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 容 摘 要
在西方市场经济的发展中,大的经济危机使公众产生了对独立第三方来审计上市公司的财务信息的需求。在此之下,1933年《公司法》的施行强制要求上市公司必须聘请一家独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对他进行年度审计。而在中国证券市场的产生更多的是国家的一种政策行为而非市场自身产生,自然而然的相配套的也是在国家强制要求下中国的上市公司、国有企业等才聘请作为鉴证中介机构的CPA对报表进行审计。中西方证券市场的起源的不同带来了CPA的起源的不同,导致了它们在业务、服务对象、服务质量及收费等等均存在明显的不同。
目录
浅谈农发行信贷资金潜在风险成因分析及防范对策2
一、潜在风险的表现形式。2
二、潜在风险形成的原因分析。2
三、防范对策。4
浅谈农发行信贷资金潜在风险成因分析及防范对策
随着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粮食购销企业实施兼并、重组、破产、人员分流等措施,使农发行信贷监管任务越来越重,信贷资产风险进一步加大,潜在风险严重威胁着农发行信贷资金的安全,影响着农发行信贷资金质量的提高,农发行收购资金供应与管理的政策环境、管理方式、手段和要求等发生了深刻变化。构建防范机制,控制经营风险,保障农业政策性资金安全更显得尤为重要和紧迫。本文以粮食企业为例,谈谈农发行信贷风险的表现形式、成因以及防范风险措施。
一、潜在风险的表现形式。
从总体来讲,粮食收储企业潜在风险的主要表现形式有:①超期库存粮食形成的风险;②陈化变质粮食形成的风险;③结算资金占用形成的风险;④企业改制不规范形成的风险;⑤粮食市场价格不确定因素形成的风险;⑥企业财务核算不真实形成的风险;⑦财政拔补不到位形成的风险;⑧财务老挂帐形成的风险;⑨农发行监管措施不到位形成的风险。
二、潜在风险形成的原因分析。
超期库存粮食形成的风险。由于粮食企业在执行国家粮食按保护价收购时的收购价格普遍高过市场价,因不能顺价销售一直末处理,造成企业超期库存的粮食质量下降甚至变质,如果现在销售,将会是降价销售,其销售价款不足于偿还当时收购时的贷款本息,必定形成企业经营亏损。而这部分亏损无政府补贴,需由企业利润归还,在目前企业销售不畅、经营举步维艰的情况下,亏损额只好挂在农发行帐上一直占用,导致的风险也就显而易见了。
陈化变质粮食导致的风险。企业按国家保护价政策性收购的粮食,如不能及时销售,必然形成陈化变质。(按规定二年以上属超期;三年以上属陈化),各级储备粮部分经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鉴定后,其价差损失可由国家财政或地方财政弥补。但由企业自主收购(含调入)非保护价粮形成的超期或陈化粮食,因是退出保护价(按国家规定划分主销区于2001年早造开始)其销售后形成的价差损失则由企业自己承担,其潜在的风险也将直接转嫁给农发行。
结算资金占用形成的风险,粮食企业为了增加市场的占有率,千方百计扩大销售。粮食销售后由于种种原因,购货单位付款往往不能一次性付清全部货款而与销货方约定在一定时期内支付余下的款项,从而形成结算资金占用(结算资金的结算期为三个月)。但据实际情况看,一是这部分结算资金最后全额收回的难度较大。从企业账上,应收账款属企业的正常资金占用,但实际已超过正常结算期形成了事实上的坏账或已被企业挤占挪用。二是储备粮抛销形成的价差,虽经多级部门认定,并由财政承诺补贴价差,但实际情况看,由于地方财政有困难无法按时拔付,企业在销售后本已无这块储备粮利费补贴,还要为这块销售形成的价差垫付利息,这样粮食企业多为挖空心思时不时挤占挪用农发行收购,因而对农发行来讲已经是风险的潜在。
粮食企业体制改革不夫范,加大了农发行的信贷风险。一是部分地方政府和企业对粮食企业改革的意义认识不深,体制改革不彻底,政企不分,忽视粮食购销企业经营机制的建立,片面地强调减轻粮食购销企业负担,甚至个别地方支持、纵容企业逃废悬空银行贷款;二是部分粮食购销企业改制暗箱操作;三是粮食企业实施买断工龄、减员增效的资金缺口较大;四粮食购销企业改革后,企业所有制形式多样化,经营方式和经营范围发生较多变化,原承担粮食购销业务的部分粮食购销企业已经不再是单纯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体制的改革,经营方式、经营范围的变化给农发行在监管上带来一定难度也时常隐蔽性地或多或少挤占挪用农发行信贷资金形成的潜在风险再明显不过了。
粮食市场竞争及价格不确定性形成的风险。在前阶段粮食市场供大于求的条件下,粮食市场全面放开,粮食供求状况、市场价格全由市场决定,由于大多数粮食收储企业对粮食市场价格把握不稳,市场信息不灵,缺乏市场竞争力、经营方式滞后,加之粮食市场价格波动的不确定性等因素,可能造成因价格的变动形成企业在经营产生高风险,随之而将风险转嫁给农发行。
