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现状、问题及原因
1、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现状和问题
2、我国商业银行面临的竞争和挑战
3、导致我国商业银行出现弊端的因素
二、国有商业银行的改革和发展
内 容 摘 要
中国商业银行原本存在不良资产数额大、资本金严重不足、业务经营品种少、收益差、效率低等诸多问题,加入WTO后又面临着市场、人才、机制、效益等新的挑战。作为中国的商业银行,特别是对于国有商业银行来说,该如何改变现状,彻底推陈出新。因此我们建议要对国有商业银行加强深化改革,不断完善各项机制。
论国有商业银行的深化改革
我国自2001年12月11日正式加入WTO后,国内银行业将面临着对外开放,历经十几年改革的国有商业银行虽然取得了令人可喜的成绩,但其单一的产权模式、低下的资本充足率、低水平的金融工具等如何迎接WTO带来的竞争和挑战,国有商业银行如何抓住过渡期加快自身的改革与发展,如何加强对国有商业银行的深化改革,是我们重点研究的课题。
一、 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现状、问题及原因
1、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现状和问题:
(一)不良资产数额大,比例高,现实和潜在的支付困难大。目前中国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资产比重约为20%—30%,而欧美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的比例为1%,这种虚高的不良资产给未来的偿债带来潜在的压力。虽然国家向资产管理公司转划了不良贷款,但因没有有效的经营机制和贷款责任制,不良资产仍呈只涨不跌之势。
(二)资本金严重不足,部分银行资不抵债,面临并购、重组的危险,国有商业银行的资本金主要来源于财政拨入的信贷资金及自身的积累,国家自1998年发行2700亿特种国债注资外,近年来国有商业银行很难得到财政资本金援助,而国有商业银行效益低下更难自我积累。近年来中国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只有8%,由于不良资产的日积月累,该比率还在下降。
(三)业务经营方面表现为品种少、收益差、效率低。由于分业经营,商业银行的业务创新品种单一,开办得较为成功的品种仅有个人住房贷款、信用卡、代收代付、票据贴现,而消费信贷、网上银行、租赁、信托等发展甚少。中国银行业虽然经过多次精兵简政,裁减冗员,但还是出现人浮于事,办事拖拖拉拉,特别是对创新业务的办事效率低。收益差以数据为例:1998年的平均资产利润率仅为0.2%,比香港银行业2.29%的平均利润率要低10来倍。随着不良资产比重的增加,银行业更是呈现收益差和流动差双差的局面。
(四)违规经营、恶性金融犯罪现象时有发生。审计建设银行及其20个分行2001年资产负债损益情况,查出隐瞒收入、盈亏不实、私设“小金库”等问题;违规经营问题比较突出,主要是违规放贷、违规签发及贴现承兑汇票、高息揽存和违规拆借。
审计发现,当前建设银行经营管理中还出现了一些新的违规问题,带来新的经营风险。主要是在个人信贷业务中,一些分支机构超限额发放消费贷款、发放无指定用途或虚假的消费贷款以及“零首付”个人住房贷款,大量贷款被用于炒股、还债等。
抽查建行某地区8家支行的楼宇按揭贷款,发现有10亿元是虚假按揭,有的不法分子甚至内外勾结,骗取银行资金。如某地区公安局副局长,1998至1999年,冒用他人名义,出具虚假证明,骗取建行某支行按揭贷款3793万元,有3270万元已无法追回,其中转入该副局长等人个人账户的2576万元全部被提取现金,去向不明。目前,该副局长等9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公安机关拘捕。
2、我国商业银行面临的竞争和挑战:
(一)外资银行进入国内市场抢占商业银行市场份额。(中国在加入WTO时曾经承诺,在扩大外资银行外汇业务范围:正式加入时,取消外资银行办理外汇业务在客户对象方面的限制。外资银行可以立即向中资企业和中国居民全面提供外汇服务,且不需要进行个案审批。正式加入时,立即允许外资银行在现有业务范围基础上增加外币兑换、同业拆借、外汇信用卡的发行、代理国外信用卡的发行等业务。)我国将取消对外金融机构外汇的限制,外汇金融机构外汇业务的服务对象可以扩展到境内的所有单位和个人,允许设立在上海、深圳的外资金融机构正式经营人民币业务,一些外资非银行金融机构还要办理汽车消费信贷业务。这样,在近几年内外资银行就势必会挖走一批资信良好的企业或个人客户。随着外资银行的增多,外资银行经营人民币业务范围的扩大及网络集团的形成,国内商业银行受到的威胁也将愈来愈大。
(二)管理机制和经营机制的挑战。外资银行的经营方式是全能型全方位的,功能综合,灵活高效。外资银行健全的管理体制、科学的决策机制和灵活的经营机制使其具有较强的化解风险和开拓业务的能力,而且其先进的管理信息系统和雄厚的技术基础能有效地监控业务,同时也提高了经营管理人员的效率。国内商业银行的分业经营模式必然会被外资银行的集团化、多元化的经营策略所击破,而国有商业银行单一主权(国有股)也比外资多元股权多几分系统性风险甚至有并购、重组的可能。
(三)外资银行对本土人才的争夺。加入WTO后,外资银行将在内地大量设置分支机构,需要大批本土经营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外资银行优厚的报酬、灵活的分配机制、公平的用人机制及优越的工作条件必将吸引一批高素质的经营管理人才。而国内商业银行将面临人才素质的缺陷,将在人才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
(四)效率效益的冲击。国有商业银行机构臃肿,人浮于事,存在严重的体制毛病。据报道中国商业银行某些综合指标远远低于欧美银行,从世界500强上榜银行看,欧美银行业人均创造的收入和人均管理的资产为46.31万美元和697.41万美元,我国上榜银行却创造了平均员工人数最多而人均创造收入和人均管理资产最少的记录,分别为5.63万美元和90.5万美元。在资产回报率方面国内商业银行远远低于国外银行,1998年工商银行资金收效率为2.5%,资本回报率为0.11%,而汇丰银行的资金收效率和资本回报率达23%和1.36%,德意志银行达25%和0.64%。(数据统计来自《金融与保险》)因此国内商业银行要想达到国际银行业的效率效益必须从实质上下功夫。
3、我国商业银行出现以上弊端究其原因因素很多,具体表现为以下3个方面。
(一)、产权因素。首先,产权主体缺位。我国明确规定国有商业银行所有制为全民所有制,但国家作为出资者,其产权由谁代表,以什么方式代表,具有怎样的权力,以怎样的方式实现权力没有明确规定。这种缺乏真正意义上法人代表的制度使得银行没有一套健全合理的制约机制和激励机制,银行盲目扩大经营,经营效益下降,不遵循市场经济所要求的操作规范,既不能独立经营,又不能自担风险,即使资不抵债也不会破产。代表地方利益的政府往往过度干预银行贷款,这种国家所有权分别由各级地方政府行使和介入的后果往往就出现不良贷款的增加。其次是产权主体单一,产权缺乏流动性。国有商业银行不同于股份制商业银行,产权不能在不同所有者之间实现。国家资本的垄断性直接导致银行资本经营不活。在资本金不足的情况下排斥了外来资本的进入,使得银行一味依靠国家资本。产权不流动,资金不能融通,银行也就无法规避投资风险、经营风险,不良资产也就缺乏搞活的前提。再次是产权界限不清,责权利难以落实。国有商业银行产权的单一国家所有,不可避免“委托代理”链条加长,全体人民的金融资产最后由银行代理经营,其中的委托代理关系即“全体人民—中央政府—总行—分行—二级分行—支行”。这是一种在产权关系模糊的状况下进行的长链条低效率代理,由于这种人人都拥有的财产所有权,但人人都不能划分占有,因而越权经营、帐外经营、不良债权、效益低下的现象就难以避免。一方面作为财产的终极所有者全体人民因规模过大过泛而无行为能力,很难对各级代理机构和银行经营管理人员进行监督和约束,另一方面作为代理人的银行也会为局部利益滥用职权、违规经营、创造风险。
(二)、行政性经营管理机制。经营决策和管理人为因素很大,一些经营者往往为了短期利益盲目放贷,不按市场行情调查就作决策,这就为信贷资金的盈利性和安全性留下了隐患。
(三)、金融法规不健全、政企不分,放贷方向由少数经理层(分支行行长)决定,而非由投资人(存款人)监控,由于少数位高权重的经营管理层的非法操作,给国有商业银行带来巨大的损失。
