷款增长的主要手段和措施。对国有商业银行的信贷管理制度改革提出了一些意见和建议。
我国现行贷款管理制度和运行效果
我国商业银行是我国金融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商业银行运营的安全性是保证我国国民经济健康稳定发展的重要因素。外部经济环境较为复杂,银行业发展还很不成熟,风险的表现形式更为特殊,随着金融领域竞争的加剧,金融创新使银行业务趋于多样化和复杂化,银行的贷款管理方法和手段还比较简单,一些银行往往普遍存在“重贷轻管”的问题,贷款发放后的后续管理没跟上,往往要等出现问题之后才被动研究对策。企业经营困难暴露后,往往急于抽出贷款,手段单一,主要靠处置抵押物或司法诉讼,容易雪上加霜,将企业置于死地。银行的主要职能中有一条银行应该参与所贷款的企业的策略制定和生产经营的监督管理。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在这一点上还没有形成一套完备的制度体系。商业银行风险管理往往单纯强调“审贷分离”,而忽视了商业银行内整个风险管理体系的建设。我国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组织架构,目前还沿用原有的计划经济体制模式下的总分行制,按行政区划设立分支机构,机构下设风险管理部门。这种组织体系的弊端是管理层次多、对市场信号反应慢、风险管理的独立性差。综上分析,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在信贷管理制度上的科学性和成熟性与外资银行有着比较大的差距。这种差距直接导致了中外资银行在贷款的竞争能力,经营效率和风险控制水平上的距离。因此,借鉴国外银行先进做法,改革现有信贷管理制度是势在必行的。
二、我国贷款管理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1、不良资产削弱了商业银行经营的流动性
流动性风险是指商业银行掌握的可用于即时支付的流动资金不能满足支付需要,从而使银行丧失清偿能力的可能性。我国商业银行资金来源的绝大部分为工商企业和居民储蓄存款,其他资金来源很少,资本金只占很小的比例,且为数不多的资本金又几乎被经营办公所需的房屋、设备等固定资产所占用。在国有商业银行资产业务中约有近70%的资产配置于贷款资产。当市场发生突然变动,客户提取额度超大的情况下,如果其它要素不变,银行很难在不受损失的情况下变现资产或者被迫以较高成本融入资金来满足负债持有人即时提取现金的需求以及满足表外业务的贷款承诺。由此可见,我国商业银行的流动性是很差的。
2、贷款风险削弱了我国商业银行的持续发展能力
目前增加我国商业银行资本金的渠道主要有财政增资、银行自我积累、股东增资、发行长期金融债券和发行股票等。较高的不良贷款资产和贷款风险,降低了我国商业银行赢利能力,自我补充资本金的能力差,动摇了稳健发展的基础。由于我国商业银行收入来源的80%以上是贷款业务的利息收入,银行贷款资产质量状况不佳,贷款利息实收率不高,存在大量欠息,使实得利润很低。大量不良贷款资产的存在既造成商业银行的利息收入减少,赢利能力降低,通过自我留利补充资本的能力差,从而使本来就很低的资本充足率面临更严峻的考验。
3、违规经营、违章操作造成贷款资产损失
我国商业银行有章不循的现象十分严重,若干禁令形同虚设。一些分支机构将贷款资金违规用于炒作房地产、经办自营公司、进行帐外经营。一些分支机构超限额发放消费贷款、发放无指定用途或虚假的消费贷款以及“零首付”个人住房贷款,大量贷款被用于炒股、还债等。一些贷款人员贷前对借款人的信用情况及还款能力不按要求进行认真全面的调查,贷中对贷款规定和准则不按程序进行严格细致的落实,贷后对借款人的资金使用、经营管理状况不进行定期动态的监控。正是由于这些违规违章行为使大量贷款资金处于高风险状态。
