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国农村社会保障现状
二、构建农村社会保障体系面临的矛盾
三、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保障的对策
内 容 摘 要
本文通过阐述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对我国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深远意义,透视农村社会保障的现状:主要是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医疗保险、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建设现状;重点分析对建立和完善目前农村社会保障存在矛盾;最后总结了建立和完善这一保障体系的浅薄看法及问题对策。
如何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
今年“两会”的政府报告中明确提出我国下一阶段的社会发展目标是要构建一个和谐发展社会。这是继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更高层次的发展目标。要实现惠及十几亿人口的小康社会目标,营造和谐的社会发展环境,必须彻底解决涉及大多数人中的“三农”问题。而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深刻影响“三农”问题的出路,关系到农村乃至全社会的稳定与发展。
农民长期以来为我国的社会经济发展做出了巨大的 贡献,在市场经济发展的今天,农民的收入水平依然较低,生活相对于城市居民较为贫困,而面临的各种风险却日益增加。因此,必须建军立和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其直接影响我国农业现代化及农村城市化的进程。是整个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趋势的要求,也是中国深化改革的必然。
所谓社保障,是指国家为了保持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对公民在年老、疾病、伤残、失业、遭遇灾害,面临生活困难的情况下,由政府和社会依法给予物质帮助,以保障公民的基本生活需要的制度。构建科学的社会保障体系,对于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发展、稳定社会和安邦兴国具有极其重大的现实意义。农村社会保障是社会保障体系中重要的组成部分,是指在农村这一特定地域范围内所实施的保障制度。目前,与我国农村经济条件相适应的农村基本社会保障制度主要包括:农村养老保险、农村医疗保险和农村社会救助(包话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社会救助)。
一、我国农村社会保障现状
目前,我国人口已超过13亿,有9亿多人口仍然生活在农村,这样一个庞大群体的社会保障问题极具挑战。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统计资料表明,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近些年我国农村社会保障网络建设取得了较大的进步,在广大的农村初步建立起来了社会保障网络。但这种农村社会保障尚处在一种萌芽的阶段,是一种水平较低,覆盖范围相对较小的社会保障形式。
从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就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和社会保障项目的推行进行不断改革探索。1986年9月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七个五年计划的建议》中,第一次在国家最高层次的文件中明确提出了“社会保障”概念。1992年民政部颁布了〈县级农村社会保障基本方案〉,并决定在全国有条件的地区逐步展开。1993年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把建立社会主义保障体系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基本框架的五大支柱之一,并明确了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目标、内容和基本原则、标志着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从国有企业的配套措施进入到体系建设的新阶段。
由于我国农村实行承包责任制和受农村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落后的制约,农村社会保障的运转并不让人乐观。改革开放以后,原来基于人民公社集体经济之上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面临新形势,鉴于近年来农民增收困难,致使农村社会保障发展缓慢。
1、农村社会救助,特别是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有待深入。
在农村社会救助方面,90年代初国家对农村贫困人口的定期定量救济人数超过50万人,1997年达到73万人。近年来国家加大对农村贫困人口的生活保障的力度,增加了资金投入,还鼓励经济发达富裕地区对口扶贫,制定扶贫计划。使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覆盖率有了较大提高,但相对城镇的最低生活保障率而言,相距较大。2000年国家投入定期定量救济费用15163万元,人均救济302元。农村44%的贫困人口得到不同方式的生活救济,人均得到生活补助84元。据民政部统计,2002年,农村有404万人得到了最低生活保障,占应保人数的25%,而城镇的最低生活保障人数达到2054万人,基本实现了应保尽保。