二、 国有商业银行的改革和发展
(一)进行产权制度改革,实行产权主体多元化、社会化,改国有单一垄断性银行为股份制银行。股份制银行是市场经济发达国家的商业银行普遍采取的一种组织形式,现在居商业银行体系的主体地位,它产权明确,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所有者与经营者之间的责、权、利明确。我们陆续组建了交通银行、中信实业银行、招商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从它们的业绩看普遍好于国有商业银行。这一切说明了我国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革是行得通的,也是势在必行的。
(1)变单一产权到多元产权,把单一垄断的国有制商业银行改造成股份制银行,可选择一家经营状况较好的商业银行作为试点,探索经验,再行推广。其一,按国际惯例,设置“国家股”,由国有商业银行的资产存量拆股而来,国有股应占50%以上,这样也就掌握了控股权,便于实施国家产业政策,协调中央地方与银行三者之间的关系,最终使国家所有权与企业法人产权分开。其二、设置“法人股”,允许业绩良好的大企业参股国有商业银行,促进产业资本与金融资本的融合,协调银企之间的利益关系,同时允许各商业银行之间、银行体系内上下级之间互相持股,进一步规范法人产权与经营权的分离机制,按股份制银行设立股东大会、董事会、经理、监事会来分别行使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其三、设置“个人股”,包括“公众股”和“内部职工股”,使国有资本和个人资本有机结合,同时增大了群众监督力度,也激励了银行员工的自觉性、积极性。其四、设置少量外资股,对内资股起补充作用,便于银行国际化操作。股份制商业银行就可在产权明晰、结构多元、权责对称的前提下规范政府的越权干预行为,变政府制约为出资人约制,按股份制企业的经营规则运行操作。
(2)完善法人治理制度。国有银行所有权的核心是产权主体人格化的问题,而国有银行经营权的核心是解决激励与约束问题,界定所有者与责权利的关系,调动经营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因此国有商业银行必须在组织机构大调整的基础上健全风险约束机制,形成银行之间、上下级之间、分支机构之间、部门之间、经营人员之间以市场为基础以股权为纽带的互相约束的经济利益关系,落实风险责任制,改变原来以国家身份出现的一级法人制,实行多级法人制。将经营业绩较好条件具备的分支行改组为独立的股份制银行,分支行在法律上是独立的法人,但业务经营和管理通过总行控股控制,实际仍为总行的下属机构。各个分支行之间可以以独立的法人资格互相融资、重组或并购,促进社会资金的有效配置。
(二)完善商业银行经营模式,改分业经营为混合经营,改国有银行分业制为全能制。为了分散风险,扩大经营规模,混合经营已成为全球金融业的发展趋势,全能型银行具有分业制银行无法比拟的优势。全能型银行面对客户时可以依靠其控股或全资拥有的投资银行、抵押银行、保险公司、资产管理公司及咨询公司,以银行作为一个窗口向客户提供包括存贷款、投资、资产管理、咨询、电子服务、保险等一条龙的全线服务,既节约了费用又分散了风险还加强了同客户的联系,有利于形成客户对银行的监督机制和银行对客户的约束机制,从而将风险消化在内部,以又起到了“肥水不流外人田”的效应。在加入WTO后的5年保护期内中国商业银行只有冲破分业制的限制,把业务拓宽到证券业、保险业才能招架外资银行的强烈冲击。
(三)积极推进利率市场化进程。利率是决定众多金融产品价格的基础,只有利率的市场化才能真正实现金融产品价格的市场化,才能真正从根本上解决风险与收效的不对称性,直刹银行盲目投资、盲目揽储的现象,才能体现利率的价格信号作用,为国家宏观调控提供可靠依据。逐步建立以市场资金供求关系为基础,以中央银行基准利率为调控核心,由市场资金关系决定各种利率水平的利率体制。
(四)发展完善金融市场,促进金融资源合理流动。发展资本市场,提高直接融资比例,放低中小企业上市要求以减轻其对银行求贷压力,同时鼓励股份制商业银行上市,加速国有投资及资产的保值增值。完善外汇市场,建立统一灵活的货币市场,使目前分割的同业拆借市场、票据市场、债券市场和债券回购市场相互融资,共同发展。逐步增设外资机构,同时支持有条件的中资银行到境外设立分支机构,打开国际金融市场。