粮食企业老财务挂应消化来消化形成的风险。粮食企业自1992年和1998年5月31日止二次审计,从总体来看,相对粮食企业而言,是二个重大的转折点,也是国家对粮食企业在收储上经营成果肯定,同时也切实为粮食企业减轻负担创造了较好的条件,但从二次审计认定挂帐消化的情况来看,还存在很大的问题,粮食企业作为承担国家收储任务政策性企业,由于执行政策致使在收购经营活动过程中发生亏损,本应由政府进行拔补,但相反在审计过程中即有一部分在界定上被划分为企业自行消化本息,在目前粮食企业不景气,经营困难的情况下,这类资金又挂在农发行账上,无疑又增大了农发行信贷风险。
各级财政拔补不到位形成的风险,财政补贴资金不能及时足额到位直接产生企业亏损。在顺价销售难以实现的情况下,财政补贴资金是企业各项支出的主要来源,资金缺口大小是影响粮食企业亏损多少的重要决定因素。从现有的财政补贴政策看,国家对粮食超合理库存部分按1998年粮食年度库存基数实行补贴包干,一定三年不变,这一政策不尽合理,且已超过期限;一方面要求粮食购销企业必须敞开收购,掌握更多粮源;另一方面对粮食购销企业多收的粮食因不能顺价而多储部分,费用补贴无着落,再者县级储备粮降价销售形成价差亏损,由于财政不能及时拔补到位,直接导致企业经营亏损,同时也给农发行信贷资金风险加大。
企业账务核算不规范形成的风险。粮食收储企业最具有计划性经济特征的企业,管理落后,政企不分。不少粮食企业为了完成粮食主管部门下达的经营目标任务,在实际完成情况和目标任务有差距时,企业领导人往往为了“政绩”,不按财务制度规定进行财务核算,而是随意地调整账务,虚列盈亏,使会计核算不实,名为利、实为亏损,影响信贷资产安全,形成风险。
农发行监管不到位形成的风险。随着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深入,粮食企业改制进入关健性时期,收购主体多元化,给农发行信贷监管增加了很大难度。但从实际情况来看,有的信贷人员风险防范意识比较淡薄,对企业的潜在风险认识不足,监管不力,客观上存在着由于农发行监管不到位产生的风险。
三、防范对策。
1、利用企业库存商品账、银行库存台账以及仓单、切实加强对库存粮食监管,要进一步落实好“仓单管理”和“四级监控”等行之有效地管理手段,坚持定期查库、核库制度,特别是对企业老粮库存和非保护价库存要进行有效监控,要求企业真正做到分品种、分质量保管,在保证账账、账实相符的同时,随时掌握库存粮食质量情况,力争在粮食正常储存期内实行勤进快销,按规定进行轮换,做到无超期、陈化库存粮,这样,首先就必须在库存实物上做到防范潜在风险的发生。
2、粮食政策的制定要保持相对稳定性、连贯性和可操作性。一是要完善粮食价格调控机制、将市场粮价控制在一个合理的窄幅内良性波动,切实防止粮价暴跌暴涨,针对当前市场粮价已下跌接近或低于保护介的情况,政策应适时启动调控手段,增加储备粮规模,促进市场价格回升到合理水平。应重点从粮食主产区的粮食购销企业购进一部份粮食增加储备,以减轻产区粮食购销企业的亏损压力。考虑到粮食销售与库存均价及保护水平的衔接,省级政策及地方政策应迅速制定主要粮食品种最低销售限价,以确保各方的利益得到兼顾和均衡。二是要进一步规范粮食销售的作价办法。作价要有利于企业拉动现有库存中的高价位粮食的销售。现行顺价销售作价办法规定,对于粮食库存过大、销售特别困难的粮食购销企业,可以采取老粮新价等量对冲,推陈储新,至于究竟库存量达到多少为过大,什么情况才算为销售特别困难等等,都需要严格界定,这样才便于操作和监督。否则,所有的粮食购销企业都实行老粮新价,不仅拉低了整个市场粮价,库存商价位粮食更难以销售,而且对库存过大及销售真正特别困难的购销企业,实行推陈储新难度大,甚至难以做到;三是进一步完善粮食超储补贴包干办法。超储补贴实行包干使用,有利调动地方政策和粮食购企业搞活经营的积极性和宏观调控的作用,如果超过包干基数的补贴不到位,不仅直接影响粮食购销企业的财务状况,而且影响国家在不同时期的粮食政策贯彻执行。因此,超储补贴要确保到位,如不到位应由上一级政策财政负责承担;四是对储备粮轮换、销售所形成的价差,在落实和分汪责任的同时,应视同新增粮食财务挂帐,统一挂帐并在短期内补贴到位。五建立信贷风险补偿机制。督促粮食企业建立其自身经营风险补偿机制,为了增强企业自身抵御风险能力,要求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按其业务经营盈利额或销售收入的一定比例、提取风险补偿基金,做到以丰补歉、以盈补亏和用于弥补企业在经营中的价差损失或其他损失,从源头上堵住不良贷款的产生。
3、加强资金管理,管好销售资金回笼环节,跟踪管理企业销售活动,是确保销货及时足额回笼重要举措,也是收回贷款本息有效保证,减少结算资金占用,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结算资金业务的发生不可避免的也是正常的。它既有利于企业扩大销售,增加市场占有率,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又有利于企业拓展业务,与客户建立良好的业务关系,但结算资金一旦形成,企业就必须加强结算资金管理。首先必须及时建立健全账务,如实记载结算资金业务发生的时间、付款单位名称、金额,形成原因以及对方承诺的支付时间、付款方式等,其次是要落实专人负责清收。同时,从对收购资金监管的角度来讲,农发行要认真做好登记有关台帐并在会计有关“结算资金”科目中准确反映,对不能按时收回的、应及时转入有关逾期科目并实行加罚息。