与此同时,在各级政府的共同努力下,部分有条件的农村建立了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有了较为长足的发展,低保人口增长幅度较大。2000年地方政府安排用于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的资金达37572万元,比上年增长26.3%;2001年有300多万贫困农民得到了这项保障。但是,相对至今我国还有近3000万农村贫困人口,加之流入城市打工的7000多万农村人口基本上没有列入此项保障而言。其应保而未保的现象普遍存在。
此外,由于地区间发展不平衡,造成了东部村集体经济发达的地区社会救助水平高,覆盖面广,而西部水平低,覆盖面窄的现象。并且由于最低生活保障的资金来源于主要依靠各级地方财政,地方财力决定了农村居民能否获得和获得保种水平的最低生活保障,这是造成农村社会救助水平地区间差异很大的根本原因。
2、农村合医疗,艰难中前行。
我国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制度的转变大致可划分两个时期。上世纪50年代后期,为解决农村居民的就医问题,在政府领导和集体经济的强力支持下,逐步形成依靠集体力量,发扬互助精神,以群众自愿意为基础的各种形式的集体医疗保健制度,到60年代后期月收入 称为合作医疗制度并在农村全面推广。这种以集体经济为主,并由地方政府的适度财政支持的农村合作医疗发展至70年代末,已覆盖全国90%以上的生产大队。这个时期的农村居民在享有医疗服务方面较为均等和普遍。
改革开放以后,我国传统的农村集体合作医疗制度随着农村集体经济的解体逐步走向消失。由于新的保障没有完全建立起来,农村缺乏有效的卫生筹资机制,农民负担增加与收入增长缓慢的影响,致使农民的搞病风??险能力低下,许多贫困人口不得不放弃必要的卫生服务。据统计,占全国总人口70%以年的农村居民仅有不到30%的人能享受不同形式的健康保障制度。在农村“因病致贫“占有相当高的比例。尢为严重的是由于医疗卫生保障的缺位导致某些地方性疾病、传染病在很大的范围内重新出现和蔓延。这些问题严重困扰着农民日常和生活。进而影响了农村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从目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推行情况看,这种新型合作医疗并未成为农村居民医疗保障的主要项目。1997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覆盖率仅占全国行政村的17%,农村居民中参加合作医疗都仅为9.6%。1998的调显示,调查农村合作医疗覆盖率为13%,调查村民覆盖率为8.9%,至2004年底,全国农村新型合作医疗的覆盖率虽然有了明显的提高,占农村人口的20%,但保障水平还是很低,严格讲,只能说是一种低水平的互助机制,还远远不能解决农村居民因病返贫的问题。新型合作医疗对于大多数大病医疗费的补偿比例在20%--60%之间,这样的补偿比例意味着病人自付比例依然很高,依然会为病人带来沉重的负担。近年来,虽然覆盖率有了提升,参加者人数有了增加,但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并没有像人们所期待的那样马上会在农村医疗保障中发挥巨大作用。
3、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现状。
新中国建立后,我国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的发展经历了四个变化过程:家庭保障、集体保障、家庭保障和现行的养老保险。自1992年开始,具有现代意义的农村社会保障虽然逐步建立,但至今其保障范围仍然十分狭小,保障水平也不高。至2000年底,据有关统计表明,全国农村参加养老保险的人数6172万人,仅占农村人口的7.8%。农村养老保险年末基金滚入存结余195.5亿元,全年领取保险金人数97.8万人。当年保险基金支出71600万元,其中养老金支出40869万元,人均领取保险金418元/年。目前虽然已有近6500万农民投保养老保障,但效果很差,领取养老金的农民还不足200万人。目前农村居民养老仍然是以家庭为主,村集体也通过供养“五保户“的方式承担一部分老人的养老保障工作。
另外,我国农村人口老龄化趋势非常明显,虽然国家用为顺利度过人口老龄化高峰,把基本养老保险现收现付基金模式改为部分积累基金模式,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帐户相结合的养老保险创新制度,但农村养老需求和供给缺口还很大。
目前,我国农村65岁及以上人口近1亿,庞大的老人群体,既合原本生活水平不高的农民家庭带来了不小的经济负担,也明显抑制了农民的消费水平,有碍计划生育政策的执行和农村人口素质的是提高。
农村老龄化已进入加速时期,农村的养老保障问题已成为基本公共需求。在农村家庭养老原有的社会经济基础及其功能已逐渐削弱的情况下,政府对养老保障公共提供明显不足。政府职能也存在严重缺位。因此,为维系未来所面临的养老需要,建立新型的农村社会保障人体系已成为迫切需要。
二、构建农村社会保障体系面临的矛盾。
当前我国农村社会保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与面临矛盾是资金投入不足、农民收入减少与保障水平低、管理水平低下和法制不健全。
1、农村社会保障资金投入不足与应保程度矛盾。
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存在的根本问题就是保障资金不足,严重影响保障的程度。从社会保障资金的来源来看,通常是个人、集体或企业、国家各投入一部分,并且国家的投入应占最大的比例。当前我国财政对农村社会保障投入严重不足是造成整个农村社会保障资金不足的主要原因。