4、社会经济体制改革
国企改革成本大量转嫁到商业银行,使商业银行负担沉重,国有企业大规模的资产重组、减员增效、兼并破产、债权转股权、组建企业集团和股份公司上市等多种形式的改革,推动了国有企业整体素质和效益的提高。但与此同时,商业银行为此承担了巨大的损失。商业银行的经营离不开社会环境,社会经济的整体情况对商业银行的贷款风险有较大的影响。从我国的社会环境来看,我国处于经济体制转轨时期,人们的市场意识尚未完全树立,信用观念淡薄,社会经济活动还难以按照统一规则运行,这是我国商业银行信用风险大量存在的客观环境。主要体现在客户向商业银行提供的信息不真实、不完整、不准确,客户开展信用交易时不诚实,不履行义务,遵守信用规则的意愿不强。这些因素,是形成信用风险的最主要原因。当前,社会诚信已成为影响我国商业银行贷款风险的不可忽略的因素。
三、完善我国商业银行贷款制度的建议
1、按照权力制衡的基本原则,建立健全信贷组织管理体制
我们应该借鉴外资银行日趋成熟的信贷管理经验,按照权力制衡的基本原则,建立健全信贷组织管理体制。遵循信贷组织机构设置的三大原则,在现有信贷制度的基础上强化信贷部门内部横向制约机制的作用。一是遵循相互牵制原则,即信贷组织各部门、各岗位、各权力之间形成一种约束制衡机制;二是遵循程序定位原则,各部门各岗位、各人员要有明确的分工和授权批准,相互之间必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不能超越职权;三是遵循系统协调原则,各部门要围绕一个共同的目标动作,理顺关系、增强实力、杜绝内耗。即规模较大的分行可在现有审贷部门、风险审查部门和资产保全部门的基础上,加设信贷资产组合管理部门,专门负责对全行信贷资产组合、资产多元化、整体信贷资产回收特点进行分析,对全行潜在集中风险进行评估,并向银行董事会、高级管理层、银行监管机构、投资者提供报告,根据既定的整体资产优化策略对各业务部门、区域经营管理的信贷资产状况进行监察。同时,应将风险审查部门与信贷业务部门在行政上的管理主线区别开来,以改变当前由于偏重业务扩张而忽视风险控制部门意见,导致风险审查部门事实上无法从组织上来制衡业务部门的弊端。2、树立以人为本、激励与约束并重的信贷经营管理思想, 信贷管理的核心是对人的激励和控制,目前我国银行的信贷管理制度强调通过制度加强控制,对人的激励显得不足。过份以责任制来制约信贷管理人员,并不能取得良好的效果。如责任人为了避免出现贷款损失从而避免处罚,往往对有问题贷款在到期前进行不应有的展期或给予新贷款以收回旧贷款的本息,反而隐藏了风险,为了将个人责任变为集体责任,往往将所有贷款,无论金额大小都推给审贷委员会研究决定,降低了工作效率。现时的问题应是强化激励机制,充分发挥信贷管理人员的主观能动性。我们可从以下三方面着手:第一,打破目前信贷审批权限按行政职务大小层层下放的旧框框,实行审批放贷和行政完全脱钩。可按实际能力和以往业绩给予信贷管理人员相应审批权限,并每年进行一次审定,视情况决定提升或降级,创造既有压力又有动力的工作环境。第二,把实际工作中过多的负激励转为正激励。加强正面引导和管理的同时,充分尊重和发挥员工的能动性,满足他们受到社会尊重的心理需要。第三,改革现行工资分配制度。坚持市场化的报酬原则,调大绩效工资比重,破除行政级别的工资制度,全面推行客户经理等级薪酬制度。3、正确处理好风险管理与提高效率的关系 客观评价银行信贷风险,改变信贷营销观念,正确处理好风险管理与提高效率的关系。我国银行业在信贷管理中往往陷入两个极端:一是灵活性过强。对上市公司、垄断性企业等客户群体,在信贷管理中放松条件,不顾企业负债总规模和偿债能力,为企业多头开户、盲目授信,甚至于违反国家账户管理、现金管理等有关制度,依赖垒大户带来的短期效益。二是过于教条。