4、规范企业改制行为。主动参与粮食企业改革。企业改制是企业为了适应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是完善粮食企业经营机制,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的根本途径,也是农发行实现收购资金封闭管理的先决条件。作为农发行的服务对象,是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在积极支持企业改制的过程中,主动参与粮食企业改革方案的制定和实施,参与企业新的经营机制的建立和完善,密切关注粮食企业改革带来的负面影响、及时纠正和制止企业带粮,分流逃废银行债务行为发生,除了向企业宣传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外,还要与当地粮食行政主管部门、当地政府等相关部门密切配合,一是认真通过全面清理核查粮食企业资产,准确认定银行信贷资产的占用形态及质量状况;二是审核粮食企业所有的债权债务真实性、合法性,对银企数额不一致的,要及时查找原因。同时,应及时与新的承贷主体重新签订合同和借据,并将原借款合同、借据由新的承贷主体加盖章后作为新借款合同、借据的附件保管备查;三是参与监督改制粮食企业的资产评估,防止和纠正评估过程中的人为高估和低估;四是坚持债随资产走,资产与负债相统一的原则,采取区别对待,抓住重点的保全措施。对兼并或分立的粮食企业,原企业贷款债务必须落实到改制后的粮食企业。对股分制改造、拍卖、转让、租赁、承包等改制性质企业。一律必须落实承贷主体,明确还贷来源、方式和时间。对撤消或关闭的粮食企业,要监督企业主管部门将变现收入用于收贷收息,对符合以资抵债条件的,要及时的办理以资产抵债手续,对破产粮食企业,要积极申报债权,参与粮食企业破产清算,争取合理的债权清偿,努力降低贷款损失,对采取买断工龄等方式减员分流的企业,重点监督其买断资金的筹措和使用的合理性、防止收购资金被挤占挪用。总之共同引导企业改制,严格按有关规定操作,坚决禁止企业在改制过程中逃废悬空农发行贷款债务。一旦发现企业有逃废银行债务苗头时,要及时向人民法院申请资产保全。同时,应及时向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汇报有关情况,在得到当地政策及相关部门的理解的同时,请求政府给予支持,确保政策性信贷资金的正常、安全运转。
5、构筑信息处理服务平台,增强行际间沟通。实践总行提出经营方略,最核心的是帮助企业搞活经营,形成银企双赢、良性互动的格局。在粮食市场化前景下,农发行不仅要强化服务意识,还要改进服务方式,完善服务手段,创新服务品种、拓展服务范围,为企业提供更为方便、快捷、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目前农发行除了要在贷款、结算等传统项目上努力提升为企业服务的档次和水平之外,还应充分发挥优势,为企业提供与其经营活动关联最密切的住处咨询服务,使企业在经营活动能准确把握机遇,创造更大利润,这也是农发行独具优势、亟待开发创新的金融服务品种和服务范围。一是加快实现全系统的“数据集中”,构筑信息平台,为企业提供及时快捷的信息服务。要对信息资源进行挖掘开发,对农产品的存量增量、流向流速、供求变化、价格走势、甚至进出口、内外贸易、生产情况、政策调整等经营决策信息做出及时直观的反映,实现全国性的信息共享,使每个企业都能利用这一信息平台享受到全面、真实、快捷的信息服务,以银行的信息化带动企业的信息化,以银行的高效服务,促进企业的快速发展。二是尽快在全国范围内建立起涉粮企业的信用记录和查询体系,为各行了解企业信誉状况提供方便,并以此来约束粮食企业的经营行为,重构粮食流通领域的诚信机制。
6、按风险承受能力、实行择优扶持的原则,随着粮食市场化改革的粮食收购主体多元化,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成为粮食市场的一般主体,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不再是专门承担粮食宏观调控和保护农民利益的任务,粮食购销经营目标是利润最大化,其市场效益是在追救自身利益的同时实现的。因此,粮食信贷资金在支持上就必须以实行择优扶持为原则。对原来开户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要重新进行贷款资格认定,对改制后的企业和友头骨干粮食加工企业也要按照择优扶持原则进行贷款资格认定,只要是有利于稳定当地农业结构和社会,有利于保护农民利益,有利于促进农业结构调整,且有自担贷款风险能力,粮食市场化改革后,建立在“三项政策、一项改革”基础上的信贷资金供应和管理的政策基础和财政基础已不复存在(指现在经营性部分)取而代之的是优胜劣汰,市场竞争风险控制的原则,因此,粮食信贷资金供应要从“收一斤粮,给一斤粮的钱”的全额贷款,保证资金供应概念政策,改变为按企业风险承受能力发放贷款。彻底改变过去“重供应,轻效益,重管理,轻营运”的粗放型经营模式,严格讲究资金的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牢固树立依法管贷,依法治贷的观念和信贷资金风险防范意识,提高防范抵御和化解农业政策性金融风险的能力。