国家财财用于农村社会保障的投入严重不足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财政投放的增长与人民生活水平普遍提高的状况不适应,投入总额不但没有随着经济的发展而增加,反而下降了。例如,国家财政在卫生事业费用中用于农村健康保障的补助费,1979年是1亿元。而1992年则下降到3500万元,9亿农民人均不足4分钱,更何况这一点儿有限的资金还学常常被挪作他用。国家对农村基本社会保障的投入,主要是核定的社会救济费,其目前保障能力也只有原来的1/2甚至1/3。另一方面,长期以来,社会保障资金投入重城市轻到农村,重工业轻农业现象非常严重。从国家的投资看,对农村社会保障的投入只有相当于城市的1/8,农村人均国家社会保障资金仅为城市1/30。
由于长期受城乡二元结构的制约,国家实行了城镇社会保障与农村社会保障有别的办法,长期对农村社会保障资金投入过低,农村社会保障资金的重要来源是转为依靠传统农村的集体经济的补助和投入。但由于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施,集体经济力量受到削弱,特别是贫困地区,财政能力和集经济实力有限,已无力完全承担起当地农民的社保障资金。这又进一步使得农村社会保障资金的投入减少。因此,要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必须要解决资金投入的矛盾。
2、农村社会保障水平低、农民收入减少与农村社会保障需求存在矛盾
目前,我国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很不健全,农村大多数人还无法享受社会保障。农村社会保障无论是范围还标准,都远远低于城市。一方面是城乡社会保障资源分配因素所致;而另一方面则受农民收入水平低的影响。据有关调查显示,占总人口的20%的城镇居民享受着89%的国家社会保障资源;而占人口80%的农村居民,仅享受11%的社会保障投入。在县城以下集体单位的1000多万职工和2000多万城镇个体经营者基本上得不到应有的社会保障权利。另外,由于农村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落后,农民收入尚处于较低水平,特别是近年来,农收收入增长缓慢,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农村社会保障的发展。
当前农村以养老、医疗为重点的社会保障工作仅在较小范围内进行,并没有按法律、政策的规定,凡是符合条件的农民都能参加享有社会保障。这样,本应由社会统一承担的社会保障项目转嫁给了社区集体或企业,变成“企业保障”、“社区保障”,加重了村集体与企业的负担,更何况自改革开放以来,多数农村地区特别是边远山区的村集体或企业经济早已崩溃,根本没法负担这部分社保障,社会保障基金铁??经济性不能得到充分发挥。
全国虽然有1100个县开办养老保险,但参加人口不到10%。从国家和社区提供的养老金情况来看,社会养老供给人均不足200元国家积极推行的所谓新型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虽然解决了群众就医问题,但现时农民参保经还很低,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农村人口与集体在医疗保健的依附关系,医疗保障只是社区化、局部化、而不是社会。这种状况不仅削弱了社会保障对劳动者和生活保障作用,而且成为集体经济和乡镇企业进一步发展和参与市场竞争的障碍。
3、农村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水平低下
目前为止,我国还没有建立一个专门对农村社会保障资金进行高效管理的机构。城乡分割、多头管理情况非常严重,从而影响农村社会保障工作效率,保障资金发放工作十分繁锁。从管理机构上看,部分地区存在国有企业的农村职工的社会保障统一归劳动部门管理,医疗保障归卫生部门和劳动者所在的单位或乡村集体共同管理,农村养老和优抚救济民政部门管理,一些地方的乡村或乡镇企业也制定了社会保障办法和规定。由于社会保障的管理和决策上经常发生矛盾。而且,政事不分,缺乏监督,使本来已够乱的管理体制更加混乱。
4、农村社会保障法律缺位
农村社会保障程度低、工作效率低、覆盖面少,是受制于农村社会保障的有效制度。由于农村社会保障体制尚未确立,社会保障尚未立法,法律体系尚未形成,使农村社会保障工作无法可依,无章可循,致使农村社会保障基金管理缺乏约束,漏洞较多,基金流失严重。一项以江苏省的调查表明:调查涉及的7个城市,已经流失的资金达4.38亿元之多,占基金总额的35%,并且资金使用存在风险大,无法解决保值增值的问题。另一方面,管理费用高,在部分地区,农村社。会养老的管理费用一度达到实收保费的30%以上。
三、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保障的对策
党的十六大报告明确指出:“坚持社会统筹和个人帐户相结合,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健全失业保险制度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多渠道筹集和积累社会保障基金。各要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社会保障的标准和水平。发展城乡社会救济和社会福利事业。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建立农村养老、医疗保险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2002年《中国的劳动和社会保障状况》白皮书明确指出:劳动和社会保障权利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关系广大公民的切身利益;发展农村社会保障事业任重而道远;在农村,以多种形式的农村养老保障健康医疗保障为先导,积极探索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基本保障体系,建立帮助弱势群体生活和工作制度。