在商业银行贷款企业结构中,中小企业仍然绝对主体,但在信贷管理中,过份强调形式上的风险防范,一味要求提供抵押担保手续,不能根据企业实际情况提供个性化的金融服务品种,消极逃避承担适当信贷风险的责任。灵活性过强实际上是没有原则性,过于教条则制约正常发展。银行本质上就是经营风险的特殊企业,不可能消除信贷风险,只能通过制度的完善适度规避信贷风险,对风险的过度约束必然制约商业银行的正常发展。因此,我国商业银行应该在重新树立正确的信贷风险观念,在防范信贷风险的前提下,加大创新力度,提高经营效益水平。4、改革贷款风险管理制度,变侧重贷前测控为全过程监控 目前各行贷款风险意识显著加强,但主要侧重于贷前测控,即重视贷前的信用等级评定和贷款风险度测算,这对于优化贷款投向的确起到了一定的控制作用。但是,任何事物都是变化发展的,贷前、贷时是效益好的单位,贷后有可能因市场变化或经营管理不善而变成效益差的单位,因而贷款的风险度有可能增大。因此,只重视贷前测控,轻视贷后监控,仍不利于降低贷款风险。只有对贷款进行全过程监控,贷后定期(如分月或分季)和不定期地(如,当单位出现重大变故时)多作信用等级评定、贷款风险度测定和还贷能力测算,并以此作为调整贷款投向、是否采取信贷措施的依据,才有可能较好地防止新的不良贷款的产生。同时,对质押贷款、抵押贷款和保证贷款,贷款银行还应全过程监控质押物、抵押品的保管状况和担保单位的经营管理状况,严防因质押物或抵押品遗失变动、残损变质和因担保单位经营管理不善而引致担保失效。当企业改制或关停并转破时,一定要认真积极主动参与,随时关注,坚决维护银行正当权益,防止企业趁机丢包袱、卸责任,搞“金蝉脱壳”或“过河拆桥”。当贷款出现风险时,一方面要迅速采取补救措施,另一方面要分析原因,总结教训,惩前毖后,“亡羊补牢”。对呆帐贷款进行认定和核销时,一定要追根到底,查出究竟,防止企业通过弄虚作假手段逃废银行债务。5、改革贷后日常管理制度,变软约束监督为硬约束管理 国有商业银行把贷款投放给企业,贷款使用的主动权基本上握在企业手里,银行对贷款实际使用的监督不仅是事后的,而且也是被动的,致使一些贷款使用不当,危及了贷款安全。这就要求我们加强对贷款的贷后日常管理,变被动监督为主动管理,建立对贷款单位从贷款发放起始至贷款本息全部收回截止的全过程的贷款使用情况日常硬约束管理制度。具体可以考虑以下几点:(1)建立对贷款第一次投入使用的控制制度。贷款发放到帐户,银行可严格控制此笔贷款的支付,贷款单位如需支付使用,须先经信贷部门对实际使用用途进行符合式核准后,会计部门才可办理付出。(2)建立对贷款日常周转使用的控制制度。贷款投入到企业并经第一次使用变成贷款单位的流动资产或固定资产后,银行更应加强贷款管理,严防贷款在周转使用过程中被逐步挤占挪用和转存他行。信贷部门除勤下贷款单位明查暗访贷款的实际周转使用情况和贷款单位的经营管理状况外,还应通过书面签约方式要求贷款单位将货款回笼到贷款银行,不得搞体外循环。同时,应通过参与企业管理,直接管理贷款的日常周转使用。(3)建立对贷款单位违约的信贷制裁制度。凡贷款单位货款不回笼到贷款银行、违约使用贷款、不按时归还到期贷款本息或经营管理状况恶化危及贷款安全,银行可采取停止发放新贷、在帐户上直接扣收贷款本息、拍卖抵押品还贷、向担保单位收贷或登上企业黑名单等制裁措施,如果贷款单位逃避贷款银行制裁,贷款银行可要求金融同业联手制裁甚至采取法律手段收贷。
参 考 文 献
1、商业银行贷款管理制度
2、王晓芳。 银行信贷管理。 高等出版社,2004
3、肖汉奇主编《商业银行法律制度与实务》中国法制出版社,1997年版。
4、季爱东。银行新存贷业务与法规。中国金融出版社,2004
5、郭俊秀主编《中国商业银行法律与实务》法律出版社,1997年版。
6、注鑫主编《金融法学》中国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