7、认真执行《会计法》,真实、准确地记录和反映经营成果。《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是各行各财务会计工作必须共同遵守的法律,国家财政部还颂布了具体的适用于各行各业的财务会计准则和财务会计制度。粮食企业也不例外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详细、准确地记录每一笔业务发生额、真实、完整地核算和反映其经营成果,为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可参考的决策依据。作为农发行,有义务、职责要监督粮食企业严格执行财会制度,同时,对粮食企业的有关财务会计报表进行认真审核,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督促其整改,有效杜绝因财务报表不实而产生的潜在风险。
8、加强信贷队伍建设,必须强化内部管理,建立有效制约机制。俗语讲“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在我国建立法治国家的今天,金融业更需要用严格的法律、法规以及各项制度来规范自己行为,向制度要效益、向管要资金,因此,提高人员素质,不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按高标准、严要求、切实可靠,便于操作的考核原则,建立量化考核标准、对每个专业、每个岗位都要制定操作规程和岗位职责。是有效防范信贷风险的重要举措。面对新的粮改形势,一是坚持用邓小平理论、用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路线武装干部职工,紧密联系实际、提高执行党的基本路线的自觉性,保证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金融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二是进一步加强政治和业务教育,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整体素质,通过基础性的政治理论教育、形势政策教育、良好行为养成教育和业务知识培训,充分调动和发挥行员的积极性。三是严把贷款发放、库存监关、收贷收息三个关键环节,对粮食企业经营实行贷款发放、收购、储存、销售、到贷款回笼的全程监管,建立信贷准入退出机制,通过对市场风险、客户信用风险,法规道德风险,操作风险等的分析,在贷款前做好市场调查,实施价格预报管理,根据市场粮价变动与销售合同落实情况,企业购销对象的资信状况和企业购销的效益,确定贷与不贷,贷多贷少,贷长贷短。四是为了有效防范信贷风险。应在全面实施和完善现有企业有效资产抵押担保及仓单管理等风险防范措施的基础上,尽快从各个层面建立和完善多层次风险防范体系。五是加强内部经营管理。建立风险内控机制,从贷款的发放、监督使用和收回全程监测各类经营性信贷风险,并通过内部规范化管理来约束经营行为,建立和完善风险内控机制。在存量货款风险的控制上,重点是要对贷款收回指标、信贷资产质量、贷款期限管理进行分析,大力清收逾期及不合理占用贷款,进一步降低信贷风险,在增量贷款风险和控制上,要加强企业贷款资格认定的动态管理,建立严格的信贷准入机制,根据企业的经营规模,信誉程度、资金周转量度,合理确定贷款额度,实行限额管理,从源头上控制风险;六健全激励约束机制,落实岗位责任。为充分体现信贷控制风险,信贷营销意识、清收工作进度等。首先应调动信贷人员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建立考核机制、按月考核、按季通报,并将考核结果与相应人员的奖惩结合起来,实行绩效挂钩,严格责任追究,严格界定和落实责任,对主观原因造成新增不良贷款的责任人、进行追究和处罚,以增强员工的责任意识和信贷资量风险防范意识,力促政策性信贷资量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的良性循环。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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