(五)改善用人机制和激励机制,加强银行人员的培训,鼓励业务创新。加入WTO后我国金融业面临最直接的是人才和技术的竞争,所以必须培养一批能与国际接轨,既懂国际金融,又懂国际相关法律,既能熟练运用外语又能进行计算机操作的金融管理人才。同时引用竞争机制,择优高薪录用,做到人尽其才,才能吸引人才,留住人才。
(六)修订和完善金融法规。我国现行的有关金融法律、法规、条例及细则在很大程度上都是商品经济范畴的条文,在很大程度上存在着与市场经济和国际惯例不相适应的地方,大大阻碍了我国金融业的改革和国际化进程。因此有必要对现行金融法规进行修订、废止,尽快制订好新的金融法规,建立起适应市场经济及金融业对外开放的金融法规体系。
(七)进一步完善调控监管手段,加强央行金融监管的权威性、独立性。随着金融自由化和金融体制改革的深入,货币的层次发生了巨大变化,货币供应量与最终目标的相关性下降,央行监管的难度有所增大。改进央行的金融监管,取消对商业银行的行政干预,进一步发挥货币政策对宏观经济的调控能力,为商业银行创造良好的外部竞争环境。
(八)为进一步改善我国国有商业银行普遍面临的资本金不足、不良资产比重高、流动性差、运作效率低等的问题,通过金融创新,在股份制改造,在其上市方案中以发债的方式来解决,走公司化治理的道路。
国有商业银行改革进展,主要经历了以下几个阶段:一是在1998年通过财政发行2700亿元特种国债,补充国有商业银行资本金的不足。1999年至2000年,通过设立资产管理公司的方式,将不良资产进行部分剥离。二是动用现存资源进行不良资产的核销。其中用于核销不良资产的资金主要包括准备金、拨备前利润和原有的资本金。和不良资产规模相比,国有商业银行的准备金覆盖率偏低,如果按照贷款的五级分类,其准备金尚不足以弥补损失类贷款,因此客观上需要动用资本补窟窿。从近年来国有商业银行的经营性利润来看,运用部分利润逐步弥补准备金的不足是必要的,也是可能的。通过这几种方式,两家试点银行将基本上核销掉历史上的贷款损失。三是动用部分外汇储备和黄金储备,注资国有商业银行。应当说,注资只是整个商业银行改革步骤中的一步。如果要想把国有银行真正转变成商业银行,还需要按照国际会计准则和上市公司的要求,对国有银行内部的资产继续进行全面清理,完善内部风险控制制度和公司治理,在新条件下防止出现过量的新的不良资产,保证新注入的资金要有良好的收益和回报。此外,监管机构也将强调对资本充实率的监管,并关注如何在机制上确保不再有新的大规模的不良资产发生。
总的来看,只有通过目标明确的股份制改革,国有商业银行内部才有可能建立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改革才有可能取得实效。
同时,国家必须给予相应政策,促进国有商业银行加速处理不良资产。①允许国有银行对积欠的表外利息酌情豁免,以促进贷款本金的收回。②允许国有银行自主使用贷款呆帐准备金,允许用呆帐准备金冲销企业资产重组中形成的部分贷款损失和处置抵贷资产后形成的部分损失。③彻底解除政策性负担。对国有银行目前仍负担的几千亿政策性贷款,建议由政府一次性购买。可由中央财政用10年甚至更长时间的债券置换国有银行的政策性贷款。
建立进一步转化国有银行不良贷款的正常机制。一是采取信托办法处理不良贷款。由银行作为委托方,自主在市场上寻找受托方,委托信托公司处理和转化不良贷款。二是允许国有银行自身成立“资产管理公司”、“拍卖公司”等类不良资产的处理机构,将不良贷款分离到这些公司中,从长计议,逐步消化。同时,银行要制定不良资产处理的时间计划表。三是给予银行不良资产处理机构与四大国有资产管理公司相同政策,包括不良贷款处置的各种灵活政策、税收政策及收入政策。
参 考 文 献
1、 乔海曙:《制度创新:入世过渡期内国有商业银行的战略选择》,《金融与保险》,2001.11
2、 宋新国:《论中国银行业加入WTO后的发展态势》,《金融与保险》,2001.1
3、 中国工商银行四川省分行课题组:《我国商业银行业务创新的现状、问题和对策》,《金融与保险》,2001.4
4、 朱叶:《入世后中国银行业的走势与制度选择》,《金融与保险》,2001.10
5、 孟钊兰:《产权制度改革是防范金融风险的关键》,《金融与保险》,2001.4