建立社会保障制度是建立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一项基础工程,然而经济发展水平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状况和完善程度。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保障要充分考虑地方生产力发展水平,重视农民增收,提高农民自身保障能力,扩大低保范围。另一方面要注重管理和革新,形成农村社会保障的可持续发展体系。
1、农民增收是提高农村社会保障水平的关键
要在一个拥有9亿多农村居民人口的国度,建设较高水平的农村社会保障,必须要提高农村整体的经济发展。而农民收入的多少,决定了农村的生活水平,深刻影响农村的经济发展。目前,我国农民增收,仍受二元经济社会结构所制约,而改变占人口总数近80%的农村居民只享有近11%的社会保障现状,务必遵循渐进式的发展模式,确立与地方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农村社会保障水平,使农村社会保障成为农民增收的基础保障。
首先,建立和完善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政府应尽职能发挥,构筑好农村低保平台,尽可能使最低生活保障的范围涵盖每一个实际需要的农村居民。在扶贫救助方面,对失去劳动力的特困人口,要实行社会救济。要完善农村“五保户”和重残人群的供养、救助制度,逐步提高供养、救助标准,完善救助方式。逐步建立和完善以家庭养老、土地保障和社会养老保险相结合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其次,以农村低保为切入点,重点加强农村医疗保险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新型合作医疗的相关政策和农村医疗救助制度。一方面,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在注重大病医疗保障的同时,也应该包括补偿部分门诊费用和免费预防及卫生教育服务,满足大多数人的基本卫生需要。合作医疗制度不可以搞一刀切,实际统一标准。对对经济发达地区,有能力实行更高的标准,就不需要规定每人每年30元的标准。而广大中国西部地区,由于农民缴费能力较低,总体缴费水平不高,而且地方财力薄弱,即使有中央政府的支持也捉襟见肘,所在,要进步加强对广大中西部地区的财政支持力度。另一方面,民政部门虽然从2004年开始对农村五保户、特困户、重点优抚对象等实行医疗救助,但由于目前各级财政用于医疗救助的资金十分有限,远远不能满足需要。要进一步加大各级政府对医疗救助的支持力度,近期内,建立农村医疗救助制度,应以加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功立业设为重点,对于确实贫因的农民,政府应减免他们每年上缴的大病统筹费,使这部分人看得起病,用得起药。
再之,在有条件的地方,逐步增加农村居民的社会福利事业。
2、建立可持续发展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
目前,我国农村社会保障事业尚处于低水平萌芽时期,要改变这种现状,加快农村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形成可持续发展保障体系才是根本。
(1)在农村社会保障资金筹集方面,广开筹集渠道,使社会保障资金来源有充分保障。除传统筹集外,各级政府可利用其它资源优势灵活地为农村社会保障筹集资金。
(2)尽快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的管理机构和法律体系。农村社会保障管理机构和法律体系的建立和健全,是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促进农村传统社公保障向现代社会保障过渡的根本条件,加强了对农村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监督和指导,是建立可持续发展保障体系的基础条件。
(3)保证农村社会保障工作中的公平与高效率运转。一种良好的社会保障制度应该体现它的公平和效率的完美结合。一方,要充分发挥其保障作用,营造“以人为本”的公平环境;另一方面又要能够对经济社会发展及科技进步发挥推动作用,成为有效的生产力。
总言之,农村社会保障并非一种简单的制度,它涉及农村各方面的综合发展,要建设好惠及9亿多人口的农村社会保障事业,必须把它置于适应农村可持续发展的统筹范围之中,使农村社会保障真正成为广大农民的保障,为现实小康社会保障,为营造和谐社会保障。
参考文献:
1、孔祥智:中国三农前景报告,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2005年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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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全国干部培训教材编审指导委员会: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概论,人民出版社(2002年)。
4、邱晓华,郑京平:解读中国经济指标,中国经济出版社(200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